“地獄的確是在地下,只是如果試講你們從酆都送出來的話,裡面現在應該是在四川境內纔是。”
南宮月大概也是知道了,對於冥殿,南宮月已經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他這裡有很多東西都是從冥殿那裡收刮來的,冥殿小氣的要命,想要從他的手裡拿到什麼東西,簡直就是比登天還要難。
可以說冥殿就是那鐵公雞一毛不拔。
然後對於他身邊的那個判官九華,卻是大方的讓人嫉妒。
聽說冥殿對那個九華,大方的都大方到兩人可以同睡一張牀了……
至於冥殿和九華的風流史,南宮月表示他已經無力吐槽。
“哼,竟然將我們弄到了半空中,差一點就被摔成肉醬了,要是下次再讓我遇見,那隻花孔雀,我非得讓重千華在燒一次他的屁股不可!”
我惡狠狠地說着,而重千華也頗爲配合的點點頭。
南宮月臉色抽搐的看着我倆,嘴裡忍不住的感嘆:“果然不愧是兩口子啊,這性子,當真還是差不多。”
凡世間和陰間最大的區別就在於,陰間沒有溫度,雖然有空氣,可是吸入胸腔裡的都是冷氣,有時候還能把你凍得不要不要的。
從地獄回到了凡世間,我這纔開始貪戀起凡世間的溫暖和陽光了。
我和重千華在南宮月那裡待了很久,和南宮月講了我在地獄的經歷,講的那簡直是比說書先生還要精彩三分。
最後還講到了冥殿被重千華燒屁股的那件事,笑的南宮月的肚皮直抽抽,最後直接倒地不起了。
爲了沈若這件事情,再加上之前在南宮月那裡祛除我身體裡面的嗜血蠱,雖然南宮月沒有告訴我已經祛除了,不過我身體帶來的舒暢感卻讓我知道,不僅祛除了嗜血蠱,也更是讓我的身體變得更加輕盈敏銳。
南宮月給我倆安排了新的住所,只是一直到現在,我似乎都沒有看見小五那熊孩子在哪兒。
直到南宮月帶着我們去了我倆的新住所之後,我才知道那貨原來早就已經住
進了新家,而且將裡面搞得一團糟。
南宮月給我換了一臺電腦,我那臺電腦,是我的一個表姐送的,以前她念大學用的,我家窮,一臺電腦要好幾千,爸媽不願意給我買,我表姐便送了我一臺。
南宮月鄙視我不僅穿的像個土包子,簡直就是一個矮矬窮。
所以後面不僅連電腦給我換了,就連手機神馬的也給換了,竟然還是換的愛瘋6!
我瞬間就風中凌亂了。
我能說我用的手機都是黑店裡面買的二手貨,只值399的嗎?
南宮月一聽,瞬間又開始鄙視我起來了,說什麼,身爲重千華的媳婦兒,千萬不能太窮,可以醜,但絕逼不能窮,不僅如此,還將我以前所有的衣服全給扔了。
買的都是最新款的。
今天被南宮月洗刷的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好了,這就是你們的新家,我用你的身份證買的,不用謝我,哥是雷鋒,以後有什麼事情,記得打電話,對了,我也給你家男人配了一部手機,有空你教教他怎麼用。”
南宮月說完,還不忘朝我拋了一個媚眼,就滾去他的咖啡廳工作去了。
房子很大,兩房二廳,家衛生間和廚房,光線什麼的也超級好。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我竟然能夠住進這麼好的房子裡面,在我們村兒裡,最好的房子,莫過於是用紅磚沏好的房子,最好還是有二樓,那樣,不僅彰顯了這個人在農村的富裕程度,也是一種地位的表示。
我捧着南宮月交給我的那張房產證,上面寫着我的名字,樂的我老半天都合不攏嘴。
雖然南宮月那貨有時候看起來是挺欠抽的,不過到底心眼兒好,也沒什麼壞心思,這次他把該準備的都準備了,甚至於很多細節的地方都想到了。
比如……
家裡備了那麼多的姨媽巾是神馬意思!
不僅如此,你妹的竟然還備了杜蕾斯……
還是草莓味的,我瞬間就有一種想要滅了南宮月的心思!
我把那東西全部收起來,然後直接扔進了外面的垃圾桶,進屋後發現重千華正坐在沙發上搗鼓南宮月給他配的那部手機。
一臉的懵逼,左看看又看看,不知道按到了什麼地方,屏幕忽然亮了起來,嚇得重千華猛地就將手機給扔了出去,指尖上冰藍色火焰已經在歡快的跳躍。
我額頭跳了跳,一臉無語的從地上將手機撿起來,重千華見我撿起手機,也就收了那火焰,然後佯裝着鎮定的看着我問:“這什麼東西?爲什麼能自己發光?”
“這就是南宮月說的手機,能打電話聯繫的。”
我翻了一個小白眼,果然是隻老古董,竟然連着東西都不知曉,上回將他還知道挺多東西的,結果一遇見手機,就呵呵呵呵了!
“什麼是手機?”
小五爬在一邊,默默地翻了一個白眼,然後繼續玩兒他的憤怒的小鳥。
我都無語了,人家小五一個小屁孩兒,都曉得用手機玩遊戲了,你特麼的連手機是什麼都不知道,真虧待了老天爺給你的那副俊臉!
“這就是手機,你看啊,只要輕輕地按一下這裡,它就打開了,又不是什麼怪物……你再看一下,點這裡,就是撥打電話的……”
“誒,等等,先把我的電話號碼存進去先。”
我掏出自己的手機,把我的號碼翻出來,我有一個特別不好的習慣,那就是記不住自己的電話號碼,所以一般都會存着,我把自己的號碼輸進去,重千華臉上雖然沒有多大的表情波動,可是那眼睛裡透出的驚訝,還是泄露了他此刻的想法。
重千華大概是沒有想到,現在凡世間竟然還會有這麼神奇的地方,這玩意兒竟然比千里傳音還要實用。
我把我自己的號碼存了進去,又把南宮月的也存了進去,我給重千華示範了一遍怎麼打出去和接聽電話,讓重千華自己來弄弄。
好在重千華長了一顆無比靈光的腦袋,凡事一點就通。
不過片刻,就已經把手機上的功能掌握的差不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