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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 第三百四十八章 第十七層的拾荒者字體大小: A+
     

    地行蟲和許多蟲類怪物一樣,屬於羣居類型,只是它們的羣居數量相對較小,偶爾三隻一夥,五隻一羣,大多數,只有兩隻。『中文δ』網.*

    這種生物不知道是創世之神創造的,還是地下城中原產的,總之,在我看來,它們智商不高。

    相比其他怪物,地行蟲的個體戰鬥力並不突出,爬行度不快,肢體強度很一般,肢體鋒利度還算過得去,一對大鰲生在腦袋兩側,無法完全閉合,構不成什麼威脅,唯獨令人避諱的,就是它兩鰲間凝聚的電屬性魔法球。

    然而,這個帶電的魔法球還不能連,每次釋放後都需要冷卻幾秒,而這幾秒,往往就會成爲它們喪命的代價。

    之所以說它們智商不高,一般遇到冒險家,地行蟲先就會將鰲間的電球丟出去,打殺對方。

    這種做法是沒有問題的。

    但有問題的是,這一夥的幾隻地行蟲的電球,是同時釋放的。

    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真的命中了對方,那會給對方造成極大的傷害,但事實往往與之相反,大多數冒險家都會輕易地將這第一擊避讓開,接着,在冷卻的數秒內,將數倍於電球的攻擊反饋給地行蟲們。

    如果它們真得有智商的話,就會想到合理的利用電球,分配攻擊。

    一會兒你倆放,放完等對方衝上來,第三隻再放,實在不行就一隻一隻放,將冒險家逼至數米之外,逼至地老天荒......

    不過,我說的這些,也只是小智慧。

    如果它們擁有了大智慧的話,就會將這裡所有的地行蟲統一集合起來,湊到一起,結成聯盟,接着,躲在一塊比較開闊的平地裡,列隊而待。

    一旦有冒險家露頭,就分小組,有計劃地進行定點打擊。

    而一旦有成批的冒險家露頭,就集合部分力量,分批次的,進行毀滅性轟炸。

    試想一下,原本牛逼哄哄的一羣冒險家,手舞着刀棍棒,殺將過來,到了地方,一看,臥槽,等待他們的,是黑漆漆,密密麻麻,整齊而列的地行蟲大軍。

    然後下一秒,就看到無數顆滋滋作響的電球,如同拋出的水氣球般,劈頭蓋臉的砸下來。

    一陣轟隆的爆炸音與電流的滋滋聲過後,滿地都是燒焦了的冒險家,其中或許還會有幾個將死沒死的,不過也差不多了。

    這場面,得多激憤,多鬼畜啊!

    我一邊感慨着這些,一邊將手中的大太刀當使。

    當真是好用的武器啊,簡直是一掃一大片,但是這一掃過後,能存留下來的大鰲數量就有些尷尬了。

    不過沒關係,第十七層空間大,人少,怪物多,任我奔跑任我砍。

    砍得興起了,我就像撒了歡的野狗般,拖着把大太刀滿世界跑,攔都攔不住。

    不過代價也是比較悽慘的,由於我莽撞而又衝動的行爲,導致我的身體至少有十四五處被電球炸傷的地方。

    幸好我的恢復能力強,這一波炸壞的地方,到了下一波,就又恢復了,然後就這挨着,接着恢復。

    我突然覺得自己貌似同時擁有衝動症和受虐狂的體徵。

    哈羅德原來是跟着我一起打怪的,但在我瘋狂的行動之下,他還是放棄了打怪的行爲,轉而,跟在我屁股後面,撿拾我打落的那些完整的大鰲。

    無論在誰的認知裡,撿東西都比打怪要輕鬆的多,尤其是在面對同等級或是更高等級怪的情況下。

    然而今天,這個情況被逆轉了。

    哈羅德撿拾大鰲的度遠遠不如我砍怪的度快,甚至越差越遠,到後來,我殺怪已經殺到了百十來米,而他就在相距百十來米的地方,一下一下彎腰撿拾着地上散落的大鰲。

    我不再理會他的舉動,轉而,更加瘋狂的朝着地行蟲奔了過去。

    這一上午,我殺了個淋漓盡致,哈羅德撿了個盆滿鉢滿。

    總之,我和他各有所得。

    哈羅德將裝得滿滿十幾袋子的大鰲,一一取出細數,一共數出來一百三十多根,這一趟的任務,總算是圓滿的完成了。

    收了刀,我用力的甩了甩自己有些僵硬的手臂,說真的,輪了一上午的刀,我的手臂還真有些適應不了,都麻了,而且汗水,早就將我的牛皮褲子溼了個透。

    打開水袋,我猛灌幾口,擦了下嘴,道:“怎麼樣,這裡面有多少符合任務要求?”

    哈羅德一邊仔細的將大鰲再次裝入袋子,一邊道:“除去十幾根出現破損斷裂的,其餘的一百一十多根,都沒有任務問題。”

    “這麼說,任務完成了?”我問。

    哈羅德點了點頭,臉上帶着謝意,笑道:“看來找你找對了,多虧了有你,任務才完成的這麼快。”

    我嘿然。

    他看了看我手邊的大太刀,道:“這把刀用着怎麼樣?”

    “不錯,我挺喜歡”我道:“既能當棍使,又能當刀用。”

    哈羅德笑了。

    看來他對我輪着大太刀,橫掃一大片的舉動記憶深刻。

    既然上午就已經完成了任務,那麼下午,也就沒必要再多做停留,我也覺得有點累了,身上的衣服褲子不僅出現了不少破損,而且還從裡到外溼了個透。

    牛皮這東西一旦溼了就會起毛,變硬,刺刺拉拉的很不舒服。

    我很彆扭的動了動肩膀,道:“那就回去吧,正好,我也去洗個澡,換套衣服。”

    於是站起身,從哈羅德那裡結果幾個袋子,扛在肩上,同哈羅德一起往回走。

    走在路上,途徑的那些冒險家們都不約而同的把視線轉向了我倆,並爆出短暫的議論,估計是吧我倆當成拾荒的了。

    拾荒的見得很多,不過在地下城第十七層拾荒的,這還是頭一份兒。

    我隱隱還有點小驕傲哩。

    或許是我和哈羅德目前的狀態真的是太過與衆不同,以至於在路過第十六層的時候,我見到有幾個冒險家因爲看我倆而被行走食人抓住並咬傷了。

    並且,在我們經過第十二層的時候,刷怪的羅德尼等人直接將喝進嘴裡的水噴了個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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