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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逆 - 第三十四章、地精也是可以殺絕種的字體大小: A+
     

    食人魔能學會讀書嗎?

    也許有些可以,但至少剛剛那隻不能。

    它很蠢。

    但再怎麼蠢,它至少也算是智慧生物,比猩猩海豚什麼的都要聰明得多。

    兩天前,潘龍找到了它,用一頓結結實實的暴打,讓這傢伙明白了什麼叫“形勢比人強”,然後,他就採用馴獸的手段,一手大棒一手胡蘿蔔,硬是教這傢伙在短短兩天裡面學會了幾句話,以及“讀書”這個動作。

    這也要感謝他的“野蠻人”職業,這個職業的輔助技能裡面,有“馴化野獸”。

    野獸尚且可以馴化,何況食人魔呢。

    所以,纔有了剛纔旅館裡面那驚人的一幕。

    但假的終究是假的,這食人魔終究並不能讀書識字。潘龍其實是弄了個騙局,忽悠了所有人。

    他對此並沒什麼負罪感,盎歇牧師追求的,無非就是大家都喜歡看他的書;大家想要看到的,無非是稀罕場面。

    乃至於,他想要的不過就是多一些報酬;那個食人魔想要的,不過就是活下來。

    從結果看,大家都挺滿意的。

    大家都滿意,那就很好。

    至於那個“冥冥中對他饒有興趣的偉大存在”……潘龍並不在乎。

    且不說那個傢伙究竟是真實還是虛幻,就算它是真貨,難道還能跨世界去追蹤自己?

    要是它真能跨世界追蹤,追到九州世界,他倒是很好奇,九州世界本地的神佛妖魔對於這個外來的黑戶,會是什麼態度?

    是禮送出境呢?還是抓起來切片研究?

    想到這裡,他忍不住笑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潘龍始終在友善之臂旅館附近奔波。

    他並沒有離開這裡太遠,對於“鐵礦不足”等一些傳聞也毫無興趣,就是在到處獵殺各種怪物,並且將怪物們的武器裝備,以及身體上所有可以拿來出售的東西,全都裝上了馬車,運回了旅館。

    每隔四五天,他的馬車就會載着許多貨物,帶着明顯的血腥味,來到友善之臂旅館。那些東西會在班力特老闆仔細估價之後變成金幣,進入他的腰包。

    很快,他在這一帶就出了名。

    和上次讓食人魔學會讀書的名聲不同,這次他的名聲沒有了幽默和詼諧的意思,只有肅殺之氣。

    “血腥的馬車伕”,就是附近的人們給他的綽號。

    這個綽號一目瞭然,潘龍對此也沒什麼意見。

    他並不介意殺死怪物,相反,他很樂意。

    殺死這些傢伙,既可以獲得經驗值,又能賺到錢,還能讓附近的平民過得安全一些,一舉三得,何樂而不爲呢?

    至於那些被他殺死的怪物們究竟該不該死,或者說該不該被殺掉這麼多?他根本就懶得考慮。

    北地每年都獵殺大羣的妖獸,誰會在乎妖獸該不該殺?

    除非有環保局的人跳出來,拿着國家法律警告他“某某生物是保護動物,殺了要坐牢的”,否則潘龍並不會在乎把它們殺絕種的問題。

    反正,食物鏈從來不是靠着那些珍稀動物維持的。

    這些天,他殺了四隻食人魔、六隻獸化人、十五六隻豺狼人、三四十隻大地精、至於兇暴生物或者地精之類,他都懶得計算數目了。

    反正遇到了,順手殺了就是。

    一場場殺戮下來,他身上漸漸積累了厚重的血腥味,就算時不時清洗一下,也沒辦法完全洗乾淨。那些尋常野獸見到他,更是都嗚咽一聲,夾着尾巴就跑,不敢在他的視線裡面多停留哪怕一秒鐘。

    “我跟查內姆站在一起的話,也不知道究竟誰更像是殺戮之神巴爾的子嗣……”某天,又殺光了一窩地精,把其中大地精的耳朵割下來(這個能領賞金,一個一金幣),又把那些獸皮短矛之類能夠拿去賣點錢的零零碎碎的東西收拾好了裝車,潘龍用鋼刀當鏡子,看着刀身上映出的自己渾身血污、眼神兇惡的樣子,忍不住自嘲了兩句。

    “不過……這樣纔像個北地人吧。反正在中原人看來,我們北地人就是殺人如麻的嗜血蠻子嘛……”

    他又帶着滿是血腥味的戰利品回到友善之臂旅館,班力特老闆很無奈地勸道:“潘,你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休息了!看看你的樣子,簡直不像個正常人了啊!”

    “我是要休息一下,然後就離開這裡。”潘龍說,“這附近比較值錢的怪物都被我殺得差不多了,你看這次,我殺掉的最值錢的就是大地精,連豺狼人都沒能找到一個。這樣下去,感覺就是在浪費時間。”

    班力特還沒說什麼,一個老酒客忍不住笑了:“記得有諺語說‘地精是殺不光的’,但你再這麼殺下去,至少我們這一帶,怕是連地精都要被你給殺光了。”

    “如果地精也有賞金的話,我不介意殺光它們。”

    酒客們都大笑起來。

    他們當然並不懷疑潘龍是否真的能殺光這附近的地精,只是覺得事情好笑而已。

    一個粗豪的酒客還邊笑邊說:“怪不得地精殺不光,原來是沒賞金的緣故!”

    “這麼說也沒錯啊,要是殺地精也有賞金,我也可以提着棍子和斧頭去殺地精。別的打不過,地精還打不過嗎?”

    “是啊,哪怕一個地精一個銀幣也好啊,幾十個人一起出去,權當散個步,順便殺上十個八個地精,回來大家聚個餐的錢就有了。”

    “那樣的話,地精或許真要被殺絕種了。”

    “不怕,地精什麼都吃,我們可以挖個大坑,在裡面養地精……”

    醉鬼們越聊越開心,話題很快就滑向了“貪官和是強盜,哪種比較適合喂地精”之類方面,明明是毫無意義的選擇題,他們偏偏爭論地很熱鬧。

    潘龍沒加入爭論,對他來說,這些東西都差不多。

    有賞金的,宰了去領賞。

    沒賞金的,宰了挖個坑埋了。

    反正無非是一刀的事。

    在這個世界如此,在九州世界也是如此。

    老爹教過他,如果惹到了什麼不像是會善罷甘休的人,就一刀結果了他。不管將來會有什麼麻煩,結果了一個,麻煩總歸能少一分。

    “那麼如果我遇到一個惡棍,但他沒有惹到我呢?”當時,潘龍如此問道。

    老爹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如果你殺得了他,那你就已經惹到他了;如果他殺得了你,那他就已經惹到你了。正邪不兩立,懂?”

    “如果是正派中人,但我們之間有誤會呢?”潘龍繼續問。

    “男人之間沒有誤會。”老爹說,“如果有誤會,表示你們酒喝得還不夠多。”

    這就是老爹闖蕩江湖的經驗之談,潘龍始終覺得,幸虧老爹大多數時間都在北地闖蕩,要是去南方的花花世界,沒準他早被別人坑死了。

    ……不,他那麼陰險,一直隱藏着自己最厲害的本事,連親生兒子都不知道,或許他坑死別人的可能性更大。

    用冷水沖洗了兩遍,再在加入了迷迭葉沸煮液的熱水裡面泡了大半個鐘頭,順便扔掉了那身舊衣服,換了一身全新的旅行者束衣,潘龍總算是聞不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了。

    當他重新來到旅館二樓大廳的時候,班力特滿意地笑了。

    “小夥子,你現在纔像個冒險者的樣子。”矮人愉快地說,“之前的模樣太嚇人了,不該那樣的。人賺錢,是爲了讓自己活得更好。可不能爲了賺錢,就讓自己活得不像個人!”

    潘龍道了謝,要了一份普通的食物,吃飽喝足之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打開角色面板,他看到自己的等級已經到了六級,裝備欄裡面,則有1024金幣,幾瓶解毒藥水,一枚不知道用處但明顯蘊含着魔法力量的戒指,還有一條怪異的腰帶。

    這些是他最重要的戰利品,別的都無關緊要。

    那幾瓶解毒藥水,是一個住在旅館裡面的蘭德林老太太給他的,老太太聽說他是個很靠譜的冒險者,就找他幫忙清理自己家裡的毒蜘蛛,這幾瓶藥水自然是“任務補給”。而那條腰帶,則是打翻了那個食人魔得到的,十分的詭異——他記得這東西帶着詛咒,曾經很好奇地活抓了一隻地精,強行給它戴上,然後……也沒看到它發生多明顯的變化。

    無非是公地精變成了母地精。

    打死那個地精之後,這條詛咒腰帶就可以拿下來了,但潘龍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可以找個愛好比較獨特的闊佬,然後把它賣出去?

    一條能男變女的腰帶,似乎很有趣的樣子啊……

    但在這小地方,它可賣不出價錢。想要讓它賣出符合它身份的價格,必須去大城市。

    比方說,寶劍海灣一帶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門。

    那裡有足夠多的有錢人,可以爲這條除了玩樂之外別無用處的腰帶開出大價錢。那裡也有更多的任務,更多的機會,能賺到更多的錢。

    更重要的是,只有到那種大城市,才能夠買得到諸如“次元袋”這樣比較高級的魔法物品。

    當然,要從這裡去博德之門,路還是挺遠的。他準備先去附近的貝爾苟斯特,再看看能不能找點事情賺點錢。

    而且,蘭德林老太太的家也在那裡,他可是答應過人家,要幫她做個“大掃除”的。

    第二天一早,潘龍趕着洗刷乾淨的馬車(爲此他花了兩個銀幣,負責洗刷馬車的旅館夥計還表示這是友情價),離開了友善之臂旅館。

    “夥計,如果我將來需要找你幫忙的話,你可要給我打折啊!”班力特老闆笑呵呵地說。

    潘龍用一個大拇指作爲回答,揮揮手,徑自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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