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這個我會安排的。”
“哦對了,XX縣的那個店長事情處理的怎麼樣了?”想到那個熱血上涌的店長,馬東還是關心了一下。
“還在處理,我們想賠錢私了,不過對方胃口太大,沒談攏.....”
孟凱之最近頭髮明顯都白了不少,公司大了,什麼奇葩事情都能遇到,那個捅.人的店長只是其中一件小事。
還有合夥人私自進貨、私扣銷售款被清退合夥資格,然後鬧事的.....
“我記得對方家裡好像是一個學校的領導吧,如果他們還繼續胡攪蠻纏,就通過叮叮給他們一個警告,這種小混混我就不信屁股是乾淨的.....”
市井刁民爲了錢可以耍無奈,馬東自然也不是什麼信男善女,手握着互聯網媒體資源又財大氣粗的鼎東集團,想搞一個小地方的“學校領導”還不簡單?
孟凱之點了點頭道:“嗯,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其實孟凱之心裡早就猜到會是這個結果,這就是馬老闆的一貫作風,絕對不肯吃虧!
小縣城的事情只是小事,馬東也沒當回事,他現在糾結的是商鋪不能繼續出售回籠資金,集團的資金缺口怎麼辦?
“哎,要是能只出售產權,還能把經營權掌握在自己手裡就好了.....”,馬東異想天開道。
孟凱之咧了咧嘴無語道:“這樣的好事我也想啊.....”
孟凱之又認真想了想,還真想到一個貌似可行的辦法,“馬總,你覺得把商鋪出售給公司內部員工怎麼樣?然後公司和他們籤一個長期協議.....”
這下輪到馬東無語了,鼎東集團的商鋪基本上都集中在一二三線城市人氣比較旺的臨街門面,這種門面哪怕是幾十、一百平米,那也是動輒幾百萬的不動產,鼎東集團裡面除了少數高層,誰能買得起這麼大的不動產?
“老孟,要不你自己先帶頭買幾套?”馬東開玩笑道。
孟凱之尷尬的笑了笑,“我可沒那麼多錢,馬總,我的意思不是讓單個人買下商鋪,我們可以仿照門店收益權的模式,把商鋪的產權分割出去銷售嘛.....”
“產權分割銷售?”
馬東聽完突然有種眼前一亮的感覺,這個方法貌似還真的可行.....
鼎東集團線下連鎖門店早已超過萬家,每個門店的合夥人也不是一個人,少的有兩三個,多的門店全員合夥,人數最高的有將近二十人,整個鼎東集團的合夥人規模有將近5萬人,這麼多合夥人,而且每個合夥人所持有的份額還不一樣,依靠人工管理的成本實在是太高了。
爲此,鼎東集團已經開發上線了一套門店收益權管理系統。
這個系統就類似於一個商城,只不過裡面的商品比較特殊,只賣“門店收益權”。
門店合夥人交錢之後公司就會把相應的收益權份額劃歸合夥人名下,收益權管理系統鏈接門店財務系統,每家門店的盈利情況合夥人自己都能實時關注,同時門店收益權管理系統還會根據門店收入按照一定比例自動分紅。
如果合夥人主動退股,被強制清退,或者因爲其他原因需要做收益權交易,都必須要提申請,收益權的變化全部由公司統一控制。
這麼一套系統,如果按照孟凱之的想法,馬東完全可以把商品從“門店”擴展至“商鋪”,公司內部如果有人想買商鋪,卻又沒有錢一個人吃下整個商鋪,那就能通過系統購買一定份額的“產權”。
同時,也因爲商鋪“產權”分散了,自然就不需要過戶,只要購買方在系統裡購買時簽署一份“授權書”,授權鼎東集團,準確的說是鼎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運營,那現在所有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
馬東是越想越覺得這方法簡直天才,只不過再深入的想下去,真正操作起來還是會遇到一些問題。
“這麼做算不算非法集資?”
“肯定不能算,我們是有明確的出售標的物,別人買的是東西,這是一種交易行爲,不是借貸行爲.....”,孟凱之知道馬東以前玩過擦邊球,所以現在比較謹慎,他給出了肯定的答覆。
不屬於非法集資那就好,只要不違法,剩下的主要就是信任問題了。
“買商鋪產權,又不能辦證,這種虛擬的交易別人會接受嗎?萬一我把商鋪轉手賣了跑路,他們豈不是虧死了?”馬東現在真沒有這種想法,但是保不準未來自己變成了窮光蛋,那時候就不好說了.....
馬東對自己都信不過,還能指望別人相信自己,把房產這種“重金”放在自己手裡?
孟凱之沉默了半晌,也覺得馬東的擔心很有必要。
現在的人,就算是夫妻之間,爲了房產證掛在誰名下都能打的頭破血流,更別說是外人了,孟凱之覺得如果換成是自己,讓他出錢買商鋪,然後房產證還放在別人手裡,他肯定不放心,除非這人是他老頭老孃!
“集資買房,信任確實是最大的難題!不過我覺得還是要試試,我們可以通過公正處,或者和房產局那邊溝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在產權證上做一些限制,比如出售或者抵押的時候需要徵得所有產權人的同意.....”
“嗯,除了信任問題,門店收益權管理系統也要改一下,商鋪和門店不一樣,既然產權是別人的,就應該能自由買賣,系統需要支持產權份額的自由交易,這個功能就需要鼎東支付介入進來.....”
說到鼎東支付做產權交易,馬東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自己這是在“自建房產交易系統”吧?
“房產交易可都是要繳納一定房產稅的,我們這麼幹合法嗎?”
“.....”
孟凱之突然回答不上來了,這種情況是沒有先例的,鬼知道合不合法!
鬼:我特麼也不知道啊!
兩人討論到這裡就徹底進行不下去了,因爲這裡面涉及到太多法律和政策問題,必須要請專業的人來解釋。
孟凱之回到辦公室就召集了集團的法務團隊商討自建房產交易系統的可行性,得出初步結論後,又專程去了一趟徽州省房產局拜訪了諸位大佬。
等過了兩天,孟凱之找到馬東,臉上既興奮,又擔憂。
“馬總,大佬沒表態,不過他提醒了我一件事,該繳納的稅一分都不能少.....”
“哈哈,那就是能搞喏!”馬東頓時就笑了。
大佬沒表態屬於正常操作,華夏這三十多年就是這麼摸索着走過來的,凡是沒有先例的,先不表態,讓別人先試試水,成功了皆大歡喜,出了事大佬再站出來收拾爛攤子。
作爲摸着石頭過河的先驅,風險是肯定會有的,但如果成功了,那就是在河裡摸到金礦,同樣也受益無窮。
摸着石頭過河的風險是什麼?
馬東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危害了社會利益!
這裡的利益有很多,比如危害國家利益,危害老百姓利益.....
“自建房產交易系統”,偷稅就是危害國家利益。
偷偷賣房跑路等行爲就是危害老百姓利益。
馬東相信,只要自己安安分分做事,不危害上述兩大利益,甚至是更加維護兩大利益,那必然是安枕無憂的。
怎麼解釋“更加維護”呢?
首先是納稅,房產局想多收稅,那就要頻繁的交易,但是房產這種大宗商品本身的性質就決定了其不會頻繁的交易。
可如果把一百萬的房產分割成一萬份,每一份一百元,那交易的頻率會不會高起來?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交易一頻繁,繳納的稅款自然就多了,交稅一多,國家自然就高興啊.....
同樣的,老百姓用自己的閒錢拿去投資房產,也能保值增值,這也是好事啊!
想通了這些,馬東不再猶豫,大手一揮道:“那就幹吧!先把系統開發好,每筆交易我們都按照稅收政策扣稅,然後定期到房產局交稅和備案,把所有能想到的漏洞都提前補上,這樣以後就算有人想找事也怕了.....”
馬東本來就只是想賣商鋪回籠資金,可沒想着玩偷稅漏稅,正所謂無欲則剛,一本正經做正規生意的人,在哪裡都是安全的。
賣商鋪的問題貌似就這麼解決了,後面系統的開發也需要時間,這種事孟凱之協調起來輕鬆自如,馬東也就沒有再關注。
在這段時間裡,因爲沒辦法繼續賣商鋪,鼎東集團只能暫時勒緊褲腰帶過日子。
此時,馬東還沒意識到,他的這個決定會給未來的鼎東集團到底帶來多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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