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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雀屋的殺人舞臺劇 - 第兩百七十八章最終的調查與解答第十三幕字體大小: A+
     

    衛寶貴的過去我們應該已經有所瞭解了,他的那些個勾當,恐怕一個兩個故事也講不完。而且至始至終,這個記者的身份都是非常明確的。所以這些我們不用浪費筆墨,直接從酒店的行動開始描述就可以了。

    衛寶貴是4月30日同惲夜遙一班飛機到達s市的,而且惲夜遙親眼看見了他,所以說在飛機抵達s市之前,衛寶貴絕對不可能出現在酒店裏面。

    上一章與酒店經理交談的人身上確實穿着和衛寶貴當天上到羅雀屋一樣的衣服,而204房間裏的女人的衣服也與範芯兒一樣。

    所以這夫妻兩個人的行動就顯得非常詭異了。

    根據之前的描述,惲夜遙乘坐的飛機到達s市的時間是4月30日下午五時左右,因此在這個時間之前衛寶貴絕不可能出現在雅頓大酒店裏面。

    布和爲了提前做好殺人的準備工作,4月30日當天程楚上班沒多久,他就跟着出發前往酒店,就是希望可以在程楚當班的時候租下204房間,這是他們之前計劃好的。

    不知道大家還記得嗎?在檢驗衛寶貴屍體的時候,莫海右讓警員辦的兩件事:一件是把衛寶貴手指上剝下來的屬於另一個死者的指甲拿到檢驗科去化驗,另一件是立刻到機場去調取衛寶貴最近十天內的出行記錄,特別是到w市的往返時間,越詳細越好。

    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莫海右已經想到衛寶貴在酒店的行動可能與他飛機往返的時間有關係。也就是說,衛寶貴可能在往返w市與s市之間的行程上面動了手腳,以便及時回到s市監視布和的行動。

    莫海右想到這一點當然時候有依據的,衛寶貴如果要接近酒店裏的死者,留下證據又不讓布和有發現自己的可能性,那麼他只有全程監視布和的行動才能夠做到。

    但是,衛寶貴不可能知道布和要什麼時間去酒店動手,就算是讓妻子去監視也不太可能,布和非常狡猾,長時間的監視有可能讓妻子暴露,以至於惹禍上身。

    他唯一的辦法就是自己儘早迴歸s市。程楚的上班時間是下午兩點鐘,這個衛寶貴有可能知道,他可以拐彎抹角向酒店的服務員打聽,記者在這方面總是靈活的。

    那麼,4月30日從程楚上班開始的所有時間就都要算進衛寶貴的時間表裏面。

    下午兩點鐘,飛機還在天空之上,衛寶貴如何才能夠及時迴歸s市呢?通過上一章,我們瞭解到範芯兒租下204房間的時間在布和進入酒店不久之前,說明她是臨時接到丈夫的指示前去租房間的,事先並沒有參與行動。

    也就證明了她並沒有監視布和的行爲。衛寶貴一定在飛機往返的時間上動了手腳,但具體他是怎麼做的?就要等警察調查出他具體的出行記錄時間表才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了。

    這裏有幾個障礙擺在眼前:第一,惲夜遙自述飛行全程他都沒有睡着,一直在聽衛寶貴講話。他們飛行的時間是在白天,衛寶貴身邊又有朋友,所以絕對不可能睡覺。雖然期間會因爲吃東西或者上廁所短暫停頓,但是,接續上的是不是同一個人的聲音,惲夜遙不可能聽不出來。

    第二,用錄音機事先錄好自己的聲音,到飛機上之後讓朋友播放也不可能。不說拜託朋友這樣做需要合理的理由,朋友也需要是絕對值得信任的人,就是滿足了這兩個條件,也無法成功。錄音機錄下的聲音與本人直接講話之間的區別,很容易就可以聽出來。不可能瞞得過人的耳朵,除非坐在前面的人很傻或者在打瞌睡。而明顯,惲夜遙一直在仔細聽他們講話,因爲他把對話的內容一字不差記了下來。

    根據惲夜遙說的,飛機飛行的時間是早上到晚上五點整整一天的時間,莫海右也是糾結在這裏無法得出答案,所以他纔會匆忙讓警員去調查。但是他爲何要調查衛寶貴十天內的出行記錄,這就又是另一個匪夷所思的地方了。

    暫時,這個問題我們只能讓它放一放,等待莫海右那邊的調查結果。先來看一看小狗那邊的狀況。

    小狗項圈裏照片的檢驗結果已經出來了,就在莫海右收到洪可身上紙條的檢驗結果之後不久。照片背後寫着地址:花苑小區7幢5號樓地下車庫;地址下面還有兩個署名:洪可、洪暉健

    這個信息立刻傳到了局長和莫海右那裏,然後局長又把它通知了正在趕往花苑小區的羅意凡。

    ωwш● t tkan● co

    接到這個消息,羅意凡眼睛放出了光芒,看來花苑小區一定有警方想要的答案,洪可這個名字羅意凡不是第一次聽說,早在午夜酒吧的時候,羅意凡就已經久仰大名了。所以派他去調查花苑小區可真是誤打誤撞用對了對象。

    汽車裏,正在思考的羅意凡手機突然響了,他接起來一聽,是莫海右的聲音。

    “喂,是羅顧問嗎?”

    “是的,是我,莫法醫有什麼事嗎?”

    “是關於洪可,我從疑似布和父親的屍體中發現了狗毛,就是左警官帶回的那隻小土狗身上的毛,目前可以猜測的是,那具疑似布和父親的屍體,有可能就是小土狗的主人。”

    “你是說住在花苑小區7幢5號樓的人有可能就是布和的父親,讓我去那裏找到可以證明他身份的東西。小狗和照片有可能是他揭發兒子留下的證據,我知道了,我會盡可能詳細調查的。莫法醫,正好我也有一件事要向你彙報。”

    “什麼?”

    “就是照片裏提到的名字,洪可,我認得他。他是午夜酒吧裏面販毒的後臺人物,以前午夜酒吧幾乎都是他在管理,但他從沒有在我去的時候出現過,所以我不清楚他的長相。根據這個,我想,洪可應該就是布和父親的名字,而洪暉健就是布和的本名。”

    “嗯,你說的這些很有可能,我們會立刻着手調查洪暉健此人的底細。”

    合上電話的時候,羅意凡已經非常確定自己等一下要怎麼做了,他將自己的想法與身邊警員交流之後,隨同一起的兩個警員包括開車的司機都露出了不可思議的神情。

    其中一個對羅意凡說:“羅顧問,雖然局長對我們說要聽你的安排,但是這樣做會不會太……。”

    “不會的,你們放心,我一定會帶着證據回來的。”羅意凡非常有自信地回答。

    “不是,我們不是懷疑你的能力,就是覺得你一個人去的話,會不會太危險了,還是先通知一下局裏吧。”

    看着警員擔憂的神色,羅意凡心裏也在衡量是否要先通知莫海右他的行動。但是,莫海右太過於‘死板’了,如果照他的邏輯思維進行的話,時間就會被拖延,羅意凡覺得還不如自己直接行動,然後把結果報告給他來得容易。

    就像剛纔,自己明明已經覺得可以確定的事情,他卻只是說很有可能。

    想到這裏,羅意凡的‘壞’模式又開啓了,大家應該還記得他在羅雀屋中極其危險的情況下還倒過來將了布和一軍,把他的臉搞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樣。(這裏的具體情節,布和篇之後會述說的)

    現在,羅意凡又想要使‘壞’了,當然這只是爲了讓警員同意先不要把自己的行動計劃通知莫海右。

    不過可以事先說一說的是,羅意凡的此次行動雖然給案件帶來的極大的突破,但也確實不按常理出牌,事後,莫海右得到消息之後,氣得差一點想拿手術刀拆了羅意凡的骨頭。他知道布和屍體的臉爲什麼會搞成那樣,也是因爲這一次羅意凡的私自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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