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戶外沒有攀爬和索降痕跡,客房沒有陽臺和內門,只能通過客房的正門進入。
發現受害人屍體的時候,房門是鎖着的,本尼律師的鑰匙也完好無損的在客房內,我們認真檢查了牀底下、衣櫃等地方,沒有發現有長時間躲藏後留下的痕跡,因此,案發現場可以算是一個密室。
傑克警長請了鎮上最好的鎖匠,小心把門鎖卸下後,在放大鏡下仔細檢查鎖芯,在上面也沒有發現撬鎖留下的痕跡。
因此又可以進一步推斷,兇手不是用工具撬鎖,而是使用鑰匙打開的房門,除了本尼律師本人的鑰匙外,酒店只有三把備用鑰匙,傑克警長無一遺漏的都進行了調查。
經理室的鑰匙檢查後完好無損,樓層清潔員手中的,她們說沒有借出過鑰匙,也沒有爲任何一位客人,打開過536房間的房門。
前臺的鑰匙也是一樣,在那裏借鑰匙雖然比較容易,可都需要登記簽字,檢查後發現,536到538三個房間的鑰匙都沒人借出過。
彷彿三把備用鑰匙都沒有出現問題,可是,本尼律師的死因,又要求兇手必須進入房間。
爲了破案的需要,班尼特先生託人找了關係,請牛津大學醫學院的實驗室,對他送檢的血液和組織樣本,進行了加急的針對性檢測。
已經證實死者體內的地高辛濃度嚴重超標,死因就是地高辛中毒後的心臟病發,進而可以推斷,兇手確實進入過他房間下毒。
首先,這麼大的劑量不可能是因爲誤服,其次,我已經在餐廳查詢過消費賬單,當天晚餐的時候,由於有兩位女士在場,他們喝的是意大利的巴巴萊斯科紅酒。
如果兇手是在下午茶或者晚餐的時候給他下毒,茶水和紅酒的味道並不足以掩蓋地高辛藥劑。
關鍵是時間上也不匹配,醫生已經確認他的死亡時間是凌晨到3點之間,中毒的時間應該更加靠後。
最合理的可能是,有人知道他有在房間飲酒的習慣,提前潛入房間,擔心他發現桌上藥瓶的藥片數量不對,就從行李中找到他攜帶的另一瓶地高辛。
將藥片碾碎後,加入到他桌子上的波旁威士忌中,由於這瓶藥劑原本沒有開封,她就把藥瓶拿走。
與晚餐時的紅酒不同,大家知道波旁威士忌是烈性酒,酒液是金黃色,度數很高,口感強烈,才能完美掩蓋被下了地高辛的痕跡。
晚上吃完晚餐,本尼律師回到房間洗澡之後,自飲自斟的時候,不知不覺中服下去的,現場證據也說明了這一點。
但是,非常詭異的是,和他的血液和組織樣本,同期送檢的玻璃杯和剩餘的酒液中,卻並沒有發現地高辛的存在。
彷彿又排除了謀殺的可能,看上去並沒有人給他的酒下藥,是他自己服下大量地高辛自殺的。
這當然不是自殺,雖然凱瑟琳的死亡,讓本尼律師陷入了十分艱難的困境,可他是一個勇於擔當的人,心裏素質不會這麼脆弱。
最好的解釋是,兇手在凌晨時分,第二次進入過本尼律師的房間,確認他已經死亡後,她僞造了指紋等證據後,就更換了桌子上的玻璃杯和酒瓶。
我覺得兇手也很瞭解他的性格,知道自殺的理由過於牽強,她其實也沒有想誤導我們認爲是自殺。
換掉玻璃杯和酒瓶的目的,還是想讓警察把他當作心臟病發後的自然死亡,她設計的劇本應該是這樣:
本尼律師的年齡較大,十幾天的旅途勞累不說,到了這裏後又發現凱瑟琳小姐被謀殺,悲傷、激動外加愧疚。
感覺無法向老朋友交待,在房間內輾轉反側,爲了睡眠又喝了不少酒,心力交瘁下心臟病發,是很合理的一件事情。
和這些客觀情況一脈相承的是,地高辛中毒致死後,屍體的表面症狀也確實是心臟病發,我可以肯定的說,如果不是案件情況特殊,大多數醫生檢查後都會得出自然死亡的結論。
另外,在兇手設計的劇本中,即使調查人員心存疑惑,感覺兩個有關聯的人,這麼短的時間內連續死亡過於蹊蹺,想要去進一步驗證他是被藥物誘導的心臟病,其實也非常困難。
因爲可能引誘他病發的,各種各樣的化學藥品實在太多,想檢測他的體內到底有哪些藥物殘留,必須要逐一進行鍼對性測試纔可能發現,檢測過程需要消耗龐大的時間和財力。
OK,講到這裏,敏感的人就會發現我話中的矛盾之處,現在強調檢測十分困難,開始卻又說過,牛津醫學院實驗室神通廣大的,僅僅一天就給出了很確定的結論,死因是地高辛中毒。
這有一個很合理的解釋,班尼特醫生委託實驗室檢測時,就已經向他們提出了,優先針對地高辛進行測試,所以才這麼快得出結果。
醫生能夠做到這點不是他能掐會算,而是要得益於兇手作案時留下的一個紕漏,又被黑格爾警官十分敏銳的抓住了。
我們勘察現場的時候,受害人的表面特徵符合心臟病發的症狀,但在班尼特醫生的幫助之下,黑格爾警督還是很快就發現了一個疑點。
本尼律師隨身攜帶的地高辛,藥劑數量不對,爲了控制他的病情,地高辛是需要定期定量服用的藥物。
可他們預定的是7天之後的郵輪,在算上船上需要耗費的時間,剩餘的藥劑,根本不足以支撐他回到波士頓。
從美洲到不熟悉的英國小鎮,卻不準備足夠充足的藥物,尤其這種藥物,還是他不可或缺的、需要醫囑的處方藥,與我們對他性格和職業的研判有明顯矛盾。
所以,黑格爾當時就和班尼特醫生求證,也讓我們第一時間就開始懷疑,地高辛就是導致本尼律師死亡的罪魁禍首。
說到這裏我必須強調,不能因爲黑格爾警官的敏銳嗅覺,就去否定兇手的狡猾。
試想一下,她們來英國的目的就是殺人,會一點準備都沒有麼,刀槍等其它兇器不好攜帶,一瓶毒藥卻輕而易舉,爲什麼要大費周章的,偏偏去使用受害人的地高辛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