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我看着安遠,腦海裏的第一個反應是。
同居。
我也這麼問了:“同居嗎?”
他點點頭。
我說:“哦。”
他說:“我會付你房租與飯錢。”
我說:“那是小問題。”我忍不住再問一遍,“我們一起生活?”
他繼續點點頭,然後反問:“不行嗎?”
怎麼會不行?當然行!實在是太行了!
可我還是要維持我的矜持,我笑笑:“歡迎歡迎。”
然後他把箱子放到一邊,面無表情地說:“那我們來慶祝一下吧。”
我愣愣地問:“怎麼慶祝?”
他直接上牀。
同居是件神聖的事,在我看來。
莫百靈給安遠的箱子裏裝了他的筆記本電腦,還有幾件衣服,然後就沒有了。所以,我們決定去逛超市買點必需品。
鑑於他是個超市廢柴,所以我全權接手生活用品的採購,他仍然淪爲搬運工。
我問他:“但是你不回家好嗎?”
他說:“我起先是一個人住。”
原來如此。
買了毛巾睡衣杯子拖鞋等等等等,只是不知道爲什麼什麼都買了兩套……
走到食品區的時候,我琢磨着還是買點零食回去吧,然後我看見安遠死死盯着冷藏櫃看。
我順着看過去,問:“要喝點什麼嗎?”
他猶豫猶豫,好像下了很大的決心才說:“我習慣喝牛奶。”
……我忘記了,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
我們買了一箱蒙牛,我絕不是幫蒙牛打廣告,只是因爲他們家買一箱就送一隻牛。當然,不是真牛。
回到家裏,把買來的東西擺好,那隻牛就被放在了沙發上,跟那隻眯眼兔子放在一起。
晚上的時候,我們換上相同款式的睡衣,看起來都有點可笑。
星期天他還是回去處理了一些事情,然後又帶了一點東西過來。到晚上的時候,我看着屋子裏多出來的東西,再看看身邊多出來的人,才真正有了所謂“同居”的意識。
我的電腦放在臥室裏,沒有多餘的地方給他,他只有把他的筆記本放在膝蓋上。即使是休息,他還是用他的電腦處理一些事情。
我想搞IT的企業家,電腦一定比較高級。
我強忍着把他的電腦拆了一探究竟的慾望,然後我打開了我的電腦。
在桌面閃出來來的那一刻,我才記起來某件事。
我迅速伸手去關屏幕,但是已經晚了,安遠一把撲上來,按住我的手,抱住我。
我閉上眼,往他懷裏鑽。
“這個人看起來有點眼熟。”他在我頭頂上說。
廢話,那就是你。
雖然知道他早就曉得我找莫百靈要他照片的事,但是真正被抓住還是很不好意思。
“這個人長得真醜。”
我起身,瞪他一眼,完全是挑釁我的審美觀。
我看看桌面上的那個人的照片,再看看抱着我的那個人……
好吧,還是真人好看。
“把這個換掉吧。”他說,“照新的照片做桌面。”
我眨眨眼,他問我:“有數碼照相機嗎?”
我把照相機拿給他,他調到自動拍照,對好方向,一把摟過我,對着鏡頭,說:“茄子。”
我看着鏡頭下意識地笑了一下,然後閃光燈一閃。
眼睛好花。
“數據線呢?”安遠又問我,我把數據線也給他。
他把照片傳到電腦裏,設成桌面。
我愣愣地看着他的一系列動作,也愣愣地看着桌面上靠在一起的兩個人都微笑着。
我猛地抓住他,說:“再笑笑。”
他無表情地搖搖頭,說:“剛纔笑了。”
“再笑笑啊,我都沒有看到!”
他指着電腦:“你沒看到嗎?”
我想失意體前屈狀捶地,好奸詐,不算數!
我鬱悶地趴在鍵盤上,看着桌面。他從背後抱住我,開始親吻我的耳朵。
我扭過頭閃躲,然後聽見了他沉沉的笑聲。我直視他的臉,他揚起嘴角的樣子讓我的心**了一下。
真不公平,怎麼會這麼好看。
我感到有點不真實,這個出色的人怎麼會看上我。忍不住主動地去親吻他,然後來證實這個人是真實的。
事實證明,接吻是件很危險的運動,因爲太容易擦槍走火了。
被撫摸着全身,雖然不是第一次了,但還是不好意思。可是胸口被啃噬的感覺,強烈得無法抗拒,只能咬住嘴脣忍着呻吟。
他用手撫摸我的嘴脣,然後探了進去。
舌頭被手指攪動的情色感,讓我閉上眼睛。但是身體的靈敏度卻隨着視覺的消失升高了。
含着他的手指,身後的地方被開拓,身體裏的酥麻讓人很難耐。
當他進來的時候,我不停地喘息,還是有些疼,但是同時很滿足。
那個地方火辣辣的,承受着他的動作,我又哭了出來。他俯身吻去我的眼淚,我摟住他的脖子,他進入我更深。
後來我完全忘記要控制自己,只是不停地呻吟喘息,甚至配合着他動着腰。
在**來臨的一剎那,我想,我對他的感情,大概已經超越了喜歡。
作者有話要說:22:什麼是同居?同居就是裝了馬達的蝸牛終於相遇了,然後共用一個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