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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門鳳華 - 第三百七十三章 活死人(五)字體大小: A+
     

    徐慕卿有些發愣,他作爲文官,不知道同多少人脣槍舌劍過了,自認爲天底下能夠勝過他的沒有幾個。

    可還是第一次,遇見這等自己個承認自己仗勢欺人的人?

    這要怎麼辯?

    姜硯之瞧着眼前的四人。

    之前那個鴨公嗓子,應該是離門口最近,穿着屎黃色衣衫的黃梁,另外一個穿着綠衫廣袖,不怎麼言語的便是李家的另外一個小郎君,名叫李江。

    至於李大官人,先前在廊上,便見過了。

    姜硯之心中有了底,忍不住嘆了口氣。

    即便是他查出了兇手,也只能夠定他一個強搶名女,襲擊他人的罪名。

    畢竟這些日子,常明可是活蹦亂跳的在樊樓裏出沒,又怎能說,一個月前,他被那人給打死了呢?

    “上個月的初三,從樊樓出去,你們四個人,都去了何處?本大王前來,並非是來同你們擡槓的,而是你們四人,都牽扯到了一個案子當中。從現在開始,你們說的每一句話,本大王都會記錄下來,寫進卷宗裏。”

    黃梁看了看姜硯之的身後,見並沒有那開封府或者是大理寺的人,拿着筆墨紙硯記錄,好奇的問道,“三大王用何記錄?”

    姜硯之鄙視的看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瓜子,“要不要本大王背一遍大陳律你聽聽?既然你開了口,便你先說。”

    黃梁看了李大官人一眼,收起了玩笑的架勢。

    “讓我想想,我們修書,經常會有不同的意見,有時候在館中吵吵得不像話,便一道兒出來喝酒,算是和解,免得傷了兄弟情誼,是以這樊樓來得還挺多的,實在是想不起來,是哪一日了。”

    姜硯之指了指一旁的常明,“上個月初三,徐慕清在這裏打了常明一拳。”

    黃梁說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恍然大悟,“原來是那一日啊,這麼一說,我想起來了。那一日被這不知琴師攪了雅興,我喝得又有些多,便直接回府去了,臨了想着我阿妹喜歡樊樓的燒鵝,還特意帶了一隻回去。她吃的時候,還熱着呢。”

    “三大王儘管去問,下官說的話句句屬實,樊樓賬冊子上記得清清楚楚的,我阿妹屋子裏的婆子,應當也能作證。”

    姜硯之沒有多言,又看向了那李大官人李淳。

    李淳生得一副好相貌,端方正直,留着短短的小須,看上去頗爲成熟穩重。脊背挺得直直的,嘴脣有些薄,看上去就是一個做文官的好料子。

    “我喝完酒之後,想起有一卷孤本,沒有收好,便又回了崇文館。”

    姜硯之看了他一眼,“可有人證?”

    李淳搖了搖頭,“只有我家趕車的小廝,那時候比較晚了,崇文館裏早就沒有人了,我經常夜裏回去修書,自己有一套鑰匙,所以並沒有驚動他人。”

    八成因李淳家中尊長,便是那崇文館的總領大學士,是以他才能自由出入。

    閔惟秀看了李淳一眼,李淳見她瞧過來,對着她微微的頷首。

    一個小廝的證詞,實在是太弱了,李淳完全能夠同他串供。

    姜硯之依舊沒有多言,又看向了徐慕卿,“你呢?”

    徐慕卿臉黑得猶如鍋底,“是這個下賤胚子,去開封府告了我麼?我不過是打了他一拳,這麼芝麻綠豆大的事情,開封府也要管?那瑤娘四處招蜂引蝶的,莫不是有人替天行道,將這嘴欠的傢伙,打了一頓?”

    姜硯之一把抓起桌子上的茶盞,重重的一拍,茶盞被他拍得四分五裂,杯子裏的水汩汩的流了出來,流到了地上。

    “本官問你什麼,你就回答什麼?”

    “這廝實在是敗興,我去河邊吹了吹風,心平氣和了些,便歸家去了,我孤身一人,沒有人證。”

    姜硯之沉吟了片刻,“你的小廝去哪裏了?”

    雖然文人鄙視紈絝出門前呼後擁的,但實際上他們出門,也都帶着小廝鞍前馬後的。

    “這同案子沒有關係,我可以不說,反正就是沒有人證。身正不怕影子斜,三大王隨便查。”

    徐慕卿有一句話沒有說出口,等二皇子做了開封府尹,姜硯之這官位保得住還是保不住,都難說呢!

    他們幾個,可都是同二皇子相識於微末,一道兒在崇文館修書修了好些年的。

    徐慕卿想着,不由得有些沾沾自喜起來,當初他一心想要外放,可是他叔父非要讓他去修書,他這性子,簡直是煎熬,可沒有想到,薑還是老的辣。

    誰能夠料到太子作死,讓二皇子撿了大便宜呢?

    正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到時候他們也是未來官家的府邸舊臣,東宮的重要班馬了。

    他這樣想着,警惕的看向了姜硯之。

    三大王拿着雞毛當令箭,不過一個小事,鬧這麼大陣仗,無非是想要崇文館出事,二皇子倒黴罷了!

    “同案子有沒有關,不是你說了算,是本大王說了算。你不說,沒有關係,我自然能夠查到。”

    徐慕卿咬了咬牙,“我在鐵牛巷裏,養了一房外室,原定那日要去的,不過敗了興致,便着小廝去同她說上一聲,叫她莫要再等了。”

    姜硯之又看向了最後一位,“你呢?李江。”

    李江甩了甩袍子,“我有夜裏登高望月的癖好,那日出城去登小峯山了。在城門口,遇見了崇文館另外一位姓蔡的同僚的馬車,他比我年長,我家小廝還給他家馬車讓了道兒。三大王可以去求證。”

    姜硯之笑了笑,“本大王也喜歡登山,登高望遠委實讓人心曠神怡,旁人都好那圓月,可本大王就好那峨眉月。那初三四正是觀月的好時候,李兄真是同道中人。那晚月色何如?”

    李江愣了愣,“月牙彎彎如鉤。”

    姜硯之笑出了聲,“李江,那日夜裏,是你在常明家附近,拿那大石頭,砸了他對不對。因爲那日夜裏,小峯山那邊烏雲密佈,還下了雨,根本就瞧不見月亮。我來之前,已經叫人去再三確認過了。”

    “那許是我記錯了,我經常去爬山,去得多了,便記混淆了。那日我飲多了酒,去了那山頂,又服了一包五石散,有些神智不清的。現在想來,回來的時候,馬車下雨弄髒了,翌日去崇文館,還急忙忙的換了一輛,對,是下雨了。”

    姜硯之收起了笑容,“不,其實你沒有記錯,那日的月亮好得很呢,根本就沒有下雨。既然沒有下雨,你爲什麼要換馬車呢?當然是因爲你用石頭砸了人,身上帶了血,沾染在了馬車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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