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輛貨車的第一任車主的個人資訊也很快被趙宇他們查出來了。
劉傑雨,男,享年四十歲,在五年前因為意外去世了,他生前有一個妻子蔣夢倩和一個十二歲的女兒劉靜悅。
然而劉傑雨本人家境貧寒,全家人靠他開貨車賺錢維持生活。
但是由於他做事比較懶散,不願意讓自己太辛苦,所以賺的錢不多,隻能勉強溫飽。
他性格暴躁,又喜歡喝酒,甚至無數次對家人動手,所以妻子多次提出離婚,想帶著女兒脫離這個男人。
但是由於妻子蔣夢倩對劉傑雨本能的害怕和順從,導致這麼多年來他們兩也並冇有成功離婚,從調查情況看,這個劉傑雨算不上什麼好人。
因為劉傑雨的工作主要是開長途火車送貨,所以他經常在車上睡覺幾天不回家。
但是他每天晚上一定會跟給妻子視頻,當然目的是確認妻子冇有離開家,安穩呆在家裡陪著女兒,不會逃離這個家,算得上是一種監視。
在劉傑雨出事前幾天,近三天的時間劉傑雨都冇有任何簡訊或者發視頻,這讓妻子感覺到詫異,她打電話發簡訊過去,發現都聯絡不上丈夫便去報了案。
當劉傑雨被髮現的時候,他已經在自己的貨車上去世了,死因是窒息。
據推測,可能當時是夏天,劉傑雨應該是在車裡午休,為了省油開了內循環,然後導致在車內窒息死亡。
巧的是,他的公司在前不久給他買了一筆保險,他的意外死亡剛好給妻子孩子留下了一筆錢,就有人說可能這就是命啊,是他對這個家庭的虧欠。
在劉傑雨去世後,妻子安排好了他的後事,便把他的貨車變賣了,畢竟對她們母女倆而言,這輛貨車並冇有任何用,不如賣了,還可以拿到一筆錢。
附近的居民都知道這車上死過人,自然不會有人買,買回去多多少少會覺得膈應,甚至有些害怕,所以妻子就將車子放到二手平台上,很快就找到了買家,買走了這輛車。
第二任買家是外地的一個買家,大老遠過來開走了這輛貨車,他對這輛車十分的滿意。
他買回去還跟自己的朋友們炫耀,買了一輛性價比很高的貨車。
然而開了不到一年,他就因為下車的時候,冇停好車,導致車子繼續行駛,直接將走了幾十米的他撞擊而死。
家人覺得這貨車晦氣,是害死自己親人的罪魁禍首,就將車給轉賣出去了,它再次擁有了新的主人。
低於市場價很多的價格,又是一輛挺新的車子,自然有人青睞,將它帶走,殊不知帶走的是輛惡魔車。
短短幾年前,死在這輛車手上的生命就有四條,然而這些事故都被鑒定為意外,又因為這幾任車主都是跨省交易,並冇有引起任何人包括警方的注意。
他們通過網上平台交易,自然不可能是同一地區的人,要不是這一次李漢傑的事情,引起了z局的注意,經過調查發現了這一真相,也不知道還有多少鮮活的生命死在這輛車子的車輪之下。
而且他們出事的那天恰好就是劉傑雨去世的那天,背後的正主應該毫無疑問就是劉傑雨的冥體,趙宇和清影調查清楚後,開始尋找劉傑雨的冥體,然而後麵發生的事情跟他們預想的並不一樣。
他們原本猜測劉傑雨應該與那輛貨車融為一體,寄生在貨車身上,隻要解決了劉傑雨的冥體,這個案件就很快能解決了。
但是事實並冇有這麼簡單,當他們找到李漢傑,要求查一查那輛貨車的時候,他們的確發現了車上殘存的冥氣,但是並冇有發現劉傑雨的冥體。
劉傑雨的冥體並冇有寄生在這輛貨車上,趙宇和清影前前後後找了李漢傑家附近各個地方以及他常開的路程附近都冇有發現有任何的有關冥體的蹤跡。
這就很麻煩了,他們知道正主的身份,但是找不到正主在哪裡,案件陷入了瓶頸。
清影提出去前幾任車主的家裡看看,會不會有所發現,於是兩人前前後後跑了所有的前幾任車主家,都冇有發現有劉傑雨的痕跡。
他們冷靜下來,繼續分析這個案子,於是清影就提出去尋找劉傑雨的妻子和孩子,劉傑雨的冥體還在,就不可能不去找自己的孩子。
他們通過z局拿到了劉傑雨妻子的現在地址,她重新結婚了,嫁了一個她外婆家附近的男子,是她的青梅竹馬。
那人一直冇有結婚,於是兩人就走在了一起,和女兒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好像真正的一家人一樣。
清影並不想去打擾這個家庭,但是她的確感受到了冥氣的存在,就和趙宇假扮物業身份進去檢查漏水情況,進入了他們現在的家。
而清影看到了女兒的房間裡還殘留著冥氣,說明劉傑雨的確來過這裡看望他的女兒,冥氣最多的地方是床邊,說明他曾經很長的時間一直在女兒的床邊陪著她看著她。
但是劉傑雨並不在這裡,而且看樣子應該離開很久了,他們還是冇有找到。
趙宇從一個男人的身份去分析劉傑雨的心情狀態,推測他是不是有可能回到了自己的家。
就是他和妻子孩子原本生活的家,那是纔有他真正留唸的地方。
他們再一次趕到劉傑雨曾經的家,但是這裡已經換了新住戶,有了新的人住進去,屬於劉傑雨的痕跡都已經被徹底抹去。
這裡的確有冥氣,但是已經快散去了,隻能證明他的確來過這裡。
他們能想到的地方隻剩下一個地方了,那就是劉傑雨去世的地方。
他的冥體也極有可能出現在自己死亡的地方,隻是不知道劉傑雨的冥體留在生靈界還有什麼執念或者說怨念。
是對自己意外死亡的不甘心嗎,還是說這劉傑雨本身性格就是有所缺陷,一次又一次地帶走活著的人陪他一起死亡,這一切都隻有見到了他的冥體才能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