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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魔王嬌養指南 - 第671章 海島行字體大小: A+
     

    荊慶隻答了這一句,然後就看見燕三郎提溜著兩隻大食盒放去他桌上,自顧自排菜布飯擺好鑲金箸。千歲施施然坐好,解下麵具,心安理得享受燕三郎的服務。

    這兩人,還真不跟他客氣。

    千歲挾起一隻乳鴿腿,蘸了梅子粉,輕輕咬上一口:“味道不錯。你上哪去了?”

    這兩句話前後不搭,荊慶愣了愣,才知道她對自己說話:“出海去,遊逛了一圈。”

    “官方店不要再去了。”燕三郎接過話頭,“你若是賺夠錢,也莫去琳琅市集擺攤。”

    荊慶忙問因由。

    燕三郎將今日發生的事擇能說的都說了,而後道:“神使和信察翻看契約,不難發現們畫下的血印有假。未來這些天,你再去官方店買賣,隻要是做假手印,就很可能會被當場逮住。”

    荊慶色變。

    荊家祖父就是用了真手印被追魂奪命,荊慶吸取教訓,絕不會重蹈覆轍,因此他賣貨給官方的路子算是斷了。

    就如燕三郎所言,最好在琳琅市集也不要再做交易。那裡通用的也是官方的契約,誰知道神使會不會佈下羅網,等著他們來投?

    “這地方有些鬼祟,你最好早些離開。”燕三郎頓了一頓,正色道,“這次是我連累了你,實在愧疚。如果力所能及,我願做補償,錢物亦可。”

    六十年一遇的機會,價值七八萬兩銀子的通行令,成本高昂。荊慶為今次迷藏之行籌備已久,若是受燕三郎所累隻得收手,那麼燕三郎的確欠他一個好大人情。

    要知道,今日神使和信察追查不到他頭上來,也多虧荊慶提供的手段。燕三郎做事乾脆,既然自己連累對方,那就該由自己做出補償。

    荊慶目光飄忽,顯見得心亂如麻。

    留下?好似也無可作為;離開?他又心有不甘。

    千歲也不吱聲,低頭吃自己的晚飯。

    過了許久,荊慶才喃喃道:“燕小哥你有本事,我也不要彆的補償,幫我完成祖父的心願就好。”

    荊家祖父留有遺書,嗟歎自己被迷藏國害了終身,隻可惜不能揭露這個世界的真麵目。

    荊慶希望代他滿願。

    千歲對燕三郎呶了呶嘴,示意他莫要同意。可是少年隻作未見,點頭道了一聲“好”。

    她狠狠瞪了他一眼。

    燕三郎道:“我們查詢線索,本身也繞不開這些事情。”他的預感越來越強烈,想拿到蒼吾石就甩不脫這個世界的秘密。

    他和千歲來到迷藏國的初衷,隻是為了尋找蒼吾石的來源,除此之外明哲保身,最好其他秘密都不要碰。

    可是現在想來,木鈴鐺在他剛剛拿到迷藏海國的通行令就釋出了紅光任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他和千歲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生生將衛王逼死,幫著蕭宓爬上一國之君的寶座,那也不過是個紅色任務啊。

    所以依著木鈴鐺的尿性來看,這一次迷藏海國的任務也簡單不到哪裡去。

    荊慶得了燕三郎的承諾,很是高興,緊接著臉上卻有了愧色:“我也真冇能耐,在迷藏國轉了兩天,也未找到解謎的辦法。”

    千歲拈起一顆草莓,涼涼道:“你不跟官方打交道,就是在迷藏國再轉悠幾年也套不出真相。”

    荊慶麵色訕訕。他也知道千歲說得對,可他膽小……呃,謹慎慣了,又有祖父的教訓在前,內心是不想跟官方打交道的,最好能暗中調查出一點門道來。

    反正還有十來天時間,他這樣安慰自己。

    千歲又問他:“你都去哪裡轉悠了?”

    “找了個小船,去了六、七個海島。”荊慶答道,“去得最遠的一個,是赤門島。離水晶島南碼頭有數十裡了。”

    “可有所得?”

    “慚愧,冇什麼發現。”荊慶嘖嘖兩聲,“倒是看出迷藏國的百姓對天神狂熱信崇,每個島上都立有許多神柱,柱前必有新鮮供奉,時常還有人五體投地叩拜。我看到幾個上島的女客不知深淺,對著神柱指點譏笑,結果一向溫馴的百姓暴起,將她們打到頭破血流。”

    千歲支楞起耳朵:“然後呢?”

    “然後我便走了,不知此事後麵如何收場;也不知迷藏國怎樣給受傷的海客一個交代。”

    燕三郎也不覺得古怪:“不稀奇,就算在人間,百姓也時常供奉神明。”連曲雲河那樣的山澤都能長年享受香火不斷呢。

    “無憂穀開放期間,這種小事免不了也少不了。”千歲挾起一枚糖漬番茄放進口中,涼涼道,“轉了兩天,你就這麼一點收穫嗎?買了幾萬兩門票才進來的,未免不值。”

    這話紮心,荊慶赧然:“本地百姓雖不富足,但是安居樂業,冇見到什麼特彆之處。對了,我倒是看見了幾位信察的莊園。”

    燕三郎頓時想起莊南甲所言,信察在迷藏國地位崇高,平時居住在海島上的莊園裡,出入都有仆傭成群,排場比起人間的富豪隻大不小。

    畢竟,富豪隻是有錢,他們卻是有權。

    錢在權前麵,時常就是唾手可得。

    “如何?”

    “怎是‘金碧輝煌’這四字了得?”荊慶努力回想,“我路過一位寶信察的宅邸,裡麵的仆人正好開門走出來,我瞅見對門的迴廊裡擺著十來座樹狀珊瑚,顏色略不同,每棵都有兩人高,竟是將它們當作花草來擺;還有一位信察,把整座島都占去修建宅子,據說裡麵道路縱橫深廣如迷宮。”

    說到這裡,他微微前傾:“但我注意到一點,這些宅邸在信察當中流通很快。有個四十歲的老仆說,他前後經曆了三任主人。老信察去世之前,都會把宅子留給新的信察。”

    燕三郎目光微閃:“不留給家人?”

    “不留。”荊慶當時也有疑惑,隨後就打聽清楚了,“就連資產、仆丁,也一併指給新信察。”

    這就有趣了,都說凡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傳宗接代,家財自然也要留給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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