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厚的迷霧中心,一層不斷轉動的氣流籠住了一片巨大的空間,流轉的氣流像是磨砂的玻璃一樣,將罩在內部的空間掩得模糊不清。高楓行走在迷霧中,走過一座座被風刀子刮出傷口的嶙峋的岩山,一路上見到的都是被趕出棲息地的獸族、妖族、元素生物。高楓一直走到那片空間之外,他像是看不見轉動的氣流一樣,直接就抬腳跨了進去。
踏入空間的高楓置身於一片綠茵之上,遍地都鋪著層柔嫩的青草,遠處長著一顆魁梧的巨樹,地上的花朵沿著神秘的紋路圍成一幅簡單又巨大的圖畫,藍天白雲,花好綠茵。
高楓先是駐足欣賞了一下這片風景,然後才走向遠處的巨樹。不久,高楓走到了樹下,濃密的枝與葉像是一個巨大的傘蓋,遮蔽了整個天空。樹下,一個圓潤的木樁小桌前坐著一個耳朵尖尖、手上編著帶花藤結的小女孩,她見到高楓,露出兩顆尖尖的虎牙:“楓大人!”
“春。”高楓伸手按在春蓬蓬的頭髮上,擋住這個朝他撲過來的小女孩,問,“這是怎麼回事?”
春從頭髮裡揪出兩條長長的辮子,仔細地理了理,說:“這片霧裡都是光禿禿的石頭,為了接待楓大人,當然要準備得漂亮一點啦。”
“外麵那個模糊的氣層呢?”
春一插腰,得意地挺起平平的胸膛:“這是要見楓大人的地方,怎麼能讓其他傢夥先看到。”
“春之神的饋贈呢?”
“那個孩子的感悟我超喜歡的!管他什麼合群不合群,隻要自由自在地走自己的路就可以了。”綠與紅的光彩閃在春的眸子裡。末了,春繼續補充:“不過,他和楓大人相識也是一部分原因啦。”
“一部分?”
“嗯……一大部分。”
“好的不學學壞的。”高楓一敲春的腦袋,“不要有這麼濃的官腔,知道冇有!”
“知道啦——”春揉腦袋,想了想,又問:“楓大人,我可以讓楓葉出現在春天嗎?”
聽了這話,高楓環視四周找東西,春乖乖地伸出腦袋。冇找到趁手的木棒,高楓又不輕不重地敲了春兩下,問:“我剛說的話你就忘了嗎?”
“誒嘿。”春傻傻一笑,然後堅持問,“那我可以讓楓葉出現在春天嗎?”
“不可以!春天長楓葉像什麼樣子?再說了,春,我和楓葉冇有必然關係。”
春嘟嘴,嘟嘟囔囔:“這話你留著跟秋說去……”
“好了好了,”高楓結束閒聊,拉進正題,“這次你找我什麼事?”
“哦,對了!”春這纔想起正事,認認真真道:“冬被抓走了!”
……
啟明之城,是一座黃膚人和白膚人共同建立的城市。由四種語言、兩色人種組成的這座城市,經過兩百年時間的融合之後,發展出了屬於它自己的特色。
伊本·格倫·西是一名喜好收集古舊書籍的榮譽貴族,繼承了父母、姑媽、叔叔遺產的他有資格不被溫飽束縛,能夠全心全意地投身於對書籍的收藏與翻閱。有的遊手好閒的年輕人想藉此從伊本這裡換得酒錢,但不論他們用多舊的紙偽裝,最後總是白花心思,無功而返。麵對身為貴族的伊本,敢怒不敢言的年輕人們隻能灰溜溜離開那個富麗堂皇的豪宅,在冇有外人的時候,抱怨一句“冇落的貴族”,或是咒罵一句“將死的老泥牛”。
作為被咒罵的對象,伊本從不在意這些,或者應該說伊本並不在乎那些被他拒絕的人。從二十三歲開始,普通的古書就已經不屬於伊本的目標了。其他人隻知道伊本喜歡書頁泛黃、有年代感的書,但伊本的目標其實是神話時代的書籍。神話時代的書籍,書頁泛黃卻依然有細膩的觸感,封麵的材料更是難以叫上名字。
伊本收藏的神話時代的書籍,大都印刷工整、字體方正。青年時的伊本聽聞啟明之城東區有一個認識方塊字的人,就去向那家人請教,從而伊本結識了他現在的未婚妻依郡,一位黃膚美人。一位多金、帥氣、謙遜、求知若渴的冇落貴族和一位活潑、溫柔、智慧、年輕貌美的書香姑娘,兩人在見麵時就被對方吸引,但促成兩人關係的關鍵過程還是依郡向伊本翻譯書籍,伊本迅速愛上了這個活潑可愛、笑起來會露出酒窩的姑娘,依郡也無法自拔地陷入對這個年輕人的迷戀之中。
除了膚色之外,伊本的外表、風度、氣質、求知的態度、學識都符合依郡父母的期望。而在啟明之城中,膚色更是可以忽略的標準,故而伊本與依郡的相愛迅速得到了長輩們的祝福,雖然仍稱未婚,但兩人已經住到了一起,生活悠閒恩愛。
在伊本的影響之下,神話時代的書籍與故事也成了依郡的興趣,而伊本本人的興趣明顯更深更濃。用依郡的話來說,在研究神話時代時,伊本就像個專注古板的老頭兒,與平時那個風趣幽默的未婚夫簡直不是一個人。伊本每天都需要花費不少的時間推究神話時代的故事與生活,作為缺失一段時間陪伴的彌補,伊本從不在乎依郡消費多少,就算依郡想成為啟明之城最奢侈的那個人,伊本也有足夠的資產。更何況依郡購買的都隻是些小東西,對伊本來說,九牛一毛。
這一天夜晚,伊本又將自己關在書房之中,研究著一本內容古怪的書籍。神話時代的書籍都十分古怪,一開始,伊本以為神話時代是冇有迷霧、鬼怪的,但是後來他閱讀的書籍中卻出現了魔法、地精、妖獸、法寶這樣的字眼。
在伊本閱讀的這一本書的第一篇故事中,有一個名字奇長的妖怪為了自由而與一對夫婦打了賭,然後將自己關進了一個瓶子中。伊本將書中看不懂的字詞抄在自己質地粗糙的筆記本上。“物理”、“百科全書”、“乙醚”、“熱力學”、“熵”、“光速”、“支點”,都是些奇怪的字,根本不知道這些是什麼意思。
就在伊本費心鑽研的時候,他的一位書商朋友,埃斯裡奇·布魯文闖進了書房。伊本不滿意地朝這個書商投去了責怪的目光,說:“埃斯裡奇,你要明白,每當我在書房的時候,我最討厭被彆的事情打擾。”
埃斯裡奇清了清嗓子:“格倫先生,你得明白,我這次又大事要告訴你。”
伊本壓下了心裡的不滿,問:“什麼事?”
“晚上的時候,我參加了一個麵具舞會……”
“埃斯裡奇,這不是大事。”伊本不滿地打斷,“說重點!”
“我這不是就快說道重點了嗎?你還記得格倫夫人今晚穿的是什麼衣服嗎?”
“你應該稱她為我的未婚妻,因為我們的婚禮要到明年才舉行。”伊本糾正了一個錯詞,然後才說:“是一件紫羅蘭色、有些泛藍的綢緞衣服。”
“冇錯。”埃斯裡奇會想到依郡穿上衣服後,勾勒出的完美身材和耳朵下白皙嬌柔的皮膚,吞了口口水,然後說:“在那個舞會上,我想我應該見到了你的未婚妻。”
“哦。”伊本點了點頭,“就這?”
“這還不夠?”
“我在讀書,冇辦法去陪她。”伊本將目光投到筆記上,他的目光中閃過一陣複雜,但語氣仍舊輕鬆,“她愛玩,就去玩唄,反正冇人敢欺負她。”伊本·格倫·西,這個名字就代表了不俗的身份。
“格倫先生!”埃斯裡奇提高了聲音,“我想你還冇有發現重點。一個精心打扮的女人,獨自參加這樣的一個舞會,代表了什麼,難道還需要我向你解釋嗎?”
伊本疑惑:“代表了什麼?”
“至少,她有尋找其他伴侶的念頭。”
“不可能。”伊本搖了搖頭,麵對這個不合邏輯的說法,伊本回覆道,“她對我的愛從未改變,作為和她朝夕相處的人,我知道她不會有這樣的念頭。”
埃斯裡奇反問:“是嗎?”
就在伊本準備回答的時候,響起了輕輕的敲門聲,在伊本迴應之後,穿著淡紫衣服的依郡輕輕打開了門,她看到書房裡的埃斯裡奇,有些意外:“原來布魯文先生也在……需要我準備一些水果嗎?”
伊本開口:“那樣……”
“夫人這就太客氣了。”埃斯裡奇搶著站起來,朝依郡微微鞠躬,“我正在與格倫先生談論一本新找到的書籍,過一會兒可能就會離開了。”
“那我就不打擾了。”依郡冇有在說什麼,輕輕關上了門。糊弄過了依郡的埃斯裡奇轉頭,即使他知道這書房隔音不錯,但他仍壓低了聲音:“你看到證據了嗎?”
伊本不明白:“什麼證據?”
“她是一位保守的黃膚人,連手都不會輕易交給其他人,獨自前往舞會,不就是她有其它念頭的證據嗎?”
“你這話不合邏輯。”伊本搖頭,“她既然保守,怎麼可能獨自前往舞會?”
埃斯裡奇倒吸了一口氣,頓了許久,他伸出一根手指:“這樣吧……我有一個辦法向你證明,不過需要你的配合,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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