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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無數神醫技 - 第594章 死神降臨,100好感度到手字體大小: A+
     

    拿在手中,這部古舊的醫書很有份量。

    說明這部醫書至少在材料上沒有弄虛作假。是真跡的可能性極高。

    翻開封面,一股厚重的歷史氣息撲鼻而來。

    首先,書寫的墨水,用的乃是比普通墨水珍貴千百倍的金墨。

    要知道,即便到了清朝,古人們寫字時仍然喜歡用墨硯磨製墨水。

    那時候的讀書人做事情很認真,特別是寫字、磨墨這些事情,他們特別用功。

    金墨的出現,應該是宋朝。

    聽說還是亡國皇帝宋徽宗趙佶研製出來的。與唐朝的亡國皇帝李煜一樣,宋徽宗趙佶在治理國家,行軍打仗方面就是個草包。

    軟懦無能,毫無尊嚴與底線。

    即便把自己的公主、皇后獻給金兵欺辱至死,他也能夠一直苟下去。換作稍有血性的一個普通百姓,絕干不出這種恥辱之事。

    但是宋徽宗趙佶在文娛方面,展露出了絕佳的天賦。

    傳說這位皇帝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寫得一手好字。他的書法雖然比不過柳公權、顏真卿這等書法大家,但是一手毛筆字著實寫得不賴。

    皇帝嘛,特別是昏庸皇帝,甩手把朝務全部交給手下大臣們處理。時間多得閑到蛋疼,然後又有著支配各種寶物、高級資源的權力。

    再加上有著書法愛好。

    這下不得了。

    在書法字跡方面比不過顏、柳這等書法大家。宋徽宗趙佶就從別的方面打主意。

    什麼方面可以超過別的書法大家呢?

    思來想去,如果是書寫的紙張方面下文章,容易被人罵他沒品味。

    於時就開始在墨水方面下功夫。

    嘿,還真別說。

    這位昏君宋徽宗趙佶,用珍珠、金、銀等研磨成粉,然後加到墨水裡面。用來寫字。

    最終被他用土豪式的辦法,整出了金墨。

    那個年代,皇帝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

    宋徽宗成功制出了金墨,並且發現寫出來的字,格外帶勁,他開始大送『墨寶』給大臣們。

    一時間,還真引起了轟動。

    然後大臣們覺得皇帝賞賜給自己金墨寫出來的字,特別榮耀。他們少不了拿著這些『墨寶』四處炫耀顯擺。

    百姓們一時間都覺得金墨寫的字帖、對聯,格外尊貴。

    都想要買上一兩幅,裱起來掛在家中最起眼的地方,以示自家很有能量。連皇帝佬兒的字畫都能搞到手。

    金墨也就是從那個時候掀起來的,並且流行了一陣子。

    直到宋朝滅國,最後金國的統治者把這股風氣給按下去了。

    因為金國有一個金字,你拿金墨寫字,這不是想要把金國磨碎成粉,然後用來寫字嗎?

    這還了得。

    於是,在金國統治者的殘暴壓迫下,金墨最終消聲匿跡。

    李權現在拿的這本醫書,居然是用金墨寫的,足以說明這本書的作者,經濟應該相當寬裕。

    還有一種可能。

    如果這本書真的是葉桂所寫,說明葉桂對這本書非常重視,想要當作傳家寶。

    所以才會下血本,用金墨來書寫。

    「葉氏祖訓,行醫者心必仁愛……」

    第一句話,就讓李權感受到了醫道大家的高尚品德。

    葉桂叮囑葉家後人,必須保持一顆仁愛之心。

    這個詞語用得很有意思。

    不是仁慈,而是仁愛。

    仁慈有點爛好人的意思,其實是不適合醫生的。

    當過醫生的人都知道,有時候好心好意為患者考慮,結果反倒挨罵,甚至有可能被醫院處罰。

    醫生保持一顆仁愛之心是最合適的。

    心懷仁念,關愛患者。

    既能保護好自己,又能讓患者受到最好的治療,兩全其美。

    李權捧著這本醫書,開始試著閱讀。

    誰知這一讀,就讀上了癮。

    葉桂被人稱之為葉天士,他的醫術本領自然是極為厲害。

    特別是在時疫與痧痘等症。

    他著作的《溫熱論》,幾乎囊括了所有的溫熱病治療方案與原則。

    這些領域的中醫知識,李權幾乎是一片空白。

    葉桂提出的一些治療疫病的方法,更是腦洞大開,讓李權耳目一新。

    比如當時在一個縣域出現的鼠疫,以極快的速度蔓延,並且死了很多人。

    面對這種可怕的疫病,其它醫生們,包括皇宮派出的御醫,皆是束手無策。葉桂採取一個當時被人們稱之為大逆不道的辦法。

    所有感染鼠疫而死的病人,包括那一整個區域死亡的人,不管是什麼原因死亡。

    老死、病死、上弔死等等,只要屬於疫區人員死亡,全部火葬。

    要求必須堆三尺高的乾柴,將屍體置於上,官府的公差親自點火,並且監督。

    直至屍體燒成了灰,官差方許離開。

    對於那些染病未死之人,葉桂開了一些葉葯藥劑,幫助他們治療、恢復。

    同時封鎖整個疫區,裡面的人員不進不出。

    各個路口,甚至是一些小道,皆有手持鋒利長槍、弓箭的軍兵把守。只要有人敢偷跑出去,格殺勿論,當場射殺。

    如此一來,還真被他成功控制了一場可怕的疫病。

    那一年,傳聞歐洲也有人感染這種鼠疫,而且引起了大爆發。差不多死掉了四分之一的人口。

    華國的百姓有人感染這種鼠疫,結果爆發範圍僅僅局限在一個縣城,這在當時來說,簡直就是醫學上的一個奇迹。

    也許,這就是最早的封城式防疫。

    畢竟在那個封建社會,封鎖一座縣城,這可是極少發生的事情。

    面臨的阻力,也不會小。

    當地的貴族階層,肯定不願意配合,會想著出逃。

    只要有一個人出逃,就有可能前功盡棄,造成鼠疫大爆發。

    葉桂想要安撫住那些地主、權貴們,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卻做到了。

    這也說明他把仁愛兩字,完全參悟透徹。

    李權津津有味的閱讀著葉桂寫的這本醫書。更像是葉桂一生的醫學總結。

    把一生的治病經驗,都分享給自己的後人。

    時間過得極快,一陣乏意襲來。

    李權的腦袋開始變得昏沉,書都沒來得及放下,他便倒在床上再次陷入昏睡。

    隨著發病的次數增多,從感覺到困意,再到昏睡的時間也是越來越急。

    留給李權的時間,也是越來越少。

    現在基本可以肯定,這部醫書是葉桂的原著。更像是葉桂留給後人的一本手札。

    把它讀完,李權有極大機率可以獲得葉桂的一百點好感度。

    這也是他最期待的。

    另外,葉桂的這本書中,記載了大量關於疫病、溫熱病的治療病例與方法。葉桂的神醫技裡面,出現瘟病專治的可能性極高。

    現在要做的,就是盡最快的速度把這本書讀完。

    可惜李權每天只有晚上十二點到凌晨五點這段時間是清醒的。等於每天只有五個小時用來研讀醫書。

    實際上,根本沒有這麼久。

    因為他醒來后,需要吃飯,上廁所,還有其它的一些事情。

    每天能有四個小時用來讀葉桂的醫書,就算很不錯了。

    ……

    時間過得極快,日子一天天過去。

    眨眼就是三天時間過去了。

    李權的病情一天天惡化,他已經開始感到皮膚到處發癢。

    根據那些比他更早感染未知真菌的人,病情進展的情況來判斷,李權知道,最多再過兩天,自己就會像霍金教授等人一樣,瘋狂的自殘。

    全身皮膚不斷龜裂,然後忍受不了那種非人的疼痛,拚命慘叫,拿頭撞東西。

    以此來減輕痛苦。

    真等到那一天來臨,李權就再也沒機會看書了。

    到時候,他的神醫技再厲害,也只能死去。

    霍金教授與他的兒媳婦、孫女,早已經用上了李權開出的發燒葯。

    這也是唯一能夠阻止病情繼續惡化的辦法。

    即便只能緩解三天時間,那也是好的。

    李權閱讀葉桂的這本手札,已經有將近四天時間了。

    在他的瘋狂研讀下,已經只剩下最後的五六頁沒有讀完。今天,只要不出意外,肯定能夠把它讀完。

    到時候,100點好感度也就到手了。

    「院長,我感到皮膚好癢,像是被蚊子咬了一樣。你說我會不會也變成那三名古董商人的模樣,全身表皮活生生脫落,變成一個醜八怪……」

    葉茹與李權的癥狀差不多,很可能兩人是同一天染病。

    她倒是沒有與霍金教授有過握手之類的接觸,但是與李權有著較為密切的接觸。

    特別是給李權當助手,更是少不了一些肢體接觸。

    這也是她被感染的原因。

    時間已經過去了多日,對這種病的治療,專家們仍是一籌莫展。

    他們已經用盡了幾乎所有的手段,甚至就連一些還沒上市的新葯,都拿來試用了。結果還是沒什麼顯著效果。

    那三位最早染病的古董商人,暫時還沒有死。

    不過比死亡更慘。

    他們的表皮先是龜裂,露出裡面的紅肉,然後龜裂不斷增多,裂紋擴大。

    僅僅只用了幾天的時間,他們的表皮就已經脫落了一層。

    現在,全身已經基本上看不到表皮了,全是鮮血淋淋的嫩肉。

    比全身重度燒傷的病人還要更可怕。

    因為燒傷的病人,皮膚表面好歹有一層痂,但是感染這種未知真菌的病人,表皮脫落以後,絲毫沒有結痂的跡象。

    真的如傳說的那樣,皮肉將會一層又一層的龜裂脫落,最終只剩下一個骨頭架子。

    病人將在極度痛苦中死去。

    「葉茹,你看著我的眼睛!」李權的表情嚴肅,他的時間極為珍貴。隨著發病的次數增加,病情惡化,他現在清醒的時間正在不斷縮短。

    昨天清醒的時間,僅有四個小時左右。

    今天,肯定會更少。

    所以,他必須用最快的速度,安撫葉茹。

    「信我嗎?」李權盯著葉茹的眼睛。

    她有些羞赧的低下頭,然後點點頭。

    「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我最信任的人就是您。」葉茹說完后,勇敢的抬頭看著李權。

    兩人的目光相互對視著。

    眼睛是心靈的窗口,李權就是要與她交換心靈,取得她的信任。

    想要戰勝任何一種疾病,首先必須有足夠強大的自信心。

    「我一定可以治好我們感染的病。」李權一字一句的說道。

    「可是那麼多專家、教授都治不好……」葉茹知道李權有著很大的本事,但是她絕不認為李權比所有的專家都厲害。

    「我說過大話沒有?」李權不答反問。

    「沒有!」

    她咬著鮮紅的唇,搖頭。

    「我說能治,就一定能治。」李權再次說道。

    「行,我相信您。」葉茹這次用力點頭。

    李權沒有再說什麼,而是抓緊時間看書。他的時間是真的寶貴。

    「李院長,對了,這本醫書是那位姓饒的老人送來的。說是吳塘的醫書。」管床的護士指了指李權的床頭柜上堆放在最上面的一本醫書。

    看起來,就是最常見的那種古代書籍。

    泛黃的書頁,秘籍風格的厚厚封面。

    整本書,透著濃濃的清朝舊書氣息。

    「好的,謝謝你!」

    李權看了一眼,點點頭沒有動手去拿那本書。

    他繼續抓緊時間閱讀葉桂的醫書。

    接近凌晨四點的樣子,終於讀完了最後一行字。

    寫在最後的,其實就是葉茹說的那種名為鬼揭皮的怪病。

    書上清晰的記載了,一個盜墓賊潛入一座古墓,盜竊墓內陪葬物品時,意外發現棺槨內躺著一具栩栩如生的年輕女屍,而且非常漂亮。

    一時色心大起,對屍體做出了苟且之事。

    那個盜墓賊回家后,過了幾天,突然開始發病。白天昏睡,晚上蘇醒。最後就不必說了,病情一步步惡化,全身皮肉一層層脫落。

    他最終死亡時,真的只剩下一個骨頭架子。

    葉桂想盡了辦法,也沒能治好這位病人。

    由於那時候科技落後,封建迷信思想極重,葉桂甚至認為有可能是女屍纏上了那個盜墓賊。

    然後用邪惡手段,一層一層剝掉那名盜墓賊的皮肉。

    這是那具女屍報復。

    對此,李權自然不信。

    現代醫學科技發達,已經檢測出,是一種未知真菌導致的這種疾病。

    從這一點來說,葉桂對這種病的理解完全是錯誤的。

    【你成功讀完了葉桂的家書,獲得葉桂的好感度+100.】

    當李權讀完最後一句話,他的期望終於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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