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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與火之歌 - 第二十七章 山姆威爾字體大小: A+
     

    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搖晃,注視着最後一道陽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頂後面。進本站。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陰鬱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個女孩。他不知該咒罵還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沒人比得上,但要他幹任何別的事……

    夜霧升起,一縷縷灰色霧氣爬上古運河邊建築物的圍牆。“他答應會回來,”山姆說,“你也聽到的。”

    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紅又腫,骯髒雜亂的頭髮耷拉在臉龐周圍。她就像一隻小心謹慎的動物,透過灌木叢向外張望。最後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幾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歡蜷縮在火爐邊,彷彿冷冷的灰燼中仍然存有餘溫。“他不喜歡跟我們在一起,”她輕聲說,以免吵醒嬰兒,“這是個可憐的地方,而他想要紅酒與微笑。”

    是的,山姆心想,除了這裏,到處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着客棧、酒館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歡爐火和溫酒,不要陳腐的麪包,不願跟一個哭泣的女人、一個肥胖的膽小鬼和一個生病的老人做伴,誰能責怪他呢?也許我有資格責怪他。他說黃昏之前會回來,他說會給我們帶回紅酒和食物。

    他再次抱着一線希望向窗外張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趕回家。黑暗正降臨到祕之城,沿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紛紛關上窗戶,拴上門閂。夜晚屬於刺客和妓女。他們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澀地想,近來戴利恩談論的只有他們。他正嘗試寫一首歌,獻給一個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邊聽見他唱歌,便贈給他一個吻。“你應該問她要銀幣,”山姆說,“我們需要的是錢,不是親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黃金更值價,殺手。”

    這也讓他生氣。戴利恩不該爲妓女寫歌。他應該歌唱長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瓊恩期望他的歌或許能勸導一些年輕人穿上黑衣。結果他唱的卻是金色的吻、銀色的頭髮和火紅的嘴脣。沒有人會爲了紅脣而穿上黑衣。

    有時他的歌還會吵醒嬰兒。孩子啼哭,戴利恩就衝他叫嚷,要他安靜,而吉莉流淚,於是歌手氣沖沖地離開,幾天都不回來。“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給她幾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着。”

    假如你生下個兒子,又被活生生奪走,你也會哭的,山姆差點說出口。他無法責怪吉莉的悲傷,便轉而責怪瓊恩·雪諾,不知瓊恩的心何時變成了石頭。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時向伊蒙學士提出這個問題。“當你們把他選爲總司令的時候。”老人回答。

    即使現在,消極頹廢地等在這間冷冰冰的屋子裏,山姆心中仍不太願意相信瓊恩真的做了伊蒙學士說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則吉莉怎會哭得如此厲害?他只需直接問她,抱在胸前吃奶的孩子究竟是誰的就行了,但他沒有勇氣。他害怕答案。我仍是個膽小鬼,瓊恩。在這廣闊的世界中,無論走到哪裏,恐懼都與他如影隨形。

    一陣空洞的隆隆聲在布拉佛斯的屋頂上方迴響,彷彿遙遠的悶雷——這是礁湖對面泰坦巨人發出的,標誌着夜晚到來。響動吵醒了嬰兒,而他突然發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學士。吉莉把乳頭塞給孩子,老人睜開眼睛,虛弱地在牀上蠕動。“伊戈?好黑。爲什麼這麼黑?”

    因爲你瞎了。到達布拉佛斯之後,伊蒙神志不清的時間越來越長,有時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說着說着就開始胡言亂語,嘮嘮叨叨地講起他父親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歲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時雖然年紀大,卻從來沒有神智不清。

    “是我,”他不得不說。“山姆威爾·塔利。您的事務官。”

    “山姆。”伊蒙學士舔舔嘴脣,眨了眨眼。“對。這兒是布拉佛斯。原諒我,山姆。天亮了?”

    “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額頭。他皮膚溼乎乎的,沾滿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隨着輕微的喘息。“現在是晚上,師傅,您剛纔睡着了。”

    “哦,我睡得太長了。這裏好冷。”

    “我們沒有木頭,”山姆告訴他,“店主人不肯再賒,除非立即付錢。”同樣的對話已是第四十或者第五十遍了。我該拿錢買木頭,山姆每次都責罵自己,我該給他取暖。

    然而他把最後一點銀幣浪費在紅手之院的醫師身上,那是位膚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着繡有紅白相間旋渦花紋的長袍。從他那裏,銀幣換來半瓶安眠酒。“有助於減輕他臨終前的痛苦,”布拉佛斯人不無善意地說。山姆問他還可以做些什麼,他搖搖頭。“我有各種各樣的藥膏藥水,也可以給他放血,清腸,使用水蛭療法……但何必呢?水蛭無法讓他年輕。他老了,死亡已侵入他的肺裏面。給他這個,讓他睡吧。”

    於是他讓師傅整日整夜地睡,現在老人掙扎着要坐起來,“我們得上船。”

    又是船。“你太虛弱,不能出去。”他不得不制止。航海途中,伊蒙學士着了風寒,等抵達布拉佛斯,他虛弱得需要被擡上岸。他們當時仍有滿滿一袋銀子,於是戴利恩要了客棧裏最大的牀——那張牀可以睡八個人,因此店主人堅持收八人份的錢。

    “我們明天就去碼頭,”山姆承諾,“到時候,您可以四處詢問,尋找下一站去舊鎮的船。”即使在秋天,布拉佛斯也是個繁忙的港口。一旦伊蒙的身體恢復到可以繼續旅行,尋找一艘載他們去目的地的船並非難事。路費的問題則比較棘手。來自七國的船隻最有希望。也許可以找一艘舊鎮商船,船主的親戚當過守夜人就好了。肯定有人仍對長城上的守衛抱持着敬意……

    “舊鎮,”伊蒙學士喘息着說。“是的,我夢到了舊鎮,山姆。我又回到了年輕時候,跟弟弟伊戈在一起,還有他侍奉的大個子騎士。我們在老客棧裏喝酒,濃烈的蘋果酒。”他再次嘗試坐起來,事實證明這對他來說太困難了。過了一會兒,他躺回去。“船,”他又說,“我們將在那邊找到答案。關於龍。我需要了解。”

    不,山姆心想,你需要的是食物和溫暖,填飽肚子,還有爐膛裏噼啪作響的炙熱火焰。“你餓不餓,學士?我們還剩下面包和一點奶酪。”

    “現在不要,山姆。等我感覺好一點再說吧。”

    “你不吃怎麼會好?”在海上誰都沒吃多少東西,尤其過了斯卡格斯島之後,穿越狹海途中,秋季風暴始終伴隨。有時從南方來,夾帶着滾雷和閃電,黑沉沉的雨一下就是好幾天;有時來自北方,寒冷嚴酷,狂風彷彿能把人刺穿。有一回,山姆醒來時,發現整條船被凍上了一層冰殼,猶如潔白的珍珠,閃閃發光。船長將桅杆放下,系在甲板上,單憑划槳來完成渡海。等他們看見泰坦巨人時,已經沒人吃得下東西。

    然而一旦安全上岸,山姆發現自己餓壞了。戴利恩和吉莉也一樣,連嬰兒的吮吸也變得更急切。但伊蒙……

    “麪包不新鮮,我可以問廚房討點肉湯來泡一泡。”山姆告訴老人。店主是個吝嗇鬼,眼神冷漠,對自己屋檐下這羣穿黑衣的陌生人心存懷疑,但他的廚師心腸比較好。

    “不要。也許可以來一小口酒?”

    他們沒酒。戴利恩答應過用他唱歌得來的錢買一些。“我們會有酒的,”山姆不得不說,“現在只有水,雖然並非優質水。”優質水來自架空水渠,這些由磚塊砌成的大水渠由橋弓支撐,布拉佛斯人稱其爲甜水渠。富人自把水引入家中,窮人則用桶子在公共噴泉池打水。山姆讓吉莉去打水,卻忘了野人女孩一生都生活在卡斯特堡壘的視線範圍之內,連小鎮都沒見過,而布拉佛斯是一個佈滿島嶼和運河的石頭迷宮,沒草,沒樹,到處是陌生人,講着她聽不懂的語言。她嚇壞了,把地圖弄丟之後,很快自己也迷了路。被山姆發現時,她正在一座石像下哭泣,那雕像是某位死去多年的海王。“這是水渠裏的水,”他告訴伊蒙學士,“但廚師把它煮開過。也有安眠酒,假如您還需要的話。”

    “我暫時睡夠了,也做夠了夢。水渠裏的水就行。請幫我一把吧。”

    山姆輕輕地把老人扶起來,將杯子送到他乾裂的脣邊。即使如此,仍有將近一半水滴落到學士胸前。“夠了,”喝了幾小口之後,伊蒙又開始咳嗽,“你會把我嗆死的。”他在山姆的懷抱中顫抖。“爲什麼屋子這麼冷?”

    “沒木頭了。”戴利恩付給店主兩倍價錢,要了一個帶壁爐的房間,但誰也沒意識到木頭在這裏會如此昂貴。除了權勢人家的庭院,布拉佛斯不長樹,這兒的人也不願砍掉大礁湖外圍島嶼上覆蓋的松樹,那是遮擋風暴的防風林。木柴都是由駁船從河流上游穿過礁湖運進來的。在這裏,馬糞都珍貴得緊,因爲布拉佛斯人用小船代替馬匹。本來他們若按計劃起程去舊鎮,這些都不成問題,但那實在是不可能。伊蒙學士如此虛弱,再次航行會要了他的命。

    伊蒙的手在毯子上摸索,尋找山姆的胳膊。“我們得去碼頭,山姆。”

    “等您好一些就去。”老人目前的狀態難以面對海邊飛濺的浪花和潮溼的風,而布拉佛斯無處不臨水。北邊是紫港,布拉佛斯商船停泊於海王殿的拱頂和高塔下;西邊是舊衣販碼頭,擠滿外地船隻,有的來自其他自由貿易城邦,有的來自維斯特洛、伊班,甚至遙遠神奇的東方。其餘各處佈滿小碼頭、渡船泊口及古舊的灰船塢,捕蝦船、捉蟹船和漁船在泥灘與河口勞作之後便停泊在這些地方。“現在您需要休息。”

    “那你代我去,”伊蒙催促,“給我帶一個見過龍的人來。”

    “我?龍?”山姆十分驚愕,“學士,那只是個故事,水手的故事。”這也怪戴利恩。歌手從酒館和妓·院帶回千奇百怪的故事,不幸的是,當他聽到說龍時已喝醉了,記不起細節。“整件事也許是戴利恩胡編亂造,歌手都這樣,善於編故事。”

    “他們善於編故事,”伊蒙學士同意,“但即便最富於想象力的歌曲,也有事實作爲基本依據。替我找到那個依據,山姆。”

    “我不知問誰,也不知怎麼問。我只會一點點高等瓦雷利亞語,若他們跟我講布拉佛斯話,我連一半都聽不懂。您會的語言比我多得多,等您好一些,您可以……”

    “我什麼時候纔會好一些,山姆?告訴我……”

    “很快就會好轉的,只要您吃好,睡好,到達舊鎮之後……”

    “我到不了舊鎮了,這點我心知肚明。”老人把山姆的胳膊抓得更緊。“我很快就會去見我的兄弟們。他們有的與我用誓言結合,有的以血緣維繫,但全都是我的兄弟。還有我父親……他從沒想過繼承王座,可還是得坐上去。他曾說,那是對他的懲罰,爲了砸死哥哥那一錘。我祈求他死後能找到有生之年從未體會過的平靜。修士們歌頌恬淡的安息,歌頌卸下防備,向極·樂世界遠航,在那裏歡笑,聚會,相互友愛,直至永遠……但假若死亡之牆的背後沒有快樂與甜蜜,只有冰冷、黑暗和痛苦,那該怎麼辦?”

    他在恐懼,山姆意識到。“您不會死。您只不過是病了。一切都會過去的。”

    “這次我熬不過去了,山姆。我做夢……在漆黑的夜裏,我思考那些白天不敢提出的問題。對我而言,若干年中有個問題始終令我困擾:爲什麼諸神奪走我的眼睛和力量,任我在冰天雪地中被人遺忘,卻還要我在世間逗留如此之久?我這樣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對他們有什麼用?”伊蒙師傅斑斑駁駁、瘦如枯枝的手指瑟瑟顫抖。“因爲我記得,山姆,我仍然記得。”

    他已經語無倫次。“記得什麼?”

    “龍,”伊蒙低聲說,“我們家族的悲哀與榮耀。”

    “最後一頭龍在你出生前就死了,”山姆說,“你怎麼可能記得它們?”

    “我夢見了它們,山姆,我看見天空中有一顆泣血的紅彗星,然後是那紅色。我看到它們在雪地裏的影子,聽到皮革翅膀嘩嘩扇動,感覺到它們灼熱的呼吸。我的兄弟們也夢到過龍,而那些夢要了他們每個人的性命。山姆,我們在依稀流傳的古老預言中顫抖,在殘存的奇蹟與恐懼中戰慄,世上的人們再也無法理解……或者……”

    “或者什麼?”山姆說。

    “……沒什麼。”伊蒙輕笑,“或者我是個瀕死的老糊塗,燒壞了腦子。”他疲倦地閉上白濁的盲眼,然後又迫使它們睜開。”我不該離開長城。雪諾大人或許不明白,但我應該想到。烈火索取,冰雪保存,而那長城……唉,現在回頭已太晚,陌客等在門外不願離去。事務官,你一直對我盡忠職守,請爲我辦這最後一件事。去有船的地方,山姆,盡一切可能瞭解有關龍的消息。”

    山姆將手臂輕輕脫出他的抓握。“好的。假如這是您的意願。只不過……”他不知還能說什麼。我沒法拒絕他。他可以沿着舊衣販碼頭的泊位與船塢去找戴利恩。先找到戴利恩,然後一起去船上,最後帶着食物、紅酒和木柴回來,生起爐火,美餐一頓。他站起身。“好吧,假如我要去的話,就該走了。吉莉留下。吉莉,記得把門拴好。”陌客等在門外。

    吉莉抱着嬰兒點點頭,眼裏盈滿淚水。她又要哭了,山姆意識到,這超過了她所能忍受的極限。劍帶掛在牆壁的栓子上,旁邊是瓊恩給他的古老的破號角。他摘下劍帶扣到腰問,再將黑羊毛斗篷披到自己渾圓的肩膀上,彎腰穿過門洞,“噼噼啪啪”地走下木梯,樓梯在他的重壓下呻·吟。客棧有兩個正門,一個面朝大街,另一個面向運河,店主此時多半在大廳,他不會給賒賬太久、不受歡迎的客人好臉色看,於是山姆選擇了面朝大街的門走出去。

    今晚空氣寒冷,好歹霧不算太濃,山姆感到慶幸。有時,濃密的水汽覆蓋地面,甚至連腳都看不到,似乎離踏進水渠僅一步之遙。

    山姆在孩提時代便讀過布拉佛斯的歷史,夢想有一天能來這裏,看看大海中聳立的威嚴可怕的泰坦巨人,乘坐輕快的蛇舟沿運河遊覽宮殿和廟宇,觀賞刺客的水舞,劍刃在星光下閃爍。現下他到了這裏,卻一心只想離開,一心只想平安抵達舊鎮。

    斗篷被風捲起,他拉好兜帽,沿鵝卵石馬路朝舊衣販碼頭走去。由於劍帶總有滑落至腳踝的危險,因此他不得不邊走邊注意往上提。他始終走在狹小陰暗的巷道里,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隻貓都讓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處是遊蕩的貓兒。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軍團的成員,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計。伊蒙學士沒了力氣,而吉莉即使沒受悲傷的打擊時也很無助,但戴利恩不一樣……不,我不要把人往壞處想。也許他受傷了,所以沒回來。也許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運河裏。每到夜晚,刺客們身着華麗的服飾招搖過市,他們攜帶細長的佩劍,急切地想證明自己。有些人可以爲任何理由開打,有些人則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來脾氣暴躁,管不住舌頭,尤其是他喝酒的時候。歌唱戰鬥並不代表他擅長戰鬥。

    雖然最好的酒館、客棧和妓·院都在紫港與月池附近,戴利恩卻更喜歡舊衣販碼頭,因爲那兒的顧客會講通用語的比較多。山姆沿綠鰻客棧、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這些地方表演。一無所獲。霧宅外泊着幾條等客的蛇舟,山姆試圖詢問那些撐船手,有沒見過黑衣歌手,但無人聽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亞語。可能他們裝作聽不懂。納波橋的第二十個橋拱下有間骯髒的小酒館,最多隻能容納十人,山姆朝內張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館、七燈之院及一家叫貓舍的妓·院,仍然沒頭緒,得到的只有怪異的凝視。

    他離開貓舍時差點在紅燈籠下撞上兩個年輕人,一個黑髮,一個金髮。黑頭髮那個用布拉佛斯語說了些什麼。“對不起,”山姆不得不賠禮道歉,“我聽不懂。”在七大王國,貴族們身披色彩繽紛的天鵝絨、錦繡與綢緞,農民和普通百姓則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紡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們打扮得像孔雀一樣招搖過市,把玩着手中的劍,而有權勢的人要麼選擇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藍,要麼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沒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說你胖得讓他噁心,”金髮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綠天鵝絨,另一面由銀線織成,“我朋友泰洛說你的劍嗒嗒作響,令他頭痛。”他操通用語,另一個穿酒紅錦袍披黃披風的黑髮刺客顯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語說了幾句,引得他的金髮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說你的衣着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難道是個大老爺嗎?”

    山姆想逃跑,但那樣可能會被自己的劍帶絆倒。千萬別碰劍,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頭搭到劍上,也足以讓兩個刺客認爲是挑戰。他尋找能讓他們滿意的詞句。“我不是——”他僅僅說得出這幾個字。

    “他不是老爺,”一個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來自維斯特洛。”一個女孩推着滿滿一車海藻擠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里邋遢,穿着大靴子,頭髮又髒又亂。“快樂碼頭裏還有一個,正在給‘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訴兩個刺客,接着對山姆說,“假如他們問誰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說‘夜鶯’便好,否則他們會向你挑戰。你要不要買點蛤蜊?我的牡蠣賣完了。”

    “我沒錢。”山姆說。

    “他沒錢,”金髮刺客嘲弄。他的黑髮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語又說了些什麼。“我朋友泰洛很冷,親愛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給他吧。”

    “別脫斗篷,”推車的女孩道,“否則他們接下來會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着身子了。”

    “太吵鬧的小貓兒會被淹死在水裏哦。”金髮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會。”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現了一把跟她一樣細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對金髮刺客說了些什麼,然後兩人互相竊笑着走開了。

    “謝謝。”他們離開後山姆對女孩說。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間出門佩劍,就代表別人可以向你挑戰。你想跟他們打嗎?”

    “不。”山姆尖叫,聲音把他自己。嚇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嗎?我沒見過你這樣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車比畫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後一點蛤蜊吃了吧。現在天黑了,沒人會買。你要坐船去長城?”

    “去舊鎮。”山姆拿起一隻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們在這裏轉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趕緊又吃了一隻。

    “刺客們從不理會沒佩劍的人,連泰洛和渥貝羅這樣笨的騷駱駝也不例外。”

    “你是誰?”

    “無名之輩。”她有股魚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現在沒了。你要是願意,可以叫我貓兒。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爾。你會說通用語啊?”

    “我父親曾是娜梅莉亞號的槳手長。一個刺客殺了他,因爲父親說我母親比‘夜鶯’美麗——不是你碰到的那兩個騷駱駝喲,是真正的刺客。總有一天我要割他的喉嚨,爲父報仇。船長說娜梅莉亞號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趕下來。布魯斯科收養了我,給我一輛推車。”她擡頭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們訂了烏莎諾拉小姐號的艙位。”

    女孩懷疑地斜睨他。“她離開了。你不知道嗎?她好多天之前就離開了。”

    我當然知道,山姆想說。記得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碼頭上,看着那艘船向着泰坦巨人和外海駛去,船槳起起落落。“好,”歌手說,“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話,就該當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語能讓女孩子脫衣服,但在船長的艙室裏,全是山姆一個人在苦苦遊說布拉佛斯人。“我等了這老頭子三天,”船長說,“貨艙滿了,我的手下也操夠了老婆。不管帶不帶上你們,我的烏莎諾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發。”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幾天,好讓伊蒙學士恢復體力。”

    “他沒體力。”船長前一天晚上親自去客棧查看過伊蒙學士。“他年老體衰,我不想讓他死在我的烏莎諾拉小姐號上。你們要麼留下陪他,要麼離開,與我無關,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絕退還他們預付的旅資,這些銀幣本能送他們安全抵達舊鎮。“你們訂下我最好的艙室,它就在那兒空等着。如果你們不走,並非我的責任,憑什麼要我承擔損失?”

    若當時出海,或許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惱地想,風向好的話,甚至有可能抵達潘託斯。

    但這些跟推車的女孩沒什麼關係。“你說見到一個歌手……”

    “他在快樂碼頭,正要跟‘水手之妻’結婚。”

    “結婚?”

    “她只跟與她結婚的人上牀。”

    “快樂碼頭在哪兒?”

    “戲子船對面。我給你帶路吧。”

    “我認識路。”山姆見過戲子船。戴利恩不能結婚!他立過誓!“我得走了。”

    他在溼滑的鵝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長的路,沒過多久他就開始喘息,黑斗篷在身後飄蕩,喇喇作響。他邊跑邊得用一隻手扶住劍帶。少許幾個行人都投來好奇的目光,一隻貓人立起來,衝他“嘶嘶”叫嚷。到達戲子船時,他已經腳步不穩。快樂碼頭就在街對面。

    他衝進去,還在面紅耳赤地喘粗氣時,就被一個獨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別,”山姆告訴她,”我不是爲此而來。”女人用布拉佛斯語答了一句。“我不會講布拉佛斯話。”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亞語說。蠟燭燃燒,火爐噼啪作響,有人在拉小提琴,他還看到兩個女孩手拉手圍着一名紅袍僧跳舞。獨眼女人將乳··房貼到他胸口。“別這樣!我不是爲此而來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傳來。“伊娜,放開他,那是‘殺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獨眼女人從他身上退開,但仍用一隻手搭着他胳膊。一個舞女大聲說,“要是他願意,可以來殺我。”另一個說,“你覺得他會讓我摸一摸他的劍嗎?”她們身後的牆上畫着一條紫色三桅船,船員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麼都沒穿。一個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聲透過一大叢鮮紅色鬍鬚傳出來,還有一個年紀較大、長着巨乳的女人在跟一個盛夏羣島人玩瓦片棋,後者體格魁梧,身披紅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着膝蓋上的女子的脖子。

    她穿着他的黑斗篷。

    “殺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來拜見我夫人。”他的頭髮淺黃猶如蜂蜜,笑容曖昧陶醉,“我爲她唱情歌哦。當我歌唱時,女人像黃油一樣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絕她這張臉呢?”他親吻她的鼻子。“夫人,給殺手一個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來,山姆看到她斗篷下面什麼都沒穿。“對了,兄弟妻不可戲,別跟我老婆調情喲,殺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請隨便挑,我還有足夠的錢。”

    用這些錢可以給我們買吃的,山姆心想,還可以買木柴,讓伊蒙學士取暖。“你幹嗎?你不能結婚。你跟我一樣立過誓。他們會要你的腦袋。”

    “我們的婚姻只維持一晚,殺手,就算在維斯特洛也不會要你的腦袋。你沒去鼴鼠鎮挖過寶嗎?”

    “沒有。”山姆漲紅了臉。“我決不會……”

    “那你的野妞兒呢?你一定跟她幹過兩三次。在森林裏的夜晚,一起擠在你的斗篷底下,別告訴我你從沒上過她。”他朝椅子揮揮手。“坐下,殺手。喝杯酒,找個婊子。別客氣。”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應過我黃昏前回去,並帶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這樣殺異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滾吧。”

    “跟我走,”山姆說,“伊蒙學士醒了,他想聽那些龍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還有夢,還……若我們能查到更多關於龍的事,也許能讓他安心。請幫幫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着新娘的手,起身朝樓梯走去。

    山姆擋住去路。“你答應過,戴利恩,你立過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維斯特洛是這樣。你覺得這裏是維斯特洛嗎?”

    “伊蒙師傅——”

    “——快斷氣了。你把我們所有的銀幣都浪費在那個穿花條紋衣服的醫師身上,然而他也這麼說。”戴利恩的語氣強硬起來。“要麼找個女孩,要麼滾,山姆,別破壞我的洞房花燭。”

    “我會走,”山姆說,“但你得跟我來。”

    “不。我跟你沒關係了。我跟黑衣沒關係了。”戴利恩從赤身裸·體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臉上。“給。把這塊破布給老頭子蓋上,也許能讓他暖和一點。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鵝絨,明年就會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沒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罵,而他那赤身裸·體的新娘驚聲尖叫,山姆撲向歌手,將他推倒在身後一張矮桌子上。他倆差不多高,但山姆體重是對方的兩倍,而且這次他憤怒得忘記了恐懼。他先照着歌手的臉頰和肚子痛打,然後捶他的雙肩。戴利恩扣住山姆的手腕,山姆便用腦袋撞裂了歌手的嘴脣。歌手鬆手後,山姆猛擊他的鼻子。一個男人大笑起來,一個女人在咒罵。忽然間,打鬥放慢了速度,他們彷彿是兩隻在琥珀中掙扎的黑蒼蠅。有人把山姆從歌手的胸口拖開。他也打那個人,然後硬物砸到他腦袋上。

    接下來他發現自己騰空出了門,在霧氣中頭朝前地飛。他剛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運河便迎面向他撲來。

    山姆像塊石頭、像塊巨巖,或者說像座山一樣沉了下去。海水滲進眼睛,涌入鼻孔,黑暗冰冷,帶着鹹味。他試圖呼喊求助,卻嚥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張嘴,一邊蹬踢,一邊翻滾,一連串氣泡從鼻子裏涌出。遊起來,他告訴自己,遊起來。睜開的眼睛被鹹水刺痛,什麼也看不見,他短暫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氣,一隻手拼命拍打,另一隻扒向運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膚冰冷,劍帶順着雙腿滑落,纏住腳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滿難以言喻的恐懼,於是狂亂地向前劃,試圖做出最後一次努力,結果臉卻撞到運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顛倒了,他意識到,我要淹死了。他揮舞的手碰到什麼東西,也許是鰻魚,滑溜溜地從指間穿過。我不能這樣,沒有我,伊蒙學士會死的,吉莉也將無人依靠。我一定要遊起來,一定要……

    一聲巨響,什麼東西纏住他,穿過腋窩,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鰻魚,鰻魚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張口呼叫,吞下更多水。他最後一個念頭是,我要淹死了,哦,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睜開眼睛仰臥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膚盛夏羣島人正用錘子那麼大的拳頭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說不出話,只能一邊喘氣一邊嘔吐。他渾身溼透,躺在鵝卵石間一攤水中顫抖。盛夏羣島人繼續捶他的肚子,更多水從他鼻子裏噴出來。“停,”山姆喘着氣,“我還沒淹死。我還沒淹死。”

    “呀,你沒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膚溼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許多羽毛。水弄壞了崇精美的披風。”

    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風貼緊黑人的巨肩,全溼透了,沾滿污漬。“我沒想過……”

    “……學游泳?呀,崇看得出來。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該能浮起來。”他用一隻巨大黑手提着山姆的緊身上衣,幫他站起來。“崇是月桂風號的大副。許多話都會講一點點。在裏面看到你打那個歌手時,崇笑了。崇也聽見了你的話。”他咧開大嘴微笑,露出潔白的牙齒。“崇知道那些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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