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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與火之歌 - 第二十六章 布蕾妮字體大小: A+
     

    是海爾·亨特堅持要帶上腦袋。進本站。“塔利會把它們插到城牆上。”他說。

    “我們沒焦油,”布蕾妮指出,“肉會腐爛。留下它們吧。”行經陰森森的綠松林時,她不想提着被自己殺死的人的腦袋。

    亨特不肯依。他自行砍斷死人的頸項,將三顆腦袋的頭髮扎到一起,掛在馬鞍上。布蕾妮別無選擇,只能儘量假裝它們不存在,但有時候,尤其是晚上,她覺得死人的眼睛看着她的後背,還有一次夢見它們互相低語。

    他們原路返回。蟹爪半島寒冷潮溼,有些天下雨,有些天多雲,從沒暖和過,甚至紮營時,也很難找到夠多的幹木頭用來生火。

    等來到女泉城,一大羣蒼蠅已與他們如影隨形,烏鴉吃掉了夏格維的眼睛,“豬崽”帕格和提蒙身上則爬滿了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早就保持在前方一百碼處騎行,以遠離腐敗的味道,只有海爾爵士頑固地聲稱自己不在乎。“埋了它們。”每次紮營過夜時,她都勸他,但亨特固執得要命。他是不是想向藍道大人邀功,這三個都是他殺的?

    出於榮譽感,騎士沒這麼說。

    他和布蕾妮被帶到慕頓家城堡的院子裏見塔利。“結巴侍從扔了塊石頭,”他報告,“其餘都是這使劍的妞兒乾的。”三顆腦袋已交給士官,清洗乾淨,塗上焦油,插到城門上。

    “三個?”藍道大人不大相信。

    “看她打鬥的架勢,你會相信她還能再殺三個。”

    “那你有沒有找到史塔克家的女孩?”塔利問她。

    “沒有,大人。”

    “宰了幾隻耗子,滿意嗎?”

    “不,大人。”

    “真可惜。好吧,你已經嚐到鮮血的滋味,證明了你想證明的東西。是時候脫掉盔甲,穿回像樣的衣服了。港口有船,其中一艘要去塔斯,我安排你搭乘。”

    “感謝大人,但不用了。”

    塔利大人的臉色表明,他恨不得將她的腦袋也拿槍插上,掛在女泉城門口,跟提蒙、帕格和夏格維做伴。“你打算繼續這件蠢事?”

    “我要找到珊莎小姐。”

    “大人,請聽我一言,”海爾爵士道,“我看到她跟血戲子們打鬥,她比大多數男人強壯,動作更快——”

    “是那把劍快,”塔利打斷他,“瓦雷利亞鋼天性如此。比大多數男人強壯?沒錯,她是個怪胎,這點我不否認。”

    不管我做什麼,他這樣的人永遠不會喜歡我,布蕾妮心想。“大人,也許桑鐸·克里岡知道那女孩的消息。如果能找到他……”

    “克里岡是逃犯,似乎加入了貝里·唐德利恩一夥。當然,也可能沒有,故事版本各不相同。如果知道他躲在哪兒,我會立刻將其開膛破肚,教他死得慘不忍睹,但迄今爲止,雖然吊死了幾十個匪徒,我們卻始終抓不到首領。克里岡、唐德利恩、紅袍僧,現在還有那個‘石心夫人’……連我都抓不到,你怎麼找呢?”

    “大人,我……”她沒有答案,“我試試看。”

    “算了,去試吧。你有那封信,無須我的通行狀,但我還是會給你一份。幸運的話,你唯一的麻煩是騎馬騎到身子散架;如若不然,被克里岡和他的狗羣強暴完之後,他們也許會讓你活下去。那時你可以懷着狗雜種游回塔斯。”

    布蕾妮不理會這些話。“請問大人,獵狗身邊有多少人?”

    “六個,第六十十,六百,取決於問的是誰。”藍道·塔利顯然不想再搭理她,他轉身準備離開。

    “假如我和我的侍從請求您安排住宿,直到——”

    “隨你怎麼請求,我不能忍受你住在我的屋檐下。”

    海爾·亨特爵士踏步上前。“大人明鑑,據我所知,這兒仍是慕頓大人的領地。”

    塔利惡狠狠瞪了騎士一眼。“慕頓懦弱得像蛆蟲,別跟我提他。至於你,小姐,大家都說你父親很優秀。倘若如此,我同情他。世上有些人生兒子,有些人生女兒,這沒辦法,但只有被詛咒的人才會得到你這樣的怪胎。無論生死,布蕾妮小姐,只要我還坐鎮女泉城一天,就不准你再回來。”

    言辭就像風,布蕾妮告訴自己。它無法傷害你。由它去吧。她想說:“遵命,大人。”但話未出口,塔利已經離開。她夢遊似的走出院子,不知要往何處去。

    海爾爵士跟着她。“城裏有幾家客棧。”

    她搖搖頭,不想跟海爾·亨特說話。

    “你還記得臭鵝酒館嗎?”

    她的斗篷上仍有那裏的臭味,“什麼?”

    “明天正午在那裏等我。我堂兄埃林曾被派去抓獵狗,我找他談談。”

    “爲什麼?”

    “爲什麼不呢?假如我成功,而埃林失敗,我能笑話他好幾年。”

    女泉城確實有客棧,海爾爵士說得沒錯。但其中有些在歷次劫掠中被焚燬,有待重建,保留下來的客棧裏擠滿了塔利大人的士兵。那天下午,她和波德瑞克走了個遍,卻找不到牀鋪。

    “爵士?小姐?”太陽快落山時,波德瑞克說,“這兒有船。船上有牀位。吊牀。或者架子牀。”

    藍道大人的手下仍在碼頭巡邏,密密麻麻,猶如爬滿三個血戲子腦袋上的蒼蠅,幸好他們的頭目認得布蕾妮,揮手將她放行。本地漁民正將船繫到岸邊準備過夜,一邊叫賣當天的漁獲,但她的興趣在大船上,那些可以在風暴頻繁的狹海中來往的船隻。這樣的船,碼頭裏共有五六艘,其中一艘名叫“泰坦之女號”的三桅船正解開繩索,準備趁晚潮出海。她和波德瑞克·派恩輪流詢問剩下的船隻。海鷗鎮少女號的主人把布蕾妮當妓女,聲明他的船不是窯子;伊班捕鯨船上的魚叉手提出要買下她的男孩;其他船的態度好一些,她在破浪號上給波德瑞克買了個橘子,這艘平底貨船剛從舊鎮過來,途經泰洛西、潘託斯和暮谷城。“下一站海鷗鎮,”船長告訴她,“然後繞過五指半島,去姐妹堡和白港——假如風暴不太惡劣的話。告訴你哦,我的破浪號一直很乾淨,老鼠沒有其他船那麼多,還有新鮮雞蛋和剛攪拌出來的黃油。小姐您要搭船去北方嗎?”

    “不。”現在不去。她很想去,但是……

    朝下一個碼頭走去時,波德瑞克緩緩挪步,猶豫地說,“爵士?小姐?假如小姐真的回家了呢?另一位小姐,我是說。爵士。珊莎夫人。”

    “他們燒了她的家。”

    “但她的神在那裏。神不會死。”

    神不會死,女孩會。“提蒙心狠手辣,殺人如麻,但我認爲獵狗的事他沒撒謊。在確定女孩不在河間地之前,我們不能北上。繼續找吧,還有船。”

    在碼頭東端,他們終於找到棲身之處,那是一艘被暴風雨嚴重損壞的划槳商船,名叫密爾之女號。她嚴重傾側,失去了桅杆和一半船員,船主卻沒錢修整,因此很樂意從布蕾妮那兒賺幾個小錢,讓她和波德共享一間空艙。

    當晚他們睡得很不安穩。布蕾妮醒了三次。第十次是開始下雨時,另一次是木板“咯吱”作響,她以爲機靈狄克要溜進來殺她——這回她握住了匕首,其實屋裏什麼也沒有。躺在狹小黑暗的船艙中,過了好一會兒她纔想起機靈狄克已經死了。等睡意漸漸來臨,她又夢到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他們在她周圍徘徊,嘲笑她,折磨她,她用劍狠狠地砍,將他們劈成血淋淋的碎片,然而那些碎片仍將她團團圍住……夏格維,提蒙,帕格,沒錯,還有藍道·塔利,瓦格·霍特,紅羅蘭·克林頓……羅蘭指間夾着一朵玫瑰。他將玫瑰伸向布蕾妮,她把他的手砍了下來。

    她渾身大汗淋漓地醒來,夜裏剩下的時間都蜷縮在斗篷底下,傾聽雨點敲打頭頂的甲板。這個夜晚風雨交加,遠處雷聲陣陣,她不由得想起那艘趁晚潮出海的布拉佛斯船。

    第二十天早上,她找到臭鵝酒館,叫醒邋遢的店主,買了些油膩膩的香腸、炸麪包、半杯紅酒和一壺開水,外加兩個乾淨杯子。那女人一邊煮開水,一邊斜睨布蕾妮。“你就是跟機靈狄克一起離開的大個子,我記得你。怎麼着,上了他的當?”

    “沒有。”

    “強暴你?”

    “沒有。”

    “偷你的馬?”

    “沒有。他被歹徒殺害了。”

    “歹徒?”那女人似乎好奇更甚於驚慌。“我一直以爲狄克會被絞死,或被送去長城呢。”

    他們吃了炸麪包和一半香腸。波德瑞克就着帶紅酒味的水吃,布蕾妮則捧着兌水的紅酒,尋思自己爲什麼要來。海爾·亨特並非真正的騎士。他那張誠實的臉不過是戲子的面具。我不需要他幫助,不需要他保護,不需要他,她告訴自己,他根本不會來,所謂見面只不過是又一個惡作劇。

    她正要起身離開,海爾爵士進來了。“小姐。波德瑞克。”他瞥了一眼杯子和盤子,吃剩一半的香腸躺在一攤油脂裏,已然涼了。“天哪,我希望你們別吃這兒的東西。”

    “吃不吃關你什麼事,”布蕾妮說,“找到你堂兄了嗎?他說了些什麼?”

    “最後有人看到桑鐸·克里岡是在鹽場鎮,就是打劫那天,之後他沿三叉戟河向西騎去。”

    她皺起眉頭,“三叉戟河很長。”

    “對,但我們的狗兒不會遊蕩得離河口太遠。維斯特洛似乎對他失去了吸引力。知道嗎?在鹽場鎮,他是在找船。”海爾爵士從靴子裏抽出一卷羊皮,推開香腸,將它展開。這是一張地圖。“獵狗在十字路口的老客棧裏殺死三個他哥哥的人,這兒;然後帶頭打劫鹽場鎮,這兒。”他用手指敲打鹽場鎮。”他被困住了。佛雷家在上游的孿河城,往南穿過三叉戟河是戴瑞城和赫倫堡,西面的布萊克伍德家和佈雷肯家正在開戰,藍道大人在這兒,女泉城。而即便他不怕山地部落,前往谷地的山路也已被雪封住。一條狗能上哪裏去呢?”

    “如果他和唐德利恩在一起……”

    “他沒有。埃林可以肯定這點,因爲唐德利恩的人也在找他,並揚言要吊死他,爲了他在鹽場鎮乾的事。這事與他們無關,藍道大人放話說他們參與了劫掠,目的是爲了讓平民們起來反對貝里的兄弟會。只要老百姓在保護閃電大王,就永遠抓不到他。附近另有一支隊伍,由那個叫‘石心夫人’的女人帶領……據一則故事所述,她是貝里伯爵的情人,被佛雷家絞死後,經由唐德利恩的親吻而復活。現在她跟他一樣,都是不死之身。”

    布蕾妮仔細觀察地圖。“如果克里岡最後被發現的地方是鹽場鎮,應該從那裏下手。”

    “鹽場鎮沒剩下什麼人,埃林說,只有一個老騎士躲在他的城堡裏。”

    “儘管如此,還是得從那地方開始找。”

    “有一個人,”海爾爵士道,“一個修士,他在你到來的前一天進入我看管的城門。此人名叫梅里巴德,是土生土長的三河人,並一生都在這兒效力。他明天就要動身巡遊,每次巡遊都會造訪鹽場鎮。我們跟他一起走吧。”

    布蕾妮猛地擡起眼睛。“我們?”

    “我跟你們一起走。”

    “不行。”

    “好吧,我跟梅里巴德修士一起去鹽場鎮。你和波德瑞克愛去哪兒去哪兒。”

    “藍道大人又命令你跟着我?”

    “他命令我離你遠點。藍道大人認爲,被狠狠地強暴一次也許對你有好處。”

    “那你爲什麼跟着我?”

    “要麼如此,要麼回去看門。”

    “你的主人命令你——”

    “事實上,他不是我的主人了。”

    她怔了一怔。“你不再爲他效力了?”

    “伯爵大人通知我,他不再需要我的劍了,或者說不再容忍我的傲慢無禮。反正結果都一樣。從此以後,我準備享受僱傭騎士的冒險生活……不過要真找到珊莎·史塔克,我們肯定能得到豐厚的獎賞。”

    金錢和土地,他看中的是這些。“我想救那女孩,不是賣她。我立過誓。”

    “我不記得我立過誓。”

    “所以你不能跟着我。”

    第二十天早上太陽升起時,他們出發了。

    這是一支怪異的隊伍:海爾爵士騎在栗色戰馬上,布蕾妮騎高大的灰母馬,波德瑞克·派恩騎一匹駝背劣馬,而梅里巴德修士手持木杖走在旁邊,領着一頭小毛驢和一隻大狗。那頭驢子馱的貨物如此沉重,布蕾妮有點擔心會把它的背壓斷。“都是吃的,帶給貧窮飢餓的三河百姓,”梅里巴德修士在女泉城門口解釋,“種籽、堅果和乾果,燕麥粥,麪粉,大麥麪包,三輪出自小丑門邊那家客棧的黃奶酪,我自己吃的醃鱈魚,狗兒吃的醃羊肉……噢,還有鹽。洋蔥,胡蘿蔔,蕪菁,兩袋豆子,四袋大麥,九隻橘子——我坦白,橘子是我的軟肋,這幾隻都是特意從水手那兒弄來的,也許是春天來臨之前能嚐到的最後幾個。”

    梅里巴德是個沒有聖堂的修土,在教會的等級階層中,地位僅比乞丐幫兄弟高一點。七國上下有數以百計像他這樣衣衫襤褸的修士,從事基層工作,在各個骯髒的小村莊間跋涉,執行宗教儀式,主持婚禮與懺悔。理論上講,凡是他造訪之處,人們應該供給食物與住宿,但老百姓大多跟他一樣貧窮,因此梅里巴德要是在一個地方逗留太久就會造成宿主的困難。好心的店家有時准許他睡廚房或馬廄,有些修道院、莊園,甚至少數城堡也會接納他,得不到便利時,他就睡樹下或籬笆後面。“河間地有許多好籬笆,”梅里巴德說,“越老越好,沒什麼比得上一百年沒人管的籬笆叢了。在那裏面,正派人睡得跟住客棧一樣暖和,還不用擔心跳蚤。”

    修士愉快地承認,他不識讀寫,但會念上百種禱詞,能背誦《七星聖書》中長長的段落,農民們用得上的也就這些。他的臉很粗糙,乃是長年風吹日曬所致,一頭蓬厚濃密的灰髮,眼角牽着皺紋。儘管高達六尺,身材粗壯,他走路卻有點駝,遠遠看去矮了許多。他的手大,佈滿繭疤,紅紅的指關節,指甲裏淨是泥塵,此外,他還有一雙布蕾妮畢生所見最大的腳丫,那雙腳從不穿鞋,覆蓋着又黑又硬的老繭。

    “第二十年來我沒穿過一雙鞋喲,”他告訴布蕾妮,“第十年,腳上的水泡比腳趾頭還多,每當踩到硬石頭,腳底就像殺豬般鮮血直流,但我不停祈禱,於是天上的鞋匠神將我的皮膚變得跟皮革一樣柔韌。”

    “天上沒有鞋匠神。”波德瑞克提出異議。

    “有的,孩子……你或許叫他別的名字。告訴我,七神當中你最愛哪位?”

    “戰士。”波德瑞克毫不猶豫。

    布蕾妮清清嗓子。“在暮臨廳,我父親的修士總是說,只有一個上帝。”

    “上帝有七種形象,正是如此,女士,你指出這點沒錯,但七位一體的神啓並非平常百姓可以領會,而我又笨嘴拙舌,因此就說有七個神。”梅里巴德轉回來面對波德瑞克。“我認識的男孩沒有一個不愛戰士。然而我老了,老人愛鐵匠。沒有鐵匠的勞作,戰士守護什麼呢?瞧,每個鎮子,每座城堡都有鐵匠。他們製造我們耕地種莊稼用的犁,製造我們修船的釘子,製造馬蹄鐵保護我們忠誠馬兒的蹄子,還有領主老爺們閃亮的寶劍。鐵匠的價值毋庸置疑,因此我們纔將其尊爲七神之一,其實稱其爲農夫、漁民、木工或鞋匠也一樣。他究竟幹哪樣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幹活。天父主宰,戰士打仗,鐵匠勞作,合起來代表着男人理應履行的職責。鐵匠是神性的一個化身,正如鞋匠是鐵匠的一個化身。他聽見我的祈禱,治好了我的腳。”

    “諸神慈悲,”海爾乾巴巴地說,“但你完全可以穿着鞋子,何必麻煩神靈呢?”

    “赤腳是我贖罪的方式。最神聖的修士也可能犯罪,而我的肉體軟弱之極。想當年我年輕氣盛,那些女孩子……倘若村子方圓一里之內只有你一個男人,那麼修士看上去也像王子一樣英勇高貴。我爲她們背誦《七星聖書》,哦,《少女之卷》最有效。是的,我在扔掉鞋子之前,是個道德敗壞的人。想起那些被我玷污的少女們,我就感到羞愧。”

    布蕾妮不自在地在馬鞍裏挪動,回想起高庭城下的營地,回想起海爾爵士他們打的賭,賭誰能先跟她上牀。

    “我們在尋找一位少女,”波德瑞克·派恩透露,“一位十三歲的貴族處女,棗紅色頭髮。”

    “我以爲你們找的是土匪。”

    “也要找他們。”波德瑞克承認。

    “旅行者都會盡量避開土匪,”梅里巴德修士說,“你們卻要找他們。”

    “我們只找一個匪徒,”布蕾妮說,“獵狗。”

    “這事兒海爾爵士跟我說了。願七神保佑你,孩子,據說他殺了一大批嬰兒,蹂躪了許多少女,人們叫他‘鹽場鎮的瘋狗’。正派人爲什麼要跟這樣的畜生打交道呢?”

    “波德瑞克說的那個少女也許跟他在一起。”

    “真的?那我們得爲那可憐的女孩祈禱了。”

    也爲我祈禱吧,布蕾妮心想,爲我念一段禱詞。請求老嫗舉起金燈,引領我找到珊莎小姐,請求戰士賜予我力量,好讓我保護她。然而她沒有說出來,如果海爾·亨特聽到這些話,便會嘲笑女人的軟弱。

    梅里巴德修士徒步行進,而他的驢子又有沉重負擔,因此他們一整天都只能緩緩前進。他們沒順大路向西走,當初布蕾妮就是經由這條路跟詹姆爵士一起來到遭洗劫後屍體遍佈的女泉城的。他們折向西北,沿螃蟹灣有條曲曲彎彎的小徑,小到海爾爵士那些珍貴的羊皮紙地圖上全找不着。這一側看不到陡峭山嶺,黑黝黝的沼澤或蟹爪半島的松林,土地低窪潮溼,藍灰色天空籠罩下盡是荒蕪的沙丘和鹽沼,道路時而消失在野草和潮水坑間,過了一里地纔再次顯現。布蕾妮知道,若非梅里巴德,他們一定會迷路。地面很軟,因此有些地方,修士會走到前面,用木杖敲打,確保可以立足。方圓若干裏格之內都沒有樹,只有海、天空和沙子。

    天下沒有哪個地方比塔斯更美,那兒有山嶺和瀑布,有高山牧場與幽影山谷,但此地亦有其動人之處。他們穿越了十幾條和緩的小河,青蛙和蟋蟀在其中生活,燕鷗在海灣的高空中滑翔,磯鷂在沙丘上嗚叫。有一次,一隻狐狸穿過他們行走的道路,讓梅里巴德的狗狂吠起來。

    這裏還有人。有些居住在野草叢中泥土與茅草搭的房子裏,其餘的在海灣中乘着皮革小圓舟捕魚,並把他們的家築在沙丘頂端歪歪扭扭的木竿子上。大多人似乎是獨居,沒有過多的交流,像是很害羞,但到得正午,梅里巴德的狗又叫起來,三個女人從野草叢中鑽出,塞給梅里巴德一個草織籃子,裏面裝滿了蛤。他給她們一人一隻橘子作爲回報,儘管在這片土地上,蛤跟爛泥一樣普通,而橘子稀有昂貴。其中一個女子年紀很大,另一個懷了孩子,還有一個是清新漂亮的女孩,彷彿春天的花朵。梅里巴德去聽她們懺悔時,海爾爵士竊笑,“她們纔是諸神的化身……少女、聖母和老嫗。”波德瑞克看上去如此驚詫,佈雷妮不得不告訴他:這只不過是三個沼澤女人。

    繼續上路後,她問修士:“這些人住的地方離女泉城不滿一天騎程,爲何戰爭沒有殃及他們?”

    “他們沒什麼可被殃及的,小姐。他們的財產是貝殼、石頭和皮革小舟,他們最好的武器是生鏽的小刀。他們生老病死,愛其所愛。他們知道慕頓大人統治着這片土地,但少有人見過他,奔流城和君臨對他們來說則只不過是名字。”

    “然而他們信仰諸神,”布蕾妮說,“我想那都是你的功勞。你在河間地行走多少年了?”

    “快第四十十年了,”修士說,他的狗響亮地應和了一聲,“從女泉城到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許更久,但我不會說自己瞭解三叉戟河。我只遠遠地瞥過大領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鎮與莊園,熟悉那些小得連名字都沒有的村莊,熟悉籬笆與山嶺,熟悉可以讓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們棲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紙上沒有那些泥濘曲折的小徑,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當然清楚嘍,我這雙赤腳跨過每裏地不下十遍。”

    偏僻的小路給土匪走,山洞則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絲懷疑:海爾爵士對此人究竟有多瞭解?“你一定過着孤獨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終與我同在,”梅里巴德回答,“我還有忠實的僕人,還有狗兒。”

    “你的狗有名字嗎?”波德瑞克·派恩問。

    “他一定是有的,”梅里巴德說,“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搖着尾巴叫了一聲。他個頭大,毛髮蓬鬆,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屬於誰呢?”波德瑞克問。

    “啊,他當然屬於他自己和七神嘍。至於名字嘛,他沒告訴我。我叫他狗兒。”

    “哦。”顯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條名叫狗兒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陣子,“我小時候有過一條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嗎?”

    “是什麼?”

    “英雄。”

    “不是。但它是條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兒會保護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艱難時代,有狗兒在身邊,狼和歹徒都不敢騷擾我。”修士皺起眉頭。“最近,狼羣變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單身旅人得睡在樹上。我從前見過最大的狼羣不過十來頭,現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羣裏,狼的數目需以百計。”

    “你有沒有親身遭遇過?”海爾爵士問。

    “諸神保佑,我沒有,但我在夜裏不止一次地聽見它們嗥叫。層層疊疊的嗥叫聲……令人血液凝固,連狗兒都顫抖起來,而狗兒殺過十幾頭狼呢。”他揉揉狗的腦袋。“有人會告訴你,它們是惡魔,他們說狼羣由一頭可怕的母狼帶領,高傲碩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獨力殺死野牛,沒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鐵也不怕火,所有想騎她的狼全被她殺了。而且她不吃別的,專以人肉爲食。”

    海爾·亨特爵士哈哈大笑。“這下可好,修士,可憐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雞蛋。”

    “我沒有。”波德瑞克憤憤不平地說。狗兒叫了一聲。.當晚,他們在沙丘之間搭了個冷冰冰的營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邊走走,尋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着手回來,泥漿一直覆蓋到膝蓋。“退潮了,爵士。小姐。沒有水,只有泥灘。”

    “離泥漿遠點,孩子,”梅里巴德修士勸告。“爛泥不喜歡陌生人。假如你走錯地方,冷不防便會被它張口吞沒。”

    “只是爛泥而已。”波德瑞克堅持。

    “它灌滿你的嘴,爬進鼻子,接着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話語中的寒意。“擦掉泥漿,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十天的情況差不多。他們拿醃鱈魚和幾瓣橘子當早餐,在太陽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後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兒當先帶路,嗅着每一束野革,不時停下來在草邊撒尿;它似乎跟梅里巴德一樣熟悉這條路。燕鷗的叫聲在空中激盪,潮水涌進來。

    正午時分,他們在一個小村莊停留,這是他們遇到的第十個村子,在小溪旁用木樁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們乘小圓舟出去捕魚了,婦女和男孩順着搖搖晃晃的繩梯爬下來,聚攏在梅里巴德修士身邊祈禱。儀式過後,他宣佈免除他們的罪孽,分給他們一些蕪菁、一袋豆子和兩隻珍貴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說,“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們。村民說看見三個殘人躲在沙丘附近,舊嘹望塔的西面。”

    “三個?”海爾爵士微微一笑,“三個對我們的劍妞來說是小菜一碟。況且,他們不大會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餓到難以忍受,”修士說。“沼澤裏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着,而這些都是陌生人,是戰爭的倖存者。如果他們來搭話,爵士,我請求你交給我來處理。”

    “你要怎樣做?”

    “給他們吃的,要他們坦白罪孽。我會寬恕他們,並邀請他們一起去寂靜島。”

    “邀請他們趁我們睡覺時割我們的喉嚨?”海爾·亨特反問,“處置逃兵,藍道大人有更好的辦法——鋼刀與麻繩。”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說,“殘人就是逃兵嗎?他們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爲然。“或少多於或多。土匪有許多種,就像鳥也有許多種一樣。磯鷂和海鷗都長着翅膀,但它們並不相同。歌手們喜歡歌唱好人爲奸臣陷害,被迫落草爲寇,但大多數土匪更像那個肆意劫掠的獵狗,而不像閃電大王。他們本就是壞人,爲貪慾驅使,心懷惡意,蔑視諸神,只關心自己。與他們相比,所謂的殘人更值得同情,儘管他們或許也一樣危險。他們都曾是淳樸的平民百姓,從沒離開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領主的召喚來了。於是他們穿着破爛的鞋子和破爛的衣服,在領主華美的旗幟下出發,往往沒帶什麼武器,只有鐮刀、開鋒的鋤頭,或把石塊用皮索綁到棍子上製成的簡陋錘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們聽過歌謠和故事,出發時心情迫切,夢想見證奇景,贏取財富和榮耀。戰爭彷彿是一場偉大的冒險,是大多數人做夢都夢不到的美妙歷程。”

    “然後他們嚐到了戰爭的滋味。”

    “對一些人來說,一點點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潰,更多的人繼續堅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數不清參加過多少次戰鬥,但即使是第十百次戰鬥中倖存下來的人,也有可能在第十百零一次戰鬥時崩潰。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親失去兒子,朋友的肚皮被斧頭劈開,他還試圖塞住自己的腸子。”

    “他們看見帶領自己上戰場的領主被砍倒,另一個領主高聲宣佈他們現在屬於他。他們受的傷剛癒合一半,就又負上新傷。從來吃不飽,鞋子在無休止的行軍中逐漸解體,衣服爛成布條,許多人更因喝了髒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褲子裏。”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鏽的鐵半盔,他們就得從屍體上拿,不久,他們也開始從活人那兒偷——在戰爭進行的土地上,有跟他們過去一樣的老百姓。他們偷這些人的東西,偷雞摸狗,殺牛宰羊,而這距離掠走平民的女兒也就一步之遙。某天,當他們環顧四周,意識到所有的朋友和親人都已逝去,自己身邊全是陌生人,頭上的旗幟也難以辨認時,徨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們爲領主而戰,領主卻不曉得他們的姓名,只會威風凜凜地高聲呼喝,要他們列好陣形,拿起長矛、鐮刀和開鋒的鋤頭,堅守陣地。接着,騎士們襲來了,那些全身鐵甲、看不到臉的騎士,衝鋒時鋼鐵的轟鳴充斥整個世界……”

    “然後那人崩潰了,他當了逃兵,成爲殘人。”

    “他當即逃跑,或在戰鬥過後扒着死屍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營,找個地方躲起來。到了此時,所有家的觀念都已消失,國王、領主和神祗對他來說不如一塊餿掉的肉,至少肉能讓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暫時淹沒他的恐懼。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頓不知下頓,活得像野獸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說得沒錯,目前這種時局,旅行者應該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應該同情他們。”

    梅里巴德說完之後,深邃的沉默籠罩了這一小隊人馬。風吹過一叢垂柳,瑟瑟作響,遠處傳來一隻鳥隱隱的叫聲,狗兒在修士身邊慢跑,微微喘息,驢子的舌頭從嘴角伸出來透氣。沉默不斷延伸,直到最後,布蕾妮說:“你上戰場時有多大?”

    “啊,跟你的這個男孩差不多,”梅里巴德答道。“其實去打仗還太小,但哥哥們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後。威廉說我可以做他的侍從,但他不是騎士,只不過是酒店小弟,拿着從廚房偷出來的小刀當武器。他死在石階列島,沒真正揮過一次武器。高燒要了他和我哥哥羅賓的命。歐文死於釘頭錘下,腦袋被砸成兩半,他的朋友‘麻子’瓊恩因爲強姦而被絞死。”

    “你說的是‘九銅板王之戰’?”海爾·亨特問。

    “他們這樣命名,但我既沒見到一位國王,也沒賺到一個銅板。那只是一場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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