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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與火之歌 - 第五十九章 珊莎字體大小: A+
     

    好一個甜蜜的夢,她無力地想,自己又回到臨冬城,和淑女一起在神木林中奔跑。進本站。林間有她的父親和兄弟們,每個人都平平安安,生動鮮活。若美夢可以成真———

    她掀開毯子。我必須勇敢起來。折磨總有一天會到盡頭。如果淑女還在,我就不會害怕了。可是,淑女……羅柏、布蘭、瑞肯、艾莉亞、父親、母親,就連茉丹修女……他們都死了,只剩我一個人,我一個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

    夫君不在身邊,但她早已習慣。提利昂睡得很淺,通常天亮前就起牀,坐到書房裏,蜷在燭光下,忘我地閱讀老舊的卷軸或皮革書籍。有時候,烤早餐麪包的香味會將他引去廚房,還有的時候,他跑上屋頂花園,或在叛徒走道上散步。

    珊莎推開窄窗,突來的寒意不禁讓她手上起了雞皮疙瘩。東邊天際烏雲密佈,只有幾許陽光射入。晨霧朦朧,好似有座大城堡在空中浮動。流雲作牆壁、堡壘和碉樓,縷縷輕絲是城上的旗幟,與泯滅的羣星相連。太陽越升越高,城堡由黑轉灰,最後化爲千萬道玫瑰色、金色或緋紅色的綵帶,延綿不絕,最後被清風吹散。霧中的城堡漸不復見,只剩地面真實的紅堡。

    門開了,兩位侍女提熱水進來爲她洗浴。她倆是新人,提利昂說先前的僕人都爲瑟曦的間諜——正好印證她的懷疑——因此統統換掉。“來,過來看呀,”她招呼她們,“空中有座城堡呢。”

    她們湊過來。“金色的城堡,”雪伊有短黑髮和大眼睛,平時盡職盡責,但常無禮地打量珊莎,“是啊,整個兒像金子做的,閃閃發光。”

    “那是……金色的城堡?”貝蕾娜眯起眼睛,“瞧,塔樓都倒掉了,嗯,依我看呀,這是一座廢墟。”

    珊莎沒心情說什麼殘塔廢墟,於是關上窗戶,隔斷寒氣。“時間不早了,得準備參加太后的早餐會。我的夫君大人在看書嗎?”

    “沒有,夫人,”貝蕾娜道,“我沒見着他。”

    “他該是去見父親了,”雪伊猜測,“首相大人很倚重老爺。”

    貝蕾娜哼了一聲,“珊莎夫人,快洗吧,水都涼了。”

    雪伊替她脫掉衣服,扶她進入大木盆。她緊張極了,很想要杯酒。盛大的婚禮將於正午時分在紅堡對面的貝勒大聖堂舉行,黃昏時移駕王座廳召開宴會:一千名客人,七十七道大餐,以及歌手、戲子和雜耍藝人們的表演。但首先,清晨在太后的舞廳進行早餐會,與會者包括蘭尼斯特全族(除了行動不得的藍賽爾)和提利爾家的男性——他們家的女性負責陪伴瑪格麗小姐——以及雙方麾下上百位領主和騎士。他們把我算作蘭尼斯特家的人,珊莎苦澀地想。

    貝蕾娜一邊叫雪伊去取水,一邊爲珊莎擦背。“您在發抖呢,夫人。”

    “哦,水有些涼。”她撒謊。

    提利昂帶着波德瑞克·派恩出現時,她剛剛洗完。“你今天真是太可愛了,珊莎,”丈夫轉向侍從,“波德,幫我拿杯酒。”

    “早餐會上有酒喝,夫君大人。”珊莎道。

    “可我們家也有,你不想讓我乾巴巴地去見老姐吧,夫人?今天可是個大日子,不僅代表新的世紀,也是伊耿登陸七大王國的三百週年紀念。”侏儒從波德瑞克手中奪過酒杯,一飲而盡。“敬伊耿·坦格利安!好個幸運兒!兩個妹妹,兩個老婆,三頭巨龍,最最幸福的男人!”他用手背將嘴擦乾。

    小惡魔的衣服凌亂不整,就像是合衣過了夜。“大人,您要不要換身衣服?那件新外套很漂亮。”

    “對,外套很漂亮,”提利昂放下杯子。“來吧,波德,我們去換衣服,好讓作丈夫的看起來不那麼奇怪,不讓我的好夫人蒙羞。”

    良久,小惡魔折回來。他總算有些模樣了,裝扮之後,甚至顯得高了一點。波德瑞克·派恩也換上一身華麗的紫白金三色服裝,若非鼻子旁邊那個紅色大疹子,看起來倒是個像模像樣的侍從。這孩子很害羞,起初珊莎心存防備,因爲對方是派恩家族的人,而正是伊林·派恩爵士砍了父親的頭;但不久之後她便明白,這孩子就像她怕伊林爵士一樣怕她。無論什麼時候問話,他一律羞紅了臉。

    “紫、白、金,這是派恩家族的顏色麼,波德瑞克?”她友好地問。

    “不……我的意思是,是的,”侍從臉紅了,“顏色……我們家族的紋章是紫、白方格,夫人,上面繡有金幣,在格子中間,紫、白方格里都有。”他打量着她的腳。

    “這些金幣是有故事的,”提利昂道,“毫無疑問,哪天波德一定會講給你的腳趾知道。好啦,該出發了,夫人,你行嗎?”

    珊莎實在不想去,實在想拒絕。我如何推脫?肚子不舒服?月經來潮?此刻的她只想爬回牀上,拉下窗簾,獨自待在黑暗中。我必須勇敢起來,就像羅柏,她一邊告訴自己,一邊僵硬地握住丈夫的手。

    在太后的舞廳裏,他們享用黑莓與堅果烤的蜂蜜蛋糕,醃豬腿,培根,麪包屑炸海星肉,秋梨,以及一道按多恩風味加大量胡椒粉烹製的洋蔥奶酪配雞蛋。“享受七十七道大餐之前,來頓開胃早飯真美妙。”提利昂評論。席間還提供大壺的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樂手在廳內遊蕩,吹笛子,拉豎琴。唐託斯爵士騎着掃帚馬跑來跑去,月童則用肥胖的臉頰模仿放屁的聲音,併爲客人們唱低俗歌謠。

    珊莎發現丈夫基本不吃,只把酒喝了一杯又一杯。她自己要了多恩雞蛋,可惜胡椒粉的味道太重,此外咬了一點水果、魚和蛋糕。每當喬佛裏的眼睛轉過來,她的肚子就開始翻滾,好像有隻蝙蝠在裏面飛。

    食物清空後,太后莊重地爲喬佛裏繫上新郎斗篷,待會國王便要將它繫到瑪格麗的肩膀。“這件斗篷,勞勃娶我爲妻時用過,我母親喬安娜夫人嫁給我父親大人時也用過。”難怪,珊莎覺得它看起來有些破舊。

    接下來是贈禮時間。依照河灣地的傳統,人們在新郎新娘婚禮之前的清晨向雙方分贈禮物——當然,婚禮次日還將送禮,但那是給夫妻一起的。

    賈拉巴·梭爾獻上一把鍍金巨弓,搭配的長箭支裝有綠色和緋紅色的羽毛;坦姐伯爵夫人獻上一對柔軟馬靴;凱馮爵士獻上一個極爲華麗的紅皮革馬鞍;多恩領親王奧柏倫獻上一個蠍子形狀的紅金胸針。此外,亞當·馬爾布蘭爵士的禮物是銀馬刺,馬圖斯·羅宛伯爵的禮物是長槍比武時用的紅絲帳篷,派克斯特·雷德溫伯爵則捎來一個漂亮的木艦模型,足足兩百條槳,他聲稱這艘船目前正在青亭島加緊趕造,“若蒙陛下恩准,我將把她命名爲‘喬佛裏國王的勇氣號’。”

    小喬開心地應允,“我要用它作旗艦,直搗龍石島,殺死叛徒叔叔史坦尼斯。”

    看來國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知道,小喬只要用心,滿可以表現得很得體,但隨着年齡增長,他卻越來越任性。當提利昂代表他們夫妻獻上禮物時,喬佛裏的禮貌忽然消失了。這是一本古舊的大部頭,名曰《四王志》,很明顯國王對它毫無興趣。“這是什麼,舅舅?”

    這是一本書。珊莎猜測喬佛裏是從來不肯用那對肥厚嘴脣讀書的。

    “這是大學士喀斯所著的歷史,敘述了少龍主戴倫、受神祝福的貝勒、庸王伊耿和賢王戴倫四位國王的事蹟。”她的侏儒丈夫回答。

    “這是每個國王都該讀的書,陛下。”凱馮爵士說。

    “我父親從不讀書。”喬佛裏將典籍掃到一旁,“如果你少花點時間閱讀,惡魔舅舅,或許珊莎夫人的肚子早就大噦。”他哈哈大笑……廷臣們也跟着笑。“不必傷感,珊莎,等我讓瑪格麗懷了孩子,便會拜訪你的臥房,教我的侏儒舅舅如何履行責任。”

    珊莎直羞紅到脖子,她緊張地瞥瞥提利昂,害怕丈夫如婚宴那天一樣陡然發作。但這次,侏儒繼續喝酒,什麼也沒說。

    下面輪到梅斯·提利爾公爵,他的禮物是一隻足有三尺高的金盃,杯身鑄成七面,面面都有無數寶石,還有兩個裝飾繁複的杯耳。“七面代表臣服於陛下的七大王國。”岳父解釋。他還向大家展示七面上所刻的王國七大家族的紋章:紅寶石獅子、翡翠玫瑰、瑪瑙雄鹿、銀製鱒魚、藍玉獵鷹、蛋白石太陽和珍珠冰原狼。

    “好杯!”喬佛裏讚道,“唯一的缺陷是該把冰原狼挖掉,換隻烏賊上去。”

    珊莎裝作什麼也沒聽見。

    “那麼,瑪格麗和我將在婚宴上共飲此杯,岳父大人。”國王將金盃高舉,讓全場都看見。

    “該死的玩意,居然和我一樣高,”提利昂低聲咒道,“哼,只消喝上半杯,這小子就得不省人事。”

    太棒了,珊莎心想,最好是醉倒的同時摔斷脖子。

    泰溫公爵最後上場,他的禮物是一柄長劍。劍鞘由鍍金櫻桃木製成,由上過油的紅皮革包裹,裝飾着純金獅子頭。獅子有紅寶石的眼睛。當喬佛裏拔劍而出,高舉過頭時,整個舞廳都屏住了呼吸。劍刃上有紅黑兩色波紋,在晨光中微微發亮。

    “真是不世出的神兵。”馬圖斯·羅宛嘆道。

    “值得爲它寫一首歌,陛下。”雷德溫伯爵宣佈。

    “無愧爲王者之劍。”凱馮·蘭尼斯特爵士說。

    喬佛裏國王臉上的神情就像要當即殺一個人來祭刀。他好興奮,不停地揮舞,歡笑,“好劍!好劍得有個好名字,衆卿!我該叫它什麼呢?”

    珊莎記得獅牙,那把被艾莉亞扔進三叉戟河中的劍,還有噬心,那把他在戰鬥前強迫她吻的劍。不知道下一回他會不會叫瑪格麗去吻這把劍。

    客人們七嘴八舌地提出各種名字。小喬一一拒絕,直到最後聽到滿意的。“寡婦之嚎!”他喊道,“好!就叫這個!我要用它製造出無數的寡婦!”他再度揮劍,“我要拿它和史坦尼斯叔叔決鬥,把他的魔法劍劈成兩半。”小喬試圖來記下斬,嚇得巴隆·史文爵士踉蹌後退。看見巴隆爵士的表情,人們鬨堂大笑。

    “小心點,陛下,”亞當·馬爾布蘭爵士提醒國王,“瓦雷利亞鋼很鋒利。”

    “噢,試試看,瓦雷利亞兵器我熟得很呢,”喬佛裏雙手握劍,朝提利昂送的古籍狠狠砍去。厚重的皮革封面應聲而斷。“好!果然鋒利!你瞧,我是識貨的,”男孩又砍了六七下,方把那本厚書劈爲兩半,弄得自己氣喘吁吁。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爵士喝彩道,“陛下,真讓人心膽俱裂!”珊莎發現丈夫業已到了暴跳的邊沿。

    “爵士先生,你既知神兵厲害,以後便萬萬不可忤逆我意。”喬佛裏得意洋洋地用劍尖挑《四王志》,拋了出去,隨後優雅地將寡婦之嚎收入劍鞘。

    “陛下,”加蘭·提利爾爵士開口,“或許您不知道,在維斯特洛的土地上,喀斯師傅這本書只有由他親自謄寫的四份抄本。”

    “現今只剩三份啦,”喬佛裏解下舊配劍,換上新的。“你,小惡魔舅舅,你和珊莎夫人還欠我一份禮物。這東西完全是垃圾,只配試劍。”

    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死瞪着外甥。“陛下,一把匕首如何?瓦雷利亞鋼匕首配瓦雷利亞鋼寶劍……龍骨柄的匕首,您怎麼說?”

    小喬警惕地掃了他一眼。“你……好,匕首配寶劍,很好,”他點點頭,“不過,不……不過最好用鑲紅寶石的黃金刀柄。龍骨太普通。”

    “遵命,陛下。”提利昂又灌下一杯酒。他半點也不在意珊莎,彷彿陷入了沉思,早餐會結束後,方纔突然執起她的手。

    穿過庭院時,多恩領的奧柏倫親王挽着黑髮情婦跟上來。珊莎好奇地打量那女子,對方只是個私生女,沒結過婚,卻替親王生下兩個女兒,而且即便在太后面前也毫無懼色。雪伊告訴她,這都是因爲艾拉莉亞信奉某位里斯女愛神的緣故。“當初親王殿下愛上她時,她不過是個妓女,”侍女傾訴,“而今快成公主了。”珊莎從前沒機會見識多恩姑娘,現在靠攏了觀察,發覺對方並不太美,只是身上有種說不出的吸引人的特質。

    “我很榮幸在學城讀過《四王志》的抄本,”奧柏倫親王對提利昂說,“喀斯很有學問,也很得體,他省略了韋賽里斯王的記載。”

    提利昂銳利地回望對方一眼,“得體?依我看,是對韋賽里斯有偏見吧。這書本該成爲《五王志》纔對。”

    親王笑道,“韋賽里斯就統治了那麼幾天,省略也是自然的。”

    “不對,他在位超過半年,史家故意忽略罷了。”提利昂說。

    奧柏倫聳聳肩,“半年或是幾天,有什麼區別?反正他是個毒死親戚以攫取王位的傢伙,在位期間也平庸無獲。”

    “貝勒是自己絕食而死的,”提利昂道,“韋賽里斯對他和對他之前的少龍主都一樣忠誠。此人或許只當了半年國王,卻做過十五年的首相,王國有他打理,戴倫方能專門打仗,而貝勒專司祈禱。”他嘆口氣,“就算貝勒之死真是他下的手,又有什麼好指責的呢?總得有人終止貝勒的愚行以拯救國家啊。”

    珊莎很震驚,“可……可受神祝福的貝勒是個偉大的國王,他徒步穿越骨路,與多恩領達成和平協議,並從蛇坑中救回龍騎土伊蒙王子。因爲他的聖潔,毒蛇都不願害他。”

    奧柏倫親王哈哈大笑,“如果你是條蛇,夫人,會拿貝勒這種冷血動物開胃麼?我寧可去咬有滋味的……”

    “親王殿下說笑呢,珊莎夫人,”艾拉莉亞·沙德插嘴,“修士和歌手們宣揚毒蛇沒有噬咬貝勒,這不符合事實。實際上,他身帶四五十處咬傷,理應斃命於斯。”

    “結果卻沒有,否則韋賽里斯將稱王十多年,”提利昂說,“而七大王國也會更爲喜樂。有人認爲貝勒後來正因蛇毒發作,才幹下許多蠢事。”

    “想必如此,”奧柏倫親王悠然道,可我在紅堡沒看見什麼毒蛇,喬佛裏陛下的行爲該怎麼解釋呢?”

    “我不知道。”提利昂僵硬地點頭,“謝謝您,親王殿下,我們的轎子在等着呢。”說罷侏儒扶珊莎上轎,自己也笨拙地爬進來。“夫人,請把簾子關上。”

    “這樣好嗎,大人?”珊莎不想封閉起來,“今天的太陽很不錯。”

    “如果教君臨城的‘善男信女們發現這是我的轎子,馬上就有髒東西扔過來。爲我倆好,夫人,關上簾子吧。”

    她乖乖照辦。隨後夫妻倆靜坐了一會兒,空氣越來越窒悶炎熱。“您的書……我很抱歉,大人。”她逼自己開口。

    “那不是我的書,已經送給了喬佛裏。他如果讀一讀,本可學到點東西。”丈夫煩亂地說,“我早該想到,早該想到……很多……”

    “沒關係,大人,我想匕首更適合他。”

    侏儒扮個鬼臉,傷疤皺成一團,“這小子要匕首,是嗎?”提利昂不等她回答,“記得他在臨冬城和你大哥羅柏吵過架,告訴我,他跟布蘭之間也有爭端麼?”

    “布蘭?”她很困惑,“在他墜樓之前?”她努力回想,一切實在離得太久。“布蘭是個可愛的孩子,人人都喜歡,我記得……他和託曼用木劍比試,僅僅比試而已。”

    聽罷此言,提利昂又陷入陰鬱的沉默中。珊莎隱約聽見外面傳來鐵鏈聲,閘門正在升起。不久之後,有人一聲令下,轎子搖晃着開始挪動。她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好瞪着交疊的雙手,不安地察覺到丈夫正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自己。他爲何這麼看我?

    “你愛你的兄弟,就像我愛詹姆。”

    這又是蘭尼斯特的詭計,好讓我說出不忠的言語?“我的兄弟都是叛徒,罪有應得,而愛叛徒的人自己也是叛徒。”

    她的小丈夫嗤之以鼻。“羅柏起兵對抗國王,只有他,按法理來說,夠得上叛徒,你其他幾個兄弟只怕小到連叛徒是什麼意思都不明白,”他揉揉鼻子,“珊莎,你知不知布蘭在臨冬城出的事?”

    “我離開之前,他摔了下來……布蘭一直很會爬,不知爲什麼那次卻摔了下來——正如我們一直擔心的那樣。後……後來席恩·葛雷喬伊殺了他。”

    “席恩·葛雷喬伊,”提利昂嘆口氣,“你母親大人曾指控我……算了,不想講那些骯髒的細節。反正她是認錯了人,我從未傷害過你弟弟布蘭,也不會傷害你。”

    他想要我說什麼?“謝謝您,大人。”他想要我說句什麼,可我不知道答案。他像個飢餓的孩子,我卻沒食物給他。爲何就不能放我安靜一會兒呢?

    提利昂揉着破爛的鼻子,一次又一次,這是個壞習慣,只能讓他看起來更醜陋。“你從未問過我羅柏,或是你母親,究竟怎麼死的?”

    “我……我寧可不問。會做噩夢的。”

    “很好,我永遠也不會說。”

    “您……您真是太好心了。”

    “噢,是啊,”提利昂道,“我的確有副好心腸,總把噩夢留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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