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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與火之歌 - 第四十三章 提利昂字體大小: A+
     

    他們在緊鄰山路的山楊樹叢下稍事休息。 提利昂撿拾枯枝,馬匹則啜飲山泉。他俯身拿起一根斷裂的枝幹仔細審視。“這個行嗎?我對生火這事兒不在行,以前都是莫里斯幫我弄的。”

    “生火?”波隆啐了口唾沫,“侏儒,你急着找死不成?還是你走得連理智都沒啦?生火會把方圓好幾裏的原住民通通吸引過來。蘭尼斯特,我還想活着走完這趟路呢。”

    “那你倒是打算怎麼辦?”提利昂問。他把樹枝夾在腋下,繼續在稀疏的灌木叢中翻找。天剛亮,林恩·科布瑞爵士便鐵青着臉把他們送出血門,並明令禁止他們再度出現,從那時起,他倆便快馬加鞭地趕路,直到現在還沒歇息,害得他腰痠背痛。

    “靠蠻幹殺出重圍是別想了,”波隆道,“但兩個人輕裝便行,總比大批人馬速度快,也較不會引人注意。我們在山裏停留的時間越短,就越有機會安全抵達河間地帶。所以我說咱們應該加緊趕路,白天躲藏,夜間行動,道路能避就避,不要發出噪音,更不要生火。”

    提利昂·蘭尼斯特嘆道:“波隆,這計劃真是好極了。那你就自己去試試罷……到時候可別怪我沒停下來幫你挖墳。”

    “你這侏儒想活得比我久?”傭兵嘿嘿笑道。他的笑容有個缺口,正是瓦狄斯·伊根爵士的盾牌撞掉他一顆牙齒的地方。

    提利昂聳聳肩。“你要在夜間加緊趕路,這簡直就是想摔破腦袋。我寧可慢慢走,舒舒服服地走。波隆,我知道你愛吃馬肉,但這回要是我的馬死了,咱倆就只剩影子山貓可騎了……老實說,我認爲不管我們怎麼做,原住民都會找上我們。這裏四處都是他們的眼線。”他伸出戴了手套的手,朝周圍風蝕的高聳峭壁揮揮。

    波隆皺眉道:“蘭尼斯特,那我們就跟死人沒兩樣了。”

    “真那樣的話,我也寧願死得舒服點。”提利昂回答,“我們需要生個火,這裏入夜之後冷死人,熱騰騰的食物不僅可以溫暖咱們的肚皮,還可以提振精神。你覺得這附近能打到什麼野味?萊莎夫人好心地給我們準備了豐盛的鹹牛肉、硬乳酪和乾麪包大餐,但我實在不想在這裏咬斷牙齒,你知道,要找學士還有得走咧。”

    “我能弄到肉,”一綹黑髮之下,波隆的黑眼睛狐疑地打量着提利昂。“但我首先應該把你和這堆笨柴火丟在這裏,如果我把你的馬也帶走,那我逃脫的機會就會加倍。到時候你會怎麼做呢,侏儒先生?”

    “八成是死囉。”提利昂彎腰撿起另一根木棍。

    “你覺得我不會這麼做?”

    “如果攸關性命,你會毫不猶豫這麼做。當初你朋友契根肚子中箭,你不就動作飛快,一刀把他宰了?”當時波隆抓住他的頭髮往後一扯,匕首從他耳朵貫穿而進,事後他卻對凱特琳·史塔克說他的傭兵同伴死於箭傷。

    “反正他也活不成,”波隆道,“更何況他大呼小叫個不停,把敵人都引來了。那天受傷的換做我,契根也會同樣行爲……何況他算不上朋友,只是同行的夥伴。侏儒,你給我搞清楚,我幫你殺人,但那不代表我喜歡你。”

    “我也只需要你幫我殺人,”提利昂說,“用不着你喜歡我。”他把懷中的木材扔到地上。

    波隆嘿嘿一笑。“我得承認,你膽子夠大,不輸咱們傭兵。你怎麼知道我會替你出場?”

    “我哪兒知道?”提利昂瘸着腿試圖生火。“我是孤注一擲。之前在旅店裏,你和契根跟他們一道把我抓住,圖什麼?其他人要麼是因爲職責所在,要麼是爲了主子的名譽,但你倆不是。你既沒有主子,也沒有義務,更沒有什麼寶貝榮譽,何苦沒事找事?”他取出刀子,削掉一根木棍的樹皮,用來當引信。“喏,傭兵是爲什麼做事啊?還不是爲了錢。你們以爲凱特琳夫人會獎賞你們的協助,甚至給你們謀個差事。好了,我想這樣應該就行了。你有沒有打火石?”

    波隆伸出兩根手指滑進腰間的小袋,丟出一塊打火石。提利昂在半空中接住。

    “謝啦。”他說,“問題在於你不瞭解史塔克家的人。艾德大人既驕傲,又正直,凡事講求榮譽,而他夫人嘛就更別提了。喏,等事情結束後她當然會賞你兩個小錢,帶着嫌惡的眼神,一邊把錢塞到你手裏,一邊說幾句禮貌的話,但別指望她會給更多啦。史塔克家要的是有忠誠有勇氣,還得講究榮譽的人,而你和契根嘛,老實說,不過是出身低賤的人渣。”提利昂拿燧石敲擊匕首想生火,卻什麼也沒弄出來。

    波隆哼了一聲。“小傢伙,我看你這舌頭挺毒的,小心哪天給人割了叫你吞下肚去。”

    “別人都這麼說。”提利昂瞄瞄傭兵。“我冒犯到你了嗎?那還真對不住……不過哩,波隆,你也搞清楚,你的的確確是個人渣。責任感、榮譽心、友誼,哪一樣是你有的?哼,不用費工夫想了,答案咱倆都知道。可你不蠢,我們抵達峽谷之後,史塔克夫人就用不着你了……但我用得着,何況蘭尼斯特家的人從不吝惜金子。所以,當我需要孤注一擲時,我就是猜你夠機靈,知道怎麼做對你最有利。讓我很高興的是,你的確夠機靈。”他將打火石和刀刃再度撞擊,卻依舊徒勞無功。

    “拿來,”波隆蹲下身,“讓我來。”他從提利昂手裏接過短刀和燧石,一打便擦出火花。一塊捲起的樹皮開始冒煙。

    “幹得好。”提利昂道,“你雖然是個人渣,但不可否認你很有用。手裏再拿把劍,你就跟我老哥詹姆差不多厲害。波隆,你想要什麼?金子?土地?還是女人?只要想辦法保全我性命,你要什麼有什麼。”

    波隆朝火堆輕輕吹氣,火焰頓時躍得老高。“萬一你死了怎麼辦?”

    “那樣嘛,起碼有了個真心誠意爲我哀悼的人。”提利昂嘻嘻笑道,“我掛了,金子也就沒囉。”

    這時火已經燒得很旺。波隆起身,把燧石塞進口袋,然後將匕首拋回給提利昂。“算你公道,”他說,“我的劍是你的了……但別叫我來卑躬屈膝、滿口老爺大人那套,我不當別人的僕從。”

    “你也不當別人的朋友,”提利昂道,“我很清楚一旦有利可圖,你會義無返顧地背叛我,就跟你背叛史塔克夫人一樣。波隆,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誘你出賣我,請你記住——不管對方出價多少,我都付得起。說穿了,就是我很愛惜我這條命。好啦,那你現在到底能不能幫咱們弄點好吃的?”

    “你把馬照顧好。”波隆說着解開系在身後的獵刀,大步走進樹林。

    一個小時後,馬匹已經刷洗餵飽,營火也燒得劈啪作響,火上的烤架正轉着一隻小山羊,滴下油汁,香氣四溢。“現在只差一瓶好酒配着下肚啦。”提利昂說。

    “還要來個女人,最好再多十來個士兵保護我們。”波隆道。他兩腳盤坐在火邊,正拿油石磨長劍。石頭和金屬摩擦所發出的刺耳聲響有種怪異的安全感。“很快天就要全黑,”傭兵表示,“第一班我來值……雖然沒什麼用,好歹待會兒我可以死在睡夢中。”

    “喔,我看用不着等到睡着,他們就會過來了。”聞着烤肉的香氣,提利昂不禁口水直流。

    波隆隔着營火盯着他。“你有打算。”他平板地說,石頭又磨了劍一下。

    “不妨說有一絲希望罷,”提利昂道,“又到孤注一擲的時候了。”

    “你拿咱倆的性命當賭注?”

    提利昂聳聳肩。“難道有別的選擇?”他伸手從火上割下一小片羊肉。“啊。”他一邊咀嚼,一邊開心地感嘆。油汁從他兩頰滴下。“雖然有點硬,又沒有醬料,但我還是不抱怨的好。之前在鷹巢城,我在斷崖邊跳來跳去,連一粒煮豆子都吃不到哩。”

    “結果你卻給了那獄卒一袋金子。”波隆說。

    “蘭尼斯特有債必還。”

    當提利昂把裝了金子的皮袋扔給莫德時,連莫德自己都難以置信。獄卒鬆開袋口的繩子,看到耀眼黃金,兩眼睜得像煮蛋那麼大。“我把銀幣留了下來,”提利昂對他歪嘴一笑。“我們本來就說好給金子,所以就成交囉。”那筆錢是莫德欺負一輩子犯人都掙不到的數目。“還有,別忘記我說過,這些只是開胃小菜。哪天你要是覺得煩,不想繼續爲艾林夫人做事,就到凱巖城來,到時候我再把欠你的算清。”眼看兩手盛滿金龍幣,莫德當場就雙腳跪下,保證他一定會照辦。

    波隆抽出匕首,將肉從火堆上拿下,開始從骨頭上切下一塊塊烤得焦黑的肉,提利昂則挖空兩塊硬麪包充當盤子。“假如我們真能回到河間地,你打算做什麼?”傭兵邊切邊問。

    “喏,先找個妓女,弄張羽毛牀,來壺好酒再說。”提和昂遞出盤子,波隆將之裝滿肉塊。“然後再決定去凱巖城或者君臨,等我想想,關於某把匕首,可有好些問題要問呢。”

    傭兵咀嚼吞嚥着滿口烤肉。“這麼說來你沒撒謊?那真不是你的刀子?”

    提利昂擠出一絲微笑。“你覺得我看起來可像個騙子?”

    待他們填飽肚子,夜空已羣星密佈,一彎新月升上山頭。提利昂將他的山貓皮披風鋪在地上,拿馬鞍當枕頭。“等啊等啊,咱們朋友還沒動靜,真是好事多磨。”

    “換做是我,也會擔心其中有詐,”波隆道,“要不是有陷阱,幹嘛這樣大刺刺的?”

    提利昂咯咯笑道:“那我們豈不更該唱歌跳舞,好把他們通通嚇跑囉。”說完他哼起了小調。

    “侏儒,你真是瘋了。”波隆邊說邊用匕首剔除指甲縫裏的油脂。

    “波隆,你對音樂的喜好都到哪兒去啦?”

    “你要音樂,當初幹嘛不叫那唱歌的當你打手?”

    提利昂嘻笑道:“那一定很有趣。想想他拿豎琴對付瓦狄斯爵士會是什麼情景。”他繼續哼唱着。“知不知道這曲兒?”他問。

    “聽得煩了,在旅店或妓·院裏常聽到。”

    “這是密爾的歌謠,叫做‘我的戀愛季節’。如果你知道歌詞,就會明白寫得有多麼甜美哀怨。我睡過的第一個女孩子以前常唱這首歌,想忘也忘不掉。”提利昂擡頭仰視星空。這是個清朗的寒夜,羣星的光輝灑在山間,明亮無情有如真理。“我遇見她的那晚就和現在一模一樣,”他聽見自己說,“當時詹姆和我正從蘭尼斯港騎馬回來,只聽一聲尖叫,就見她朝路上跑來,後面跟了兩個大呼小叫的男人。我老哥拔劍去對付他們,我則下馬保護女孩。她只大我不到一歲,黑頭髮,很纖細,那張臉教你看了就心碎。最起碼我的心碎了。雖然她出身低賤,又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也很久沒洗澡……但就是討人喜歡。那兩個男的先前已經扯開了她穿的破布,背幾乎都露了出來,所以我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她,詹姆則把那兩個傢伙趕回森林裏。等他跑回來,我已經問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她是個農夫的女兒,自從她爹發燒病死後就孤伶伶一個人,正準備去……唉,其實要去哪兒她自己也不知道。”

    “當時詹姆一心只想逮着那兩個人。強盜居然敢在距離凱巖城這麼近的地方攻擊行人,這可不是件尋常事,他把這當成奇恥大辱。那女孩驚慌失措,不敢一個人走路,於是我提議帶她到附近的旅館,弄點東西給她吃,而我老哥則回凱巖城討救兵。”

    “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餓。我倆足足吃了兩隻半烤雞,又喝乾了一整壺酒,邊吃邊聊很愉快。那年我才十三歲,只怕一喝酒就亂了性。總之等我回過神來,已經跟她躺在牀上。她很害羞,但我更害羞,真不知我是打哪兒來的勇氣?我給她開·苞的時候她哭了,但事後她吻了我,然後悄聲唱起那首歌,到第二天清晨,我已經愛上她了。”

    “你愛上她了?”波隆的語氣聽來饒富興味。

    “很可笑,對不對?”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後來我還娶了她。”最後他終於承認。

    “蘭尼斯特家的人娶個農家女?”波隆說,“真有你的。”

    “唉,講幾句謊話,口袋裏裝上五十枚銀幣,再找個喝醉酒的修士,一個小男孩能幹些什麼,說了你大概都不相信。我不敢把我的新娘帶回凱巖城,就把她安頓在她自己的小屋裏,咱倆過了兩個星期的夫妻生活。最後那修士酒醒,便把事情前後通通稟報給我公爵老爸。”過了這麼多年,講起這件事竟依舊讓提利昂倍感孤寂,他實在大感意外。或許只是旅途困頓的關係罷。“我的婚姻到此結束。”他坐起身,凝視着逐漸熄滅的篝火,就着光亮眨眼。

    “他把那女孩趕走了?”

    “他做得更漂亮,”提利昂道,“他先要我老哥跟我說實話。其實……那女孩是個妓女。從那條路到那兩個強盜,整件事都是詹姆安排好的。他認爲讓我體驗男女之事的時刻到了,便精心策劃了這一切。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他特意付了雙倍的價錢找了個處女。”

    “詹姆說完之後,爲了讓我牢牢記取教訓,泰溫大人把我老婆叫進來,交給他手下的衛兵。說實話,他們出的價挺公道,一人一枚銀幣,你說多少妓女值這個價?他叫我坐在軍營的角落,逼我全程觀賞,到後來她賺的銀幣多得拿不完,白花花的銀子順着指縫灑了一地,而她……”濃煙刺痛了他的眼睛。提利昂清清喉嚨,從火邊轉開,朝黑暗的夜空望去。“泰溫大人讓我最後一個上。”他輕聲說,“他還遞給我一枚金幣,因爲我是蘭尼斯特家的人,身價不同。”

    過了一會兒,他又聽見波隆拿石頭磨劍的聲音。“管我十三歲、三十歲還是三歲,有人敢這樣對我,我非宰了他不可。”

    提利昂轉頭面對他。“說不定哪天你會有機會。記得我跟你說過的話,蘭尼斯特有債必還,有仇必報。”他伸個懶腰。“我試着睡一會兒好了。咱們要死的時候記得叫醒我。”

    他用山貓皮披風裹住身子,閉上眼睛。地面凹凸不平,又冷又硬,但沒過多久,提利昂·蘭尼斯特竟真的睡着了。他夢見了天牢,但這回他是獄卒,並非犯人,而且他身軀高大,手握皮帶,正抽打着父親,逼他後退,逐漸靠近無盡深淵……

    “提利昂。”波隆的警告低沉而急促。

    提利昂立時清醒。營火僅剩餘燼,人影正從四面八方朝他們進逼。波隆單膝起立,一手持劍一手握着匕首。提利昂捉住傭兵的手:安靜,別輕舉妄動。“今晚夜風寒冷,諸位何妨過來一起烤烤火?”他對周圍鬼鬼崇祟的人影喊,“雖然我們無酒可以招待,但歡迎各位前來品嚐羊肉。”

    所有的動作都停了下來。就着月色,提利昂瞥見金屬反射的光澤。“山是我們的,”樹叢裏傳來一個低沉、堅毅而不友善的聲音。“羊肉也是我們的。”

    “羊肉是你們的沒錯,”提利昂附和:“你是誰?”

    “當你昇天去見你的神的時候,”另一個聲音回答,“告訴他送你上天的是石鴉部的岡恩之子岡梭爾。”他踏開樹叢,走進光線範圍內。來人個子很瘦,帶着個牛角盔,手裏握着獵刀。

    “還有多夫之子夏嘎。”這是頭一個聲音,低沉而致命。只見一塊巨石朝他們左邊挪動,然後立起身,變成了人。他的身軀魁梧強壯,看似動作遲緩,全身穿着獸皮,右手拿了根木棍,左手則握着一柄斧頭。他腳步笨重地朝他們走來,邊走邊猛力把兩樣武器對撞了一下。

    其他的聲音跟着喊出名字,有康恩、託瑞克、賈戈特,還有些名字提利昂記不完全,但對方一共有十人以上。有些拿了刀劍,其他人則揮舞着乾草叉、鐮刀和樹木削的長矛。他直等他們通通報完姓名之後方纔回答:“我是蘭尼斯特部落的泰溫之子提利昂,他是住在凱巖城的獅子酋長。我們很樂意支付吃羊肉的賠償。”

    “泰溫之子提利昂,你能給我們什麼東西呢?”叫岡梭爾的人問。他似乎是這羣人的頭目。

    “我錢包裏有些銀幣,”提利昂告訴他們,“我身上這件鎖甲對我來說太大,但康恩穿起來應該很合身。另外呢,我這把戰斧要是握在夏嘎那雙強壯的手裏,肯定會比他那柄木頭斧威猛得多。”

    “半人想拿我們的東西當賠償。”康恩道。

    “康恩說得對。”岡梭爾說,“你的銀幣是我們的,你的馬是我們的,你的鎖甲和你的戰斧,還有你腰上的刀子也都是我們的。你只有一條命可以拿來賠償。泰溫之子提利昂,你想要怎麼個死法?”

    “我想活到八十歲,喝飽一肚子酒,找個處女陪着我,這才死在自己的暖牀上。”他回答。

    壯碩的夏嘎第一個發笑,聲響如雷。其他人則不若他這麼覺得有趣。“康恩,去牽馬,”岡梭爾下令,“把另外那傢伙宰了,然後把半人抓起來。我們可以讓他擠羊奶,順便討孩子的媽開心。”

    波隆一躍起身。“誰想先死?”

    “住手!”提利昂厲聲喝道,“岡恩之子岡梭爾,聽我說。我的家族既有錢又有勢,只要石鴉部能保我們平安出山,我那公爵老爸賞你們的金子會多到可以拿來洗澡。”

    “低地領主的金子跟半人說的話一樣不值錢。”岡梭爾道。

    “我雖然只是半個人,”提利昂說,“卻有勇氣面對敵人。石鴉部呢?等峽谷騎士來了,你們還不是隻敢躲在石頭後面,害怕得發抖?”

    夏嘎怒吼一聲,將手中的棍棒和斧頭再度撞擊。賈戈特用他那根前端淬過火的木矛戳了戳提利昂的臉。他極盡所能不畏縮。“你們就只偷得到這種貨色?”他說,“殺羊或許可以……還得那羊乖乖認命讓你們殺。我老爸的鐵匠拉出的屎都比這高級。”

    “臭小子,”夏嘎吼道,“等我把你的命根子剁下來喂山羊,瞧你還敢嘲笑我的斧頭?”

    然而岡梭爾舉起手。“不,我要聽聽他怎麼說。孩子的媽現在都在捱餓,有了傢伙比拿金子更有用。泰溫之子提利昂,你要拿什麼來換你的命?劍?長槍?還是盔甲?”

    “岡恩之子岡梭爾,這些都不成問題,我給你的遠不止於此,”提利昂·蘭尼斯特微笑着回答,“我會把整個艾林谷都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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