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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妃預備役的年代日常 - 第21章 有錢有肉有糧食字體大小: A+
     
      第21章 有錢有肉有糧食

      姜建海回來的時候,就看見姜嫻一個人坐在灶間門口,正在削紅薯的皮。

      姜嫻聞聲抬頭看了姜建海一眼,手裡提著的大布袋子鼓鼓囊囊的。

      風吹過,有淡淡的咸腥味飄來。

      姜嫻眼睛亮了亮,有肉。

      她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招呼小老六:

      「六哥,回來了?看來靈芝是賣了好價錢了?」

      瞧小老六臉上容光煥發的樣子,就知道今兒是順利的一天。

      想到那個叫顧珩的男人,以姜家和顧家的交情,以及小老六對顧珩的維護,那個男人應該是不會讓姜建海吃虧的。

      姜建海一聽姜嫻說話,立刻上來捂住姜嫻的嘴:

      「噓,你小點兒聲,姑奶奶,你是要讓整個大隊都知道我們賣靈芝賺錢了?」

      這種事,說白了就是倒賣啊,可不是什麼可以大肆宣揚的事情。

      姜嫻「哼」了一聲,嫌棄的把他的手從嘴巴上拿開,也不知道他在外面都摸了什麼東西。

      真要等他提醒,黃花菜都涼了,她可是耳聽八方的,提防著呢。

      這些事,她還是懂的。

      姜建海見姜嫻不說話了,又湊過來,眉飛色舞的:

      「胖丫胖丫,我今天賺了兩百七十塊呢,厲害不?」

      姜嫻削紅薯的手頓了頓,心中迅速的換算這兩百七十塊錢的購買能力。

      總體算起來真不錯呢,畢竟她五哥一個月工資才三十多點,他們干一票,得了兩百七,趕上五哥大半年掙的錢了。

      嗯,不錯不錯。

      姜嫻嘴角上揚,止不住的滿意。

      不過,「這靈芝要是賣給大隊,值多少錢啊?」

      姜建海撇撇嘴:「前年,咱二叔不是挖到一根十年的黨參麼?賣給大隊,就記了五十個工分,給了五塊錢。」

      工分到了過年的時候,是可以換算成錢的,他們麥收大隊去年還是前年,好像一個工分大約在四分錢左右,一個成年男子壯勞力一天滿工是十二工分,厲害的女人也就一天十工分,滿打滿算,一天掙不到五毛錢。

      五十個工分也就大約兩塊錢,加上五塊錢,一個十年左右的黨參不過七塊錢左右。

      原來不覺得,可和這個一棵靈芝二十塊比起來,嘖嘖。

      姜嫻覺得自己簡直是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還能這樣?

      以後,務必要讓小老六跟顧珩搞好關係啊,她決定以後在山裡找到什麼都讓小老六去換。

      想到未來每次進山,得到的東西都能換成錢,顧珩在她心目中的形象頓時高大起來,那俊美到她心坎子裡的臉,簡直在布靈布靈的閃著金光!

      而小老六,在姜嫻心中也在發光,想不到六哥居然認識這樣的大佬,孺子可教也。

      姜建海還不知道自己在胖丫兒心目中的形象越發高大呢,他興致勃勃的拉著姜嫻進了灶間,打開布袋子,開始顯擺他今天拿回來的東西。

      「瞅瞅,我都帶了什麼回來?我今天運氣太好了,正好撞到有人賣東西呢,就花了錢買了回來。」

      姜建海從顧家出來後沒去縣城,去了鎮上,他也是打著去買不要票的物資去的。

      鎮上是沒有固定的黑市的,縣城裡其實有,不過姜建海一個人也不敢去,那裡面亂的很,和珩哥一起,倒是去過,等閒情況下,姜建海就是在一些街道巷子裡到處竄,看能不能撞見賣東西的,看到什麼,東西和價錢合適,就買什麼。

      這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經歷過十年前那什麼糧食都沒有的生活,如今在大家心中,最重要的就是糧食,有需求,自然就有買賣。

      姜建海是知道那些巷子裡有這樣的人存在的,拿了錢,自然是衝著他們去的。

      「今天居然有人賣麵粉,四角錢一斤,我全給包團了,足足有十斤,還有一個人賣白米,五斤白米三塊錢,又買了二十斤的苞穀茬子。」

      價錢貴是貴,但這在「外面」買的,都貴啊,誰讓不要糧票呢?

      「咳咳,還有這用鹽碼過的咸排骨和蹄膀,要不今晚讓大伯母燉個蹄膀,加點蘿蔔啥的,給咱們加餐不?」

      「或者這個山雞還有兔子,紅燒了吧。」

      一邊說,姜建海就忍不住咂咂嘴。

      這實在也怪不了他饞,半大小子吃窮老子,尤其這春耕的時候,不僅要農忙,前一年豐收的糧食,情況好點兒的就算沒有完全見底,也下去一多半了,能吃飽尚且不易,要不是今天蹭了胖丫兒的光,喝到了雞湯,他也不知道上回啥時候見到肉的了。

      便是拿著野味回來,他也是拿去換錢,想辦法給家裡的孩子們加餐的。

      姜家雖然住在一大家子裡,看起來沒有分家,其實是各管各的錢的,從姜大伯他們這一輩兒開始,就如此,誰掙到錢,都是誰的,誰家孩子要上學,誰家孩子嫁娶,都是各家花用各家的,其他人有錢就添點兒,這算情分。

      甚至到了姜建海這一代,誰結婚了願意出去住也是可以的,宅基地都準備好了,不過,姜家至今並沒有小輩兒出去住。

      另外,三家每個月住在這個大院子裡,往公中有錢的交錢,有糧食的交糧食,都是有定額的,按照人頭算,小孩兒長到十歲以上算,十歲以下不算人頭。因為他們一大家子,飯還是在一起吃。

      這個規定是當年姜大伯父姜大牛定下的,從姜愛國和李秀英結婚開始,就這麼定了。

      姜嫻覺得這麼分很明智。

      樹大分枝,孩子大了,總有自己的想法,強行在一塊兒,反而不美,倒是這般,公平公正,既分的清楚最容易鬧矛盾的錢糧問題,也感情親密,相互扶持,這樣的姜家,才會過得越來越興盛吧。

      大約是長輩們都比較仁厚,做事公允,姜家小輩兒也都挺厚道的,誰要是從外面弄到了好吃的,誰都不吃獨食,都會拿不少回來的。

      姜建海也是如此。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說:「胖丫兒,花了你的錢,這是剩下的。」

      畢竟金邊靈芝都是姜嫻找的,他這次出去獵物沒賣出去,去珩哥那兒的時候,他還沒來得及去山裡取獵物,後來他折返山里拿了獵物,去鎮上也沒賣掉,光花姜嫻的錢了。

      姜嫻掀了掀眼皮,白了姜建海一眼:「誰說這是我的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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