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一放假我就去文化宮轉了一圈,真的教什麼的都有,鋼琴,小提琴,古琴,芭蕾,國畫,素描,圍棋,象棋,民族舞,書法,民樂等等。
我在素描教師那一欄看見了徐謙的名字,旋即在報名處聽到有人議論,說這個老師作風不好云云。
看來他的情人已經結婚了。不過是一年的時間,他那裡已經是物事人非了吧。他這算是被愛人出賣嗎?我遠遠的看見他,他的臉上已經不復恬淡自信,眉間的憂鬱灰心我隔著那麼遠都看得出來。
我轉身離去。
我最終選擇了吉他和書法。我的想法很簡單,書法的話,買了字帖在家裡也可以練習,方便。選擇吉他則是因為上手比較容易,我一個俗人,總不至於現在才開始學個鋼琴小提琴什麼的,我不可能有那麼多的心力放在這些方面。如果能寫一筆好字,能彈著吉他唱幾首民謠,我這個假期也就算是有收穫了。
雖然老師說入門的時候,買一把普通的吉他即可,父親還是帶著我去買了把最貴的。我們都完全不懂這些,不過父親滿意了,我自然沒有意見。然後他又帶我去買毛筆宣紙,就像小時候送我去上學時一樣。
我以前怎麼就沒有發現,父親對教育我是如此的用心呢?那時候只覺得什麼都理所當然吧。那時候我沒有太大的追求,父親也就不強求我。一旦我願意學了,父親總要給我最好的。有這樣的父親,我何其有幸!
從前我便學東西上手很快,但耐心不夠,不能持久。如今改了這毛病,暑假便只在市立圖書館,文化宮,我的房子,小毛家的修車場這四個地方待著。
有時候小毛來找我,他很快也對吉他感興趣起來。年輕人喜歡吉他很正常,按他的話說,學這個可以吸引一圈女孩子。
我便認真的教他。我和他能玩到一塊,純粹是因為我們無論做什麼都很投契,他也上手很快,並且找了很多吉他伴奏的民謠譜子,跟我一起練習。
他的聲線很好,唱齊秦的歌是一絕。吉他不過學了個三流水準,就敢拉著我到廣場的夜市上去唱歌,面前還擺著一個倒翻的草帽,還真有人往裡面扔錢。我們玩的很瘋,也很盡興。
父親也很高興,有空了就到夜市上去聽我們唱歌,然後扔點錢讓我們哈哈一樂。我如今才發現,父親真的是很會生活,也熱愛生活的一個人。母親配不上他。
我寫出的第一幅讓老師點頭稱許我進步了的字,被父親拿去了,裝裱好了掛在了他的辦公室裡。這對我而言,就是最好的獎勵了。
時光匆匆而過,寒假的時候我滿了十八歲,除了去考了駕照,便是練字看原文書。父親又讓我去學拳擊和散打,說如今到處治安都不好,男孩子還是能打一點好,只要不惹禍就行。
我有些無語,其實我原本就不是什麼乖寶寶,不過既然父親說了,我仍是去學了。父親又讓人在我房裡給我吊了個沙袋,讓我大冬天也有了個可以出汗發洩的地方。
父親的工廠在過年前極忙,反正我事情不多,有空了便去父親的身邊幫忙。閒下來的時候就在他辦公室裡看書,有時候陪他一起去談生意,見客戶。都是我做慣了的事,自然沒有什麼為難的。但是父親不知道,他直說我有天分,適合做生意。
其實我和父親平時相處的時間極少,他工作忙,也逃避那個吵雜的家,不到睡覺的時間不回家。我則早就搬了出去,偶爾回家露個面,不過是應付差事。所以這段時間,我們父子天天在一起,就如同那時候我畢業了,跟在父親身邊辦事一樣,對我來說是很寶貴的。我那時候因為徐謙的事對父親很冷淡,可如今我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
高三因為要升學的原因,設置了晚自習。晚上回家的時候一般路上行人已經不多了,我慢悠悠的踩著路燈照出來的影子回我的房子。常走的小路上正在發生群毆事件,我眯了眯眼,打人的正是惡名昭著的城管隊。不過以前只知道他們砸攤子,沒見過他們打人。也許是見有人路過了,他們停了手,拉著那個攤車揚長而去了。
徐謙。這個人我曾經經年的觀察過,旁敲側擊的瞭解過,處心積慮的想要報復過,看在父親的分上想要保護過。我怎麼會認不出他,即使他已經滿臉血跡。
那個女人,和我的母親妹妹一樣,做的太絕了。
我一直在想,怎麼樣能避免父親遇到那樣的悲劇,怎麼樣能讓父親幸福。我明白,事情的根源不在徐謙身上,而在我的母親。她不會讓父親幸福。
所以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該做什麼,我又能做什麼。
但是至少,這個人是個導火索。如果讓這個人消失了,那些事情就不會發生了吧?如果這個人不出現,母親就不會那麼心靈扭曲,妹妹就不會那麼喪心病狂?
父親在他這裡得到了安寧,這,我是明白的。
可是如果父親根本沒有遇到他,又會怎麼樣呢?
我不在乎父親是否跟母親離婚,可我不願意父親活在別人的辱罵和鄙視裡。這樣的一個小城市,是容不下同性戀這樣的醜聞的。
如果這個人不出現在父親身邊,哪怕父親要離婚,也會更加理直氣壯吧。
可是如果這個人不在,父親是不是不會幸福?我徬徨,也茫然。
我絕對不要父親那麼不值得的早逝。我壓根不在乎母親妹妹會怎麼樣,可是父親,我希望他能平安。
不過,不能是這個人。那黃粱一夢已經告訴我了,這個人帶來的是悲劇。只要父親不見到他,便不會愛上他。如果父親注定愛上什麼人,我寧可那是個女人。
我在他身邊站了很久。他靜靜的昏在那裡,血無聲的留著。也許不管他,他就會在這個夜裡無聲的逝去。
這個人曾讓我的父親幸福,這個人曾被我的妹妹殺死了。
種種念頭不過一閃而過,我俯身抱起他,回了我的房子。
用酒精棉紗給他處理傷口的時候,他醒了過來,有些困惑的問我:「這是哪裡?」
「我家。」
「我的攤車……」
「被城管帶走了。」
他沉默了一會兒,「謝謝你救了我。」
我面無表情的看著他,原本拿畫筆的手,現在拿著鍋鏟,手上還長了凍瘡。可他終究是風華內斂的,那種柔和始終在他的氣質裡,無論他處在什麼樣的境況下。
「我是陸源,你的名字?」
「徐謙,我叫徐謙。」
「有地方可去嗎?」
他點點頭,「我租的房子在善行街」,那裡是全市治安最差的地方,矮小的棚戶區,也是房子最便宜的地方。
「有其他工作可做嗎?」,我繼續問道。
他沉默了下來,眼睛也暗淡了。
「你會做餛飩,也會做飯吧?」
「嗯?會。」
「我是高考生,一個人住在這裡,需要有人照料生活。你幫我做一日三餐加晚上一頓宵夜,還有整理房間。你搬來這裡住,可以省房租。我每個月給你兩千塊錢」,還沒有想好要怎麼辦,但無論怎樣,先把他留下來再說。
「你還是個學生,哪兒來的錢?」
「這個你不需要操心。」
「我的……名聲不太好……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你。」
「我雇你,你為我做事。你的名聲不關我的事,你也不必擔心別人說什麼,那些與我無關。」
「我們不過是第一次見面……為什麼?」
「你就當我日行一善好了。」
他想了想,「每個月一千就夠了,這份工作不累。」
我看著他,其實一千兩千對我來說是無所謂的,只要能把他留在這裡。但對他現在的情況來說,一千和兩千應該差別很大吧。他是不想欠人情?不想接受同情?
無論什麼,他答應了就好,「我明天幫你搬過來。」
「不用,我明天自己搬過來好了,我的東西不多。」
「不必著急,你先在這裡修養幾天,等身體好了再搬。我可以在學校的食堂再湊合幾天」,我拿出錢包數出兩千塊錢,「一千是預支給你的工資,一千是生活費,用來買菜什麼的。用完了再問我要。」
他點點頭,接過收好。
我看了看他身上都是污跡和血跡的衣服,去拿了自己的一套睡衣給他,「暫時湊合一下吧。」
他道了謝,拿了衣服去了浴室。我默想了片刻,拿出一本原文書,翻到書籤的那頁開始閱讀。
水聲,洗衣機滾筒的聲音,然後是廚房炒菜的聲音。這種種居家的聲音永遠離我很遙遠,但是當作讀書的背景的話,還不賴。
他端了一盤炒麵放在我面前,「今天沒什麼材料,只有這個,明天你想吃什麼?」
「隨便。你在傷好之前不必工作。」
「我沒關係的。他們打的時候,我護住了要害,頭上的傷口很小,只是血流的嚇人罷了。身上沒什麼問題。他們不敢真的弄出人命來。」
「隨你吧」,我放下書拿起筷子,「你不吃嗎?」
「我的在廚房裡。」
「一起吃吧。」
「好」,他轉身回到廚房又端了一盤出來。
我們安靜的一起吃了夜宵,然後我繼續讀書,他去洗了碗,之後開始擦拭整理他留下的血跡,掃地拖地,晾衣服。這個人真是相當的隨遇而安。
「中間這間是我的房間,左邊那間是客房,以後你就住在那裡。右邊那間是書房。你可以在裡面拿書看,也可以用電腦上網。我不看電視,所以也沒有買,若是你需要,我週末買一台回來。」
「不用,我也不看電視。那個……我可以把畫具帶過來嗎?顏料什麼的會有些味道。」
「你會畫畫?」
「嗯。」
「可以,除了我的四頓飯要保障,其它時間隨你自由支配,你可以在書房裡畫畫。」
「謝謝你」,他很輕聲地認真道謝。
我從書中抬起頭來看了他一眼,「我睡得比較晚,你要是困了就早點休息。」
「好的,晚安。」
「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