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獵立即讓導購開單子,淡晶扯扯他的衣袖,“豆豆,我們真的要買嗎?”
“晶晶喜歡,當然要買了。”凌獵換上在幼兒園哄小朋友的語氣,“晶晶,你是不是在別的地方見過這雙鞋?”
淡晶默不作聲。
凌獵:“好朋友之間發現漂亮東西都要分享哦,剛才我是不是分享了一串冰糖草莓給你?”
淡晶猶豫幾秒,點頭。
“這雙鞋子我也很喜歡,但我不能和你穿一樣的,會被笑話,所以我想知道,你在哪裡發現這麽好看的鞋,還有沒有類似的?”
淡晶說:“你穿,好看。”
這話有些無厘頭,凌獵想了會兒,不太確定道:“因為我比晶晶高?”
淡晶又不說話了。
凌獵又把冰糖草莓搬出來,“晶晶,草莓甜不甜?我們是不是好朋友?”
“是,是。”淡晶吞吞吐吐,“哥哥穿,才好看,我矮,壞,壞掉了。”
凌獵腦中飛快拚湊出一個畫面——淡晶見過淡金穿高跟鞋和女裝,在她與社會脫節的認知裡,淡金的裝扮意味著漂亮。因為某個原因,她在淡金不知道的情況下得到了那雙高跟鞋,但鞋子太大,她根本穿不上,嘗試中,鞋子壞了。
那這雙鞋子在哪裡?
凌獵立即說:“我會修鞋子,晶晶,這雙鞋子現在在哪裡?”
淡晶不相信地看著他。
“真的。”凌獵伸出右腳,“你看,這雙布鞋你哪裡都找不到一樣的,因為它是我自己做的。我會做,還不會修嗎?”
淡晶將信將疑,凌獵忽然眯了眯眼,“鞋子壞了,晶晶很害怕吧?修好了,晶晶就可以將它帶回去了。”
淡晶臉色蒼白,像是想起了什麽痛苦的畫面。許久,她終於松口,“你真的可以幫我修好?”
凌獵笑道:“我無所不能。”
聽完凌獵的話,季沉蛟已經無法將注意力分散到凌獵的扮相上。警車向北郊駛去,經過榕新街,經過淡家的老房子,最終停在北郊的市民公園。
公園很小,中間的水泥地上安裝著一些健身設備,周圍是一圈林子,小孩在林子裡做遊戲,大人幾乎不會進去。
淡晶蹲在一棵樹下,抬頭看凌獵。
凌獵:“鞋子在下面?”
淡晶:“嗯。”
隊員們立即著手挖土,沒挖多久就看見一個紙盒。盒蓋打開,放在裡面的赫然是一雙四十二碼高跟鞋!
但高跟鞋的左腳鞋跟斷了,淡晶一看就退後幾步,搖著頭說:“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凌獵問:“這雙鞋子是誰給你的?”
淡晶嗚咽道:“是哥哥的,哥哥不要了,我撿回來。可是,可是我笨,把它弄壞了。”
凌獵朝季沉蛟挑眉,季沉蛟繼續挖土,發現紙盒下面還有一個塑料口袋,裝著一件汙跡斑斑的雪紡連衣裙。
連衣裙是加大碼,上面的汙跡很容易辨別,是乾掉的血。
席晚對鞋子和連衣裙進行鑒定時,凌獵好聲好氣問出它們被埋進土裡的始末。
今年春天的一天,淡晶習慣性躲在櫃子裡時,無意中看見哥哥穿上裙子和高跟鞋。
她從來沒有穿過高跟鞋,穿裙子仿佛也是上輩子的事了。很多年來,她穿著灰黑色的衣服,夢見過自己穿亮色裙子的樣子。
可她知道不可以,她醜陋愚笨,如果穿漂亮的衣服,會被羞辱“醜人多作怪”。
她已經不知道什麽是好看了。哥哥這身打扮在她眼中就是好看。
幾天后,哥哥半夜回來,居然又穿著那身衣服。家裡沒開燈,她看見哥哥換下衣服,將它們塞進一個口袋裡,匆匆出門。
她趴在窗戶邊,發現哥哥將口袋丟入垃圾堆裡。
他們這個小區,沒有像樣的垃圾桶,生活垃圾全都扔在一塊平地上,每天早上都有垃圾車來運走處理。
她不明白哥哥為什麽要將那麽好看的衣服和鞋子扔掉,如果她把它們撿回來,哥哥哪天想找回,她還給哥哥,哥哥一定會誇獎她。
天未亮,她悄悄出門,趕在垃圾車之前將口袋撿了回來,藏在櫃子裡。
哥哥很少在家,媽媽外出買菜時,她換上連衣裙和高跟鞋。它們太大了,衣領不斷從肩上往下滑,鞋子更是不好穿,剛走幾步路,她就扭到了腳,鞋跟應聲斷裂。
疼痛是其次,弄壞一雙精美的鞋讓她恐懼。媽媽回來後問她腳怎麽了,她說下樓時摔了一跤。
一周後,走路利索了,她趕緊將鞋與衣服埋在樹下。
席晚完成鑒定,給出報告——在高跟鞋上檢測到了淡金和淡晶的指紋,鞋底有王洪強的血跡和命案現場的土壤成分,連衣裙上的血跡也屬於王洪強。
淡晶沒有作案能力,殺死王洪強的隻可能是男扮女裝的淡金。
面對物證,淡金陷入長久的沉默,自嘲地笑了笑,“我以為它們早就被處理了。你怎麽找到的?”
季沉蛟在淡金眼中看到一絲放棄,就好像一切終於塵埃落定。
“你妹妹將它們藏了起來。”
淡金驚訝得臉頰抽搐,片刻苦澀地搖搖頭,“我不該把它們帶回家。”
季沉蛟問:“你承認王洪強是你殺死的?”
淡金終於認罪,“是。”
“魏旭延和鄧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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