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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訂製的總裁 - 第65章字體大小: A+
     
    第六十五章

       翌日,金蘭殊和宋風時起床。他們的臥室在二樓,順著樓梯到達一樓,就已經聞到了餐廳裡傳來的香味。金蘭殊和宋風時都覺得不可置信,走進餐廳,才發現鄭秋淑已經做好了早飯了。

       「起來了?」鄭秋淑說,「吃個早餐吧。」

       早餐是清粥小菜,都是熱的。但鄭秋淑和金蘭殊母子之間的態度就是不冷不熱的。金蘭殊一邊吃一邊說:「失業就是不一樣,有閒功夫了。」

       鄭秋淑冷冷地說:「我不是失業,我是退休!」

       金蘭殊卻說:「真是的。」

       鄭秋淑摸了摸窗台,摸到了一手指的灰塵,便說:「我們家怎麼都沒人打掃?」

       「有啊。」宋風時回答,「有幫傭阿姨的,隔日來的。」

       「幫傭哪裡放心呀?」鄭秋淑嘖了一聲,「你們這些年輕人。而且隔日來,你們不是上班了?」

       「幫傭有鑰匙的。」

       鄭秋淑搖頭說:「那更不行!誰知道幫傭手腳乾不乾淨?」

       金蘭殊冷笑,說:「那我和小宋都要上班的,怎麼打掃?你打掃?」

       「我掃就我掃啊!」鄭秋淑說,「當抵房租好了。我也不想欠著你的,省得好像賴在這兒還要看你顏色。」

       宋風時發現鄭秋淑也有一種「將好話說成歹話」的本領:為什麼不說關心兒子想照顧他呢?這樣不是好聽很多麼?

       這樣的歹話,金蘭殊聽了自然是感動不起來的,也冷笑,說:「這就抵房租?阿姨一個月才多少錢?這種洋房一個月月租少說都十幾二十萬好嗎!」

       鄭秋淑的臉也黑了,台階下不去,將眼光移到宋風時身上,只說:「你交租了嗎?」

       宋風時愣愣的,太尷尬。

       金蘭殊也笑了:「他那能一樣?」

       鄭秋淑悻悻然不語。

       金蘭殊拍了拍宋風時的肩膀,只說:「好了。上班吧。」

       宋風時點點頭,對鄭秋淑說:「那麼,我們先上班了。」

       鄭秋淑卻又說:「誒,你在我兒子公司當總監呢?」

       「是的。」

       「聽說你之前只是做導購的呀。」鄭秋淑說,「學歷什麼的……」

       宋風時說:「學歷麼,我和你兒子是同一個學校畢業的。」

       鄭秋淑噎住了。

       金蘭殊懶得和老媽糾纏,直接拉著宋風時走了。

       「我就說,不該讓她進來住。」金蘭殊笑笑,對著宋風時說,「你看,吃虧的是你吧?」

       宋風時微笑:「我哪兒吃虧了?」

       金蘭殊卻道:「她呀,事兒多。你要是受不了就告訴我,我出面叫她去別處住。」

       「我看你媽一早起來給咱們做飯,又自告奮勇打掃家務,像是真的想要來照顧你的樣子。」宋風時說道,「你也別那麼抗拒。」

       「你以為?她從前在家裡都不做飯的!每次下廚都是因為前天把我惹急了當補償的!」金蘭殊沒好氣地說,「她肯定沒那麼好的。你就看著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然傳出去你也不好看。現在多少雙眼睛盯著你呢?」宋風時說道。他也知道跟金蘭殊講什麼「孝道」是沒用的,金蘭殊也不會聽。因此,宋風時又用很高傲的口氣說:「你要是高興,就孝敬孝敬她,不歡喜了,就不理她。為什麼要放心上呢?」

       這樣高傲的口吻很符合金蘭殊的風格,因此金蘭殊便點點頭。

       宋風時卻忽然有了一種感覺:金蘭殊好像好容易控制……

       「好了,」金蘭殊又說,「我們去看看程錦那邊做得怎麼樣吧?」

       程錦那邊倒是一個頭兩個大了。

       原來,吳郡那邊的工廠做不出程錦想要的品月色。

       金蘭殊看著堆在案頭的一堆深深淺淺的藍色綢緞,皺眉問道:「這些都不對?」

       「都不對。」程錦語氣中夾雜著幾絲煩躁,「全部都不對!」

       「怎麼可能?」金蘭殊說,「看起來也差不多。」

       程錦卻認真地說:「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啊!」

       宋風時皺著眉,指著一匹綢緞,說:「這個不是麼?」

       程錦搖了頭:「這是月白色!」

       「那……那這個?」宋風時又拿起了另一塊布料。

       「這是水藍。」

       宋風時一直以為自己是基佬審美,現在他卻覺得自己是鋼鐵直男,因為這些顏色在他看來都是「淺藍色」而已。

       程錦拿起了色卡,說:「你們用色卡對一對就明白了!」

       「就算吳郡的印染技術比不上科莫的,也不至於一個素緞都印不對吧?」宋風時提出了質疑,「而且我看他們幾家廠對我們的供貨都很上心,還在實驗室對比過色樣的。」

       「是的,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實驗室對比沒有考慮不同的光源下的色差。」程錦說,「這個很重要。尤其是到時候會在不同的光照下被拍攝。」

       「這不可能,歐文有按照你要求去指定了對色光源的。實驗室的燈管不是標準統一的麼?」宋風時疑惑地問道。

       為此,程錦還親自飛去了吳郡,發現答案是否定的。他發現居然國產的燈管連燈光都有色差,那更別說染出來的料子了。同時,程錦的判色非常嚴格,有些師傅都沒看出來區別,卻被程錦一言否決。廠家那邊都不太願意伺候這個年輕人了。

       眼看著日期越來越迫近,但料子都沒弄好,金蘭殊有些急了,看程錦也是束手無策的,便更加生氣:「這個根本看不出來的!你就拿這一匹做吧!」說著,金蘭殊拿起了一匹看起來比較好看的綢緞,丟到了程錦面前,語氣是毋庸置疑的。

       程錦的臉色煞白:「這……可是……」

       「沒有『可是』!」金蘭殊冷冷地說,「窮講究。」

       程錦嚥了嚥唾沫,難得地鼓起勇氣,發表自己的想法:「我這不是窮講究,我們一定要考慮啊!這件衣服最大的面積就是這個錦緞,要是底色不對,整件衣服出來都會不對的!」

       「我看這個顏色沒有不對!」金蘭殊霸道地說,「你倒是看看日程、看看deadline!到底是你不對,還是我不對?要是你再不動手做衣服,『旮旯』那天,是不是叫何玉容裸體上紅毯啊?」

       程錦被金蘭殊的氣勢壓過,只哆嗦著不說話。

       宋風時連忙打圓場:「其實程錦也是求好心切而已。畢竟,這件禮服意義重大。」

       「我不知道嗎?」金蘭殊說,「為了這件禮服已經花了多少錢了?現在連個紐扣都沒見著!我們是做生意的!不用吃飯的嗎?」

       程錦把頭垂得低低的。

       宋風時見狀,只得拉著金蘭殊往外走。

       金蘭殊真的是一個魔鬼老闆。

       宋風時這邊勸金蘭殊給點耐心,那邊又得回去安慰程錦被損壞了的脆弱心靈。

       程錦作為打工仔,被老闆訓斥了也沒辦法,只得抖落抖落塵埃,拼湊起破碎的心靈,繼續加班工作罷了。

       宋風時唯恐金蘭殊再口出惡言,刺激這個小男生脆弱的心靈,便拉著金蘭殊翹班喝下午茶。

       「我知道了,最近太忙了,沒和你約會。」金蘭殊說,「你心靈寂寞了是不是?」

       宋風時忍住翻白眼的衝動,點了點頭:「是的,金總。你說得對,金總。」說完這話,宋風時後知後覺:誒?我為什麼用歐文的語氣和金蘭殊說話?

       二人在一個甜品店坐下。這兒裝以潢粉紅粉藍為主,提供的餐品都是熱量豐富的甜食,是一個適合甜蜜約會的地點,也是點評軟件上的高分「情侶約會下午茶」地點。

       宋風時一邊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一邊想起剛剛自己發出的「金蘭殊好像很好控制」的感悟。

       他便偷看了金蘭殊一眼。

       金蘭殊此刻還是和平常一樣,臉龐在窗戶透進的陽光中秀色奪人,瑰姿艷逸。眼神和舉止間也流露出他特有的高傲和從容。

       猶如驕傲的獅子。

       怎麼看都不像是「很好控制」的人啊……

       可是,宋風時還是忍不住試探:「嗯,那個……要不然點個藍莓重芝士蛋糕吧。」

       他記得,金蘭殊根本不喜歡吃任何藍色的食物。

       以前在留學的時候,金蘭殊就一臉嫌棄地看著藍莓派說:「食物上根本不應該存在藍色。簡直是反人類。」

       果然,金蘭殊聽到宋風時的提議後眉頭大皺:「什麼芝士?」

       「藍莓重芝士。」宋風時指著菜單上的圖片,那個芝士蛋糕上一層漸變色的藍,完全戳中了金蘭殊的雷點。

       金蘭殊拒絕的話正要開口,宋風時卻說:「我想吃這個很久了,但是太膩了,一個人也吃不完……難得今天和你一起呢!」

       金蘭殊看了宋風時一眼,撇過頭,彷彿就義一樣咬緊了後槽牙:「嗯,好。」

       「好?」宋風時呆了呆。

       「好。」金蘭殊重重地點頭。

       宋風時真的下巴都要嚇掉了。

       金蘭殊臉色發青地說:「點吧。」在我後悔之前。

       宋風時端詳著金蘭殊的臉色,輕易地解讀出金蘭殊滿臉寫著「拒絕」,但是嘴巴卻不誠實:「可以一試的。」

       宋風時心中既驚喜,又意外。

       他……他是因為我的提議而願意吃藍莓嗎?

       這……

       這……

       宋風時的心瘋狂地跳動著。

       簡直像是被告白了一樣呢。

       宋風時又低頭下頭,忽然感到羞赧,就像是真的被告白了一樣。

       金蘭殊見宋風時臉上猶如戀愛一樣喜悅,便驚訝地說:「你那麼喜歡吃藍莓重芝士麼?」

       宋風時這才抬起頭,故作淡定地說:「也沒有,其實想想,還是吃草莓奶油蛋糕吧。」

       金蘭殊立即鬆了一口氣:謝天謝地!不用吃藍莓了!

       如果說藍莓是金蘭殊的敵人,那麼草莓是金蘭殊的恩人。

       金蘭殊非常喜歡吃草莓。

       宋風時是知道這一點,才這樣點菜的。

       他一直留意著金蘭殊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因此,做飯和點菜的時候都按著金蘭殊的喜好來,唯恐惹怒這個「霸道總裁」。

       這是他第一次嘗試「觸暴君逆鱗」,沒想到,卻是這個效果……

       宋風時拿著銀勺子勺了一塊奶油蛋糕,吃進嘴裡,卻是甜到心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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