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金蘭殊回到酒店的時候已經很晚了——或者說很早了。
是翌日的清晨。
他想著要不要聯繫宋風時,但想想還是算了。
宋風時現在在哪兒呢?
金蘭殊看了看腕錶上顯示的時間:「今天是休息天,時間又那麼早,他應該還在睡覺吧?」
金蘭殊打開了酒店的門,便看見了一個意外的熟悉的身影。
「是小宋嗎?」金蘭殊問道。
宋風時也愣了愣,其實還是挺心虛的,但依然揚起了笑容:「哎,這麼巧?」
「巧?」金蘭殊挑起眉,「在我的房間遇見我也算是巧嗎?」
「沒想到你不在。」宋風時言語裡沒有什麼波動。
「所以你是想我了?」
說著,金蘭殊一把將宋風時摟進懷裡,吻他的唇。
宋風時沒想到金蘭殊會是這個反應。
他還以為金蘭殊這種性格的人,對於房間裡出現「不速之客」,會感到唐突而不快呢。
好像宋風時之前想的藉口都是不必要的。
金蘭殊根本沒問他為什麼要來,直接就將人往床上帶了。
宋風時被推倒在床上,又被吻得氣喘吁吁的,推著金蘭殊說:「別鬧了。」
「誰和你鬧。」金蘭殊一邊脫宋風時的衣服,一邊說,「都是男人,那麼久不見,難道不想麼?」
宋風時反而是沒好氣了。
敢情金蘭殊就想這個啊?
金蘭殊將宋風時摁在床上,將這幾天所想之事做了一遍。
事情做完了,金蘭殊起身進淋浴間洗澡。宋風時手腳發軟地躺在床上。
說實話,剛剛金蘭殊二話不說就開幹的舉動,讓宋風時頗感突兀。但又讓宋風時有點奇異的安心。
起碼,從剛剛金蘭殊的表現來看,這幾天應該是沒有別人的。
金蘭殊洗完澡出來,身上已換上了睡袍,躺倒在床上,就開始睡覺。
宋風時看著半秒入睡的金蘭殊,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的,好像他糾結了這幾天的事情都是個屁。而苦思冥想的藉口也根本派不上用場。
「這都什麼人啊?」宋風時伏在金蘭殊的身邊,端詳著他。
晨光從紗簾裡透進依稀薄薄一層,像發光的紗一樣覆蓋在金蘭殊的臉上,更映得金蘭殊似白露吹霜,冷的、白的、又美的。
宋風時這幾天也沒得好睡,便也趁機在金蘭殊這位大美人身邊好好補眠了。
二人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
金蘭殊摟著宋風時的肩膀,問:「還幹嗎?」
宋風時真沒好氣:「不餓?」
金蘭殊點頭:「行,吃完再幹。」
宋風時真服了:臭渣男。
金蘭殊洗漱過後,穿衣打扮的,才發現了房間裡多了一樣事物。
當他發現的時候,目光就移開不了了。
在窗台邊的小圓桌上,放著一小盆蝴蝶蘭。和市場上常見的紫紅色蝴蝶蘭不同,這一盆是純白的。青綠色的長梗上開出一朵小巧的白色蘭花。這也讓金蘭殊想到了宋風時本人。非常秀氣而巧麗的,比不上什麼牡丹、芍葯艷麗,但卻很有意趣。
他們以前合租宿舍的時候,宋風時也養了一盆花。
金蘭殊甚至記得,他送宋風時一條水綠色的絲巾,還將絲巾繫在了花枝上。
現在,室內的這一盆蝴蝶蘭綠色的梗莖上,也繫上了一條絲巾。
「是那一條嗎?」金蘭殊探身去打量,「不是。」
語氣有些失望。
宋風時便解釋說:「你送我的東西,我也不能退回來啊。當然不是同一條了。」
「那倒也是。」金蘭殊點頭,將絲巾解下來,「不過我也不戴絲巾。」
「你自己不戴,讓花戴呀。」宋風時笑了。
金蘭殊沒說什麼,只是將絲巾仔細疊好,放進了抽屜裡。
宋風時又說:「我今天一早去市場看見的,覺得挺好看的,想著你這兒都沒一棵綠植的,就給你帶了來。至於絲巾麼……就當是答謝你帶我去看羅浮宮了。」
這就是宋風時想到的忽然一大早來金蘭殊房間的藉口。
在心裡醞釀了許久了,覺得還挺體面的。但現在說出口了,卻覺得蹩腳得不行。
他甚至準備好了金蘭殊會說「就你這破絲巾還和羅浮宮比呢」的準備了。
沒想到,金蘭殊微微笑著看他:「有心了。」
宋風時的心就跟著砰通砰通地亂跳了。
金蘭殊難得沒有刻薄的評價,而且看起來就像是很高興的樣子。
宋風時也跟著愉快起來。
金蘭殊又道:「而且那麼巧,這花還是開著的,不用我費心培養了。我想起你以前在宿舍養那盆花,伺候了好久,它才開的。我那時就想,花還真的不好伺候。」
——也沒你不好伺候啊。
宋風時默默腹誹,但還是笑著說話:「是啊,但是花開的時候就是很好看啊。」
「嗯,我留意到了。」金蘭殊想起當時的情景,「那天我早上起來的時候就看到花開了,而且那正正是我準備好了絲巾的時候。我原本打算將絲巾放在禮盒裡送你的,但卻覺得,花開得那麼恰巧,正好就讓花和絲巾見個面吧。」
「噗。」宋風時忍不住笑了,「正好就讓花和絲巾見個面……真是個浪漫的說法,真不像您。」
「什麼?」金蘭殊不悅,「我不能浪漫?」
宋風時笑而不語。
金蘭殊想了想,說:「那個時候,你還挺年輕的。」
宋風時以為金蘭殊在暗諷自己不年輕了,宋風時就不悅回嘴說:「我和你那個時候都挺年輕的。」
就是要把金蘭殊拖下水。要老,一起老。
金蘭殊卻並沒有暗示宋風時變老的意思,所以也沒有覺得宋風時的話刺耳,還點頭,說:「是啊,年輕挺好的。」
宋風時知道自己多心了,胸口的悶氣立即就消了,他拍著金蘭殊的肩膀,說:「那可不?」
金蘭殊側頭看向宋風時:「現在也挺好的。」
宋風時感到氣氛變得花一樣美好了,只得點頭附會,心裡卻若有所思起來。
他好像想到了廣告詞寫什麼了。
在新一次的匯報上,辦公室裡依舊只坐著金蘭殊、歐文、曹大頭和賈克琳。
曹大頭上次「銳意創新」碰了壁,便變得保守起來,出的廣告詞是:「新的我,新的寶梵琉。」
金蘭殊果然搖頭:「這個太普通了,也沒有什麼畫面感可言,重點不突出,你以為是小學生的命題作文嗎?」
「對不起,我再改!」曹大頭立即道歉。
「再看看吧。」金蘭殊看向賈克琳,「你們組呢?」
賈克琳拿出了文案:「在最好的年紀,遇見寶梵琉。」
曹大頭看見金蘭殊似乎臉色轉好,便僵硬一笑,挑剔說:「可是這個好像也沒有突出『改變』吧?」
賈克琳便解釋:「其實在思路上也說了,我們原定是『最好的年紀,最新的寶梵琉』。用『最新』來凸顯寶梵琉現在的變化。但覺得這樣太過僵硬,畫蛇添足了。總裁不是一直說要『主次分明』『突出主題』嗎?我們覺得改動後會比較好,當然,這是兩套備選方案,可以讓總裁選擇的。」
擺在桌面上,便是賈克琳小組提供的兩個方案,一個是完全按照「年輕」和「改變」寫的「最好的年紀,最新的寶梵琉」,另一個是只突出「年輕」和品牌的廣告語「在最好的年紀,遇見寶梵琉」。
「嗯。」金蘭殊沉吟了半晌,才合上文稿,說,「這也不是命題作文,太過附會反而不自然。我們就用賈克琳剛剛提交的那個。」
其實無論選哪一個,對賈克琳都是一樣的。因此,賈克琳一邊朝金蘭殊點頭答應,一邊斜瞥曹大頭一眼,露出勝利的笑容。
既然方案定了下來了,品牌部的效率還是很高的。廣告很快就落地了。
宋風時懷著要看看自己「親兒子」的心,專門到了他曾經工作的那個購物廣場,看著廣場中央豎立的大幅海報。海報裡,年輕美麗的女模特逆著光燦爛微笑,穿著寶梵琉新款的黑色紗裙,紗裙上綴著奧地利水晶,在陽光下如暗夜裡的星辰般閃閃發亮,細長的腿配了一雙新款白鞋。下方一行分明的字「在最好的年紀,遇見寶梵琉」。
「呼……」宋風時仰頭看著這個大海報,連日來的煩悶總算是一掃而空,代之以豐富的成就感。
除了成就感之外,還有一種浪漫的感覺……
就像……這是寫給金蘭殊的情書一樣。
其實,沒有人能定義什麼是「最好的年紀」,也沒有人能夠預測自己會在什麼年紀遇見什麼人。
看著那盆開了的蘭花,宋風時覺得,在當年二十出頭遇見了二十出頭的金蘭殊、在現在成熟的年紀遇見不太成熟的金蘭殊,都是很難得的奢侈品了。
他是這麼想的。
「是你嗎,小宋?」身後響起了熟悉的聲音。
宋風時驚訝地轉過頭,看見了許久不見的劉易斯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