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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訂製的總裁 - 第2章字體大小: A+
     
    第二章

       寶總裁用仇視的眼光等著金蘭殊:「你這樣的人,會毀掉我的公司的!」

       「這點我恐怕無法苟同。首先,公司已經不是『你的』了。」金蘭殊看著他,「更重要的是,德不配位的領導者才是毀掉公司的罪魁吧?我說得沒錯吧?」

       寶總裁氣得牙關抖顫:「你!你懂什麼?」

       「是的,我懂什麼呢?我懂得的是,當寶梵琉這個百年品牌搖搖欲墜,是我們夔龍用真金白銀扶起了她,若非如此,它就要倒塌,壓在底下的人卻不會是你,是3000個失業員工。」金蘭殊道,「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好運氣,幾十億拿去玩,別人幫你買單。」

       「我……」

       「失業對於你來說一定是不痛不癢的吧。因為家族信託基金的保護,就算你破產了,還能花信託基金的錢,依舊是開遊艇、坐跑車……」金蘭殊站起來,冷冷的、高大的,像尊雕塑一樣俯視著他。

       金蘭殊臉上也斂去了商業性的笑容,彷彿在說:所以說,我最討厭富家子。

       金蘭殊當年在歐洲攻讀專業是「時尚管理」,因此,他身邊簇擁著一群富家子,很討人厭。話雖如此,金蘭殊這個人憤世嫉俗,看誰都討厭。

       有錢的討厭。

       窮的也討厭。

       金蘭殊總是用批判的眼光看待一切。

       從前,他人緣不好。留學時的同學宋風時指出:「為什麼旁人無論說什麼,你都要反駁呢?」

       金蘭殊有些疑惑:「不,我只是說心裡話!」

       宋風時搖頭,說:「看,你又開始反駁別人了。」

       「那應該怎麼辦呢?」金蘭殊問道,語氣裡其實也是不以為意。

       宋風時答:「還是多說『是的』吧。比如剛剛主人家問你『你喜歡吃這個番茄嗎?我給你多加點』,比起回答『不,我不喜歡,別給我加了』,更好的答案是『是的,這很棒,但我覺得石榴更甜,我能要石榴嗎』。你懂我的意思嗎?就是多說『是的』,再用『但是』說你的需求。這樣會更討人喜歡。」

       過了一會兒,主人家來問金蘭殊:「怎樣?你喜歡這個派對嗎?」

       金蘭殊說:「是的,我喜歡這個亂七八糟的地方,所有人看起來都很討厭。但是,我和小宋能提早離開嗎?」

       這不就是標準的「是的」,再用「但是」說出需求嗎?

       「……」主人家無言以對。

       金蘭殊還扭頭問宋風時:「這樣真的有更討人喜歡嗎?」

       宋風時乾咳兩聲,微笑:「是的,這樣還挺有意思的,但是,下回說的時候能別捎帶上我嗎?」

       金蘭殊和宋風時留學時是室友。

       室友,對於金蘭殊而言,就是「同住一室但是算不上朋友」的存在。

       在剛入學的頭幾個月,金蘭殊和宋風時都是很冷淡的「點頭之交」。宋風時天性愛和別人打交道,嘗試過跟金蘭殊搭話,但也不是特別成功。宋風時很快發現,金蘭殊對於「沒有意義但可以拉近距離」的寒暄毫無興趣。

       比如,眾所周知,「你吃了沒」、「你去哪兒」、「你幾點睡」等等都是一句寒暄,沒有人會在意這個問題或者答案的信息量。

       金蘭殊卻會問:「不是,你問這個做什麼?」

       宋風時看金蘭殊的晚飯慘不忍睹,便多給他炒了個菜。金蘭殊也吃了。宋風時便問:「這才做得還可以吧?還能吃吧?」

       「能吃吧。」金蘭殊回答。

       宋風時心想,金蘭殊這個人活到現在還沒被打死,證明祖國真的是法治社會。

       金蘭殊一直覺得自己家境不錯,到了這邊讀時尚管理,才發現自己是窮鬼。他以為開得起法拉利算有錢,結果好多同學開法拉帝都覺得尋常。

       這就是差距了。

       他覺得自己買件幾千塊的「八寶利」襯衫,還能見人吧?

       結果,同學都說,廠子裡批量出的襯衫怎麼見人啊?

       與此同時,老師也婉轉提醒:「下次再去類似場合的時候,穿訂製的,好嗎?」

       這就是尷尬了。

       金蘭殊的資質不錯,老師介紹他去夔龍集團實習。金蘭殊還挺開心的,結果卻被提醒「注意著裝」,更重要的是,實習還沒有實習費。等於是貼錢去打工——但這也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機會了。

       金蘭殊不願意放過這個機會,便省儉了錢下來置裝。他的父母其實也是工薪階層,給他花大把錢買衣服,他自己過不去。然而,很快他就發現一套衣服只是開始。他不能坐地鐵上班——至少不能被人發現他坐地鐵,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個地鐵站下車,再打車到樓下。

       別人問他為什麼沒有車的時候,他也可以答:「我沒考這兒的駕照,懶得弄。」

       他好像混入了鶴群裡的雞,當然,在他自己的視覺,他是混進了雞群的鶴——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著,唯恐遭到輕視。

       自尊心這種東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樣,越是高聳,就越是脆弱。

       金蘭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這樣的自己肯定是討人厭的,可這樣也沒關係,橫豎他也討厭別人。

       他對於不喜歡的人不願意多瞭解,但當他想要瞭解別人的時候總是得心應手。

       就如同在實習期,他很快就瞭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別人一樣」。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親手送到你桌邊,否則紙巾、筆等等的「個人用品」不能親自去領,顯得沒風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發的抽紙,得放樓下超市賣的3到5英鎊一盒的抽紙巾,寫東西用的是精美鋼筆,裝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裡的製作或者是牌子貨,潤手霜等等更不必說,談吐要足夠風雅,不提一個「錢」字,但一呼一吸、一舉一動間都要燒著錢,方是「大家風範」。

       金蘭殊從小到大覺得自己家境良好,學習更是優秀,向來心高氣傲,被「錢」這個字扇了幾巴掌。

       但他這個人,脖子是鋼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個耳光,還是高高地昂著頭,一臉的死不悔改。

       錢當然就不夠用了。

       父母打電話問金蘭殊錢夠不夠花,金蘭殊還是梗著脖子說:「沒問題。」

       金蘭殊掛上電話之後,看著銀行賬戶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開始接起了自己鄙視的兼職——代寫論文,來幫自己度過難關。

       上回,論文帶些的中介說介紹他去幫人代考,說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鎊的進項。他想了一下,還是斷然拒絕了。

       「為什麼啊?」中介說,「你一篇論文代寫好幾天呢,才掙幾百英鎊,代考一次一個小時就可以掙四千了!唉……我看過你的成績,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跟他們講價,保分的話,給你6000?你真的不考慮?」

       金蘭殊幫人代寫論文確實是很累的,不是那種純粹的複製粘貼,寫出來的論文能夠過查重自不必說,更要保證能拿到merit以上的評分,所以價錢也比較高,但也很耗費腦細胞。

       「別說了。」金蘭殊道,「代考被發現,我的學位還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說,「我明白了。」

       金蘭殊掛了電話之後,走到了合租房的廚房,撓了撓後腦勺,打開了冰箱,想吃塊pizza。金蘭殊原本對這種食物深惡痛絕,但自從發現在廉價超市裡1英鎊的pizza能分兩頓吃,他就開始經常吃這種玩意兒了——吃兩頓飯才1英鎊,買個紙巾就三五英鎊了,誰能知道他是怎麼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廚房裡站著的另一個人說,「你要吃嗎?」

       連續吃了一個月冷凍pizza的金蘭殊聞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後,低下了高貴的頭顱:「嗯,好。」

       之後,晚飯的時候,金蘭殊也經常被熱心室友宋風時邀請吃飯。

       金蘭殊想著想著,這不對啊,這人是數學很爛嗎?怎麼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個菜?難道他是看出來了我的窘迫,要施捨於我?

       這可是萬萬不可的。

       因此,金蘭殊直接提問:「你為什麼總是多炒了一個菜?」

       宋風時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為呢?」

       金蘭殊道:「你是可憐我嗎?覺得我吃不起飯?」

       宋風時看著金蘭殊,怎麼這麼好看的人說出來的話那麼難聽?

       「咳咳。」宋風時搖搖頭,說,「我自己一個人吃飯,寂寞。」

       「哦。」金蘭殊接受了這個解釋,並說,「那我可以陪你吃。」

       說著,金蘭殊又道:「但錢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風時悶悶一笑,說:「可是這個錢也不懂得怎麼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費幫我檢查論文,就當給飯錢了吧。」

       「也行。」金蘭殊毫無情商地回答,「我幫人看論文都是60英鎊一小時起步的,可不算虧了你的。」

       宋風時總處在非常討厭金蘭殊和非常喜歡金蘭殊的兩端,來回拉扯。

       這也許是宋風時放不下的原因。

       喜歡的濃烈的,討厭也是濃烈的,兩種感情攪拌在一起,就濃到化不開了。

       除了金蘭殊,誰都不能以這樣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風時的心。

       每次金蘭殊表現得讓人氣憤時,宋風時心裡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會殺了他,或者,幹了他。

       結果都沒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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