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該死的愛 之李越天 1
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我就放不了王雙唯,例如我媽,她認為我就算是同性戀,世界上有太多的男人值得我愛,為什麼偏偏非要是他。
我知道我為什麼放不了,因為叫做王雙唯的是那個人,我愛上的人叫做王雙唯,跟他是男人或者女人並不衝突,我只是中了那個叫做王雙唯的人的毒。
他喜歡孤獨,一個人會常常跑得不見人影,並自稱為流浪,有時你明明知道他跑到國外,然後某天突然回來給我一瓶酒,說這味道我沒嘗過,他很喜歡,並肯定我也會愛上。然後又搭下一班飛機飛走繼續他一年當中最長的自我體會,他這樣來回只是送一瓶他當時覺得我應該喝到的酒。
他很會寵人,往往我會溺斃其中。
他開很久的車,從北京開到哈爾濱,帶回一壺雪煮茶,親吻我醒來,笑著說他愛我。
半夜工作,他會過來抱住我,輕輕在我耳邊歌唱,溫柔撫摸我,然後抱著我的腿在我腳底睡下,他會乖,不打擾你工作。
他飛去義大利,學會煮最好的咖啡,因為我在咖啡館裏說了句這咖啡也不過如此,他當下伸過身子親吻我的嘴角,他說會讓我每天都能嘗到世界上最頂級的咖啡味道。
他對你好,深夜等你回家,在門口等著,蹲著身子一本一本的翻雜誌,你回來,他會笑,什麼都不會問,牽著你的手進門,你可以繼續工作,也可以親吻他,但他不會鬆開你的手,他明明白白地告訴你,他愛你,他的行動也這樣告訴你,他愛你,他只愛你。
他親手洗熨你的襯衫跟衣服,會替你打領帶,他牽著狗去散步,只是說順便送你去上班,他走去公園,在你回頭時看見他目送你的車子。
他倚著你的腿看書,握著你的手沈睡在陽光裏,朦朧醒來會摸著你的臉,什麼話都不說,只是微笑,可你知道他在說愛你,很愛很愛。
我太愛他,在他沒屬於我之前,我已愛至骨髓。
第一眼見他時,在喧鬧的酒吧裏,他笑著揮拳打倒一個輕薄他的暴發戶,跳到吧臺上,眼睛含笑,我從沒見過那樣晶亮的眼睛,那時他望進我的眼裏,跳進我的懷裏,說,哥們,你的酒給我喝。
一見鍾情,莫過於此。
他太好,從背後用最甜蜜的方式抱住你,在你耳邊喃語,赤著腳在地板上輕舞,用最纏人的方式跟你舌吻,你會感覺他的舌頭能伸到你心底,舔慰得你的五臟六俯都透著幸福……
那時候確實太幸福,你得到了那樣的一個男人,他聰明,安靜,堅韌,又明亮,連張狂都透著股奇異的低調,他連說髒話都不能讓人生氣,他還有一張俊美得說不出味道的臉,你認為他具有世上所有最美好的品德,你所嚮往的,你想不到的,他都通通能給你。
做愛的時候,情至深處時他回過頭那抹笑容會讓你覺得,你在他身體裏嘗到的滋味,世上絕無僅有。
我不相信愛情,但遇上他,我擁有了愛情。
我放不了手,他離開的時候,我不記得怎麼會讓他離開,我只知道,我殺了自己一遍,空氣裏都透著他的味道,呼吸太困難,醒來之後,我找不到他。
很多事後來才知道,有關於他在我的世界裏承受的一切。
太幸福,我的眼睛早已被擋住視線,我不清不楚,早已被他寵壞,享受著他所有的給我的一切好的,愛情,溫暖,甜蜜,關懷跟照顧。
我只記住了他唯一對我的壞,他不喜歡跟我回家,不喜歡跟我媽交談,甚至他會出口傷我母親。
脾氣太大,那次我控制不住打了他一巴掌,傷害那時早已築成,當時他只是苦笑,而我甩門而去,我知道,他愛我,他不會把這放在心裏。
這時候回想,那時候我敗給了我的篤定,愚蠢的篤定。
他把我寵壞了,壞得我看不見他,只看得見自己。
溫森來了,他跟我說王雙唯把我媽氣得心臟病發了,我出國前就告訴過他不要對我媽不耐煩,他是我的媽也就是你的媽,告訴他你要忍。
溫森給我媽的電話,我媽在那頭哭著說:為什麼不找一個好一點的人。
我茫然,我認為他是最好。
溫森哭在我懷裏,說為什麼我只愛他,不愛他。
我只記得當時暴怒,氣憤,溫森在脫衣服,我已不管,他什麼都肯為我做,為什麼就不能接受我媽?
上了床,他回來,後來我只對他擔何頤峭炅恕?br /> 然後他走了,我隱隱約約知道我錯了,卻不知道錯在哪裡。
那時候,大錯終於築成,很多事再也無法重新開始。
我只能在他不在的時間裏,想著他的笑,他的吻,他的好。
今天我生日,沒人給我驚喜,沒人吻著我的嘴說他愛我的所有。
他不在了。
而我早沈溺在他給的我愛中,無法自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