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燈光下,隱隱約約可以看到床上躺著的少年的身影。
他把自己卷在了一個被子裡,只露出一顆毛茸茸的腦袋。
時間過了很久,床上的人睫毛顫了顫,緊接著眼皮下面的眼珠也滾動了幾圈。
最後不甘心地睜開了眼睛。
好煩啊!
余恆半眯著眼睛,抬起右手揉了揉自己凌亂的頭髮。
他才下飛機沒有多久,按理說應該多睡覺補時差,但是他實在是睡不著。
余恆在兩年前穿書成了這個和他同名同姓連相貌都十分相似的嬌少爺身上,接受了很久才接受了這個穿書的現實。
深吸了一口氣,余恆躺下又坐起,在確認自己睡不著了以後,認命般地爬下了床。
他穿著拖鞋和睡衣,走到洗刷間用冷水抹了一把臉。
然後抬頭和鏡子裡的這個人對視。
說是不驚豔那是不可能的,盡管鏡子上有些許霧氣,但還是可以看到少年那張極其俊美的臉龐,這是一種可以讓人覺得一眼驚豔的好看,明明沒有特意打扮,卻衝擊著人視覺的眼球,奪去全部的注意。
等到水霧漸漸散去,余恆再次抬眸,他的視線對上一雙異色的瞳孔。
是了,他的眼睛是異色瞳,不是完全的黑色也不是完全的藍色,反而是一隻冰藍,一隻淺黑,看上去有種奇異的美感。
余恆的母親是混血兒,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在遺傳上產生了某種變異,而使他擁有了一雙異色的眸子。
這雙眼睛其實極美,如果和這樣一雙異色的瞳孔對視,幾乎沒有人能夠免於這種令人震撼的奇異的美感。
但是在余恆穿書過來之前,原主卻不認為這雙眼睛好看,他整日覺得自己的這雙眼睛怪異,害怕引來別人的目光,便特製了一副眼鏡,再搭配上刻意留長的頭髮,幾乎可以無死角地遮住自己的眼睛。
不過也幸好原主配製的眼鏡在取材上比較特殊,雖然挺惹人注意,但還不至於像墨鏡那樣帶上去有種很顯眼的感覺。
用冷水又潑了潑自己的臉頰,其實余恆有些想不明白為什麽原主會覺得異色瞳難看,因為他沒穿過來之前,也是一雙異色的瞳孔,分明受到了很多的追捧。
不過這些追捧也挺嚇人的,弄得余恆最後不得不買了美瞳,每天帶著美瞳也不敢摘下來,久而久之反而把眼睛給搞發炎了。
所以原主這幅眼鏡也算是幫了他的忙,異色瞳雖然漂亮,但是太過招搖,還是遮擋著些比較好。
余恆至今都忘不了,當初他在一個酒吧喝酒,一個肥頭大耳的男的對著他色咪咪笑的樣子,真想一拳揍上去。
邊回想邊搖頭,最後少年用毛巾把臉上的水一擦,就走了出去。
把窗簾拉開,看著外面的陽光照入,讓在昏暗環境裡呆了太久的余恆不由得眯了眯眼睛。
他本來在國外呆地好好的,但是爸爸突然讓他回來,說是學校什麽的都安排好了。
余恆當然是一千萬個不願意,因為他爸給他安排的學校是光耀中學!
是了,就是男主所在的那個中學!
憑借著自己的記憶,余恆知道如果沒有他的到來,那麽原主現在應該正一廂情願地爭搶著女二,是了,就是那個書裡綠茶白蓮一心暗戀著男主的女二!
原主一直覺得是男主用詭計讓女二對男主死心塌地而不喜歡自己對男主可是又使絆子,又用權勢壓人。
最後結果當然是被將來飛黃騰達的男主給碾壓成了渣渣,是個妥妥的炮灰。
如今既然余恆穿了過來,當然不想當這個炮灰,他隻想離這群人要多遠有多遠,最好永遠不要碰見。
可是,余恆也不知道要說些什麽好了,難道是書中擁有的不可抗力規律?
要不然為什麽他逃避了兩年還是來到了這個城市,這座學校?
而且無論他怎麽說服這個父親都沒有用,最後只能聽從命令來到這個“他從小長大”的地方。
用他現在的爸的一句話就是:余家現在雖然家大業大,但是根基是在b市打下的,所以怎麽著也不能忘了老本,說什麽也要讓他在b市參加高考,而且,b市本身就有著很大的發展潛力,是一座世界性繁華的都市,怎麽看,都很適合余恆回來學習。
於是,余恆只能十分煩躁又無奈地回到了b市。
雖然余恆在穿過來之前也過得挺不錯的,但他其實是個孤兒。
完全是靠著自己的拚搏和努力,才使得自己過上了人上人的生活。
所以他對親情有很深的渴望,並且十分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真情,不願意太過忤逆余父,於是,也只能來到了這裡。
輕輕地搖了搖頭,余恆走到沙發前坐下,順便拿起桌子上清口的綠茶喝了一口。
這時,桌子上的手機突然響了,伸手點開免提。
一個略微沙啞的聲音從手機裡傳來。
“喂,余大少爺,我是金景啊!”
金景?
余恆皺眉想了想,這好像是原主之前的狐朋狗友之一?
“余少,聽說你去光耀中學了,怎麽不來我們十七中玩玩?”
十七中這個名字雖然聽上去普普通通,但它其實是一個很有名的私立中學,各種二代的聚集地,有錢人的小孩不愛學習的,幾乎都是送去十七中,將來就直接出國深造或者和其他學校有協議對接。
“我爸說光耀中學好,給我直接辦了轉校手續,現在除了光耀,哪也去不了。”
其實如果可以,余恆還真想去十七中,畢竟他本來學習就很好,穿書前高考也是省狀元的水平,對學習倒是沒什麽執念,現在就圖個舒心。
“哦哦哦,原來是余伯父啊。”那邊的聲音猶豫了一下,又繼續傳來:“其實光耀中學是挺好,但是裡面都是些書呆子,余少怕是不夠玩的吧?”
金景和余恆小時候一起混過幾年,他知道余恆的脾氣是個愛玩的主,不知道去了光耀那裡能不能憋住自己。
“要不周末我帶余少去個新地方,那裡新開了幾家酒吧,挺不錯的。”
金景記得余恆很愛喝酒,幾年前他們年齡還不大的時候,余恆就偷偷往家裡不知道灌了多少酒,把他們這群人都給驚呆了。
“不用了,我周末不一定有空。”
余恆聲音裡帶著些不耐煩,金景一聽就聽出來了。
“好嘞好嘞,沒事了,就不打擾余少了。”
金景的聲音在掛掉電話的一瞬間變冷了數度。
他把手機往口袋裡一塞,冷哼了一聲:“真把自己當個玩意了,要不是他爸他媽有本事,誰理他啊!”
翻了個白眼,金景邊走邊和旁邊的一個女生說道。
“別看這個大少爺沒什麽本事,脾氣倒是大的不得了!”
弓靜曉跟在金景旁邊,摸了摸自己的長發:“可不是,這個余恆自己既沒本事,長得也不怎麽樣,平時還那麽囂張,誰能受得了他,不過……誰讓人家有個好爹媽呢。”
雖然他們這群人的家境都不錯,但是和余恆相比還是遜色了不少。
“哼,等他到了光耀中學,有他受的!”
光耀中學裡的學生,大都是憑借自己的真本事考進去的,這些學生就帶著一股清高勁,估計根本就看不慣余恆這種走後門的。
再加上光耀中學的紀律很嚴,這余大少爺平時野慣了,還不知道到時會惹出什麽事來。
他們就等著看笑話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