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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南 - 第43章字體大小: A+
     
    第 43 章

    新年伊始。

    假期在磕磕碰碰的酒瓶和稀裡嘩啦的麻將聲中結束了。

    第一天上班,所有人都有點萎靡,包括成蕓。她記得之前看過的一本雜誌上說,人的生物鐘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完全調轉,成蕓覺得說的有理。

    郭佳第一天乾脆請假沒來,她跟崔利文回了公婆家,打電話請假的時候還抱怨來著,說住得太差,吃得也不好。

    崔利文老家在安徽省蕪湖市的偏郊。他本人在北京混得還湊合,每個月都往家裡寄錢。崔利文的父母在當地算是比較出名的了,別人一提都知道,崔家兒子有出息,在北京飛黃騰達,是個大醫生。

    崔利文很孝順,每年過年基本都要回家看望父母,有時候郭佳跟著,有時候不跟。

    不過只要她跟著去了,待遇絕對是最高等級的,公婆大概也清楚兒子一人在外不容易,得多靠兒媳婦家照看,每次她去了都熱情招待,熱情到搞不清楚到底誰是長輩。

    有時候人太熱情也會讓別人覺得累,這就是郭佳不太喜歡跟崔利文回老家的原因之一。

    還有另外一點原因,就是她每次去都會被逼問孩子的問題。當然了,公婆不會明目張膽地逼,但是潛移默化地,有事沒事說兩句,還說得小心翼翼,那種生怕問急了郭佳會生氣的模樣看著實在心煩。

    郭佳跟崔利文抱怨過。

    「家裡急,爸媽想抱孫子,這有什麼?」

    「我跟你說了很多遍了,孩子肯定會要,但急什麼啊。」

    「老了嘛,總要嘮叨。我聽了半輩子了,已經有抗體了。」

    郭佳躺在床上跟崔利文閒聊,說:「現在都是晚婚晚育,孩子得等準備好了再要。」

    「嗯,聽你的。」崔利文翻身抱住她,低頭親。郭佳揉了揉丈夫的腦袋,說:「做事得多考慮,孩子也不是隨便說生就生的,得各方麵條件都最好了再要。而且現在越是有錢有文化的人,孩子越不急著要。」郭佳想到一個範例,「你看李雲崇,四十好幾了都不及。」

    崔利文聞言一頓,然後翻身,看著黑乎乎的天花板,不知想到什麼,嗤笑一聲。

    「怎麼了?」郭佳問。

    「沒怎麼。」

    「那你明天跟爸媽說,讓他們別催了。」

    「我說了也沒用,忍兩天。」

    郭佳在被裡踢了崔利文一腳。

    這些事都被郭佳當成了閑余談資,無聊的時候打電話給成蕓抱怨,成蕓聽完勸了她幾句。

    「崔大夫說的對,忍兩天好了。」

    「你就好嘍。」郭佳說,「也沒人催。」

    成蕓不置可否。

    上班第一天下午,李雲崇發來短信,邀成蕓去家裡吃飯。

    成蕓看著那條短信,許久之後,回覆了一個好。

    到下班的時候,成蕓拿出手機看了看,除了一些流氓軟件發了幾個廣告以外,沒有其他的消息。

    她收起手機,拿著包離開。

    李雲崇開門時笑容依舊。

    「第一天上班怎麼樣?」

    「還行。」

    「累不累?」

    「不累,沒多少活。」

    「快點換鞋吧,地上涼。」

    一切依舊。

    成蕓進屋,去洗手間洗了個手。

    走到桌邊,成蕓入座的時候看了一眼——桌上飯菜精緻,三菜一魚一湯,兩個人吃很豐盛了。成蕓的目光掃了一眼中間擺著的魚,坐下後抬眼,李雲崇像是等著她一樣,兩人四目相對。

    他沒說話,淡淡地抿嘴笑。

    成蕓拿起桌角的杯子喝了口水。

    「魚做得怎麼樣?」李雲崇問。

    「不錯。」成蕓放下杯子,說:「一條魚煮煮就得了,做這麼精細幹什麼,你這擺盤已經堪比大廚了。」

    「還不是被你認出來了。」李雲崇的語氣聽著不像是有什麼遺憾,他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魚肉放到成蕓的碗裡。「做成什麼樣你都能挑出來。」

    成蕓把魚肉塞進嘴裡,李雲崇又道:「你是不是不用嘗味道,光憑感覺也能知道哪道是我做的。」

    成蕓說:「沒那麼誇張。」

    「能有個一眼認出我做的菜的人,於我而言也是件幸事。」李雲崇淡笑著說,「這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的,這需要很多時間。真的習以為常了,就說明有人已經在我身邊很久了。」

    成蕓低頭吃飯。

    「我記得剛剛開始的時候,你一點也不喜歡這道魚。」李雲崇好像一點都不餓一樣,從桌上拿出煙來,點著。

    成蕓拿筷子的手微微一頓。

    李雲崇雖有翻手為雲覆手雨的實力,但自身修養很好,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人自律得可怕。成蕓與之相處十二年,還沒碰到過兩人吃飯吃一半,他掏煙抽的情況。

    成蕓看他一眼,李雲崇的全部注意都放在接下來的話題上,神色言語間,根本沒有注意這根煙——或者說,是不容置疑。

    成蕓不講究的地方比他多多了,看完一眼之後什麼都沒說,又低頭吃飯。

    李雲崇回憶一樣,緩緩地說:「那個時候你最喜歡吃路邊燒烤,還帶我去過一次。」

    成蕓扒飯的動作慢了一些。李雲崇翻開了很久之前的故事。她不喜歡回憶,但並不代表她忘記了。

    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李雲崇給她在北京找了個住處——一家快捷酒店的標間。

    成蕓開始的時候不要,跟李雲崇說:「再一個月,一個月後我就離開北京了。」

    李雲崇說:「那就住一個月。」

    成蕓最終住下了。

    她之前住在貨運站附近的一個黑旅館裡,一天二十塊錢,大通鋪,跟一群長途貨車司機住在一起。

    所以那個小小的標間,對她來說已經近乎是天堂。

    有一天成蕓把李雲崇叫出來,說想請他吃頓飯。

    成蕓的想法很簡單,李雲崇幫了她,她就想把她覺得好的東西分享給他。

    成蕓到北京之後,最喜歡前門附近的一個燒烤攤。一天晚上,她帶李雲崇到那,點了滿滿一桌東西。

    吃完飯,李雲崇問她一句:「你攢了多久錢?」

    成蕓實話實說:「半個月。」

    李雲崇說:「半個月的錢就這麼輕易花了?」

    成蕓擦擦嘴,看著他,說:「你幫我,我得報答你。」

    李雲崇好像並沒有被她的話打動,「報答我也不急於一時,你還有事情沒有做,就這麼把錢都花在燒烤上了,你回家的車票都買不起了吧。」

    確實買不起了,成蕓說:「沒事,等我找到他就好了。」

    「找不到呢?」

    她看著旁邊的燒烤架,稚嫩的臉上是一雙晶亮的眼睛,映著瑩瑩炭火。

    「找得到。」

    李雲崇靜靜地看著。

    火星在安靜的黑夜裡艷麗得不動聲色,在轉瞬即逝的剎那間,釋放了所有的熱度。

    半晌,李雲崇搖頭,語氣有些漠然。「做事衝動,性子太烈。」

    他一邊說一邊拿起沒有吃過幾口的羊肉串,上面有一層椒鹽,手一松,羊肉串掉到盤子上,他又淡淡地說:「味道太嗆。」

    說完之後,他再看成蕓,發現她並沒有聽到自己的話。

    她還盯著那燒烤架,一心專念間,再無他物。十八歲的成蕓,已經很美了,除了姣好的五官和高挑的身材,她還帶著一股執念般的氣質。

    就像那些知曉自己生命短暫的火花,等待那瞬時之中的奉獻。

    李雲崇靜靜地看著,不再說什麼。

    ……

    「你還記得麼?」抽著煙,李雲崇問成蕓。

    成蕓點了點頭,說:「有印象,不過太久了,記不太清楚。」

    李雲崇聽了,慢慢嘆了口氣,說:「的確太久了啊……」他透過煙霧,看著坐在對面的人,過了一會才說:「人要有記性。你吃過虧,該明白什麼才是正確的,也該明白要怎樣走,路才會長遠。你現在已經變了,變了好多。」

    成蕓不言,李雲崇把煙掐滅,隔著桌子探過來,拉住了成蕓的手。

    「但是還不夠。」成蕓抬眼,李雲崇的表情深沉。

    「不要再衝動了,小蕓。」

    成蕓不回話,他的手就越拉越緊,攥得成蕓鬆開了筷子。

    「就算是現在,你依舊想的太少,太簡單也太單薄。」李雲崇緊緊盯著成蕓低垂的臉頰,聲音陰沉,「你不願意欠別人,你要了別人的東西總要還些什麼,可你不知道這其中的價值並不對等。對有些人而言,什麼都敢說是因為他什麼都不懂。同樣,什麼都能放棄說明他什麼都沒有。」

    李雲崇沉下臉時格外的嚇人。

    「他就是一個不小心掉到水裡的塑料飯盒。是個沒有分量,又難以分解的垃圾。你以為他在找什麼,他只不過在你這空手套白狼罷了。吸引你一時衝動,換來的是接下來無窮無盡的傷害。」

    成蕓抬眼,「你到底想說什麼?」

    李雲崇眯起眼睛,盯著成蕓,「有些事你忍不了,可以不忍,但是你不能誤解。」

    成蕓將碗放到桌子上,說:「誤解什麼?」

    李雲崇的目光灼灼,緩緩地道:「誤解那就是感情。」

    客廳的長沙發上,放著成蕓的黑色皮包。

    此時,包裡的手機正一下又一下地震著。

    可餐廳裡的兩個人並沒有聽見。

    在另外一所公寓的房間門口,一個男人正在等。

    樓道裡的聲控燈拍了太多次,他懶得再動了,乾脆就待在黑暗裡。安靜的樓道裡唯一的光亮來自他的手機。

    他把圍脖網上拽了拽,擋住冰涼的臉,眼睛就直勾勾地盯著屏幕。

    手機只剩下一格電了,可還是每隔兩分鐘看一次電話。

    一天的活並不輕鬆,他等得太久,靠著大理石墻壁蹲了下來。

    在蹲之前,他好好地拿手擦了擦墻面,他怕墻太髒——畢竟他今天穿的是一件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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