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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賊警 - 第四百六十六章 合作字體大小: A+
     

    p凌晨三點四十分。

    七組和孫軍小組坐了下來,因為案件發展出乎蘇誠意料,雙方終於開始合作了。

    孫軍整理資料:「嫌疑人具備一定的犯罪知識,可以考慮有前科……」

    「打住,你要這麼談,明天都沒法結束。」蘇誠叫停:「證據在收集,還要檢驗。我們現在要關注重點,重點是為什麼高總要一具屍體。」

    「『斜』教?」孫軍問。

    「有這可能。」左羅道:「但是我的技術員查過,最近幾年在A市沒有任何關於斜教的線索和情報,」

    蘇誠道:「慘不慘?慘!那就是他了。為什麼?」

    孫軍道:「法醫已經檢驗過,沒有發現任何遺體體內帶有毒品,或者是其他物品。會不會就是丟失的遺體帶毒?」

    蘇誠搖頭:「兩個不可能,第一個不可能原因,遺體的家屬鬧的很兇。第二個不可能,如果是帶毒,不需要把屍體帶出來。或者事後把屍體送回去就可以。」

    孫軍道:「送回去不太可能,按照張三說的時間,他是十二點去的太平間,估算時間,十二點十幾分就帶走屍體。十二點半喝了農藥的婦女娘家人到了醫院,要見死者,情緒比較激動,醫院值班的醫生撥打了報警電話,警察到了之後,安撫了很久,先休息明天再見,半夜三更不方便。剛說服完,婦女的丈夫出現,場面一度失控,從十二點半鬧到了三點多。」

    蘇誠疑問:「我們怎麼沒這個信息?」

    孫軍道:「這不是證據,只是事實,我們沒時間,知道就行,要記錄的東西實在太多了。你們多查前天幾個小時也沒關係是不是?」

    左羅見白雪欲言又止,道:「白雪,你說。」

    白雪道:「7號櫃的親屬是在大前天被捕,會不會是他們故意偷走屍體呢?」

    左羅道:「這有可能,張三兒子報第一個就是7號柜子,高總如果是親屬,是知道7號櫃死者是自己親屬,故意放煙霧彈。這個想法不錯。孫隊,你怎麼看?」

    孫軍點頭:「不排除這可能,7號櫃的親屬在當地有錢,有勢力,平時挺橫的。」

    蘇誠道:「親屬都是C市人對吧?他們大前天被捕,通過一個晚上的計劃,第二天去偷了一個人的手機,並且還確定這人不會報停手機。還知道看守太平間的人身份,還知道張三兒子姓格……這個信息量是不是太大了?」

    「你認為?」

    「我認為是本地人,甚至可能是張三兒子這個圈的熟人。」

    孫軍問:「有沒有可能7號親屬雇傭本地人?」

    蘇誠搖頭:「就算雇傭,也不可能這麼快,他們知道雇誰?白雪說的這個可能,我認為可以排除。我也許猜到了犯罪動機。」

    「什麼動機?」

    方凌解釋道:「當蘇誠是這個表情,並且用猜這個詞的時候,他是不會說來自己猜到什麼,因為他沒有把握。接下去他會去驗證這個可能,如果驗證有結果,他就會款款而談。如果驗證沒有結果,他就忘記掉這件事。」

    蘇誠看方凌:「我有女朋友,不要這麼了解我。走吧,左羅,我們去趟派出所。」

    「喂,話說一半。」孫軍很不滿意。

    「等我先驗證好不好?」蘇誠道:「孫隊,你應該提審下李四,我認為李四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行,隨便吧。」孫軍目送蘇誠和左羅離開,看自己下屬:「把手上的線索再過一遍,沒理由我們沒發現,而蘇誠先有懷疑。重點前天晚上十二點半到凌晨三點半這時間,我發現蘇誠是聽見了這件事,所以才有了想法。」

    方凌收拾東西:「孫隊,這個調查方向很正確。但是蘇誠有時候未必會對,特別是他說猜的時候。別被他帶溝里去。」

    孫軍道:「蘇誠有句話提醒我們,要多麼熟悉張三李四的圈子,才知道用錢能雇傭到張三兒子去做壞事。」

    一名組員回答:「考慮到張三兒子有重新做人的表現,我認為嫌疑人很可能比較了解蘇三的兒子,知道他受不了誘惑。」

    孫軍點頭:「重點是20萬,能拿出這錢的人,家裡未必會有20萬的現金。」如果不是時間太進展,孫軍能發現張三兒子有重大嫌疑。時間限制后,調查方向就落到屍體上,而不是人上。在A市除非敏感和特別案件,否則不能設定時間限制。這案件就屬於敏感案件,網路上幾乎一邊倒的支援7號家屬,沒辦法,A市沒有雇傭水軍,家屬發聲音,A市不吭聲。還好A市警方公信力很高,A市的市民大多數還是相信警方的,持拭目以待的態度。

    ……

    派出所接待蘇誠和左羅的是所長,出了這樣的事,他也睡不安穩。據所長說,目前派出所進入四級狀態。四級狀態是警員們經常要進入的一種狀態,也沒有什麼特別要求,不得休假,不得請事假,每天上班時間延長到10個小時以上,擠壓人力加強警方力量。

    蘇誠和所長到辦公室,有個小姑娘穿了警服在操作電腦,蘇誠開門見山道:「三天之內報失蹤的人口,包括鄉鎮。」

    小姑娘看所長,所長點頭,小姑娘搜索后道:「三天內我們鎮沒有報失蹤案,鄉一級的不太清楚。網路還在調試階段,鄉鎮可以調取資料庫搜尋相關信息,我們這邊查不到。」

    小姑娘解釋道:「林鎮有四個鄉,下轄十個村,人口不多,只有一萬三千多人,四個鄉除去森林警察外,正規民警只有十二名。」

    所長道:「給他們打電話。」

    小姑娘點頭,開始撥打電話,所長去倒水,左羅讓所長坐,自己拿了幾個客用杯進開水房,沖洗一下。所長說裡面有茶,左羅拿茶出來。

    很少通宵的人在通宵時候並不會馬上感覺很困,但會感覺很空虛和疲憊,這時候煙和茶是好東西,左羅和所長點上,蘇誠拒絕二手煙,也點了一根。

    大概十來分鐘后,小姑娘報告:「沒有,這幾天沒有人報失蹤。」

    蘇誠拍頭:「所以破案有時候需要點運氣,沒有人報失蹤應該比較正常,運氣一般……所長,有宵夜嗎?」

    左羅不滿:「十二點才吃的。」

    所長笑:「沒關係,泡麵可以嗎?」

    「可以,可以。」

    左羅:「我來吧。」

    小姑娘拿出泡麵,左羅撕包裝,手一停,看蘇誠:「你很悠哉?」

    蘇誠不否認:「我在等電話。」

    「等什麼電話?」

    「三國演義里經常有這樣的橋段,黃忠沒有分派到任務,很不高興。於是就去找諸葛亮,說老夫怎麼怎麼了。諸葛亮就說,將軍還是多休息。黃忠不爽,要翻臉,諸葛亮就說,既然這樣,我就發派一個任務給你。黃忠走後,謀士問諸葛亮,既然認為黃忠老,為什麼要派黃忠去那麼重要地方?諸葛亮說,這叫激將法。果不其然,黃忠就帶了夏侯淵的腦袋回來了。」

    左羅問:「你多久沒看三國了?」

    「有幾年了。」

    「所以說的亂七八糟。」

    「就是那意思。」

    「你所的黃忠難道是……」左羅電話震動,停手,接電話:「喂……孫隊……哦?我們在派出所,好的,要泡麵嗎?好,好,再見。」

    左羅掛電話,繼續撕泡麵:「黃忠來了。」

    ……

    孫軍來了,坐下來,隨便吃了口泡麵,放下筷子道:「蘇誠,這次我們要合作。」

    蘇誠很驚訝態度:「孫隊,你手上有什麼,要讓我們合作的?合作最好拿點本事出來。」

    孫軍道:「我們找到嫌疑人了。」

    蘇誠不明白:「既然找到嫌疑人,為什麼找我?」

    孫軍回答:「我是找到嫌疑人,但是我不知道他幹了什麼,他要屍體幹什麼。我相信你猜到了嫌疑人的目的。這次功勞全部算你們的,好不好?我現在就想破案。」

    「別,孫隊你夠朋友,功勞我們就不要了。」蘇誠道:「你不了解左羅,他肯定不會居功。先說說孫隊你那邊的情況。」

    孫軍也沒拒絕,道:「張三的兒子是跑鄉村的貨運,簡單說就是送快遞。畢竟現在農村都會網購。這家快遞公司總部在林鎮,在四個鄉有工作點,電話通知,趕集時候帶身份證去拿領件。張三兒子就是把貨送到幾個鄉,同時還會送大件或者貴重的的物品。同時呢,張三兒子還和鄉里一些小賣部有聯繫,經常幫忙運貨,只要願意跑,幸苦錢還是有的。「

    孫軍:「快遞公司一共有四輛車,兩輛是公司的,兩輛是兼職的,比如張三兒子這樣,只是兼職。快遞公司的老闆叫梁飛,縣城裡有兩套房子,還有一個店面,本鎮算是有錢人。梁飛在前天早上從銀行取了20萬的現金。」最後一句話是重點。

    孫軍:「我們查詢了梁飛和張三兒子通訊記錄,發現他們不僅只是老闆和僱員,經常晚上一起喝酒,一起泡腳。他們是不是有其他的背景關係,我們還不清楚。」

    蘇誠佩服:「孫隊果然厲害,抓住了20萬這個重點。」

    孫軍擺手:「其實沒什麼,我就是讓人給幾位行長打電話,畢竟是20萬的現金,行長不可能不知道。蘇誠,你在懷疑什麼?」

    蘇誠道:「我認為本案是謀殺案。」

    「謀殺?」孫軍疑問:「屍體在哪?」

    蘇誠道:「屍體本應該替換掉07號屍體,但是因為前天晚上喝農藥婦女親屬鬧場,警察出動,導致屍體沒有被替換,所以我們少了一具屍體。」

    「什麼意思?」

    蘇誠道:「車禍的遇難者是不是都提取了DNA?」

    「對,有一些屍體沒有攜帶證件,可能是散落在車內,八具屍體不可能通過面容來辨認。」

    蘇誠道:「恰巧我殺了個人,這人屍體如果出現,警察一定會找到我,或者說肯定會懷疑我。那怎麼辦呢?偷梁換柱。嫌疑人是本地人,很熟悉本地發生的事,於是就想到了這個計策。」

    留在第六醫院的屍體,都是當場檢測沒有生命體征,沒有搶救可能的遇難者。這說法很委婉,準確來說,八具屍體是在燃燒的車內發現的,受傷的人不少,但是都在車外。車外也有人遇難,但是都經過了搶救。

    蘇誠繼續:「驗身份唯一手段就是DNA,DNA已經取樣,如果將嫌疑人殺死的屍體掉包其中一具屍體,是不會有人發現的,加之屍體本身不好看,基本也不會有瞻仰遺體的葬禮。嫌疑人將偷來的屍體埋掉,遇難者屍體會很快被火化,將來即使挖出屍體,DNA也難以鑒定其身份。受害者在定性上不是死亡,而是失蹤,警方對於成年人失蹤案件,態度是相對比較消極的。」

    孫軍道:「如果受害者屍體被火化,從法理上來說很難將嫌疑人定罪。」屍體沒了,很多證據會變成間接證據。唯一辦法就是審問嫌疑人,嫌疑人扛不住,招供了。但是嫌疑人有可能在法庭翻供,只有口供,並且口供事實不清晰,口供只能當作參考證據。當然,現在都是有審訊錄像,法庭會考慮採納。但如果嫌疑人堅決不招,並且處理好了兇器,警方即使能證明他主謀偷了屍體,也無法控告他謀殺。沒屍體,就沒謀殺。

    有一起典型的真實案件,嫌疑人是一名鍋爐工,他假借自己上面有人,能辦農轉非為理由,和一名姑娘發生關係,後來姑娘發現受騙,要舉證他,被他殺害,放在鍋爐中毀屍滅跡。警方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鎖定了罪犯為嫌疑人,審訊中,嫌疑人承認了自己殺害姑娘,也說明過程。但是因為當時審訊錄像不普遍,只有紙質供詞。上了法庭后,嫌疑人翻供。

    他是嫌疑人,但是警方缺乏他直接殺死姑娘的證據,甚至缺乏姑娘已經死亡的證據,只有那份口供也被翻供了。法庭要求警方補充偵查。警方開始還原現場,按照口供將一頭豬放進同樣鍋爐。在口供中,嫌疑人說自己燒了六個小時,隔多長時間拉出來看一下,看屍體被燒的怎麼樣。警方用豬做實驗時候,發現豬的屍體在被焚燒期間每個階段細節吻合度和口供基本一致。最終法庭認為,如果不是親自燒過屍體,是絕對不可能在細節上做到如此吻合,於是判定口供有效,殺人等罪名成立。

    但如果沒有口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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