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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到明朝考科舉 - 第188章字體大小: A+
     
    第188章

      不等那位考生繪聲繪色地講完安千戶如何高貴冷艷不可侵•犯地裝作丞相千金、某親王未過門的兒媳,力拒倭寇強•暴,挑動一群倭寇、漢奸為他爭風吃醋,自相殺伐,四更的鐘鼓聲便已敲響。

      龍門開始放人了。

      門外巡場的正是明威將軍,錦衣衛都督同知朱驥,搜檢的也是錦衣衛中、前兩所的校尉與力士們。錦衣衛的人對錦衣衛的迷弟們態度總要好些,搜檢到那個大聲講安千戶故事的舉子時,兩名力士下手都輕了些,沒像別人那樣照懷裡狠摸。

      搜到崔燮時,幾名軍士看他眼熟,更加關照了幾分,只是順著衣裳拍拍摸摸,叮囑他不許夾帶私藏便是了。

      崔燮承了情,攏起衣裳排隊進了龍門,給收掌試卷官交上考票,換了自己的試捲進場。

      他是北直隸考生,按順序第一批入場,考舍也靠前,周圍乾乾淨淨,巡檢的校尉們巡得也勤,要水要吃的都挺方便。

      他去年剛考完鄉試,內外都熟得很,不用看環境,只把兩塊板子插好,站在「桌」上氈了房頂,又把油布掛在門口暫擋寒氣,找巡場的軍官買了一壺熱水,灌進那把套著厚厚棉套的銅壺裡,當作個小暖爐揣在懷裡,盤腿抱壺,先暖熱了手腳。

      黎明時分,巡檢場內的指揮同知顧大人陪著提調御史巡了最後一趟場,兩位收掌試卷官便取了新印出來的、墨跡猶未全乾的考卷來,叫巡檢軍校散給眾考生。

      這一場才是真正的掄才大典,考取了就能青雲直上,入朝為官,考不中的至少又要等三年辛苦蹉跎。場中近四千考生的情緒都壓抑到了極點、激揚到了極點,在這種尖銳衝突的情緒中接過考卷,顫抖著揭開卷面,仔細閱看題目。

      第一場仍是三道四書題,四道五經題。

      考題順序是按著《大學》《論語》《中庸》《孟子》來排的,不過因《大學》《中庸》兩本內容太短,可出的題目幾乎都考遍了,近年考試還是多在孔孟二子之作裡出。這一場主考官就沒從《大學》裡出題,第一題出了《論語•述而》的「子在齊聞韶」一節,第二題則是《中庸》的「文武之政」兩句,第三題是《孟子•告子上》的「詩曰天生烝民」。

      而五經題目雖粗看滿紙都是,每科題目之前卻都近乎頂格寫著「易、詩、書、春秋、禮記」五個科名,對應著一眼就能看到「詩」字後面列出的四道題目:首題是《周南•麟之趾》全篇,之後是取自《小雅•裳裳者華》的「我覯之子,維其有章矣」兩句,《大雅•假樂》的「不解於位,民之攸塈」一句,《商頌•殷武》的「天命多闢,設都於禹之績。歲事來闢」三句。

      《詩經》的十五國風部分有不少含有男女私情的詞句,極少從中出題,大多題目都是從《雅》《頌》裡出的。即便是這兩部分也有許多詩中有悲、怨、悼、懷、諷刺、針砭之意,若單列出來作題目,寫出來的文章便容易偏離聖人之意。所以《詩經》裡能出的題目極少,重複率極高,這四道題目中有三道崔燮都曾做過,或是做過含著題中句子的長題。

      只有《假樂》一篇他自己練習時是以整首詩為題的,單列出「不解於位,民之攸塈」兩句和以整詩為題時作文的重點差別有些大,須得徹底推翻重做。

      他琢磨了琢磨題目,倒出一杯尚且熱氣騰騰的熱薑湯喝,而後把壺杯都放到身邊,磨墨鋪紙,拿鎮紙壓稿紙,開始答第一題——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三月不知肉味」這句話實在太有名了。崔燮穿越之前就知道,穿越之後林先生也常指著這句教他們努力學習,光關於這段的作文就作了不知幾遍,幾乎是把這節能寫的花樣都寫遍了。

      《史記•孔子世家》中也有這句,是「與齊太師語樂,聞韶音,學之,三月不知肉味」,比論語中所記添了「學之」二字。朱子註釋中亦取了這個「學之」,有了這兩字才更好解釋前因後果:孔子在齊國聽到韶樂後,是因苦心志學,才無暇顧及餐飲細務,以至於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就是再愛聽音樂,也不至於自己腦內回憶足了三個月的齊國交響樂——他腦子裡還貨真價實地存著1G的小黃片呢,耽擱他吃肉了嗎?

      而那句「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是因孔子體味到了大舜《韶》樂中盡美盡善的感情和樂律,不覺深徹投入於學習韶樂之中,誠心嘆美這場宏大的聖樂。

      聖人聞聖樂,自然有所感觸,遙拜前聖的功德與樂中精妙音律,故而誠心學之,那麼雙聖之間暗暗的契合就是必寫的知識點。

      而孔子追慕前聖,傾心《韶》樂,其所為就是「學之」,先「學之」才能有「三月不知肉味」;先有這三個月不暇外顧的學習和反復回味,才能深徹理解《韶》樂,與大舜的聖心契合,發出「不圖為樂之至於斯」的感嘆。

      朱子中用「學之」二字貫通原文,實是點睛之筆。有了這兩個字才能叫題中三句話前後串珠成鏈,給「三月不知肉味」一個現實依據,免得其淪為虛無飄渺的臆想。

      所以「學之」二字是串起題目的引線,也就是他要作的這篇文章的明線!

      一明一暗的兩條線索設定好,文章的筋骨就立起來了,只需按著題目那三句正論反論,增填血肉,校練文字。他破題向來愛用明破之法,堂皇正大,這回也不想改風格,就照著原題一字字翻譯——最要緊的「學之」二字在破題裡就得點明!

      「聖人寓鄰國而聽古樂,學之久而……」而不知肉味。這裡正是因專一學樂才不知肉味的,關鍵在專一,精煉一下就是專。

      「學之久而專,稱其至美。」

      破題之下,就是承題。承題當與破題相反相承,便從韶樂之美入手,要寫得有力些,畢竟許多考官看文章只看前幾句,前幾句不吸引人根本就不往下看

      要有力地讚美它……那就是:「夫古樂莫美於韶也!」

      孔子都能說出「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天底下還有什麼誇的比這個更狠?他只拿古樂比韶,還比得不夠全面呢!

      作製藝文章還不就靠放開吹,哪個大明朝的文人還真的能代入聖人的眼光心思?

      ——王陽明不算。

      崔燮放開胸懷,吹完了韶樂又吹孔子,吹他學韶樂、稱讚韶樂,從其讚賞之句裡既能看出聖樂之美,更能看出聖人追慕先聖的用心之誠。

      起講、入題兩段就略微解釋一下背景:「昔有樂名韶者,乃帝舜所作也」,千年後唯齊國仍傳有韶樂,孔子在齊國聞之。而聞之之後自然要學之——這裡若直接從聞之接到學之,卻顯得有些跳脫,不連貫,正好點一句二聖之心暗契,孔子是為追慕大舜,才要學他的韶樂。

      一二比寫了孔子志慕大舜,從樂中感受到三代之風,前聖之德;三四比便自然而然地轉入「學之」,精研大舜傳下的樂音樂器,凡琴瑟笙蕭、鼓鞀鐘磬之類無不精研——得學這麼多才能讓聖人三月不知肉味,而不是光懷想著音樂就能食不甘味了。

      五六比自然過接了「三月不知肉味」,轉寫孔子學樂之誠。因為專心於韶樂,專心於追尋古聖之德,從學樂中已能體會到學有所得之樂,誰還在意俗常的口腹之欲呢?

      齊國養的小畜牲算什麼,怎能比得上聖人跟聖人之間精神交流?怎麼比得上韶樂可以上升到天人之際的協和之美和里面隱含的大禹的聖德!

      最後兩比便就要重寫韶樂的「至」。不只至美,還有至善。《八佾》中有「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一段,不只是讚其樂聲有仙樂之美,更讚歎這場盛樂中體現出的舜的聖德,如天覆地載之厚。

      這是聖人之間遙知暗印的默契!所以孔子才會這麼誠摯地讚歎韶樂。

      然而八比的極力讚美之後,還要有個簡短有力的收尾,若結尾這一口氣提不住,文章檔次也得掉一級。

      可剛才已經讚了一整篇,再贊也提升不上去什麼了,得轉個方向……接著贊。這篇題目就是聖人讚聖樂,他們在文章裡要代先賢立言,敢說不麼?

      又要贊,又不能再正面吹捧,那就只能拿俗人襯託了。

      韶樂至善至美,所以非大舜不能作,非孔子也不能知,俗人根本聽不懂——聽不懂,就不能像孔子那樣盛讚韶樂!

      崔燮眉頭一挑,掐去中間推理部分,直接把俗人拎出來批判:「若彼端冕而聽古樂惟恐臥者,可以語此也哉?」

      其實他也是聽著聽著古樂就能睡著的俗人,不過這不耽誤他站在聖賢角度鄙視別人嘛。

      這一句言簡意賅,也反扣了原題,文章疏理下來一脈相承,足可作結語了。

      他從頭到尾讀了幾遍,略改了幾個字詞,刪去過長的過接句,只緊緊扣著「學之」二字把文章裁剪乾淨了,便謄抄到紙上。

      這一題寫得略久,他活動了活動脖子,看著太陽已升至近中天的地方,心裡微微緊張。好在《詩經》題中大多有熟題可藉,四書題的題目又都是做過簡答、問答的。那些大題雖然跟時文的體例不同,但在提煉中心思想方面,思路是一致的,再用上當時想到的和標準答案裡寫到的典故……

      還是略避著點兒標準答案,用新鮮些的典故吧,不然考生中不知有多少臨考前看過《科舉必讀筆記》的,十個看的里能有一兩個直接用答案裡的分析和典故,這文章就俗得不行了。

      他得堅決當那個不同俗流的!

      後面兩篇四書文既想要寫得新鮮,就又得多費些工夫。他寫得用心,才寫了兩篇文章就已過了中午,連午飯都只能匆匆對付,找巡場的校尉要了些熱水沖薑茶,拿薄餅裹著午餐肉片就湊合了一頓。

      吃罷飯再把第三篇四書題補全,剩下的便是四篇詩經題。好在詩經題有舊文可用,那些文章也都是精心寫就的,改改就能抄上,正式要從頭寫的唯有「不解於位,民之攸塈」一篇。

      而這句也不算難寫,只要寫出勸君主勤勉政事,使百姓得以安樂休息的意思就夠了。

    作者有話要說:這篇的作者是吳寬,這是弘治十幾年會試的程文,正好崔燮這屆他也是副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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