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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 - 179 承包出版社,三十年不變字體大小: A+
     

    ,!

    原來,就在曹志強正式破瓜青紅的第二天,紅光機械廠就給曹志強打來了電話,讓曹志強第二天早上,務必去單位一趟。

    就這樣,在兩天前,曹志強一大早就去了紅光機械廠上班,然後剛一上班,就被叫到了廠長辦公室。

    李廠長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慈眉善目的跟曹志強聊了很久,主題就是出版社的事兒。

    按照李廠長的說法,紅光機械廠申請的出版社執照,上面已經批下來了。

    也就是說,從李廠長找曹志強說話的時刻起,這世上就已經多了一家隸屬於紅光機械廠的新出版社——紅光出版社。

    別怪名字被提前定了,實在是出版社的名字這一塊兒,真不是曹志強能管的。

    畢竟這個出版社的申辦主體,是紅光機械廠,所以按照正常流程,新的出版社當然要叫紅光出版社。

    爲了照顧曹志強,紅光出版社的社長,由原先紅光雜誌部的主編老周,也就是周懷恩來擔任。

    之所以讓周懷恩來擔任社長職務,除了周懷恩資歷最老,輩分最高之外,也是因爲周懷恩如今已經58歲,眼看就要退休。

    現如今,周主編在紅光機械廠裡,基本都是在家養老狀態,他在之前的時候,甚至都不用參與雜誌部的值班活動,只需要每個月月底固定過去點個卯,檢查檢查內刊的文章有沒有什麼敏感問題就行。

    說白了,周懷恩過去的職務,說是主編,實際就是個審覈,只需要月底出現,最後把把關就行,其他什麼都不用他幹。

    有這位老先生出來當社長,擺明就是放權給曹志強這個總經理。

    沒錯,按照李廠長的說法,紅光出版社申辦下來後,名義上是紅光機械廠承辦的下屬子單位,但實際上呢,紅光機械廠會跟曹志強個人,簽署一個內部承包協議。

    也就是說,只要簽了承包協議,曹志強就是這個出版社的總經理,全權負責這家出版社的一切經營事宜,而紅光機械廠呢,不需要對這個出版社出一分錢。

    曹志強只是有了一個出版社的招牌,其他像辦公場所,水電費,還有人員工資等等,都是曹志強自己負責。

    順便說一下,原先紅光雜誌部的那幾個老人,比如老錢跟牛大姐等人,也被安排進了這家新成立的紅光出版社。

    只是這些人不需要去出版社工作,

    只需要當個閒人,按時領工資就行。

    換言之,周社長也好,牛大姐也罷,那些原先紅光雜誌社的老人,如今的薪水都是曹志強發,但關係還是紅光機械廠。

    牛大姐這些人,可以不參與出版社的經營管理,但薪水必須按時發,其他醫療報銷之類的待遇也不能差了,等於讓曹志強替機械廠把這些閒人養起來。

    如此一來,紅光機械廠呢,就少了一份負擔,但這個負擔就得由曹志強來扛起來。

    這倒無所謂,畢竟只是六個人的工資而已,哪怕算上獎金跟津貼,在這個時代來講也不算什麼,反正曹志強是沒看在眼裡。

    作爲承包方,紅光出版社還應該給紅光機械廠交一份管理費,或者叫承包費。

    一般來講,這種承包費可以分兩種模式,一種是不固定的分成模式,一種是固定模式。

    分成模式,就是出版社跟機械廠按盈利的比例來分錢。

    一般是三七分,也就是出版社每年固定上繳三成的盈利給機械廠。

    這種模式的壞處,是出版社賺的越多,交錢越多。

    好處則是,如果出版社沒有盈利或者虧損,理論上就不用上繳管理費。

    而一個承包人,既然擁有一個單位的經營權,如果想要把自己承包的單位搞成賬面上的虧損,那太簡單了,隨便找個合格的會計就能搞定。

    所以在這個時期,大多數的承包人,一般都喜歡玩分成模式,但大多數的被承包單位,卻往往不喜歡,因爲風險太大。

    另外一種模式,就是固定管理費模式。

    這種模式,是不管你承包人承包的單位是賺是賠,也不管你賺多賺少,都固定上繳一筆約定的管理費就行。

    在這種模式下,承包人的壓力就比較大,而被承包的單位呢,壓力比較小,因爲不管承包人賺還是虧,被承包方都有錢拿。

    原本呢,因爲關係到位的緣故,李廠長是想讓曹志強搞分成模式。

    畢竟分成模式下,承包人能玩的花樣多,壓力小,只要年年搞個賬面虧損,機械廠就不跟他要管理費了。

    說白了,這就是董書記跟李廠長的一種關照,是想要照顧曹志強創業。

    當然,這種關照的前提,是曹志強跟徐大爺以及王大爺這兩位大領導的關係不錯,要不是這兩尊大佛,不管是董書記也好,李廠長也罷,都不會對曹志強這麼好說話。

    這其中,徐大爺其實已經退居二線,實際權力已經不大,只是人脈威望在那。

    但王大爺就不同,王大爺不光有人脈跟威望,還是實權領導,且權力跟地位方面,比徐大爺只高不低。

    有這兩個人站在曹志強背後,區區一個出版社,紅光機械廠壓根不放在眼裡。

    其實像出版社這樣的單位,雖然在曹志強看來很重要,很難辦,甚至大有可爲。

    可在很多人,尤其是董書記跟李廠長這樣的人眼中,區區一個出版社,根本就不算什麼。

    因爲開一個出版社,曹志強自己是千難萬難,但對董書記跟李廠長這樣的人來說,那根本不是個事兒。

    曹志強後來才知道,他當年就算不求大領導,只求董書記跟李廠長,也能讓單位申辦一家出版社,再交給他承包。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權者不難。

    曹志強作爲個人,他想開出版社,在這時期當然難如登天。

    可紅光機械廠作爲一家八千多人的,直屬於冶金部的京城大國企,想要以單位名義申辦一個出版社,那不要太容易。

    之前沒搞這個,只是因爲太麻煩,沒必要,而且怕再多一個虧損部門罷了。

    畢竟在這個時期,大多數的出版社,其實都是妥妥的虧損單位,此時跟醫院的性質差不多,都是差額撥款模式,還不是設計院那樣的自收自支模式。

    出版社真正吃香,真正開始百花齊放,什麼單位都要搞個出版社撈錢的時代,那還是八五年之後的事兒了。

    那麼巧,也就是在八五年左右,出版社大都變成了自收自支模式的單位,一切都是自負盈虧。

    可能也正是因爲出版社大都變成自收自支單位,壓力山大,後來的出版社才一門心思撈錢。

    什麼擦邊球雜誌,什麼盜版錄音帶,都是那幫百花齊放的雜牌出版社搞的。

    當然了,也正因爲那段時間的混亂,所以進入九十年代以後,有關部門開始嚴查嚴打,一大批有問題的出版社被撤銷。

    另外,還要說一個小知識。

    那就是在八十年代,出版社並非全都是事業單位,國企也可以開出版社的。

    只是大部分情況下,比如京城這樣的大城市,出版社才大多數是事業單位。

    但在地方城市,尤其是一些依託企業而成立的小城市,比如青紅的出生地,當地出版社很多都是國企單位,是工廠的下屬單位。

    在那些地方小城市裡,當地機關事業單位,遠不如當地國企牛逼,不光沒國企有錢,還沒國企有權。

    所以紅光機械廠作爲一家京城國企,申辦一家出版社,完全沒問題。

    只不過,國企性質的出版社,此時就不是差額撥款模式了,政府不會撥款給這種形式的出版社,而是完全由承辦國企來負責出版社的開支。

    但不管是事業單位模式的出版社,還是國企模式的出版社,都要受出版局監管。

    所以,曹志強承包的紅光出版社,只是承辦單位是紅光機械廠,但還要受出版局的管理監督。

    在李廠長的眼裡,出版社辦下來後,如果能承包出去,不用往裡投錢,就有人替他們養一批光拿錢不幹活,拿錢還特別多的老員工,那還求之不得呢。

    哪怕爲了能讓人養閒人,他不要管理費都行。

    要知道,不管是原雜誌部的老周還是老錢,又或者是牛大姐。

    那些人都是老資格老幹部,無論工齡還是級別都相當高,所以他們的工資也不少,平均每人每月得兩百塊錢。

    平均每人兩百,六個人就是一千二,實際上超過了一千五。

    這一千五,是每個月都要給的,一年算下來就是一萬八千元,真不是一筆小錢了!

    還不算這些人的醫療報銷費呢,此時這些工廠幹部,醫療費都是全報銷的!

    要是加上醫療費,這幾個老傢伙一年下來,起碼要花兩三萬!

    這筆錢對紅光機械廠來講,本身就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所以在李廠長看來,曹志強能承包一個雜誌社,養起老周這幫閒人,本就是替紅光機械廠幫大忙了,再跟人要管理費,那就有點缺德了,更別說曹志強身後還有大關係。

    只是紅光機械廠畢竟是國企,什麼都要講規矩,不要管理費是不行的,組織上通不過,所以怎麼也得象徵性的要一點。

    所以,李廠長纔想讓曹志強選分成模式。

    因爲這樣一來,以後只要曹志強在賬面上做做手腳,年年搞個虧空,就不用交管理費了。

    但曹志強偏偏不選這個,而是要選擇固定繳費模式。

    原因很簡單,在曹志強看來,做假賬哪怕你做的再巧妙,也是有痕跡的,只要有人查,鐵定能查出來,而一旦查出來,那就不是補錢的問題,很有可能連執照都要被吊銷。

    另外,做假賬也沒那麼容易被通過。

    李廠長跟董書記都在的時候還好說,可如果換人了呢?

    董書記如今五十六,李廠長也五十五了,都是快退休的年齡了。

    一旦這倆人退休了,換了新領導上來,未必就那麼好說話。

    而曹志強呢,對自己很有信心。

    他很確信,在自己的帶領下,或者說在自己的系統外掛下,他的出版社一定會蒸蒸日常,成爲一個恐怖的現金奶牛。

    畢竟他這個出版社的經營範圍可是很廣,是一家綜合性出版社,不光可以出書出雜誌,還可以出音像製品。

    也就是說,紅光出版社呢,不光可以出書出小說,還可以辦雜誌,辦報紙,甚至連音像製品都可以辦。

    說白了,如今的出版社就是一個發行平臺。

    只要你有出版社的名號,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跟國內此時最大的出版物發行機構——郵局跟新華書店掛鉤。

    換言之,沒有出版社的皮,此時的你,自己也可以私自印刷圖書去賣,或者私自錄製音像製品去賣。

    但是這種沒有官方認證的私下行爲,被有關部門查抄只是小問題,最大問題是沒法快速鋪貨,沒法擴大影響力。

    因爲你沒有出版資格,就沒法獲得郵局跟新華書店的鋪貨渠道,沒辦法把產品迅速發往全國去賣,只能在你當地城市小打小鬧。

    你只有走郵局跟新華書店,你才能發行全國,獲得全國市場的青睞。

    而且你有了正規出版號,發行的產品也沒人敢查抄你,賺取的利潤自然就更多。

    還有一點,出版社因爲是官方單位,此時在國內呢,也可以自己鋪路子。

    比如說,出版社此時想要發行一本書,除了跟郵局以及新華書店合作,找他們幫忙鋪貨發行外。

    也可以自己建立一個新的發行渠道,自己派人去各個城市建立分社跟倉庫,然後在當地僱人去各個小書商散書。

    這就等於說,你可以自己建立一個屬於出版社的,單獨的發行渠道,類似快遞那種模式。

    因爲你是正規出版社,你這種派往各地搞發行渠道的方式,不會受到太多刁難,等於自己可以提前建立一個運輸網絡。

    在這種模式下,你就不用跟郵局以及新華書店分成了,賺的利潤可以更多,當然開支也更多,總體來說,是不如跟郵局以及新華書店合作划算的。

    但在曹志強眼裡,這是另外一個生財之路。

    這是啥?這就是自己可以單獨建立一個分銷渠道啊!

    一旦各個城市都有分社,以後隨隨便便都能轉行幹別的。

    而且有了分社,還可以在各地建立加盟連鎖性質的小書店,搞個書店連鎖,跟新華書店打擂臺。

    書店現在可不光是賣書,還可以賣報紙,買音像製品,買汽水瓜子跟小吃。

    這是啥?

    這就是一個全國連鎖的超市集團啊!

    可以這麼說,一旦曹志強有了一個自己說了算的出版社,他就等於開了全國地圖,全國各地的市場對他來說,再也不是天塹,能做的事情不要太多。

    所以,曹志強堅持要繳固定費,而且年限還定的很長。

    最終,在曹志強跟李廠長的討價還價下,最終的承包協議就算簽訂了下來。

    根據那份承包協議,紅光出版社由曹志強本人承包經營,承包權三十年,跟土地承包年限差不多。

    三十年內,紅光出版社的一切經營活動,都由曹志強說了算,費用也都由曹志強承包。

    期間呢,紅光機械廠,不得隨意插手出版社的具體經營跟人事管理,最多有個建議權。

    也就是說,三十年內,紅光機械廠的財政權、人事權、行政權,都又曹志強一個人說了算。

    當然,這個全部曹志強說了算,是相對的。

    一些明顯違規的出版物,紅光機械廠是有權駁回的。

    周懷恩社長的存在,主要就是起一個審覈的作用。

    在這三十年承包期內,紅光出版社每年都要給紅光機械廠上繳五千元的固定管理費。

    好吧,這個固定管理費,原本李廠長只想要個一千塊錢意思意思。

    還是曹志強覺得太不像話,也害怕難堵悠悠衆口,自己硬加到五千元一年。

    五千元在這個時代,已經是一筆大數目了。

    一個出版社每年固定給被承包方上繳五千,此時相信誰也說不出啥來,甚至可能很多人會想看曹志強笑話。

    當然了,一年以後,相信很多人會後悔,因爲到那個時候,五千塊真的就是灑灑水。

    還有,三十年的期限,也是曹志強要求的,本來李廠長只想給一年期限。

    當然,李廠長給一年期限也是好意,是怕曹志強頂不住,一年期限也好及時止損,到時候可以重新改合同。

    可曹志強哪能放棄這個好機會,那必須是三十年啊。

    本來曹志強還行搞個五十年,但一想這實在太過分,哪兒都說不過去,這才改成三十年。

    三十年也夠了。

    三十年後,那都2013年了,出版界估計早整改了,不可能還跟現在一樣亂。

    到時候胳膊擰不過大腿,他這個合同到時候也擋不住大勢所趨,早晚要跟着整改的。

    不過有這個合同,以後就算出版界大整改,他也能佔得先機,好處還是不少的。

    因爲這份他跟紅光機械廠簽署的承包合同,是他跟國企法人之間的合同,對標的主體是紅光機械廠這個廠,而不是廠長本人,這就沒有了人亡政息的憂慮。

    裡面還有一些看起來不起眼,但在曹志強看來很重要的補充條款。

    比如說,紅光機械廠如果因爲經營不善而倒閉,會自動歸屬機械廠的上級單位冶金部所有。

    要是紅光機械廠被吞併或者跟其他單位合併整改,企業法人出現變更的話,那麼紅光出版社所有權自動歸屬新單位所有。

    但不管紅光出版社到時候的所有權歸誰所有,三十年承包合同不變。

    爲了保證這份合同的權威性,在曹志強的強烈要求下,這份合同還去公證處做了公證,合同也做了備份存了檔,具備了很強的法律效力,一般人很難推翻。

    一切的一切,都是爲了未雨綢繆!

    因爲曹志強知道,如果出版社經營情況一般,甚至虧損,不會有人眼紅。

    可如果紅光出版社以後日進斗金,鐵定有人眼紅,也鐵定有人想搞事情。

    到那個時候,這份合同就是最有利的武器。

    至於兩位大爺,還有董書記跟李廠長……

    這些人現在是厲害,也確實能很好的保護曹志強,但他們的年齡都太大了。

    三十年的時間,就算他們還能活着,到時候也早就退休了,未必還有那個保護曹志強的力量了。

    因此,曹志強必須在一開始,就給自己多上點保險。

    寧可多此一舉做無用功,也不能真出事兒的時候抓瞎。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

    大概把紅光出版社的大概情況講明白後,曹志強先喝了口水,這纔對聽的目瞪口呆的餘德利繼續道:

    “所以說,我現在不光拿到了出版社的牌照,我還跟我們廠簽署了一份承包合同,正式承包下了這個紅光出版社。

    雖然這個出版社的所有權呢,不是我個人所有,但在此後的三十年內,這出版社就是我一個人說了算。

    所以,船我已經有了,你說的船員,什麼時候到位啊?”

    餘德利剛要開口,曹志強忽然打斷道:“對了,差點忘了,我這也是正規的國企出版社,因爲是國企下屬單位,所以也是有正規編制的。

    雖然不多,目前只有三個機關編制,五個事業編制, 但確實是有正規編制的。

    而且我跟領導關係不錯,以後咱們的效益要是好的話,我還可以多花點錢,繼續跟上面申請編制。

    所以,你不用擔心編制問題。”

    餘德利眉開眼笑的點點頭:“你要是這樣的話,那我這邊當然沒問題。”

    頓了頓後,餘德利道:“放心,現在這年頭,最缺的就是船,而不是人!

    你船都有了,還怕招不來人?

    給我三天時間,我保證把人給你帶來!”

    曹志強微微一笑,舉起面前的紅酒杯:“那就預祝我們……”

    剛說到這,一旁的餐桌邊忽然猛的站起一箇中年男子,嚇了曹志強一跳,下意識就把目光看過去。

    然後曹志強就發現,這人站起來後,就一直對着門口不斷擺手。

    一邊擺手,他還一邊口中大聲呼喊:“佐藤先生,這裡,我們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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