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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 - 196 這跟爲他人做嫁衣,有啥區別?字體大小: A+
     

    ,!

    “海外的法,怎麼能管到我們內陸的人?”

    乍一聽對方說這話,曹志強好一個愣,然後順口就道:“前朝的劍,怎麼能斬本朝的官?”

    趙守文也愣了下,然後點點頭:“意思差不多吧。”

    曹志強摸了摸下巴:“如果我沒想錯的話,你是想說,海外的版權法,管不到我們內陸來,所以我們在內陸盜版他們的書,他們對我們無可奈何?”

    “沒錯。”趙守文道。

    “我們國內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版權法,所以互相借鑑的話,只要原作者的署名別弄錯了,別明目張膽的把別人的作品,說成是自己寫的,那就已經很好了。

    就好比金庸先生吧,他是香江人,他的小說都是繁體字的海外版,根本就沒在內陸正式發行過。

    我們把他的繁體小說改成簡體字,在內陸出版,只要作者名字還寫他,那就沒啥問題。 шωш ⊙тt kan ⊙c○

    這總比那些改改書名改改作者名,內容完全一模一樣的好。

    如此一來,我們還等於替金庸先生揚名,他要知道了,還得謝謝我們。

    其實這種情況,跟我們翻譯外國名著,然後在國內出版差不多。

    您要覺得過意不去,我們可以加個“譯本”,這不就行了?”

    “譯本?”曹志強好笑道,“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這怎麼能是自欺欺人呢?把繁體字翻譯成簡體字,本來就是譯本啊。”

    趙守文道:“而且總經理,其實在南方,已經有很多大出版社都這麼做了。

    只是北方這邊的出版社呢,暫時還心高氣傲,看不起武俠小說這種東西罷了。

    不過我相信,他們遲早會學南方那些出版社的,遲早會出武俠小說的,畢竟這個是真賺錢。

    換言之,出版香江的武俠小說這件事,我們不做,其他出版社也會做。

    既然如此,我們爲何不做?

    至少,出版這些已經經過市場檢驗的作品,穩賺不賠,不比我們自己出內容好?”

    聽完趙守文的話後,曹志強沒有立刻回話,而是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倒不是曹志強同意了對方的說法,而是他忽然想起了關於金庸小說的問題。

    的確,前世他就知道,金庸的小說不光是三個版本,其實版本無數。

    只不過,金庸自己認可的版本,確實是三個,分別是連載版,修訂版以及新修版。

    但其實呢,在八十年代的內陸,金庸小說的版本數不勝數,不過基本都是沒經過金庸授權的盜版。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八十年代的內陸版本中,盜版金庸小說的出版社,並不是小作坊,而是正規出版社。

    比如曹志強前世曾經在舊書網上,就看到過n多正規出版社出的金庸小說。

    像福建人民出版社,吉林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鷺江出版社,五臺山出版社……好像至少幾十個正規出版社,都出版過金庸的小說。

    不光是金庸的小說,其他像古龍梁羽生,還有臥龍生之類的小說,當時也有大量的內陸版本,也都是正規出版社出版的。

    換言之,在整個八十年代,盜版港臺的武俠小說,確實不是個事兒,而且盜版這些作品的出版社,還都是正規出版社。

    正規出版社的圖書質量更好,發行渠道更廣,關鍵價格還很優惠,你私人的黑心小作坊怎麼比?

    因爲曹志強記得,八十年代的各種版本的港臺武俠小說,價格很優惠,一套書的定價才三塊左右,就算金庸的射鵰,也才五塊六塊一套。

    當然了,那是八四年以後的價格。

    因爲在八四年十月的時候,國家出臺了《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放鬆了大量管制,全民經商浪潮開始掀起。

    也就是那時候,出版社放開了更多管制,徹底改成自收自支政策,所以很多出版社爲了賺錢,纔開始放飛自我。

    正因爲這樣,一些八十年代的盜版書,仔細一看出版時間,大部分都是八四年十月以後出現的,原因就在於政策解綁的緣故。

    而在八四年政策全面解綁之前,大部分出版社還是吃財政飯,賺多賺少一個樣,自己撈不到多少好處,名聲還不好,這才缺乏盜版港臺武俠小說的意識。

    比如那個著名的《武林》雜誌社,這個雜誌社是最早在內陸連載金庸作品的雜誌社,早在八一年就開始連載射鵰,並因此而名聲大噪,發行量瞬間就爆棚。

    就因爲連載射鵰,《武林》從名不見經傳的小雜誌社,變成月銷過三百萬的大雜誌社。

    可既然情況這麼好,後來爲何不再連載射鵰,還自己停更了?

    並不是金庸老爺子對那家雜誌社發出版權警告。

    而是當地有關部門的有關人士,覺得盜版港臺武俠小說太丟臉,或者說看不慣這種情況,對《武林》雜誌社發出“儒雅隨和”的勸告,所以《武林》才停更了射鵰。

    《武林》雜誌社可是廣州的,是一向比較開明的南方雜誌社。

    連南方的雜誌社都這樣,北方的出版社雜誌社更是可想而知。

    但《武林》畢竟開了一條口子,讓港臺武俠小說被廣大內陸百姓所知。

    而有了市場,自然就有需求。

    於是後來,一些比較開放的、正規的、南方的出版社,就開始偷偷出盜版的武俠小說,發行量卻不多。

    正因爲這樣,才物以稀爲貴,一套射鵰英雄傳,此時就敢買肆拾元。

    一直要到八四年以後,到處都是盜版武俠小說的時候,價格才被瞬間打壓下來。

    可也正因爲這樣,八四年之前的盜版金庸小說,在後來的舊書市場上才價格很高,就因爲數量少,還很有紀念意義,形成了稀缺屬性,跟猴票的性質差不多。

    就是說,在整個八十年代,由於國內版權意識淡漠,所以國內正規出版社抄襲海外的文學作品,根本不受任何約束,這就跟印度仿製藥的情況差不多,甚至更直接粗暴。

    這種現象,好像要進入九十年代以後,國內的著作權法正式公佈,局面纔有所改觀。

    到了那個時候,各大正規出版社因爲法律跟政策所限,不再幹盜版了,這纔有私人作坊的生存空間。

    也正因爲這樣,所以九十年代以後的盜版書,質量明顯不如八十年代的盜版書。

    原因就在於,八十年代的盜版書,那都是正規出版社去做的。

    想到這裡,曹志強才恍然大悟,明白爲何這時期很少有三無劣質盜版書了。

    原來,不是這時候的老百姓更有版權意識,只買正版書,而是因爲正版書價格便宜質量好,導致私人書商爭不過正規出版社。

    正規出版社的印刷設備更好,排版更好,插圖更好,出的圖書質量更好,價格還特便宜。

    除此之外,正規出版社還有正規的發行渠道,有更大的議價權,所以同等價格下,正規出版社的利潤更高。

    反觀那些沒正式執照的三無出版商,他們沒有發行渠道,或者就算找到發行渠道,議價權也很低,所以爲了賺錢,只能從圖書質量上下手。

    圖書質量差,價格還不便宜,老百姓自然會用腳投票選正版。

    同樣都盜版,私人盜版商,怎能鬥得過正規出版社?

    等等,問題的關鍵好像不是這裡。

    想到這裡,曹志強忽然靈光乍現。

    沒錯,問題的關鍵,確實不是盜版海外小說對不對的問題,而是著作權的問題。

    國內此時根本沒有著作權法,也根本沒有盜版有錯的意識,到處都是拿來主義。

    關鍵這些玩拿來主義的,還是正規出版社!

    這些出版社要搞盜版,可從來不理會原作者是什麼心情的,也不會只盜版海外作品,國內作品同樣可以抄襲盜版。

    比如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他穿越後,至少看過八家出版社的八個版本,這些出版社,不能都跟巴金簽過約授過權吧?

    想到這裡,曹志強忽然看向餘德利:“老餘,還記得我那本詩集麼?”

    “詩集?”餘德利一愣,“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那本?”

    “對。”曹志強點點頭。

    “當然記得。”餘德利道,“怎麼了?”

    曹志強道:“沒什麼,就是想問問你,我這本詩集是跟作家出版社簽約的,理論上只能作家出版社發行。

    那要是別的出版社,比如我們這個出版社,在不跟我這個原作者,以及作家出版社洽談版權的情況下,直接盜版那本詩集的內容來發行,可以麼?”

    餘德利笑了笑:“如果是盜版你那本詩集,然後自己拿去發行出版的話,理論上當然可行,不過一般來說,暫時不會。”

    “爲什麼啊?”曹志強問。

    “因爲人情世故啊。”餘德利笑了笑,“作家出版社可是大出版社,在國內屬於頂流一級的出版社,而且還是京城的出版社,天然就高人一等。

    所以在這種大出版社出版的作品,按照規矩,其他出版社不能立刻跟風出版。

    就算他們覺得你的詩集不錯,想要重新出版……”

    “盜版!”曹志強立刻補充。

    “對,盜版。”餘德利點點頭,“就算其他出版社想要盜版你的那本詩集,也得過一個月以後再說。

    這屬於行規,是一種對大出版社的尊重。

    也正因爲這樣,作家出版社發行你那本書大火之後,才加快速度加大數量的再版發行,就是爲了贏得更多的時間,好用數量來跟盜版書競爭。

    因爲一個月一過,其他出版社就可以隨意盜版你的那本詩集,而作家出版社就再也沒法壟斷這本書的利潤,沒法繼續吃獨食了。

    不信的話,你過兩天可以去新華書店看看,肯定能看到其他出版社出的新版詩集。”

    “其他出版社盜版我的詩集拿出來賣,我能去要版權費嗎?”曹志強問。

    “這肯定是不能。”餘德利笑着搖頭。

    曹志強點點頭,然後又問:“如果有出版社不講行規呢?

    比如作家出版社吧,他們出版那本詩集不到一個月,就有其他出版社盜版我那本詩集呢?”

    “那就是不講行規了。”餘德利道,“不講行規的話,理論上是沒法怎麼着人家的,不過這屬於不給作家出版社面子。

    作家出版社是大社,人面很廣,尤其跟新華書店總店的關係很好。

    所以,要是有其他出版社不講行規,不給作家出版社面子,他們可以通過別的方式,來找那家不講規矩的出版社的麻煩。

    比如讓跟新華書店通通消息,讓他們多收對方的發行費,哪怕多要一兩個折扣,就夠對方吃不了兜着走。

    除此之外,還可以跟對方的上級管理部門,比如出版局打個招呼,讓他們去找那家出版社的麻煩,那花樣就更多了。

    所以一般來講,不會有人敢不講行規,跟作家出版社這樣的大出版社作對的。”

    曹志強眨眨眼:“那假設說,我用紅光出版社的名義,出版我自己的那本詩集……我是說,出版我那本還在一個月保護期內的詩集,會怎樣?”

    “這恐怕很麻煩。”餘德利一皺眉。

    “因爲你這樣做,也屬於破壞行規,一般不會同意的。

    不過嘛,你的情況特殊,非要再一個月保護期內再版,可以直接找作家出版社的社長一起出來吃個飯,在飯桌上把這事兒談一談。

    只要你能跟作家出版社的社長談妥,讓他不追究這個事兒,應該是沒問題的。”

    “明白了。”曹志強點點頭。

    “也就是說,我自己寫出來的作品,如果我自己拿去出版發行,就算原創者是我,版權在我手裡,別人也可以不跟我談版權,隨便拿去盜版發行,我還拿那些盜版的出版社沒辦法,是這樣吧?”

    餘德利點點頭:“目前來說,是這樣。

    不過呢,按照行規,我們出版社首家發行的話,咱們可以有一個月的獨家發行保護期。

    在這一個月內多賺錢就行,出了保護期就沒用了。”

    “那還玩個蛋!”曹志強怒了。

    “我辛苦寫出來的書,一個月後別人就能隨便拿去盜版發行賺錢錢,我還沒法告他們,這還有天理麼,還有王法麼?”

    餘德利愣了愣,然後小聲道:“這個,您不是還有一個月的保護期嗎,這期間賺的錢也足夠了啊?”

    “這怎麼能夠?”曹志氣繼續怒道,“這分明是掠奪!可恥的掠奪!”

    說到這裡,曹志強氣呼呼的道:“有什麼辦法規避麼?老餘?“

    餘德利想了想:“那恐怕就只有好好利用那一個月時間,加大發行量,爭取在一個月的保護期內,把圖書市場充滿,而且價格要低,低到讓別人無利可圖,這樣就不會盜版了。”

    “這樣一來,我豈不是要虧不少?”曹志強皺眉。

    餘德利點點頭:“是要虧一點,但沒辦法,只能這樣。”

    “算了算了。”曹志強擺擺手,“既然如此,那我之前說的話都作廢!”

    “作廢?”餘德利皺眉道,“您的意思是指……”

    “我的意思是,我的書不在這出了!包括我那本《破碎虛空》, 都不出了!”

    “麻蛋,太坑人了!”

    的確,曹志強突然想到,如果是這樣,那他辛苦搞出一個出版社的作用,就大打折扣了。

    因爲國內現在沒有版權法,誰都可以光明正大的盜版,那他辛苦創作出來的小說,到頭來只能吃一個月的獨食。

    以後的話,別人就可以隨便拿去盜版出書。

    然後呢,他一個堂堂的正版商,發書一個月後,還要跟盜版自己書的盜版商去競爭市場,關鍵你還拿那些出盜版書的正規出版社沒辦法,這想想都不爽。

    這跟爲他人做嫁衣,有啥區別?

    畢竟他們玩盜版書的,根本不需要構思內容,直接複製過去就好了,不要太輕鬆。

    想到這,曹志強氣不過的直接站起來:“好了,今天的會先到這!”

    可緊接着,氣呼呼的曹志強又直接點名:“對了,老餘,還有你,楊守文,你倆跟我來一下,其他的人,該幹嘛幹嘛,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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