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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在宇宙大爆炸之前 - 762 元二的故事字體大小: A+
     
      「接下來該是元二的故事了吧,元二,你自己的事你就別說了,輪到我來給徐潛嘮叨嘮叨如何?」章三似乎是要「報復」元二,臉上帶著狡黠的笑容。

      元二無奈的一笑,他最是熟悉章三的性子,一言不發,算是沒有反對。

      元二離開原生星球後去過不少星球都是修仙文明星球或者凡人星球,直到後來定居在一個科技文明高度發達的星球,那個星球雖然也有修士和仙人,但數量不多,境界也不算高,整體的社會氛圍還是以科技文明為主流。

      元二當時選擇留在這個天仙不太受重視的星球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從來沒有見識過科技文明,所以頓時被這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所吸引,還以為自己來到了真正的仙界。

      那個星球雖說科技文明高度發達,但在人權制度上很有些問題。奴隸制是沒有了,但社會主流思想對婦女和弱勢人群帶著嚴重的歧視態度,就算很多人嘴上不說,心中也是這麼想的。在律法與司法實踐上,就體現著極大的不公平。

      以婦女為例,律法明文規定,如果婦女作為證人的,三名女性一致的證供才能與一名男性的效力相當,也就是說,如果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各執一詞的話,女性的證詞將會被忽略。另外,這顆星球還規定,女性的工作收入最高只能獲得同等崗位男性員工的80%,據說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女性獲得更多工作機會,但事實上,是在收入上限制了女性的平等權利,使得女性必須低男性一等。最令元二費解的是,律法竟然規定,女性沒有胎兒父親不同意情況下進行墮胎的權利,即使是被強迫之後懷上的孩子,只要男方不簽字同意,就必須將孩子生下來,如果男方不願意撫養,還得是女方獨立養孩子。這條無恥之極的規定被認為是為了保障人口的持續增長,但誰都知道,這只能是將女性推入深淵。

      元二在那個星球生活第四年,這個星球發生了一件全民討論的大事。起因是一名男子被告強暴女性,男子承認了,但他表示自己願意娶受害人為妻,希望法官不要將其收監,而是讓他們成婚過上幸福快樂的日子。受害人自然是不願意的,一萬個不願意。她是一名高知女性,工作也不錯,有著一位體面的男朋友,可就在一次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路邊的一名流浪漢,成為了受害者。這個星球的律法規定,女性沒有婚前財產一說,嫁了人財產都是丈夫的,但丈夫的財產,無論婚前婚後,都是他自己的。誰都看得明白,流浪漢怎麼可能不想娶這名女子呢,人又漂亮,收入也高,活脫脫的白富美,只要他將其娶到手,不僅美人有了,錢也有了,搖身一變就一輩子都不用愁了,而受害者只能淪為終身玩物,且永遠都是流浪漢的賺錢工具。

      就是這麼極為滑稽且不可能通過的請求,法官竟然真的同意了,他對被害女性表示,要不就接受對方,與對方結婚,這樣也就皆大歡喜,將一件壞事變為了喜事,要不就撤訴,當這件事從來沒發生過,回歸平靜的生活,兩個人從此還是陌路人,沒有任何瓜葛。

      這判決一出來,整個社會都鬧開了,女性及少部分男性激烈反對,而大部分男性竟然表示支持。支持的理由竟然是,事情都已經發生了,兩人既然有了夫妻之實,出了結婚以外,沒有任何辦法能完美撫平女性受到的傷害,沒人能將已經發生的事實抹去。如果女方不願意,那就意味著她願意繼續承受這份痛苦,或者說,其實她並不痛苦,那就是咎由自取了。還有一種論調認為,男性為了求偶而使用各種手段,是動物本能,常見於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在這個事件中,可是看作是受害人受到其男朋友和流浪漢兩者的追求,在受害人並未婚配的情況下,雙方各用手段進行求偶活動是合情合理的事,流浪漢只要是以結婚為目的,與受害人男朋友送花請吃飯最後同居這個漫長的過程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支持者誇誇其談,論調不一,但全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受害者的意願。在他們潛意識以及定性思維中,女性的意願最不值一提,就如沒有人去關心一頭豬是否願意被人宰了吃掉一般。

      無論事情鬧得多凶,其實與元二之間都沒有關係。可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受害的女生元二認識。受害人是元二鄰居家的姑娘,這個家庭原本幸福美滿,但發生這件事以後,女生無法走出陰影,加上其父母受不了公眾的壓力,竟然不斷的讓女生撤訴以息事寧人,就連她的男朋友,也在第一時間跟她分了手。女生不答應嫁給流浪漢,最終竟然判決流浪漢無罪,女生不服已經提出上訴。這個時候網絡上卻出現了她的社交帳號及住址,不少人罵她「想紅而已」或者是「不願意結婚就想讓人坐牢可恥」,甚至有人給她寄來一些嘲諷辱罵的信件。就在此時,這顆星球竟然頒布了法令——即便是違背女性意願發生關係,只要是未婚的且以結婚為目的的男性,只能以受害者受傷程度來進行定罪,如果女性沒有受傷的,即無罪。

      這條法令一出來,即刻堵死了上訴的路,社會上原本為受害女生說話的聲音也消失了。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類似的案件急劇增多,當數據出來之後,官方竟然表示,這個數據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這是合法的,一件合法的事增多了,有什麼問題?有人質問,難道你們就沒有女兒或者姐妹麼?但不少人對此問題笑而不答,因為大家都懂,能對律法有影響力的人,從來就不擔心自己家人的人身安全,他們家的姑娘出入安全得很,況且在這個星球有誰敢去惹真正的當權者?律法根本管不到他們身上,即便規定是這樣的,他們有一萬種辦法繞過規定去按照他們的意願執行。

      受害女生絕望之際想起了元二這一位鄰居,他們之前也只是認識而已,算不上深交,但受害女生知道元二是一名仙人,有高於凡人的武力。於是,她去找元二幫忙。

      元二至今還記得女生充滿仇恨和無助的眼神。她不僅僅是恨那個流浪漢,她更恨世人,恨這個世界。她想求元二為她殺人,殺了那名流浪漢和法官,為此她可以付出她所擁有的一切。

      這個世界之所以可以對仙人不予重視甚至是敵視,是他們信賴科技完全能夠限制個人的武力。比如每一名修士都需要登記且受到監控,只要他們的靈力發生稍稍一些變動,相關的管理部門便會得知,修士的舉動便會立刻被關注且記錄下來。若是修士或者仙人打算去幹掉某位大人物,還沒動手呢,便會有一隊全副武裝的機械戰警乘坐飛艇而來,不說是否打得過這些科技武裝力量,你只要敢動手,那就意味著是向整顆星球宣戰。另外,修士是被禁止動用武力的,即便是去從事保鏢之類的工作,也不能使用靈力,頂多就是依靠肉體力量比常人強大一些,可只要出手重了,打傷了人,受到的處罰將會比普通人要重得多。

      所以,修士反而得不到人喜歡,若是哪位老闆聘請了一名修士上班,長期順帶被監控不說,哪天這名修士小小激動一下,還隨時能看到機械戰警的出現,這種事發生在別人公司就當看個熱鬧,發生在自己公司,沒幾個老闆會樂意的。

      元二毫不猶豫的拒絕了女生,他沒有興趣為了一個不相干的人去給自己招惹是非。這一點,與徐潛一開始的時候比較相似。

      「接下來該是元二的故事了吧,元二,你自己的事你就別說了,輪到我來給徐潛嘮叨嘮叨如何?」章三似乎是要「報復」元二,臉上帶著狡黠的笑容。

      元二無奈的一笑,他最是熟悉章三的性子,一言不發,算是沒有反對。

      元二離開原生星球後去過不少星球都是修仙文明星球或者凡人星球,直到後來定居在一個科技文明高度發達的星球,那個星球雖然也有修士和仙人,但數量不多,境界也不算高,整體的社會氛圍還是以科技文明為主流。

      元二當時選擇留在這個天仙不太受重視的星球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從來沒有見識過科技文明,所以頓時被這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所吸引,還以為自己來到了真正的仙界。

      那個星球雖說科技文明高度發達,但在人權制度上很有些問題。奴隸制是沒有了,但社會主流思想對婦女和弱勢人群帶著嚴重的歧視態度,就算很多人嘴上不說,心中也是這麼想的。在律法與司法實踐上,就體現著極大的不公平。

      以婦女為例,律法明文規定,如果婦女作為證人的,三名女性一致的證供才能與一名男性的效力相當,也就是說,如果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各執一詞的話,女性的證詞將會被忽略。另外,這顆星球還規定,女性的工作收入最高只能獲得同等崗位男性員工的80%,據說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女性獲得更多工作機會,但事實上,是在收入上限制了女性的平等權利,使得女性必須低男性一等。最令元二費解的是,律法竟然規定,女性沒有胎兒父親不同意情況下進行墮胎的權利,即使是被強迫之後懷上的孩子,只要男方不簽字同意,就必須將孩子生下來,如果男方不願意撫養,還得是女方獨立養孩子。這條無恥之極的規定被認為是為了保障人口的持續增長,但誰都知道,這只能是將女性推入深淵。

      元二在那個星球生活第四年,這個星球發生了一件全民討論的大事。起因是一名男子被告強暴女性,男子承認了,但他表示自己願意娶受害人為妻,希望法官不要將其收監,而是讓他們成婚過上幸福快樂的日子。受害人自然是不願意的,一萬個不願意。她是一名高知女性,工作也不錯,有著一位體面的男朋友,可就在一次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路邊的一名流浪漢,成為了受害者。這個星球的律法規定,女性沒有婚前財產一說,嫁了人財產都是丈夫的,但丈夫的財產,無論婚前婚後,都是他自己的。誰都看得明白,流浪漢怎麼可能不想娶這名女子呢,人又漂亮,收入也高,活脫脫的白富美,只要他將其娶到手,不僅美人有了,錢也有了,搖身一變就一輩子都不用愁了,而受害者只能淪為終身玩物,且永遠都是流浪漢的賺錢工具。

      就是這麼極為滑稽且不可能通過的請求,法官竟然真的同意了,他對被害女性表示,要不就接受對方,與對方結婚,這樣也就皆大歡喜,將一件壞事變為了喜事,要不就撤訴,當這件事從來沒發生過,回歸平靜的生活,兩個人從此還是陌路人,沒有任何瓜葛。

      這判決一出來,整個社會都鬧開了,女性及少部分男性激烈反對,而大部分男性竟然表示支持。支持的理由竟然是,事情都已經發生了,兩人既然有了夫妻之實,出了結婚以外,沒有任何辦法能完美撫平女性受到的傷害,沒人能將已經發生的事實抹去。如果女方不願意,那就意味著她願意繼續承受這份痛苦,或者說,其實她並不痛苦,那就是咎由自取了。還有一種論調認為,男性為了求偶而使用各種手段,是動物本能,常見於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在這個事件中,可是看作是受害人受到其男朋友和流浪漢兩者的追求,在受害人並未婚配的情況下,雙方各用手段進行求偶活動是合情合理的事,流浪漢只要是以結婚為目的,與受害人男朋友送花請吃飯最後同居這個漫長的過程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支持者誇誇其談,論調不一,但全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受害者的意願。在他們潛意識以及定性思維中,女性的意願最不值一提,就如沒有人去關心一頭豬是否願意被人宰了吃掉一般。

      無論事情鬧得多凶,其實與元二之間都沒有關係。可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受害的女生元二認識。受害人是元二鄰居家的姑娘,這個家庭原本幸福美滿,但發生這件事以後,女生無法走出陰影,加上其父母受不了公眾的壓力,竟然不斷的讓女生撤訴以息事寧人,就連她的男朋友,也在第一時間跟她分了手。女生不答應嫁給流浪漢,最終竟然判決流浪漢無罪,女生不服已經提出上訴。這個時候網絡上卻出現了她的社交帳號及住址,不少人罵她「想紅而已」或者是「不願意結婚就想讓人坐牢可恥」,甚至有人給她寄來一些嘲諷辱罵的信件。就在此時,這顆星球竟然頒布了法令——即便是違背女性意願發生關係,只要是未婚的且以結婚為目的的男性,只能以受害者受傷程度來進行定罪,如果女性沒有受傷的,即無罪。

      這條法令一出來,即刻堵死了上訴的路,社會上原本為受害女生說話的聲音也消失了。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類似的案件急劇增多,當數據出來之後,官方竟然表示,這個數據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這是合法的,一件合法的事增多了,有什麼問題?有人質問,難道你們就沒有女兒或者姐妹麼?但不少人對此問題笑而不答,因為大家都懂,能對律法有影響力的人,從來就不擔心自己家人的人身安全,他們家的姑娘出入安全得很,況且在這個星球有誰敢去惹真正的當權者?律法根本管不到他們身上,即便規定是這樣的,他們有一萬種辦法繞過規定去按照他們的意願執行。

      受害女生絕望之際想起了元二這一位鄰居,他們之前也只是認識而已,算不上深交,但受害女生知道元二是一名仙人,有高於凡人的武力。於是,她去找元二幫忙。

      元二至今還記得女生充滿仇恨和無助的眼神。她不僅僅是恨那個流浪漢,她更恨世人,恨這個世界。她想求元二為她殺人,殺了那名流浪漢和法官,為此她可以付出她所擁有的一切。

      這個世界之所以可以對仙人不予重視甚至是敵視,是他們信賴科技完全能夠限制個人的武力。比如每一名修士都需要登記且受到監控,只要他們的靈力發生稍稍一些變動,相關的管理部門便會得知,修士的舉動便會立刻被關注且記錄下來。若是修士或者仙人打算去幹掉某位大人物,還沒動手呢,便會有一隊全副武裝的機械戰警乘坐飛艇而來,不說是否打得過這些科技武裝力量,你只要敢動手,那就意味著是向整顆星球宣戰。另外,修士是被禁止動用武力的,即便是去從事保鏢之類的工作,也不能使用靈力,頂多就是依靠肉體力量比常人強大一些,可只要出手重了,打傷了人,受到的處罰將會比普通人要重得多。

      所以,修士反而得不到人喜歡,若是哪位老闆聘請了一名修士上班,長期順帶被監控不說,哪天這名修士小小激動一下,還隨時能看到機械戰警的出現,這種事發生在別人公司就當看個熱鬧,發生在自己公司,沒幾個老闆會樂意的。

      元二毫不猶豫的拒絕了女生,他沒有興趣為了一個不相干的人去給自己招惹是非。這一點,與徐潛一開始的時候比較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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