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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河卒 - 第二十五章 大玄律字體大小: A+
     

    過河卒第二十五章大玄律此等情景既在齊玄素的意料之中,又不在齊玄素的意料之中。

    說不在意料之中,是因為齊玄素的確沒有猜到天辰司會直接下場,甚至在此之前,他也僅僅是聽聞過天辰司的大名,對其缺乏比較直觀的印象。又說在意料之中,則是因為齊玄素大概猜到了借刀殺人的戲碼。

    所以齊玄素對於這種情況還是有所意料,並不如何慌張失措。

    天辰司自從與道門衝突之後,雖然在明面上沒有吃虧,但也長了記性——道門不是他們可以招惹的,最起碼不能在明面上招惹。道士們有一種奇怪的心態,他們自己互相內鬥沒什麼問題,可要被外人欺負到頭上,只要稍一推波助瀾,他們就會聯合對外,說白了,道士們一直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說話行事,即你可以針對某一個道士,卻不能挑戰整個道士階級。

    上次天辰司殺了一位道門真人,是那位道門真人該死嗎?其實就是天辰司有意立威,大概意思就是,在內城和皇城,我們天辰司說了算,就是道門也不例外。這可不是沖着那位道門真人去的,而是沖着道門去的。道門的道士們又不是瞎子傻子,自然群情激憤。

    區區一個天辰司,算什麼東西,也敢爬到我們頭上來?

    皇帝陛下選擇庇護天辰司,不是故意打臉道門,而是出於維護秩序的目的,最起碼要保住天辰司的威懾力。再加上皇帝陛下也算是道士階層的一員,所以道門最終沒有在明面上過於深究。

    可明面上不追究,不代表暗中不追究,於是就有了牽涉其中的所有天辰司成員全部暴斃之事。道門真想讓他們死得無聲無息,誰也查不出來,並不算難事。可那就有違道門的本意,道門是為了殺人嗎?道門是為了立威,必須要讓旁人知道,所以這才有了背後連中八發「龍睛甲九」自殺身亡的事情。

    誰都能看出這不是自殺,誰都知道他們為什麼死了,才能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這是道士們的不言之言,我們可不是手無寸鐵只能逆來順受的普通百姓,我們要一個公道,你不給,我們便自己拿。

    哪怕是尊貴如皇帝,也不能再說什麼——道門已經退讓一步,皇帝陛下也必須退讓一步。皇帝可以凌駕於某個道士之上,卻不能凌駕於整個道士階層之上。

    其實道門算是比較守規矩了,換成儒門當權的時代,燒幾座宮殿,死個太子,甚至是皇帝落水而死,都是家常便飯。整日嘴上喊著忠君的儒門其實最不把皇帝放在眼中,殺皇帝最多。大約是應了那句話:「朕,朕,朕,狗腳朕。」

    此事之後,道門殺雞儆猴的效果也算是立竿見影,天辰司收斂許多,若無實質證據,不敢貿然對道門之人喊打喊殺。一般情況下,就算有實質證據,多半也會先請示皇帝,而不是貿然動用「先斬後奏」之權。

    正因如此,雖然今天並非一般情況,擺明了不會請示皇帝陛下,且這七人已經隱隱形成合圍之勢,但還是沒有立刻動手,最起碼錶面文章要有,最好是齊玄素反抗,他們才能名正言順地動手。

    齊玄素望向那名白衣人:「閣下是?」

    這名白衣人並不回答,而是指了指齊玄素手中的手銃:「在帝京城私藏火器者,死罪!在帝京城胡亂殺人者,死罪!」

    他頓了一下,接着說道:「哪怕你殺的人死有餘辜,也不是你越庖代俎的理由,帝京城可不講究什麼行俠仗義和替天行道。」

    這幾句話可謂是擲地有聲,先聲奪人,尋常人等不免要被震懾,心虛理虧。

    齊玄素卻是不驚反笑:「道門講律法,不奇怪。三法司講律法,也不奇怪。只是你們這些鷹犬講律法,我都想笑。一口一個死罪,你能從《大玄律》中找出對應的相關條文,我當場自裁,如何?若是沒有對應的相關條文,你把舌頭割了,可好?」

    白衣人臉色微沉,沒有說話。

    齊玄素繼續說道:「《大玄律》載有明文: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銃、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百,流三千里。非全成不堪用者田,並勿論,許令納官。其弓箭、槍、刀、弩及魚叉、禾叉,不在禁限。」

    「第一,攜帶火器並非死罪。第二,此律只針對民間私人,道門不在此列。官員道士出差、赴任、回籍及商民出外貿易等事,如有攜帶軍器途中防護者,在京取具兵部印票,在外取具該差遣衙門及該地方官印票,註明所帶件數,以備出城沿途照驗,仍知會所到地方,限期繳銷,如隱匿原票不繳者,照違令律治罪。」

    說話間,齊玄素從須彌物中取出一張兵部印票,以食中二指夾着,輕輕一晃——這當然不是齊玄素親自去辦的,自有底下的人去兵部知會一聲就是,兵部也不會在這種事情上卡帝京道府的脖子,都是例行公事,甚至會主動派人送來印票,一般以三年為限。

    尋常人不懂法,被這些白衣人張口一嚇,便亂了方寸,若是鋌而走險,正好給了這些白衣人動手的理由。

    不過齊玄素從許寇口中知道自己要來帝京做主事道士后,就在上宮的艮園中仔細讀過《大玄律》,而他躋身練蛻境之後,記憶力遠勝常人,此時自然信口拈來。

    若不精通《大玄律》,齊玄素也不會想到用「同道士出身」鑽空子的辦法。

    其實齊玄素骨子裏也不怎麼在意這些條文,可在明面上必然要尊重在意,將其捧到神聖不可侵犯的聖座之上。就好比那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誰也不會當真,真能同罪嗎?若是當真了,跑到王府去緝拿人犯,只怕是官帽子不保,可誰也不會在明面上去否定這句話。

    齊玄素咄咄逼人:「你倒是好大的口氣,張口就是死罪,《大玄律》可不是你家的家法,說改就改。是誰給你的權力擅改《大玄律》的條文?!」

    這白衣人本想先聲奪人,露個臉,沒想到把屁股露出來了,他們平時橫行帝京囂張慣了,哪裏需要講什麼律法,更沒人去讀什麼《大玄律》,此時被齊玄素拿話一頂,竟是啞口無言。

    便在此時,另一名白衣人道:「聖上許我們『先斬後奏』之權!皇權特許,我們只知殺人,不問其他。」

    齊玄素盯向了他:「說得好。就算是先斬後奏之權,總得有個依據吧?為什麼該死總得有個說法吧?總不能是你們想殺誰就殺誰吧?難道你們今天殺了王公,明天殺了閣老,也是皇權特許?你們又是以什麼標準確定該不該先斬後奏呢?」

    那名白衣人也被卡在那裏,說不出話來。

    齊玄素道:「在我看來,先斬後奏之權是紫極大真人許了你們現場審判之權,即定罪、執刑合二為一,可定罪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來,要有依據。」

    第三名白衣人是個女子,也不示弱:「依據也未必就是《大玄律》!」

    齊玄素笑道:「你身為大玄朝廷的官員,拿着大玄的俸祿,侍奉大玄的皇帝,還在大玄的都城,你不按照《大玄律》辦事,那你按照什麼辦事?難道是你們天辰司的家法嗎?什麼時候家法也能在國法之上了?」

    這名白衣人女子臉色漲紅,無法辯駁。若是抬杠耍無賴,當然怎麼說都可以,可在朝廷官場,胡亂說話卻是容易招來禍事,禍從口出的道理永遠也不過時。

    第四名白衣人看起來最為年長,經驗比較豐富,道:「《大玄律》也是人訂的,皇帝陛下的諭旨總要高過《大玄律》。」

    齊玄素並不否認,也不去爭辯皇帝與律法到底哪個大的問題,只是道:「那你拿紫極大真人的手諭來看,總不能你說有諭旨就有諭旨吧?涉及到律法,一國之根本所在,也沒有用口諭的道理。」

    這名白衣人又被問住,他們哪裏會有手諭?

    齊玄素目光炯炯:「那就是什麼也沒有了,信口開河,張口就來,你們也配談什麼死罪?若無法,何以定罪?我看你們倒是觸犯了《大玄律》,還是少耍威風,回去好好通讀《大玄律》才是正經。」

    六個白衣人盡皆默然無聲,本想以律法罪責扣個大帽子便於行事,藉著兩條死罪,逼一逼齊玄素,最好逼得齊玄素狗急跳牆,然後他們便可放開手來貓捉老鼠,結果被齊玄素反手把帽子扣在了他們自己頭上,剩下的那些話自然也說不出來了。

    至於殺人那一條,齊玄素還沒開銃,也算不上。瞧這架勢,就算他們死抓着不放,也少不得要被打臉。

    齊玄素譏諷道:「說句粗鄙之語,當了妓子還想立牌坊,你們想殺人就直接來殺好了,還想殺得光明正大、名正言順,這與立牌坊的的妓子又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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