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周的軍訓。
最讓大傢伙開心的就是打靶了。
三十多輛軍用卡車,把近千名學生拉到了臨東市西效一個大靶場。
打靶最不容忽視的就是安全問題。
畢竟最後槍里可是實彈。
只有一上午的時間。
楊葉也十分嚴肅。
這事可馬虎不得。
她簡短的講解了一下槍械的知識。
讓大家練習一下。
最後是打靶時間,也沒有啥要求。
你把槍里的五發子彈打完就行。
不記入軍訓的總分中。
一上午時間,五發子彈。
誰也沒指望他們能取得多好的成績。
能五發子彈都不脫靶的就是奇迹。
馬文戴著眼鏡一直在說:「教官,我看不清前面的靶。」
他的眼鏡度數有點不合適。
是真的看不清前面的靶。
楊葉瞪他一眼,「看不清就不看,閉著眼睛把子彈打完了就行。」
他就是看得見,子彈都不一定能打在靶上。
閉著眼睛瞎打,說不定還能蒙上一發。
打靶結束后。
成績最好的是一個叫楊文亮的學生。
他取得了四十三環的成績。
他打的時候。
楊葉盯著他看了很久,沒有說什麼。
這個學生絕不是第一次摸槍。
至少玩過氣槍,或那些自製的土槍。
第二名是關瑩瑩。
她三十七環,不過靶紙上有八個彈孔。
歡呼的關瑩瑩欲哭無淚。
因為謝楠說:「這八個彈孔估計你的一顆子彈也沒有。」
關瑩瑩槍都拿不動,槍一響就閉眼。
她能打三十七環才怪。
第三名是易飛,他打了三十二環。
前世,他經常跟著周書文去靶場。
雖然槍械不一樣,但不脫靶還是可以做到的。
還好,他靶紙上只有五個彈孔,沒人打到他靶上。
要不然,還真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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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的最後一天。
教官沒有讓他們訓練,而是針對軍訓匯演做一些安排。
匯演的第一個節目是千人共練軍體拳。
所有高一的學生都要求參加。
要選出兩名學生站在最前面的跑道上表演。
一個班推薦兩個學生。
現場表演,由十六個班三十二個教官來評定。
最後,謝楠和易飛無可爭議的拿到了這份殊榮。
全校學生沒有反對的。
各個班的教官又協商一下。
把各班隊列中剩餘的學生進行了一次整合。
使方隊更加整齊。
一班六十三名學生。
由於易飛和謝楠要站到最前面去,
隊列中就餘下一個學生。
陳遠可憐兮兮地對楊葉說:「楊教官,要不我不參加軍體拳表演吧。」
他實在是太胖了。
幾乎每個動作都不能正確地做出來。
楊葉和謝楠商量了一下。
再三確認陳遠真的不想參加,答應了他的要求。
他也認真努力地訓練了兩周。
不能因為他胖就取消他表演的機會。
最後又進行了幾次合練。
各班對隊列行進行了幾次練習。
就結束了這次為期兩周的軍訓。
軍訓匯演結束后,為期兩個周的軍訓也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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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班級按順序走出操場。
謝楠帶著一班走在最前面。
余春芳站在操場出口旁邊等著。
兩周的訓練,所有的學生都黑了一圈。
只是胖子陳遠並沒有瘦下來,甚至還有點更胖了。
一個人頂兩個人吃,他不胖才怪。
所有的學生都顯得更加精神了。
易飛沒有看到趙麗麗,按理說這麼熱鬧的事情,她沒有道理不出現。
特別是余老師來了,她更得跟過來才對。
軍訓後半段,她再也沒有見過趙麗麗出現過,
有時候余春芳會一個人跑到鐵絲網那邊看看。
難道這些天,她一直在籌建蔬菜商店的事情?
不應該啊,有鄭韻在,她懶得管這些事才對。
余春芳宣布解散以後,叫住了易飛和謝楠。
她把兩人領到校園的池塘邊。
四下掃了一眼,象做賊一樣。
易飛和謝楠都有點奇怪。
余老師向來都是一副處亂不驚的神態,今天是怎麼了。
易飛則是有點擔心。
別不是姑姑出事了吧。
「趙老師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我告訴你們不是想讓你們去勸她,她也不需要勸。我只想提醒你們,這幾天最好不要去招惹她。畢竟她二十歲生日還沒有過,小孩脾氣。」
原來這樣,難怪這麼熱鬧的事她都沒有出現。
易飛說道:「我見過趙老師的男朋友,好象她並不喜歡和他在一起。」
趙麗麗都快煩死那個李樹了,早就說要分手了。
易飛也不喜歡李樹,覺得他比石銘生都差遠了。
他也放心了。
只是和男朋友分手了,姑姑應該不在乎。
余春芳苦笑道:「不管怎麼樣,李樹畢竟是她的第一個男朋友,而且他們的分手又讓麗麗搞得滿城風雨。」
這點易飛相信。
趙麗麗絕對屬於那種沒事變有事,小事變大事的人。
分個手肯定也會分得與眾不同。
謝楠則是好奇地問:「余老師,跟我們講講唄,省得到時候我們不知道,戳到趙老師的傷心處。」
余春芳想了想,還是告訴了他們事情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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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想攀上趙麗麗這棵大樹。
他已經做了最大的努力,甚至為了給她買禮物不惜挪用公款。
他認為,趙麗麗是打開他輝煌前程大門的鑰匙。
不管如何,他都沒有準備放棄。
但在他們之間有一個最不穩定的因素。
就是李小紅。
李小紅是李樹的老鄉,兩人都是臨東的鄰市,西陽人。
李樹大學畢業分到臨東市統計署后。
住到了市府宿舍里。
統計署單位又不大,沒有自己的宿舍。
經常去市府宿舍後門旁邊的一個小麵館吃飯。
麵館里有一個打工的小姑娘。
看上去也就十六七歲,長得非常水靈,是麵館老闆的親戚。
都是老鄉,李樹去吃飯的時候,時不時和她聊上兩句。
李小紅是山裡人。
讀了兩年書,十四歲到城裡的親戚家麵館幫忙。
真的是幫忙,連一分工資都沒有。
管吃管住,逢年過節時給買身衣服,給倆零花錢的那種。
山裡的父母想法很簡單。
就是想讓女兒從大山裡走出去。
最好能找一個城裡人嫁了。
一開始親戚對她還行,畢竟找一個白乾活的也不容易。
時間長了。
老闆還可以,老闆娘就時時打罵她。
可是離了這家麵館,她也不知道去哪裡,只能咬牙忍著。
李樹有一次去吃面的時候。
他看見李小紅胳膊上青一塊紫一塊,就問她怎麼回事。
她就偷偷告訴了他,還掀起衣服讓他看身上的傷。
李樹看著一身是傷的李小紅。
他有點生氣,一氣之下把她帶走了。
畢竟在統計署工作。
他多少也有一點關係,託人把李小紅安排在市府第二招待所。
一個臨時工,也沒有人在意。
但對李小紅來說。
這是人生的一個大轉變。
這裡沒有人打罵她。
每天就是收拾一下房間,工作也不累。
而且每月都能領到一份工資。
錢雖然不多,但除了吃喝以外,每月還能攢一筆小錢。
比起在親戚家幫忙時,不知道要好多少。
她的親戚知道是李樹帶走了她,也沒敢吱聲。
一個開小麵館的還想去跟吃公糧的斗?
何況她走就走了,對他們影響並不大。
只是給她父母發個電報,說她到市府招待所上班了,以後有事也不能怪他們了。
李小紅覺得無論如何得感謝一下李大哥。
可是,她實在是拿不出感謝的禮物。
最後她決定把還算拿得出手的自己當禮物送給李大哥。
李樹幫李小紅時並沒有什麼想法。
純粹只是看著這個小姑娘可憐,就順手幫她一下。
可是面對著送上門的她。
他還是心動了。
後來,賀夫人把趙麗介紹給了他。
他和趙麗麗處對象后。
李小紅並不傷心。
她從來沒有奢望過李大哥能娶她。
知道趙麗麗家庭情況后,她由衷地替李樹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