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司主,確實有點本事。
以花魁的能力,按說周圍有人出現,根本就不可能瞞不過她的眼睛。
可她硬是沒看到,司主從哪裏冒出來的。
難道,這個司主,也擁有類似「咫尺」一樣的能力?
不應該啊。
咫尺雖然強大,卻還是有徵兆的。
使用的時候,有輕微的空間波動。
就像是水波蕩漾一般,現身的區域,空間會輕微抖動一下。
……
早在花魁來的時候,楊雄和大掌柜,便總結了一些說詞,讓她記住,用來應付各種情況。
特別是面對司主的時候。
便點點頭,回應:「是。我回來了。」
司主的聲音,依舊很是空蕩,也看不清黑袍之下的面容:「如何?」
「事情調查到一半,受到了阻礙,不過,順路解決了桃花煞。」
這是楊雄和大掌柜合計之後,擬定的說詞。
從之前,天目夜使調查的事情來看,她調查的,分明是桃花鎮的事情。
而桃花鎮,是福壽煞的事情,和桃花煞——也就是敲門煞,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福壽煞的事情,並未在城市擴散開,而且福壽煞,能夠在西平城,堂而皇之的以「流水席」殺人,證明這件事情,本身就有問題。
甚至和西平城的權貴,達成某種勾結,才可以做到。
所以便讓花魁回答得模稜兩可一些。
至於桃花煞,本來就被楊雄解決了,順口一說,問題不大。
「受到了阻礙么,也對。」
果然。
司主並未糾結這事情,而是把目光,落到花魁身上:「你的狀態,不太對。大概還能撐多久?」
還能撐多久?
這個問題,有些偏離了花魁知道的答案。
她並沒有回答。
見狀,楊雄心念微動:煞術——影身。
他的眼前,微微一黑。
下一刻,他變成了花魁。
「大概一個月。」
楊雄開口答。
聲音不急不緩。
他琢磨了一下,說了個數。
司主問的,應該是「天目夜使」,被邪祟取代的時間。
畢竟現在的花魁,就是邪祟,氣質和活人,是有明顯區別的。
而每一個夜使,在過多使用煞力后,都免不了,被身上養的煞,取而代之的下場。
「看來,和桃花煞的戰鬥,讓你過多,使用了煞力,使得你,要提前化煞了。」
司主說着,身影晃動:「既然如此,這一個月內,你盡量不要出任務了,留在巡夜司吧。另外,在解決桃花煞之後,你累計的功勛,已經足夠讓你,請第二隻煞上身。等你實在撐不住的時候,便可以嘗試了。」
說完這話,司主的身軀,便消失不見。
和來的時候一樣神秘。
來無影,去無蹤。
但楊雄,卻從他的口中,得到了一個驚人的消息!
巡夜司的夜使,隨着使用煞力的次數增多,果然會化煞!
而且,在實在撐不住、將要化煞的時候,居然可以選擇,養第二隻煞!
似乎,請第二煞,是需要功勛。
功勛,很明顯,就是解決那些邪物后,得到的獎勵。
顯然,這個辦法,應該十分兇險,成功率很低。
要不然,司主也不會叮囑她,不到萬不得已,才去使用。
兩隻煞肯定比一隻煞強,
沒有危險的話,楊雄遇到的那些夜使,也不可能都只有一隻煞,而不是兩隻。
當然,如果從能力來看,現在的花魁,身上至少也相當於擁有兩隻煞的能力。
……
見司主離開,楊雄鬆了口氣。
這一關,算是過了。
這樣一來,花魁的身份,便能做實。
從此以後,巡夜司里,他便打入了一枚棋子。
算是好事。
接下來,楊雄繼續翻看卷宗。
奇異的是。
翻遍最近的卷宗,楊雄都未見到,有關子母煞的記載。
不但沒有子母煞的記載,也沒見到關於福壽煞的記載。
除了這兩個煞之外,卷宗里,連產煞,都有記載。
這巡夜司里的卷宗,倒是讓楊雄,着實震驚了一下:細細算來,整個西平城裏,出現的邪祟,一個月內,起碼有十起!
只不過,有其中有一半的邪祟,並未害人,也就只是記錄,上面批註了兩個字:「可控」。
只有確實殺人如麻,威脅到了城市的安全,這才會特批,讓夜使們全力追捕。
楊雄隱約明白過來,為什麼巡夜司,不動福壽煞了。
相比起來,福壽煞這種利用「流水席」殺人,一個月才殺幾個人,屬於「可控」範圍。
所以巡夜司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去理會他。
……
整整一天的時間,楊雄都在利用花魁的眼睛,觀察這巡夜司里的卷宗。
並未找到子煞的記載。
難道這子煞,跑路離開西平城了?
楊雄想着,操控花魁,出了巡夜司,來到辦公區。
所謂的辦公區,其實也就是夜使們,吃喝玩樂的地方。
巡夜塔的外面,有一片廣場。
廣場上,有一群女子,正載歌載舞,跳得歡樂。
旁邊,有上等的酒,烤好的肉,水果,等等。
好傢夥,擱這兒開趴體呢。
路過之時,便見到幾個夜使,正摟摟抱抱的,靠着幾個衣衫不整的美女,在那裏飲酒吃肉,開懷大笑。
甚至還有一個比較獨特的夜使,抱着兩個俊俏的少年,左親一口,右親一口。
看得楊雄好不噁心。
他也終於明白,為啥天目夜使,會有那種喜好了。
這些夜使,也不知是不是養煞的原因,感覺沒一個正常的。
「天目夜使!」
有人見到「她」,招了招手:「新進了一批俊哥兒,你有興趣么?」
楊雄沒有搭理他,走過去,指了一個坐在一邊、看起來嬌柔可憐的少女,說:「跟我走。」
「喲,天目夜使這出去一趟,口味變了啊。」
那少女聽到楊雄的話,戰戰兢兢的站了起來。
「跟我回房間。」
「是,夜使大人!」
「你往前。」
「是!」
楊雄倒不是想要女人——花魁一個女人的皮囊,-他總不能用這個身軀,去跟另一個女人磨豆漿——再說了,花魁作為皮影,雖然逼真,但「物件」並不齊全,沒那些個功能。
他只是想要找個人,給他帶路,找到天目夜使的住處,僅此而已。
……
天目夜使的住處很大,一棟緊靠着圍牆的別院。
單論大小,和楊雄的皮影鋪差不多,一個前屋,幾個偏屋,一個后屋,一個院子。
地方很大。
但裏面並未有僕人居住。
這一點,大掌柜跟他講過。
也不知什麼規定,說是夜使在巡夜司里,是不允許使用僕人的,也不允許攜帶家眷,只有出了巡夜司,搬到外面住,才可以有家人、僕人。
這也正是為什麼巡夜司地方這麼大,條件這麼好,可大多數的夜使,都不住在巡夜司的原因。
跟隨楊雄,進入屋子后,那個少女,看了看楊雄,忽然主動的脫掉衣服。
幾下就啥也不剩,然後走上來:「夜使大人,我服侍你吧。」
啊這!
這可不興磨啊!
不過。
楊雄掃了一眼。
這妞的身材,還可以。
單薄的衣衫下,居然如此浮誇。
而且,人都叫來了,要是不做點什麼,勢必會漏出馬腳。
當即給花魁,留下命令:「你,彈她的腳板心,200下。對了,每隻腳,200下。彈完以後,讓她走吧。」
隨後便從花魁的身上,退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