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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 第814章 番外二字體大小: A+
     
      第814章 番外二

      記得曾幾何時,每當有人提出對外用兵時,這朝中大臣十有七八皆是反對,當時整個宋朝的大戰略,就往內收,思想層面也是如此,幾乎喪失漢唐那種對外擴張的野心。

      但如今這種情況顯然已經得到改變,這剛剛拿下西夏、雲州,馬上又要開始對南邊用兵。

      大臣們也沒有去反對,反而是支持的,可見這其實還是跟國力有關係,以前是能忍則忍,這口袋裡面沒有錢,幹啥都心裡發怵,現在腰包鼓鼓,你再跳一下試試看。

      從戰略層面來說,既然是要走向帝國霸業,這戰爭就不能輕易停下來,必須對外擴張。

      如漢唐初期,哪年不打仗。

      當然,對南用兵,主要還是為了迷惑遼國,其次才是削弱李朝。

      還得針對遼國,布下疑陣,讓遼國認為稅幣才是宋朝國力增長的主要原因。

      三司。

      「我們已經研究過了,在雄州等地發行稅幣,並不是什麼難事,因為海運可以直接抵達我們與遼國的邊境,而江南、福廣也都在使用稅幣,所以我們可以將部分軍餉換成稅幣,再吸引商人通過海運將糧食送到邊境。我也已經跟三大解庫鋪商量過了,他們都會去當地建立解庫鋪,方便士兵使用稅幣。」

      薛向向王安石說道。

      王安石點點頭,又向一旁的呂惠卿道:「目前海運是什麼情況?」

      呂惠卿回答道:「去年從福廣、占城等地運送到登州的糧食,已經達到十萬石,較之前年翻了一倍,損失目前只在百分之十,但較比起運河的損耗,這成本至少降低四成,因為海運主要是靠風力。

      那是我們預計,朝廷決定支援占城,討伐李朝,海商還會進一步增長。」

      對南用兵,最為高興的,莫過於海商,到底名義是以支持占城,但要支援占城,陸路上是行不通的,就只能走海上,一旦朝廷將錢用於海上,海上貿易必然變得繁榮起來。

      王安石問道:「那事業署下面的各大運輸集團,可有組建自己的海船隊伍?」

      呂惠卿搖搖頭道:「暫時還沒有。」

      「為什麼?」王安石詫異道。

      呂惠卿訕訕道:「因為這些運輸集團,還是以供應京城為主,但京城又不靠海,就是運到登州,也得通過河道運送到京城來,這路程是近不了多少,損耗也無法減少。

      而且海上運輸,依靠的是風,每年南下北上都是有固定的日期,但是京城的供應不容有失,所以,目前海上的都是商人。」

      王安石道:「其實運輸集團也可以拿錢出來,與那些海商合作,為以後做準備。」

      呂惠卿點點頭道:「學生知道了。」

      正當這時,鄧綰突然快步入得屋內,「王相公,三司使,呂尚書,我方才收到消息,海門縣縣令陳芝華被人狀告隱瞞其父的死訊。」

      王安石聽得眉頭一皺。

      呂惠卿問道:「誰告得狀?」

      鄧綰道:「是揚州檢察院收到舉報。」

      立法會。

      「隨著稅幣漸漸普及,各地也傳來一些假稅幣的案件,雖然都是粗製濫造,也只能矇騙一些愚昧的村民,但不能任由這種情況繼續蔓延下去。」

      富弼緩緩說道。

      司馬光言道:「目前偽造稅幣,已經是定為死刑,但是根據各地情況來看,那些人都是亡命之徒,死刑對於他們而言,無法起到震懾的效果。

      我們應該針對那些有家底的富商,進行管制。」

      富弼問道:「如何管制?」

      司馬光道:「印刷稅幣的墨紙,與平時我們使用的不一樣,普通人也用不上,我們可以要求這方面的商人,對於購買的客戶,進行登記,否則的話,就要拿他們問罪,同時對於舉報的,進行重賞,以及要求稅務司、安全司對這方面進行嚴查,如此才能夠有效的打擊。」

      張斐笑道:「要不要這麼狠?」

      富弼微微笑道:「不是還有其它方面考量麼。」

      「其它哦,我明白了。」

      張斐恍然大悟。

      這也是為了迷惑遼國。

      在商量完稅幣一事後,富弼又道:「此外,還有一事,也想徵求各位的建議,就是關於西夏文字的問題。興慶府皇庭傳來一封信函,詢問當地立法會,是否有決定使用哪種文字的權力?」

      文彥博立刻道:「我朝已經不存在羈縻州制度,只有公檢法,書同文,車同軌,這都是必然的。

      而且,西夏當初之所以創造文字,乃是希望與我國和遼國平起平坐,這必須得廢除,如這種事,也必須由朝廷決定。」

      司馬光道:「這事當然得由朝廷來決定,但是是否立法廢除,我認為還當慎重,因為佛教在吐蕃、熙河、西夏等地盛行,而據我所知,當地佛寺十有八九都是採用西夏文字,這貿然廢除的話,恐怕會引發當地僧侶的不滿。」

      文彥博道:「西夏就是通過佛寺來推廣西夏文字的。」

      司馬光道:「但這已經成為現實。」

      「我也是考慮到這一點,才不敢貿然決定。」

      富弼稍稍點頭,「不過這事必須要給出一個具體法案,因為以後還會遇到類似的情況。」

      說話時,他偏頭看向張斐。

      張斐道:「我贊成文公的書同文、車同軌,但是不是要採取秦朝的做法,我覺得沒有必要。

      秦朝之所以那麼暴力,乃是因為其文化不在其餘六國之上,而且秦國完全是暴力征服,所以不這麼幹,可能秦朝的制度,都會被六國反噬,法家解決問題,永遠只有一條路徑。

      但我們大宋是完全不需要,就拿熙河來說,當地商人都在學習漢字,都在使用漢字,沒有人再用什麼西夏文字,因為他們不用漢字,就無法自主立契。在貿易方面,就是我們漢人主導,而漢人是不可能去學習西夏文字的。

      朝廷只需要確定官方文字和官方語言,理由則是方便大家貿易,方便大家解決糾紛,不需要立法廢除西夏文字,不用想也知道,這用的人肯定會越來越少,用不了幾年,西夏文字就會銷聲匿跡。」

      司馬光也點頭道:「我贊成張三之言,其實西夏文字也不過五千多個,還不到漢字的十分之一,且還是效仿漢字創造的,遲早會被取代,到時我們還可以通過事業學院去慢慢普及,只要明確官方語言和官方文字,那就足矣。」

      文彥博卻道:「雖然二位說得也有道理,但那僅限於文化方面,而未考慮政治層面,秦國書同文、車同軌,也是避免六國死灰復燃,西夏亦是如此,西夏文字若是繼續存在,就如同西夏的幽靈一直游離在河套地區,文字雖然無害,但難免會被那些心懷不軌之人利用。」

      司馬光反駁道:「秦國的書同文、車同軌乃是為求統一,至於是否為防止六國死灰復燃,或許有這方面的原因,但我以為文字並不是其中的關鍵,因為滅亡秦國的,不就是那楚霸王麼。

      關鍵還是如聖人所言,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如果西夏死灰復燃,那只能說明,朝廷的政策不得人心。而佛教在當地有著廣大的信徒,採取強硬的方式,只會製造混亂,這不利於西夏安定。」

      「你們不能只顧眼下,而不顧長遠。」文彥博眼看自己是少數,又馬上道:「反正我是堅決反對保留西夏文字,此非小事,必須要在立法大會解決。」

      富弼見文彥博很是不爽,趕緊點點頭道:「我本也是這麼打算的,今日請你們過來,也只是聽聽你們的想法。」

      由於文彥博的態度堅決,這事也只能放到立法大會上去說。

      張斐對此也是贊同的。

      回到最高皇庭,許芷倩立刻迎了過來,「富公叫你過去談什麼事?」

      張斐坐了下來,「是否要廢除西夏文字?」

      許芷倩愣了下,道:「有了漢字,誰還會用西夏那極其複雜,且又毫無意境和美感的文字。」

      張斐笑道:「但是西夏文字出來之前,漢字就已經存在。」

      許芷倩道:「我聽說西夏之所以要創造文字,純屬是想與中原分離。」

      張斐點點頭道:「所以我們考慮的也不是意境和美感,或者說筆畫的多少,而是政治因素。」

      許芷倩問道:「那你們商量的結果是什麼?」

      張斐道:「到時由立法大會來決定。」

      許芷倩道:「那你怎麼看?」

      張斐道:「我認為西夏文明完全仿照中原文明,區別不是那麼大,而且我們的文明是更加優秀,是全方面碾壓,完全依靠經濟、文明去潛移默化地改變,沒有必要強行廢除,但這種事需要考慮到很多層面,尤其是在政治層面,如果政治需要廢除,那也沒什麼可說的。」

      許芷倩點點頭,突然想起什麼似的,「或許現在還有比這更加頭疼的事。」

      張斐偏頭看向許芷倩。

      許芷倩道:「京城的皇庭剛剛收到來自海門縣縣令陳芝華的上訴。」

      張斐詫異道:「縣令的上訴?」

      許芷倩點點頭道:「據說是那陳縣令隱瞞了其父的死訊,被人舉報到檢察院。」

      張斐問道:「他為什麼要隱瞞?」

      許芷倩道:「根據我朝丁憂制度,父親去世,他必須要回家丁憂,但這肯定會影響到他的仕途。」

      張斐點點頭道:「對哦,守孝,那他以什麼理由上訴?」

      許芷倩道:「他說他對此不知情。」

      張斐道:「既然不知情,那就不算隱瞞。」

      許芷倩道:「但據說檢察院找不到他不知情的證據。」

      張斐緊鎖眉頭道:「你認為此案會打到咱們最高皇庭來?」

      「有可能。」

      許芷倩道:「因為趙相公多半會判陳芝華罪名成立的。」

      張斐點點頭道:「到時再看吧,到底我們現在也不清楚是什麼個情況。」

      傍晚回到家裡,張斐又向許遵詢問此事。

      「我也是今天收到陳芝華的訴狀。」許遵點點頭道。

      張斐道:「他是否真的不知情?」

      許遵道:「這其實並不重要。」

      張斐問道:「為何?」

      許遵道:「在皇佑年間,益州的一名推官,因為不知其母去世,而被人舉報,朝廷雖然查明他確實不知情,但仍然將他罷官。

      原因就在於,朝廷認為他之所以不知情,乃是因為其沒有關心他年事已高的母親,這不能作為理由。

      故此在此次立法中,立法會對此有詳細的規定,在沒有明確證據可以證明其實知情的條件下,可以給予一年的知情期,但是超過一年,無論是否有證據,都屬於隱瞞不報。當然,一些特殊情況是可以豁免的,首先,此法也繼承以往的制度,武將是不需要丁憂,而且邊境重鎮的官員也可以不丁憂,但必須要上報朝廷。不過,陳芝華的情況並不在其列。」

      張斐道:「岳父大人這麼一說,我倒是有些印象,當時我還覺得這法條有些自找罪受,畢竟這是家事,法律就是寫得再複雜,也很難監督完善,更別說給出一個公正的答案。只不過那些老夫子們討論地非常激動,包括富公也是支持的,我也就沒有多說什麼。」

      許遵也是感慨道:「此事還真不是那麼簡單。」

      張斐問道:「還有其它原因嗎?」

      許遵道:「就說我之前說得那位益州判官,他是在晉升之時,才被人彈劾的,許多賢臣、能臣,也都是倒在這丁憂上面,這已經成為朝堂鬥爭的一種手段。聽說海門縣在陳芝華的治理下,是發展迅速,尤其是陳芝華大力建設港口,開展海上貿易,海門縣的稅入較之兩年前,已經增長兩倍有餘。

      陳芝華在訴狀上沒有明說,但是他有暗示,海門縣的稅政比周邊州縣都要好得多,如果他回家丁憂,他的努力將付諸東流,是有人故意整他。

      另外,陳芝華是王介甫提拔上的。」

      張斐鬱悶道:「這還真是挺複雜的。」

      許遵道:「這事若真是鬧到最高皇庭去了,伱可得慎重處理,我朝一直提倡以孝治天下。」

      張斐點點頭,「是,我會謹慎處理的。」

      吃過夜飯後,一家人帶著三個娃,在後院玩耍,如今張興他們都已經長大了,喜歡到處跑來跑去,跟著李四、小桃他們玩遊戲。

      趁著高文茵、穆珍跟著孩子們玩耍時,許芷倩來到張斐身邊,輕輕挽著他的胳膊,道:「我看你對這個官司,好像沒有什麼信心。」

      張斐偏頭瞧了她一眼,道:「不是沒有什麼信心,而是這種案件,本來就是最為複雜的,是大庭長無法決定的。」

      許芷倩好奇道:「為什麼?」

      張斐道:「母愛子,子愛母,這種親親之愛,是一種天然存在的共識。而守孝只是表達親親之愛的一種形式,為什麼要有這種形式,其實就是將儒家思想的具體化。不然的話,任何思想都會顯得非常空洞,也無法深入人心。

      可隨著儒家思想的普及,這種形式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理所當然,或者說它就是正確的。法律是無法判定一種屬性就是正確的行為是違法的,尤其是這種行為,還是基於某種大義之上。」

      許芷倩聽得是一知半解,道:「那你怎麼看?」

      張斐道:「你還記得媯鄉弒母一案嗎?」

      許芷倩點點頭。

      張斐道:「我當初是怎麼處理的?」

      許芷倩道:「你你是請了觀審團來協助你判決。」

      張斐點點頭道:「可見此類案件,庭長怎麼看,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怎麼看,我是庭長,不是聖人。

      我不止一次說過,這世上沒有完美的制度,沒有完美的思想,但有趣的是,我們往往很難從思想中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因為當你去其糟粕時,可能將精華也去掉了。

      你信不信,如果貿然廢除丁憂制度,這孝道就會慢慢被壓縮,對整個社會的影響,比我們個人所想像的要大得多。

      就好比公檢法,根據公檢法的制度,可能會放過一些壞人,可當你想要補救時,往往也會將公檢法最為精華的東西也給去掉。

      說實在的,我並不支持丁憂制度,但是我在此案中,會更多的去尊重大家的看法,而不是依照自己的想法來做決定。」

      許芷倩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難道都不能對此進行完善嗎?丁憂制度,乃是為求體現孝道,不能讓它成為黨爭的工具。」

      張斐點點頭,又道:「但這不是大庭長能夠去完善的,需要先有廣大民意的支持,處理起來,可能會比較複雜。」

      正版書鋪。

      「王學士真是妙筆丹青,言簡意賅,遼人若見此文章,必奉為珍寶啊!」

      張斐將文章放下,滿懷欽佩地向王安石。

      為了迷惑遼國,宋朝也是下了血本,從軍事、行政、法律,以及宣傳,各個方面來體現。

      務求讓遼國早日用上稅幣。

      「行了。」

      王安石道:「你如今都已經是大庭長,還犯得著拍我馬屁麼。」

      張斐委屈道:「真心實意。」

      王安石道:「你懂得鑑賞?」

      「大家都說好啊。」

      「!」

      王安石一陣無語,道:「宣傳方面,你說行就行。此外,關於海門縣縣令一案,你可知曉?」

      張斐點點頭,「略有耳聞。」

      王安石道:「這純屬政治迫害,陳芝華在海門縣兢兢業業,當地稅入大漲,可見當地百姓生活富足,若只因其不知父親去世的消息,而將其治罪,這簡直就是在陷害忠良。」

      張斐笑道:「王學士,你這是在干預司法。」

      「我是在跟閒談,我可沒有要求你做什麼。」王安石又道:「難道我們的關係,生疏到只能談公事。」

      「當然不是。」

      張斐呵呵一笑,又道:「但是王學士要知道,我只是大庭長,我沒有擁有改變法律的權力,法律就是這麼定的,我也沒有辦法,雖然我也覺得這有待商榷。」

      王安石道:「你可是法制之法的創始人。」

      張斐道:「但法制之法也是要基於儒家思想,這事你跟我說沒用。」

      王安石聽出這弦外之音,道:「那得跟誰去說?」

      張斐道:「百姓。」

      「百姓?」

      「對。」

      張斐點點頭,道:「如這種案件,輿論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在此案中,最大的受益人是海門縣的百姓。」

      王安石道:「如果輿論利於陳芝華,你!」

      張斐笑道:「這不合規矩。」

      在朝堂之上,丁憂無小事。

      很快,陳芝華一案,便在朝中掀起巨大的風波,甚至於令黨爭似有死灰復燃的跡象。

      革新派是堅定地支持陳芝華,理由當然是他能力出眾,在他的治理下,海門縣的百姓,過上富足的生活,並且暗示有人嫉妒他的政績,故而以此來打擊他。

      保守派則是認為,此事足以證明,陳芝華並非是為百姓,而是為求政績,他如今為了升官,就連孝道不顧,他日若掌權柄,必將禍害蒼生。

      這輿論戰,從朝廷打到民間,好不熱鬧。

      這可將趙頊給急壞了,他現在可不需要黨爭來維護自身權力,他如今已經有足夠的權威,他要幹大事,奪回燕雲十六州的計劃,前不久才確定的,你們就跟我來這一套。

      但他又不好說,因為關於孝道,他也得謹慎,然而,陳芝華的政績斐然,非常迎合當下的政治需求,貿然捨棄,那些努力幹活的官員會怎麼想。

      這左右為難,他只能把大庭長找來。

      「此案必須迅速終結。」

      趙頊很是激動道:「不能因為一個縣令,而壞了朕的大計。」

      張斐似乎早有準備,道:「陛下,此事只有一個辦法。」

      趙頊忙問道:「什麼辦法?」

      張斐道:「動用陛下的豁免權。」

      「豁免權?」

      趙頊驚訝道。

      他從未想過,他的第一次,竟然是給予一個縣令。

      張斐道:「如果最高皇庭判其無罪,無論我解釋的多麼完美,都會令丁憂的相關律法,變得錯漏百出,我研究過丁憂的相關律法,本來就設計非常糾結,庭長可以去解釋律法,但不能去破壞律法。」

      趙頊沒好氣道:「所以你認為大庭長的判決,要勝過朕的聖旨。」

      「當然不是。」

      張斐道:「如果陛下是要下旨赦他無罪,那我也會阻止陛下的,但陛下是豁免,豁免是默認其罪行,這是不一樣的。」

      趙頊道:「大庭長是法律為先,可朕必須以孝道為先,如果你判了有罪,朕若豁免,你可知道朕要承受多大的罵名嗎,那些老夫子會饒過朕嗎?」

      那些讀書人,可是惹不起的。

      張斐道:「但若陛下是為大宋子民而豁免他呢?」

      趙頊聽得眉頭一皺。

      張斐道:「陛下不是在包庇他,陛下還是承認皇庭的判決,認定其違法丁憂制度,只是鑑於其為海門縣的百姓,帶去富足的生活,無論別人怎麼說,但對於陛下,這就是效忠,對於百姓而言,他就是一個好官,自古忠孝兩全難,也只有陛下能夠給予其豁免。

      鑑於民間許多百姓還是支持陳芝華的,陛下若給予其豁免,一定能夠爭取大家的支持,也能夠令那些官員更加忠心於陛下,這也是對豁免的一次很好的嘗試。」

      趙頊沉默良久,嘆道:「這事是最為棘手的。」

      張斐直點頭道:「絕對贊同。」

      趙頊沒好氣道:「所以你就將此事扔給朕。」

      「當然不是。」

      張斐道:「我怎麼可能讓陛下承受這一切,自己卻獨善其身,雖然我會維持原判,但是我會給出自己的解釋,我表明自己是支持陳芝華的,只是我不能破壞律法。」

      趙頊又有些不好意思,「那也不必,如果朕要豁免其刑罰,又何必將你給拖下水。」

      張斐道:「這倒無所謂,大庭長有自己想法,那再正常不過,又不是我一個人這麼想。這也能夠讓陛下的豁免,爭取到更多輿論支持,同時,也能向立法會施壓,要求改變這條律法。

      目前正是用人之際,而且年輕官員更是其中的主力軍,要是動輒回家丁憂,這會干擾到陛下的雄圖霸業。」

      趙頊點點頭道:「不錯,這法律必須要改,這種事年年都可能發生,只要出現此事,朝中必然是吵得不可開交,朕也不能回回都豁免他們,那樣的話,不是包庇,也成包庇了。」

      而那邊趙抃顯然是偏向保守派的,關鍵根據法律,也應該判陳芝華有罪,不能說你造福百姓,你就可以干違法的事,功是功,罪是罪,故此汴京皇庭還是決定維持原判。

      但是保守派可不會半場開香檳,因為上面還有最高皇庭,對於張斐,他們真是愛恨交加。

      果不其然,陳芝華立刻上訴到最高皇庭。

      但張斐卻給予駁回。

      就連掙扎的跡象都沒有了。

      這令保守派是大鬆一口氣,咱們的大庭長成熟了。

      可革新派那邊則是傻眼了。

      大庭長變了。

      不過,隨後張斐就在報刊上給出自己的解釋,他直接表明自己駁回陳芝華的上訴,只是在於自己不想破壞律法條例,僅此而已,他個人並不認同陳芝華應該受到這些懲罰,只不過法律是這麼規定,身為大庭長,必須要捍衛法律。

      並且,他還建議立法會應該重新審視這條法律,因為這其中存在太多不確定性,存在太多不可查證的盲點,存在著太多例外,這條法律要是落在那些心懷不軌之人,可能會成為羅織冤獄的幫凶。

      立法會。

      「哼!他這是以退為進,向立法會施壓啊!」

      司馬光氣不打一處來。

      趙抃點點頭道:「他這麼一解釋,這民間輿論頓時都倒向陳芝華。」

      呂公著道:「還都誇大庭長恪盡職守,捍衛律法,鐵面無私。」

      富弼道:「其實他說得也有道理,丁憂引發的爭鬥,已經不是一回兩回。」

      司馬光道:「人人都要丁憂,又不是陳芝華一個人,可為什么子瞻他們就能做到人人稱讚,而陳芝華卻做不到,他難道一點過錯都沒有嗎?他若多關心父親,又豈會不知,這可不是小事啊。」

      富弼道:「在道德層面可以這麼說,但是張三指得是法律方面,如今的法律不同以往啊!丁憂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做不到人人一樣,相隔距離遠近,職位高低,文武之別,身處何處,甚至於自己的意願,官家的看法,全都影響到丁憂是否執行。沒有哪條法律,會受到這麼多因素的影響,那又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的判決。」

      「這倒也是。」

      司馬光點點頭,又問道:「那富公怎麼看?」

      富弼道:「要麼就從大宋律法中移除,由政事堂來設定規矩,只是說不用接受刑罰,但政事堂還可以決定他們的去留,要麼就是人人一樣,並且制定嚴格的規定。」

      文彥博道:「政事堂來決定,也會引發鬥爭,如果陳芝華真是受人嫉妒,那麼誰在乎陳芝華是徒刑,還是苔刑,又不是深仇大恨,他們只在乎陳芝華的政績,只要能夠將陳芝華趕走,嫉妒他的人,還是會去告發,這得不到任何改善。」

      富弼道:「區別還是有得,至少不會破壞律法的權威。」

      正當這時,劉述快步走了進來,微微喘氣道:「方才官家下達詔令,豁免的陳芝華兩年徒刑和三十苔刑。」

      眾人一陣驚愕。

      這反轉來的,有些突然啊!

      關鍵這是趙頊第一次動用豁免權。

      所以,之前大家完全沒有想到這一點。

      還能這麼操作?

      真是誰也沒有想到,皇帝會去豁免一個縣令,以前設計的時候,就是為皇帝豁免親王、外戚準備的。

      同時皇帝也給出自己的解釋,我承認陳芝華的行為有違孝道,這是毋庸置疑,但是陳芝華作為官員,是恪盡職守,令海門縣百姓生活富足,這可都是鐵證,他是為朕效忠,而未能遵守孝道,朕必須給予他豁免。

      王安石他們立刻站出來支持,饒是一些崇尚孝道,也都給予支持。

      咱們忠孝各論各的。

      之前張斐的判決解釋,就已經使得輿論開始倒向陳芝華,這時候皇帝再出手,雖然一方面默認其罪名,但另一方面,則是承認其功績。

      這一點尤為重要。

      因為如今官員的政績,跟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

      稅入上漲,百姓一定過得更好。

      雖然沒有具體證據,但是基於自身利益,百姓更相信陳芝華是一個好官,是不知情的。

      輿論的傾斜,也令大家都思考起來,到底這丁憂制度,是否公平?

      但大家也沒有說守孝是不對的,他們只是針對這條律法進行質疑。

      設計的不夠完善,才讓人有機可乘。

      立法會承受了所有的壓力。

      「如果老朽沒有記錯,在討論丁憂制度時,你也是在場的。」

      富弼沉眉看向張斐。

      張斐點點頭道:「我是在場。」

      富弼道:「既然你有問題,為何當初不提出來?」

      張斐道:「富公明鑑,在立法的時候,我提得都是原則,確保大家的正當權益得到保護,而不是具體條例的擬定,因為我沒有多少經驗,我不太了解一些法律對於民間的影響,我不敢妄下判斷。

      而我現在提出質疑,那也是因為發生了這種案件,我才覺得這條例有不足之處。」

      富弼問道:「那你現在怎麼看?」

      張斐遲疑少許,道:「根據目前丁憂條例來看,我們都知道,其中操作難度之大,就只能適用於一小部分人,至少所有的百姓都不可能去遵守,他們丁憂,朝廷可不會養著他們的。

      從這一點來說,這其實根本就不適用於律法,所以才會引發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我也理解為什麼這麼做,因為從思想層面上來看,這麼做無疑是增加儒家思想的地位和權威。

      這是政治和思想方面的訴求。想要做到兩者兼顧,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改,就得考慮該以哪方面為先。」

      富弼微微點了下頭,只道:「還是等到立法大會來決定吧。」

      其實這種事,任何一個人拍板決定,都會被罵得體無完膚,包括皇帝在內,嚴格意義上來說,其實此案是大庭長和皇帝一起判決的,這也是第一回。

      可見此事,只能是大家一起來決定。

      而今年的立法大會,也是至關重要的,這是收復雲州,消滅西夏後,第一次召開立法大會。

      有太多方面要商量。

      許多司法官員都回來參加此次大會。

      包括范純仁、蘇軾、齊恢、齊濟、錢顗、上官均等庭長、檢察長。

      蘇轍還是沒有來,他現在在太原建設公檢法,根本就走不開,蔡卞、呂大忠這些身在邊州的也都沒有來,不過他們都派了人過來。

      從一開始就吵得是天翻地覆,毫不誇張地說,年都不過了,對於他們這些文人而言,這種吵架,那就是過年,多爽。

      除了三十和初一,大年初二他們就來到立法會,繼續吵架。

      這年有什麼過的,工作使我快樂。

      在一番大吵之下,陸陸續續又擬定了一百多條律法,涵蓋各個方面,包括貿易法,海運法,等等。

      其中有三條是最為重要的。

      其一,就是正式確定燕雲十六州是大宋領土,理由就是朝廷廢除了澶淵之盟。

      其二,就是關於是否強行廢除西夏文字,張斐、司馬光這一派還是占得上風,主要就是熙河的成功,讓許多官員認為不應該這麼幹,因為人家願意跟著你,主要是因為公檢法,是因為法制之法,但如果朝廷利用公檢法,去設定一些非法制之法理念下的法律,這可能引發各族百姓的不安。

      你今天能夠廢我習慣使用的文字,那你明天就能將我也給廢了。

      那邊才剛剛平定,而且出力多數是党項人、吐蕃人、羌人,如今大家混居在一起,不能這麼搞,真會出事的。

      最終還是確定不立法廢除西夏文字,你們愛用就用,但是立法確定官方文字、官方語言,後面還包括各種度量衡的統一。

      但是在這些法律中,有一個很明顯的特徵,沒有「廢除」二字,只有「官方」二字,並且還給出解釋,就是方便大家貿易,你們私下愛用什麼就用什麼,但是官府只認官方規定的。

      其三,也就是關於丁憂制度,這個是爭論最為激烈的,支持和反對的,幾乎是一半一半。但由於司法官員居多,他們從司法層面提出質疑時,對方也解決不了。

      因為操作係數太難,假設我是荊州人,在大名府當官,按理來說,一年之內,是能夠將消息送到,但問題是,誰能保證路上不出現意外,這個意外又怎麼規定。

      擴大至兩年,至三年,墳頭都長草了,你再回家守孝?

      再說了,如果擴大至三年,官員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利益,來調整什麼時候回去丁憂,這是在維護孝道,還是在破壞孝道。

      孝道不是人人都該遵守,為什麼又要區分文武?

      這文武還不好區分,比如說王韶,他是算文臣,還是武將,警司是算文臣,還是武將。

      關鍵,在甘州的官員,到底要不要丁憂?

      因為丁憂是沒有算在基本法內的,不可能讓人家吐蕃人回家丁憂,那朝廷派去那邊的官員,怎麼去算。

      這是理不清的。

      立法會也給不出一個具體解決方案,那司法官員怎麼去判斷,在公檢法制度下,是不能各判各的。

      最終,大家還是達成一個共識,大家都認同孝道,丁憂,只是由於操作不來,只能將丁憂制度從律法中移除。

      但是後面是有補充的,不以懲罰來論丁憂,而以鼓勵,看官員自己的意願,如果官員要申請回家丁憂,若無必要理由,朝廷必須給予批准,並且發足額的俸祿。

      不過規定丁憂日期為百日,而不是二十七個月,也就是俗稱的三年。

      其實在重新立法之前,就沒有規定要丁憂多久,有百日之說,也有三年之說,主要是看自己的意願,就是富弼開的頭,他身為宰相,愣是回家丁憂了二十七個月。

      他雖然是自願的,但他可是富弼,地位、威望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這是一個很好的表率。

      而在當初立法的時候,富弼剛好又是立法會長,他雖然沒有要求跟自己一樣,因為他向來是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但是大家都認為應該效仿,才規定二十七個月。

      但這是在冗官的前提下立法的,當時的情況,不是特殊差遣官,不怕找不到人補,由於後來的官制改革,知縣、知州權力都是很大的,不可能隨意撤換的,如果這些人回家丁憂二十七個月,朝廷還必須鼓勵,那這會出問題的。

      所以,是基於這一點,調整到百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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