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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 第372章 張律師,這咋緩刑都沒了呢?字體大小: A+
     

    每個案件都有追訴期,不管是民事還是刑事,而且對於案件的追訴期,法律都有着明確的規定。

    其實對於追訴期的存在,有些人是不能理解的。

    尤其是刑事追訴期,追訴期過了就不能再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那意味着什麼,意味着對方只要躲過追訴期,那就逃避法律的制裁了。

    那肯定也不能這麼理解,畢竟只要立案了的刑事案件,是不會受到追訴期限制的。

    而對於刑事自訴案件來說,一般都是五年的追訴期。

    也就是說,只要你的證據足夠充分,那麼網暴之後的五年,你都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王正南被網暴是兩年前了,這個時間並不短。

    可能連向玉玉,連當初網暴他的很多人都已經忘記了當初他們還在網上罵過這樣的一個人。

    或者說,他們罵過的所謂“虐狗”之人太多了,自己都不記得。

    只是王正南不管過去還是現在,從來都沒想到過還有刑事自訴這樣的一條路。

    現在,對方都展現了這樣的誠意,他開始了猶豫。

    而現在,他已經有了決定!

    人家把話都給他說的清清楚楚,不需要他幹什麼,只是需要讓他去拿出證據去起訴的。

    證據的話他們會幫着收集,律師他們也有,只需要他去起訴。

    周毅做事一向都是如此,從來不會藏着掖着。

    把話說清楚了,利弊也說清楚,看你怎麼選擇。

    畢竟如果真的站出來起訴,那有可能會讓一些人又開始網暴。

    當然只是有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還真的站出來網暴,那隻能說是沒腦子。

    想通了之後,王正南撥通了周毅的電話。

    “周總是吧,我接受伱的條件,今天我就去京州,您看如何?”

    “沒問題,我來訂票,你可以帶着孩子家人一起來,就當是出來旅遊了,一切費用都由我承擔!”

    一回生二回熟,有了之前和那些老人合作的經驗,現在的周某人在這方面那叫一個駕輕就熟。

    王正南只是其中一個,和他一樣的還有四個人,都是在過去被向玉玉網暴過,但是卻都選擇忍了的。

    事實上王正南這邊已經猶豫不少時間了,有的人一聽到周毅願意幫他起訴,那什麼話都不說立刻答應!

    只有被網暴了的人才能體會到那種感覺,這一兩年的時間並不足以讓他們忘記那段經歷。

    他們的所有個人信息都被公佈了出去,網上是鋪天蓋地的罵聲,還有各種各樣的電話短信騷擾。

    甚至連他們的微信這樣的聯繫方式都被人找到,通過添加好友的方式進行辱罵。

    說真的,像王正南這樣,在動手打狗之前真的沒想過事情會發展成這樣的。

    自己家孩子被狗咬,那當爹的站出來打回去,感覺好像很正常。

    然而人家罵他的人不那麼看,人家說那狗狗就是和他兒子玩的,根本沒咬到。

    現在終於能討回一點公道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幾個人都帶着家屬開始準備,有假期的直接來到了京州,沒有假期的則是趕緊請假。

    三天後,京州市機場,周毅見到了王正南一家。

    “周總,真的是太感謝您了,我從來沒想到這樣的事還能起訴的。”王正南看着面前的周毅一臉感激道。

    雖然對方說讓自己幫助他,但實際上是自己被對方幫助的。

    當年並不是真的想不到,網上很多的律師都給過建議。

    但就算想到了也不會有任何的動作。

    畢竟一個上班的普通人,面對鋪天蓋地的網暴之時,又有幾個有這個時間和精力來較真呢。

    周毅聞言笑了笑道:“王先生,不必如此,說來還是我需要你的幫忙呢。”

    “好了,這段時間你們就在京州安心待着,也沒什麼大事,主要起訴的時候需要你。”

    方大狀這段時間熱情高漲,真的是熱情高漲。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網上的那些話給激的。

    因爲在檢察院提出抗訴,案件發回重審之後,有很多人在網上說出了這樣的話:

    “這就是那個方大狀打的官司?就這?都被檢察院抗訴了,他怎麼還有臉說自己是大狀的!”

    “快算了吧,我看被你們吹捧的方大狀也就這樣吧,一個訟棍而已,還給弄成了正義化身對吧。”

    畢竟律師這個行業就是這麼特殊,有的人本來就對“方大狀被說成正義化身”這件事有點不舒服。

    畢竟律師收錢辦事,被吹是正義化身,也不嫌寒磣。

    後果就是,這段時間的方大狀如同打了雞血,各種努力找當年的證據。

    而周毅接待完了這些過來的當事人後便趕緊回了方大狀的律所,他現在其實有點迷糊了。

    半小時後,周毅坐在了方大狀的辦公室內。

    “所以你是想問,這次向玉玉究竟按照什麼性質來算對吧?”方大狀一邊埋頭工作,一邊說道。

    “是啊方大狀,我之前回去之後想了想,你說這個向玉玉的行爲算連續犯,那是不是累犯呢?”

    新的證據要可能加重對方刑事處罰的情況。

    現在這些新的證據確實都有這種情況。

    但是呢,有一個問題,這算什麼性質呢?

    “簡單啊,我之前跟你說過的,屬於情節嚴重的情況有什麼呢,累犯,數罪併罰等等很多呢,對吧。”方大狀擡起頭來說道。

    “可這應該不是數罪併罰吧,數罪併罰應該是有很多個罪名,可她只有一個啊。”

    “但你如果說是累犯,好像也不行,因爲她並沒有接受過刑事處罰……”周毅有點猶豫道。

    這就是沒有系統接受過法學教育的弊端,平日裡知道的都是方大狀在閒聊時候告訴他的。

    方大狀笑了:“怎麼不算數罪併罰呢,你看看她之前的行爲,可不單單是有誹謗!”

    “你看這裡,用各種方法侮辱對方,這就是侮辱罪啊,還有這裡,明知道是虛假信息,但是卻在網上各種散佈,起鬨鬧事,造成了網絡公共秩序的嚴重破壞!”

    “那應該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其他的我就不說了,有這麼多的罪名,憑什麼不能按照數罪併罰處理呢?”

    周毅愣住了。

    誹謗和侮辱,這倆好像不分家,但其實這倆就是兩個罪名,而且之間有着區分。

    當然,尋釁滋事罪這個他就完全沒想到了……

    “還有,換一下思路,什麼情況下我們的誹謗侮辱這類的自訴罪名會成爲公訴呢?”方大狀繼續說道。

    “讓你多看看司法解釋你不看,裡面規定的那幾種情形裡,其中一種就是,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那你說現在有了充足證據的情況下,她向玉玉算不算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呢?”

    “畢竟裡面有一位當初差點被網暴到自殺的!”

    “這屬於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況,是需要自訴轉公訴的!”

    周毅閉上了嘴,他還在那裡迷糊呢,這邊的方大狀早已經給出了各種各樣的路。

    但是不管走哪條,向玉玉都別想再出來了,緩刑更不用考慮。

    而且很大概率要比之前的判決更嚴重……

    方大狀還是那個方大狀啊。

    一段時間後,方大狀已經把所有的證據都準備好了。

    周毅便帶上了王正南等五人,直奔派出所。

    只要是公訴案件,都是能報案的。

    方大狀這次選擇了雙管齊下,報案和提交法院新的證據同時來做。

    至於周毅之前想的讓這幾位提起刑事自訴?

    那有點太不爽,而且還要調解,還有幹嘛,直接走公訴多好,爽快!

    公訴永遠要比自訴來的直接,要記住這一點!

    反正公檢法三家的程序都是互通的,到時候讓他們自己去弄。

    大概率是會先接受報案,然後暫緩再審,等着那邊的手續走完,然後合併審理。

    對於個人的犯罪行爲,哪怕就是你罪名再多,玩的再花,那也都是合併審理的。

    報警嘛,當然還是選擇自己熟悉的鐘樓派出所。

    老周的頭髮已經掉了一圈,現在有了幾分地中海的情況。

    今天剛剛處理完一個盜竊案,就看到了某個靚仔一馬當先,後面跟着五個畏畏縮縮的男人就這麼闖了進來。

    嚇得老周差點想喊人了。

    好在看看那個靚仔身上的包,並沒有多大,那還好了。

    “周叔好!”隔着老遠周毅便打招呼道。

    後面跟着的王正南幾人一臉懵逼,這裡是什麼地方,這裡是派出所!

    這位周總這樣進來有點太囂張了吧……

    不過聽到他喊周叔,幾人對視一眼,又好像明白了什麼。

    老週一臉無奈道:“又來了是吧,這次是事啊,我可告訴你,我們最近加班太多了。”

    頓了頓又道:“好在你這包也沒那麼大。”

    周毅嘿嘿一笑:“周叔,這次不是我一個人,還有他們幾個。”

    說完,回頭示意了一下王正南幾人,他們便紛紛走上來,掏出身份證等證件,將方大狀收集好的證據挨個放在了桌上。

    一個包好像不怎麼多,但是六個包放在那裡,就感覺有點恐怖了。

    老周心臟在加快:“又怎麼了,你不是正在刑事自訴嗎?”

    “咳,這不是發生了一些意外嘛,他們都是在之前的網暴中被向玉玉誹謗侮辱過的。”

    周毅推了推那幾個包說道:“這裡都是證據,周叔您看看吧。”

    老周已經麻了,真的麻了。

    他是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騷操作,但是一邊審查證據一邊和別的民警聊了聊之後發現,好像……程序上沒有問題!

    對方有沒有誹謗侮辱他們,有,而且已經涉嫌犯罪了!

    但是呢,因爲不告不理,所以好像又沒事。

    處於“薛定諤的犯罪”之中,不告就沒罪,告了……就是也得看情況。

    並且,根據司法解釋規定,這還真的是需要轉公訴的,哪怕最早的案件都已經是兩年前了。

    但在人家拿出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你這邊是必須立案的。

    不用說了,立案偵查吧,正好,向玉玉現在因爲檢察院抗訴,發回重審的原因,沒有因爲緩刑而出來,也沒有因爲判決而進監獄,還在看守所。

    這樣都不用跑手續,直接就能提審了……

    因爲看守所本來就是公安機關管的。

    這都巧的不能再巧了,難道都是計劃好的?

    網上吵的沸沸揚揚,張偉張律師更是準備極其充分,他覺得自己現在有了一定的把握了。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他又一次會見向玉玉的時候,發現情況發生了變化。

    “什麼?向玉玉那邊發現了新的證據?現在公安機關都已經偵查完畢了,已經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

    偵查階段需要多少時間,就看證據收集需要多少時間。

    當證據都已經收集好,那需要做的就是進行合理審查,並且請檢察院審查。

    大概檢察院現在也是懵逼的情況,本來是覺得量刑過重而發起抗訴的,誰能想到,這還沒開始重審呢,那邊就已經發現新的證據了!

    別人還一方面通過法院,一方面去報警,兩條路來走,好像生怕他們忽略一樣……

    提交到法院的證據先不說,畢竟這是自訴案件。

    但是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情況下,那就不一樣了,偵查,審查起訴,開庭審理,這都是必須要走的階段。

    所以當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法院一看,得,不用考慮了,反正要重審,直接轉成公訴,把對方的所有情況都合併審理吧。

    張偉站在辦公室裡話都說不出來一句了。

    這怎麼可能呢,怎麼可能會有新的證據呢?

    關鍵是,現在自訴案件轉成了公訴,而且檢察院的指控罪名不單單是侮辱罪了。

    還有誹謗,還有尋釁滋事……

    案件一下子變得極其複雜不說,整個形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可以預見的是,緩刑肯定是沒了,而且就這情況判下來,保不準就會是三年的有期徒刑了……

    正當張偉想着怎麼辦的時候,辦公室的門被一腳踹開!

    “張偉,你給我滾出來,你怎麼跟我說的,說這樣做有好處,現在呢,怎麼抗訴後玉玉的罪名比以前還要多了!”

    “你給我出來解釋!”

    聲音太大了,律所的其他工作人員都出來問情況,在知道了情況之後也都是瞠目結舌。

    這樣的事都能遇上?

    該說是他張律師運氣差呢,還是他的操作騷呢?

    原本還是緩刑,一番操作,緩刑沒了不說,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指不定就要變成三年了!

    “向先生,這事他不怨我啊,這又不是我說要提起抗訴的!”張偉走出來辯解道。

    他感覺自己的名聲已經完了。

    “而且有沒有犯罪,是您閨女自己做出來的,這也不是我能決定的吧!”

    不說還好,一說出來,對面的向進軍更加憤怒,直接推開了幾個律師,上來就開始動手。

    “我踏馬揍死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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