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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零辣媽颯爆了 - 第727章 那個港商zdxQ(jhssd.com)字體大小: A+
     

    回到家裡,林麥就給方卓越打了個電話。

    說她今天買了好幾道自家的滷菜,讓他早點回來吃晚飯。

    這兩天他一頓晚飯都沒回來吃過。

    方卓越在電話那頭挑剔道:「又不是你親自鹵的滷菜,我不吃。」說罷,就掛斷了電話。

    林麥在電話這頭氣鼓鼓了三秒鐘,這小叔也太不給面子了吧。

    雖然那些滷菜不是她親手滷製的,但是是按照她的秘方滷製的。

    和她親手滷製的,在口味上八九不離十。

    這傢伙卻嫌棄得要命,肯定是找借口,想和陶之雲在一起吃晚飯。

    林麥本想再打電話過去,問方卓越,他和陶之雲是不是在交往,這時電話鈴聲叮鈴鈴響個不停。

    電話是沈小萍打來的。

    她告訴林麥,下午汪市長的秘書像火燒眉毛似的,打過電話在找她。

    林麥不以為意:「至少等汪市長找我三次,你再跟我說。」

    之前她找汪市長,汪市長臨時變卦,讓她吃了個閉門羹,那她也要讓汪市長嘗嘗閉門羹的滋味。

    和沈小萍結束了通話,林麥就想給陶之雲打電話。

    忽然想到,如果陶之雲在和方卓越約會,是不可能接到她的電話的,那就只能等晚上打吧。

    電話沒安靜半個小時,就又叮鈴鈴地響了起來。

    這次是牛莉莉打來的。

    好久沒和牛莉莉聯繫了,不是牛莉莉太忙,就是林麥太忙。

    林麥當時結婚,牛莉莉家表姐也是那天出嫁、表哥也是那天結婚,全都趕一塊了,她因此沒能參加林麥的婚禮。

    現在聯繫上了,兩個好朋友都有點小激動,熱烈地聊起了天。

    牛莉莉因為沒能參加林麥的婚禮而表示歉意。

    林麥卻一點都不在意。

    兩人天南海北地隨意聊了兩句,牛莉莉轉換了話題:「我看見你們宣傳部在我們報紙登了廣告,說要賣掉萬通集團在江城的所有不動產,你幹嘛會這麼做?」

    林麥警惕性很高,儘管她相信牛莉莉的人品,可她還是怕萬一。

    世上最難測的就是人心。

    林麥半個字的實話都沒向牛莉莉透露,只說她不想受打擊,所以想把萬通集團搬去別的省份發展。

    牛莉莉道:「你這代價也太大了!」

    林麥笑了笑:「雖然代價很大,可能換來企業以後的順暢發展還是值得的。」

    兩個好朋友又聊了一會兒天,又掛了電話。

    雖然牛莉莉不會出賣林麥,可是隔牆有耳。

    她和林麥的通話內容,被同事用分機全都竊聽了,然後告訴了汪市長的秘書。

    汪市長的秘書又告訴了汪市長。

    汪市長又急又氣,良久無語。

    晚上十點,林麥準備上床睡覺前給陶之雲打了個電話。

    開門見山地問,她是不是在和方卓越處朋友。

    電話那頭,陶之雲羞澀得像個第一次戀愛的小姑娘,問她是怎麼知道的。

    林麥道:「無意中看見的。

    你什麼時候和卓越處朋友的?劉大夫怎麼辦?」她一連串地問。

    陶之雲聽了林麥的話,沉默良久,這才道:「就在前半個月,和卓越正式交往的。

    至於劉大夫,我是和他分手之後才和卓越交往的,沒有腳踏兩隻船。」

    她不安地問:「麥子,我是不是做得很過分,劉大夫對我這麼好,我卻和他分了手……」

    林麥靠在床頭,捏了捏眉心:「我又不是感情專家,我回答不了你的問題。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如果不愛對方,主動分手是對自己和對方的負責。」

    她八卦地問:「你和劉大夫分手,那劉大夫是什麼反應?」

    「當然是難受咯,還說,要親眼看著我結婚他才會放棄。」

    林麥道:「那你就快點和卓越結婚吧,讓他早點放下你,好尋找他自己的幸福。」

    陶之雲嗯了一聲,表示她和方卓越會在明年五一會舉行婚禮。

    林麥八卦地問:「真沒想到你挑來選去,居然挑中了卓越。

    你一開始不是一直拒絕他的嗎?

    他是怎麼打動你的心的?」

    陶之雲道:「我以前為了拒絕卓越,曾經說過一句話,我不要養不起家的男人。

    沒想到他卻把這句話當了真,為了我發奮努力。

    當他拿著一百萬的存摺當聘禮時,我……我的心就倒向了他~」

    林麥想,陶之雲絕對不會因為這一百萬的聘禮而選擇了方卓越。

    應該她內心深處喜歡的人就是方卓越,那一百萬的存摺只是催化劑而已。

    林麥問:「卓越的媽媽肯答應你和她兒子五一結婚嗎?」

    方卓越想和陶之雲在一起,王文芳是最大的阻力。

    陶之雲道:「這事卓越還沒跟王女士提過。

    卓越說,等過了年,他會跟他親媽說的。

    一切由他來安排,不要我操心,也不要我擔心。」

    和陶之雲通完電話,林麥就睡下了。

    啊!好想躺在教授大人溫暖的懷抱里睡覺啊。

    一晃又過了兩天,汪市長收到消息,有個港商想把萬通企業在江城的所有不動產全都買下。

    林麥也派了人去星城和有關領導人在密切接觸,談論把萬通集團搬到星城去的事。

    汪市長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團團轉。

    讓秘書再跟林麥的秘書沈小萍聯繫,讓沈小萍務必轉告林麥,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和林麥要談。

    沈小萍回答的永遠是三個字:「我儘力。」

    兩個多小時之後,汪市長終於接到了林麥親自打來的電話。

    林麥在電話里十分歉意地說,她這幾天實在是太忙了,一直在跟人談生意。

    因為太累,回家倒頭就睡了,

    雖然她的秘書一直在聯繫她,可一直沒聯繫上,實在抱歉,巴拉巴拉不停地賠罪。

    汪市長嘴裡說著沒關係,心裡想的卻是,這個小姑娘壞得很,她所說的話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信。

    林麥在電話那頭道:「聽說汪市長有急事找我,可我現在分身乏術,去不了汪市長的辦公室。」

    汪市長一聽這話,氣得恨不能當場爆炸。

    他還以為林麥給他打電話,是答應和他見面了。

    沒想到人家打電話,只是為了拒絕他。

    就在汪市長準備開口用領導的威嚴強令她必須來自己的辦公室時,電話那邊林麥又開了口:

    「汪市長,您看這樣行嗎?我晚上要請一個客戶吃飯,您也來。

    一來我向你賠罪,二來咱們可以在飯桌上談事情。

    我只有今天晚上抽得出時間和您見面,多有怠慢,敬請原諒。」

    雖然林麥不是一對一和汪市長談事,可現在主動權在林麥手上,汪市長也只能紆尊降貴地點頭答應了。

    不答應能怎麼辦?

    林麥要是一直找借口不跟他見面。

    然後悄無聲息地把企業搬到了星城,他這市長的工作也就干到了盡頭。

    強制她來自己辦公室?

    她企業都做到那麼大了,不一定給他這個面子,到時他面子可就難看了。

    那還不如答應她,好歹面子上不難看。

    晚上六點,汪市長帶著秘書去了林麥約見的地點,包好吃旗艦店。

    都說包好吃旗艦店的服務相當好,果然名不虛傳。

    兩個人一走進包好吃旗艦店,就有服務員端來熱水和肥皂請他們洗手。

    還有一個男性服務員提著擦鞋的工具要給他們擦皮鞋,被汪市長極力拒絕了。

    他一個國家幹部讓人家服務員擦皮鞋,總覺得是在搞腐化。

    林麥接到一個服務員的通知,得知汪市長來了,帶著小滿迎下了樓。

    一行四人上了樓,進了至尊包房,汪市長看見包房裡面坐著一個一看就是香港人的三十幾歲的男人。

    林麥笑著給汪市長和那個香港男人互相做了介紹。

    汪市長這才知道,那個香港男人就是準備收購林麥企業不動產的那個香港老闆。

    他一雙眼睛不易察覺地亮了亮,盯著那個香港男人多看了幾眼。

    所有人都坐下,林麥畢恭畢敬地請汪市長點菜。

    汪市長笑眯眯地請香港老闆點菜。

    最後,汪市長和香港老闆一了菌子火鍋和炸薺菜豬肉餡的春卷、牛肉胡蘿蔔包子等好幾種小吃。

    林麥讓服務員上了兩瓶茅台。

    她笑眯眯地對著汪市長和香港老闆道:「我酒精過敏,一喝酒就要躺醫院,我的助手小滿代我陪你們喝。」

    她酒精不過敏,主要是不喜歡喝酒,而且還怕喝醉了誤事。

    小滿酒量好,很會勸酒,也很有分寸,不會硬性灌酒,但能讓人乖乖地把酒喝下。

    那個香港老闆沒半個小時就被小滿灌得舌頭都打結了。

    本來他一口港式普通話汪市長聽起來就有些費勁。

    現在他喝醉了,大著舌頭說得一口鳥語汪市長就像聽外語似的,壓根就聽不懂。

    不過香港老闆沒醉時和林麥你來我往的商戰他倒聽了個八成懂。

    香港老闆想要四十萬買下林麥企業在江城的所有不動產。

    林麥咬緊五十萬不鬆口。

    兩人唇槍舌戰了有半個多小時,香港老闆不無泄氣道:「四十八萬,多一分我都不買不。」

    林麥唉聲嘆氣道:「那行吧,四十八萬就四十八萬吧。

    我如果不是急著脫手,你是撿不到這個漏的。」

    那個香港老闆面露得意之色。

    林麥見香港老闆不勝酒力,都變成一堆爛泥了,於是叫人把他給送回他下榻的江城飯店了。

    一旁的汪市長不可置信地問:「你們這麼快就談成了?」

    林麥站起身來恭敬地給他倒了一杯茅台酒:「快什麼快?都談了好幾天了。」

    小滿興奮地一仰脖子將一杯茅台酒一飲而盡,開心地對林麥道:「這下我們有去搬到星城的費用了。」

    說罷,給汪市長勸酒。

    王市長用手掌蓋住酒杯,說什麼都不肯喝。

    雖說他愛喝茅台,但他和林麥有重要的事情要談,害怕喝酒誤事,所以哪怕再想喝,他也強忍著。

    他吃了幾口菜,向林麥打聽道:「那個港商要買你的廠房和公司想做什麼生意?」

    如果這個港商所做的生意規模不小,那他就能填補林麥搬去星城所帶來的損失。

    既然如此,他也就沒有非要求著林麥留下來了。

    林麥道:「元老闆不打算做生意,他是想把我的廠房和總公司買下來當倉庫,堆放貨物。」

    汪市長聽得目瞪口呆:「花這麼多錢就是把這些房屋拿來當倉庫的?」

    林麥輕笑了一下:「你覺得幾十萬好多,可是在人家眼裡根本就不值一提。

    元老闆做的是船運生意。

    從國外運回來的貨物到岸就得找倉庫先放起來,然後找買家出手。

    人家每年租倉庫的錢就得好幾百萬,花四十幾萬買我的這些廠房和公算個啥?」

    汪市長問:「他為什麼要跑到我們江城買倉庫?出貨方便嗎?」

    「怎麼不方便?咱們的長江可是入東海的。」

    汪市長頓時悻悻然,既然那個港商不能為江城的稅收出一點力。

    那他就不能放走林麥,還是得求著這個刺兒頭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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