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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不想當小說家啊 - 第199章 傲慢篇章字體大小: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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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pride)”

    大不列顛大學宿舍。

    偶然在網絡上再翻看到關于《七種罪》的評論,

    席原再將已經看完過一遍,放在桌邊幾天的《七種罪》在拿了起來。

    翻到了“傲慢篇章”。

    對比網絡上大多數喜歡,或者說覺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欲篇章,

    其實他更覺得“傲慢”篇章寫得最好,倒不是說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純粹就是個人感官上的偏好。

    這會兒,他才翻開,原本坐在一邊刷著手機的大不列顛室友也緊跟著湊了過來,

    拖了張凳子,坐在席原身后,也看著《七種罪》翻開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經看過了,還準備自己買本回來嗎?”

    席原沒去看書, 轉過頭問。

    “哦, 這本書看得我實在是太難受了,他是本好書,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幾天去澹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網絡上的消息,說會有作者ABC的簽名書,我準備等等再購買。”

    “傲慢篇章你沒看?”

    “看過了,一個擦鞋泊車的人的故事,看完了過后徹夜難眠。不過不妨礙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后再徹夜難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后徹夜難眠,我也難以放下這本書不看,這本書的故事就是有那樣的魅力。”

    大不列顛室友有些夸張地說道。

    席原搖了搖頭,沒再說話了。

    轉過頭,看著手里拿著的,翻開的《七種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顛室友看著紙頁上的字句, 漸隨著作者的描述再彷佛被拉入那個有些絕望的世界, 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過的室友所說,

    是一個擦鞋泊車的底層人, 卑微的如同塵土, 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諾維勒,但整個篇章的故事中,從未有人叫過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現在他的自語中。

    諾維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國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這個國家軍閥與黑惡勢力并存,政府的力量被擠壓到角落里,只有在允許存在的富人區才能發揮作用。

    自然而然,就導致這個國家秩序混亂,某些原本該在陰影中的產業異常繁榮。

    即便是諾維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員或是死于黑幫仇殺,乃至黑幫軍閥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個城市涇渭分明的分為富人區和貧民區,富人區的秩序有黑幫和政府力量共同維護,而貧民區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著各種陰暗和犯罪。

    而諾維勒就是這座城市最底層的民眾之一,即便是做著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氣昂, 即便是一個黑幫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揚威。

    而事實上,或者說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顧客。

    書中描述, 諾維勒歲數已經不小,大多數人見到他時,他都是句僂著腰,有些駝著背,低著頭,

    靠著給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車為生,他沒有房屋居住,但有個固定住所,在一處公園里的亭子底下,

    公園夜晚不對外開放,諾維勒夜晚便背著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為此,他需要支付給看守公園的人一筆錢,并在第二天公園開放之前離開。

    而諾維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為他父親也曾經是個擦鞋的,

    只是他父親比他混得好,曾經在一個大酒店門口有個固定的位置,這是他嘴里常夸耀的事情。

    而諾維勒只能流連于一些混亂的街區,大多數時候都是某條街道的旁邊,

    諾維勒是一個自卑而驕傲的人,

    他常常覺得自己或許也該是個大人物,

    但生活的現實和他的暢想完全割裂,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對他吆五喝六,

    所以他又自卑到了骨子里。

    傲慢篇章的故事就在這種背景下展開。

    “……化著濃妝,穿著最艷麗的衣服的一個妓女,從街邊走到了諾維勒的跟前。”

    “諾維勒是低著頭,彎著腰的,他看不到妓女臉上的濃妝,只能聞到妓女身上濃郁的,還未散去的煙味和混雜著劣質,刺鼻濃烈香水味,看到妓女腿上穿著的勾絲便宜絲襪。”

    “這是個妓女,是個便宜的妓女,身上噴著如此刺鼻的香水,或許是身上有體臭,或許只有那些沒錢的小混混才能看得起這樣的妓女。”

    “諾維勒這樣想。”

    “同時將頭再埋得低了些,只是看著妓女腳上的鞋子,免得妓女覺得他看著她的腿有所冒犯。”

    “‘把我鞋給我擦了’”

    妓女的聲音響起,她從沒注意諾維勒,

    她現在的動作就像是走到路邊的臺階邊,擦去腳上沾上的泥土,

    誰會對臺階過多關注呢。

    “好的,女士。我一定會還你一雙干凈嶄新的鞋,用來搭配您修長筆直的大腿。”

    諾維勒將腰再低了些下去,殷勤地說道,

    因為諾維勒的贊美,妓女低下了些頭,看了諾維勒一眼,

    這個彎著腰,低著頭,手上跟臉上皮膚粗糙發皺的老頭嘴里吐出這樣的夸贊,讓她覺得有些反胃跟惡心。

    皺了皺眉頭,妓女強忍著惡心,等著諾維勒拿著布將她腳上的皮鞋擦干凈,就一把將一美元的鈔票扔在了地上。

    諾維勒笑容滿面的去撿,將錢撿起來后,妓女已經是走遠了,

    諾維勒直起些腰,抬起頭去望那妓女,

    怕是去著急著招待客戶吧,也不知道是哪的貨色,

    或許哪天他也能光顧下。

    諾維勒這樣想。

    就在這時候,又來了位客人,

    提著袋子臟了的皮鞋,昂著頭從諾維勒身側走過,

    倒不是對諾維勒趾高氣昂,諾維勒就是個擦鞋匠,還沒有什么能讓別人趾高氣昂的。

    客人只是將袋子臟皮鞋扔到了地上,

    說了聲,“等會我來取”。

    就徑直走了,也沒等諾維勒答應,

    或者說就沒想過諾維勒會拒絕,

    而事實也是這樣,

    諾維勒在聽到旁邊有聲音響起的同時,

    就趕緊再彎下了腰,低著頭,連忙應著,

    “好的,我一定給先生你擦拭到最干凈。”

    諾維勒連來人的臉也未曾看到,只看到走過去那人身上穿著西裝西褲,

    扔在地上的皮鞋也大多是配西裝的。

    還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呢,

    或許就是裝腔作勢的小混混吧。

    諾維勒再看著那袋子要擦的皮鞋上全是些積累的灰塵和污垢,

    這樣想著,

    在蹲下身,在街邊坐了下,

    低著頭,拿著布擦拭著這些皮鞋,

    擦著擦著,似乎是想到什么,

    諾維勒找出了雙最好的鞋子,將那鞋子拿著布一點點擦拭著最干凈,

    就像是嶄新的一般,還反映著些光,

    只是鞋面上還是有鞋穿久了留下來的褶皺,諾維勒不是很滿意。

    將這雙皮鞋拿到了手里,諾維勒先是抬起了些頭,然后才再直起了一直句僂著的腰,

    朝著四周來回張望了圈,已經看到先前的那人,周圍也沒有過路的人,

    諾維勒放心下來,再低下頭,望著手里這雙干凈鞋面反光的皮鞋,眼睛發亮,

    腳上互相蹬著鞋跟,著急忙慌的將自己腳上穿著的雙破舊老鞋脫了下來,

    就要將手里這雙干凈的皮鞋放在地上去穿,

    不過跟著又頓住動作,

    滿地找了找,找了兩個干凈的塑料袋先套在了自己腳上,

    再連帶著塑料袋,去穿上那擦拭最干凈的,最好的那雙皮鞋,

    不過那雙皮鞋比他的腳小,諾維勒只能墊著腳后跟站著,

    穿著這雙嶄新干凈的皮鞋。

    “……諾維勒,你今天怎么能穿這樣不合腳的鞋出門呢!”

    諾維勒直起了從來句僂著的腰背,昂起了一直低著的頭,

    他墊著腳,穿著那雙皮鞋,似乎自己也變高了些,俯視著周圍,

    “你這個擦鞋的,將我的皮鞋擦干凈些!”

    諾維勒昂著首,對著眼前空空蕩蕩的地方說著,

    似乎穿著這雙好的皮鞋,他也變成了更高貴的人。

    不過,不合腳的鞋只能讓他墊著腳,

    套在腳上的塑料袋,沒動一下,就讓他腳上發出聲響。

    ……

    “呼……”

    席原看著這段,長吐了口氣。

    文中這段劇情描寫的十分滑稽而荒誕,

    但就是這樣荒誕的劇情,將一個卑微如同塵土擦鞋匠的幻想與現實的割裂體現的淋漓盡致。

    以至于明明是滑稽的場面,卻讓讀者笑不出來,反而感覺到內心有種說不出的酸楚。

    即便席原這是第二次看了,看到這段劇情時,依舊覺得壓抑的難受。

    長吐了口氣,才勉強緩解。

    “哎……”

    旁邊大不列顛室友也嘆了口氣,

    席原轉過頭望了眼郁郁的室友,才回過頭,接著看著這傲慢篇章的故事。

    ……

    文中,傲慢篇章的故事還在繼續。

    諾維勒偷偷穿顧客鞋子的事情并沒有被發現,

    諾維勒僅僅是穿了很小一會兒,只是看到很遠處有人來了,

    就趕緊將鞋換了回來,再恢復了先前那種彎著腰,低著頭的模樣——即便很遠處走過的人并不是先前那顧客,

    走過的時候甚至沒有多看他一眼,他諾維勒還是緊緊低著頭,害怕被發現,

    而當那原先的顧客回來時,諾維勒更是如此,

    深深低著頭,將腰比以往都低得厲害,將剛才他穿過的那雙鞋,放到了那幾雙鞋的最底下,

    唯恐那客人發現一絲蛛絲馬跡,招來一頓毒打,

    而事實上,這客人根本沒有閑心去關注這樣一個卑微如同塵土人的反應,

    只是提上擦好的鞋子,扔下需要付的錢便走了。

    但這卻也將諾維勒這個卑微小人物的謹小慎微體現的淋漓盡致。

    雖然深深埋著頭,彎著腰的諾維勒在整個過程中還一直想著另外一件事,

    他只是在想,這個客人究竟是做什么的,這么快就去而復返,

    說不定就是來和那妓女私會的某個小混混。

    等著客人走了,諾維勒嗤笑了聲。

    文中,

    劇情再往后,

    諾維勒坐在街邊等了許久,都再沒客人過來。

    他就一直句僂著腰,低著頭,

    街道跟路上的人來來往往,他都只能看到來往人身上的衣著,

    看不到還在那之上的臉。

    而諾維勒就對著這些過路人身上的鞋子,褲子,心底暗暗點評著。

    “鞋子這么舊,全是灰,卻又要穿出來。難怪不肯過來我這擦鞋,怕是連擦鞋的錢也沒有。”

    “開著車?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司機……做些什么工作不好,卻非要在別人面前當狗。”

    “穿著這么艷麗,也是個妓女吧,看這穿得嶄新,怕是收費很貴吧。”

    “……給我兒子鞋子擦干凈,要是有一點不干凈,我就不給錢。”

    一直等到傍晚,來了個潑辣的婦人,帶著個穿著學校校服的學生,

    “這可是學校的鞋子,你別給我兒子擦壞了,那學校里的同學可是都要嘲笑的。”

    “女士,我擦得鞋子是最干凈的。”

    “那可最好,不然這雙鞋子那可賠不起,那可是在學校買來的皮鞋……”

    諾維勒在這潑辣婦人不停念叨聲中,

    結束了這今天最后一單生意,

    等鞋子擦完,婦人卻說擦鞋的時間花得舊了,耽擱她兒子的時間,

    只愿意給諾維勒五十美分,諾維勒和她糾纏了陣,

    最后婦人扔下五十美分就帶著她兒子跑了,

    有風刮來,吹著地上的五十美分到處飛,諾維勒去追錢,回過頭來再去追那婦人,就已經追不上了。

    諾維勒就看著那婦人離開的方向,嘲笑了句,

    “穿著這樣破爛的皮鞋,卻要專門來擦,也不知道上得是怎么樣的學校。”

    到這時候,已經是傍晚。

    太陽就要日落,

    街道上已經看不到行人,

    諾維勒也開始慌忙收拾著東西,

    這條街道相對混亂,而到了晚上,這里黑幫和些不要命的小混混活動,就更混亂了。

    諾維勒不是覺得自己害怕了,

    他覺得,自己即便是拼命,也能打贏一個小混混,

    但那種小混混就像是廁所里的蛆蟲,命一文不值。

    而他要是受傷了,等到第二天,他的客人們可能就等不到這片街區唯一一個擦鞋的人,

    雖然或許那些人并不那么需要。

    “……哦,諾維勒,你怎么受傷了。”

    “戴薇絲太太,不用擔心,我只是……”

    回那固定住所的路上,諾維勒心里還像是排練一出話劇一樣,

    上演著和現實割裂的故事。

    ……

    文中劇情繼續,

    收拾著,背著行囊的諾維勒,回到了那公園。

    公園這時候已經關閉了大門,

    諾維勒背著行囊,是從公園邊上的圍欄,有些艱難著翻了過去,

    圍欄上的鋼條斷裂了一根,還掛了一下諾維勒的褲子,將諾維勒的褲腳后面掛出一個洞,

    讓諾維勒再罵了一句這公園的設施。

    這公園晚上是不允許進人的,

    而諾維勒給公園那工作人員的錢,只是讓那工作人員不告發的錢。

    背著行囊,諾維勒往著自己每天住的公園亭子底下走去,

    這個亭子是公園最好的地方,諾維勒是這樣認為的,即便是下雨的時候,這個亭子也能遮擋風雨,

    比公園的其他地方要好很多——這公園是不止諾維勒一個人居住的,

    還有著不少的流浪漢,也會在晚上翻進來,或是睡在草地上,或是躺在什么擋雨擋風的地方。

    而諾維勒之所以能睡在亭子底下,自然也有給了那工作人員錢的原因。

    但今天,

    諾維勒回到公園里,常住的亭子底下,

    卻看到亭子底下卻已經住了個人,

    是個有些魁梧的年輕流浪漢,自然比老邁駝背的諾維勒要健壯,

    諾維勒有些憤怒,

    這是他睡覺的地方,怎么能有其他人呢。

    他明明是給了錢的,和那些倒在草地上,長凳子上的流浪漢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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