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陳遠起得很早。 廚房里,也主要是他帶著永嘉在忙碌準備。 另一邊,驪山腳下,二號別墅,李二兩口子一樣起了個大早,而后長樂過來,親自給李二剪了頭發,順便給長孫皇后燙了個大波浪。 到差不多八點,陳遠就過來了,一看便忍不住笑道:“帥氣啊秦哥,嫂子也是,太漂亮了,秦哥好福氣。” “我覺得也是,這輩子能娶到你嫂子,是我最大的福氣。”李二哈哈大笑,說完又一本正經道:“不過今天不能叫秦哥跟嫂子,今天要叫叔叔阿姨。” “叔叔阿姨?”陳遠滿臉錯愕,一看旁邊長樂掩嘴,小肩膀一聳一聳,頓時就明白了,無語道:“長樂,是你在搗亂吧?” 事關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時也關系到父母的顏面,長樂小臉一揚:“是啊,怎么,陳大哥覺得有問題?” 陳遠嘴角微抽:“沒,暫且就這么著吧,反正你喊我陳大哥我爸我媽早就知道,從你這邊論,是該叫叔叔阿姨。” 挺亂的。 因為按照輩分,長樂應該稱呼他姑爺才對,可她從來不。 這一點連家中老爹老娘都知道。 所以就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比如眼下對李二兩口子的稱呼,又比如回頭李二兩口子對家中老爹老娘的稱呼。 不過看樣子三人都說好了,就要從長樂這邊論。 見陳遠沒什么意見,長孫皇后也悄悄松了口氣,笑著說道:“既然如此,那就走吧,別讓你父母久等。” 陳遠點頭,很快一行四人橫渡時空,出現在開出來停在無人處的車里。 永嘉也在車上,一看李二兩口子這造型,便忍不住眨眼調侃道:“行啊二哥二嫂,入鄉隨俗,看起來比現代人還現代人呢!” “那是。”李二今天很騷包的穿了一件風衣,聞言合了合衣襟,從口袋里拿出大墨鏡戴上。 長孫皇后則似笑非笑道:“但是今天從長樂這邊論,陳遠要管我們叫叔叔阿姨,怎么樣,你是不是也考慮一下?” 永嘉便看向陳遠。 陳遠聳聳肩:“各論各的吧,長樂這丫頭你又不是不知道,年紀不大,心思多著呢!” 永嘉噗嗤就笑,沖后排一家三口挑眉道:“干嘛要這么麻煩呢,直接老公女婿親家走起唄!” 長樂嘿嘿一笑:“我也是這么想的。” 長孫皇后想了想,點頭:“我看行,當家的,你怎么說?” “可以啊,很好,我完全沒意見。”李二樂呵呵答道。 陳遠滿頭大汗:“別別別,你們是沒事,我不行啊! 真要這么叫,這個年我怕是要去醫院里過了,我爸非得給我腿打折了不可。” 這話一說,頓時又都忍不住笑起來,此后不久,車子便開回到公路上。 這會就熱鬧多了。 盡管看上去比之長安城依舊相去甚遠,但是比上次強很多。 等快要到家的時候,“嗖嗖嗖嗖”,一道道煙花沖上云霄,爆炸開來,雖無夜間那般璀璨,卻也依舊能讓人感受到隆重。 “歡迎歡迎。” “一年沒見,長樂長高了呀,越來越漂亮了。” “阿姨也年輕了啊,叔叔也是。” “大哥好,嫂子好,我是長樂的爸爸,這位是她的媽媽,不請自來,叨擾之處,還請見諒。”
“沒有沒有,能來就好,能來我們就高興。” “沒錯,我是陳遠的媽媽,歡迎你們來家里做客,也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陳遠的包容與照顧。” “……” 很熱情。 煙花就是陳昌明點的,因為知道有客來,楊玉娟也提前在張望。 隨著車子開進院子里停好,附近村民圍觀中,兩口子很快迎了上來,好一頓寒暄。 陳遠笑了笑,道:“行了,進去吧,樓上房間多,想怎么住自己看著辦,完了下來吃飯。” 語落,拉開后備箱,把李二長孫皇后并長樂收拾的行禮拿下來,而后便一頭鉆進了廚房。 挺快的。 因為有些菜直接端就行了,比如燉煮的羊肉,排骨藕湯,罐子肉。 不能直接端的,大多也提前切好了,炒一炒便能出鍋。 是以當李二一家子安頓好下來的時候,餐廳桌上早已滿滿當當。 落座,倒酒的倒酒,倒果汁的倒果汁,陳遠率先舉杯:“來,難得有這樣的機會坐在一起,先喝一個。” “好,喝一個,借此機會,我們一家也感謝大哥大嫂,還有小陳的盛情款待。” “感謝大哥大嫂盛情款待,還有小陳,辛苦了。” “謝謝叔叔阿姨,還有陳大哥,辛苦了。” “……” 這一家三口,還真是一家三口,看上去莫名合拍。 待一杯喝過,李二便以家中種地務農養殖等多項事物為切入點,主動跟陳昌明喝酒攀談起來。 很老練。 這要聊別的,那肯定就沒得聊,搞不好兩個人都會很尷尬。 可要聊鄉下這些事,就變成說相聲了,一個捧,一個逗,很自然。 這個時候主人家會覺得很舒服,受到了尊重,客人也可以避免尷尬。 另一邊,長孫皇后也一樣,一會跟楊玉娟有說有笑,一會聽聽李二跟陳昌明的談話,很是玲瓏。 剩下三小只包括陳遠在內,基本不多嘴,老老實實吃。 這頓飯吃得也很有趣。 主要是老爹陳昌明,難得遇上聊得這么投機的人,再幾兩黃酒下肚,那叫一個話多。 陳遠都下桌快半小時了,他還擱那聊,面紅耳赤,稱兄道弟。 老媽看著嫌丟人,說了兩句讓他差不多得了,還被板著臉訓了幾句。 長孫皇后笑著勸道:“沒事,男人都這樣,喝酒了話多,愛吹牛。” 說完又對陳遠道:“行了,玩你們的去吧,這邊有阿姨跟你媽看著,不會有事的。” 陳遠:“……” 我當然知道不會有事。 問題是,您這么理所當然真的合適么? 平輩,咱們是平輩好不好,臨時裝一下還上癮了? 郁悶。 不過話又說回來,老這么呆著的確是怪沒勁的,畢竟喝酒的男人話多,越喝話越多。 要是沒人去拉,這一上午都不一定夠用。 是以還是果斷的選擇了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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