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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天王巨星 - 第九十六章 談判字體大小: A+
     

      “你這樣會被打的,差點把人給懟哭了。”

      酒店內,譚高涵一邊哈哈大笑,一邊贊賞道:“不過這樣也好,一下子就能抓住觀眾眼球,這就夠了,現在我只希望你多在這檔節目生存幾輪,不要被人那么快的給淘汰掉。”

      “我屆時也會放出風聲,讓人把你多往幾位業內大佬身上猜,蹭蹭熱度,說不定他們的粉絲就會積極給你投票了,總而言之,多蹭一期是一期。”

      《蒙面歌王》的規格足夠高,不僅在國內,在整個世界都屬一流,即便在這檔節目中被淘汰也沒關系,不損害韓森出道后的人氣,反而可能會有所助益。

      畢竟這是一檔高手如林的節目,能受邀參加這檔節目,本身就已經說明了歌手的實力。

      韓森頷首,他對于綜藝之道并不陌生。

      前世也曾參加過許多節目,對于如何搶鏡頭,讓觀眾聚焦,如何樹立人設,耳濡目染之下,也都有獨到的理解。

      接受完先導片的采訪后,韓森就回到閑庭別院,一邊接受老師們的指導,一邊開始為即將到來的《蒙面歌王》首期節目排練歌曲。

      ……

      另一邊,譚高涵也主動聯系了錢偉文,商討葛清琦轉會一事。

      錢偉文雖然有些驚訝,但并不意外,在一家會所內跟譚高涵碰面時,笑著說:“這韓森還沒出道,架子就這么大?說好了見面,卻放我鴿子。”

      “他現在很忙,這點小事,我來處理就行了。”

      譚高涵笑著跟錢偉文握手,然后彼此面對面坐下,喝了口茶后,才說道:“開門見山吧,都是老朋友,知根知底,說說你的條件。”

      錢偉文聞言,隨手把桌面上的合約往譚高涵那邊推去:“你譚總親自出馬,我如何能不給面子,合約你拿去就是。”

      譚高涵動也不動,微笑如初:“錢總客氣了,還是說說條件吧。”

      免費的總是最貴的,這個道理,譚高涵還是知道的。

      對于錢偉文主動送人情的舉措,他并不為所動。

      而且光拿合約有什么用?誰知道有沒有備份?

      錢偉文看著譚高涵,忽然哈哈大笑:“譚總還是一如既往的直爽,行,我就說說條件。”

      他坐直身子,面色嚴謹:“第一,《鯨落》劇組需要的那首主題歌曲,無償交予我們使用。”

      譚高涵毫無意外,淡然一笑:“繼續說。”

      錢偉文神色微動,喝了口茶后,再次說道:“第二,兩年內,韓森要無償答應幫我們的歌手量身定做六首歌曲。”

      譚高涵嘲弄道:“我還以為你會要十首歌曲。”

      錢偉文哈哈一笑:“原本是這么打算的,不過不太現實,想必你也不會答應,思來想去,六首歌,加上《鯨落》主題曲,足夠了。”

      譚高涵嘆了口氣:“錢總,你是不是認為韓森是新人,好欺負?”

      “不敢,能被譚總力捧,韓森前途無量,將來躋身天王之位,指日可待,得罪這樣一位天王,得不償失的。”

      “那你就是是覺得我好欺負。”

      “這話怎么說?生意場都是生意事,不存在得罪與否,按規矩辦事,再者說,你大魔頭譚高涵的名諱,在業內響當當,誰敢得罪你?”

      錢偉文皮笑肉不笑的說。

      譚高涵目光看向那份合約:“這鼓手的違約金是多少?”

      錢偉文笑了笑:“三千萬。”

      “你覺得合理?”

      譚高涵反問一句后,身體往后仰,懶散的說道:“違約金是根據你的投入和損失來的,倘若這違約金,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就算訴諸法院,這樣的金額也是不成立的。”

      錢偉文沒有辯解,反而一臉輕松的說道:“我知道,三千萬聽起來是不合理,但是我們在這位鼓手身上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財力……”

      “首先,幫她從奇跡公司跳槽,就花了三百萬。”

      “其次,給她的簽約金,是一百萬,這已經四百萬了,除此之外,這一個月來,在鼓手身上花費的資源,傾注的人脈,總價值也有大幾百萬了。”

      “更何況,她身上還簽了許多商演合約,還沒有完成,一旦違約,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這些,都是附加值。”

      “所以,哪怕訴諸法院,也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

      錢偉文笑道:“而且你覺得,以遠征的法務部實力,即便你們申請仲裁,給我們的賠償金額,會低于兩千萬嗎?”

      譚高涵并沒有說話。

      錢偉文瞇起眼睛說:“更何況,遠征與這位鼓手約定的是懲罰性違約金,而不是補償性違約金,你知道,懲罰性違約金不適用損失的限制,也不和其他民事責任抵觸。”

      譚高涵不想聽對方鬼扯。

      資源人脈這東西,說不清道不明的。

      至于懲罰性違約金,根據最新法規定,也不會超過主合同標的百分之二十。

      總而言之,兩千萬,明顯虛高。

      如果真的訴諸法院,申請仲裁,光線經紀的法務部也不是吃素的,但這樣一來,資源消耗就明顯增加,為了這一個小鼓手,自然不值得這樣做。

      但事關韓森的七首歌曲。

      無論遠征還是光線,都知道這才是真正彼此最終的目標。

      譚高涵也不去看那份合約里的具體條例與內容,因為根本沒必要。

      他經手過許多類似的事件,知道糾結這些沒有意義,最終也只能靠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的談實際條件。

      于是,在接下來一段時間內,譚高涵與錢偉文開始了拉鋸戰。

      茶水倒了一杯,又一杯。

      直到兩人說的都有點口渴了。

      最終,在有討價還價中,這次談判,勉強算是圓滿解決。

      第一,《默》這首歌,詞曲無償交予《鯨落》劇組使用,有效期一年。

      第二,一年內,韓森有償為遠征傳媒寫三首歌,每首歌不得高于一百萬。

      第三,韓森出道后,一年內,無償出演由遠征傳媒制作的一檔綜藝節目。

      這三個條件,足足討論了一下午。

      特別是最后一個條件,若不是譚高涵忍不住要拍桌子,綜藝片約就成了電影片約了。

      但即便是這樣,譚高涵心里都在滴血,因為傻子都可以預料到,未來一年,將會是韓森的人氣爆發期,這也是為什么錢偉文死死咬住一年期內不放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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