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黑木就帶著人,匆匆忙忙離開了河灣地。
而河灣地這里,又多了一個高昌回鶻的六王子。
仆固賢的隨從,一共才三十多個人,據他所說,這是祿勝給他的所有隨從,也是他的全部家當。
元晟才懶得管這些,那些隨從跟護衛,被他全部打發給鐵奴,仆固賢從今往后,一個人跟他住在烽燧堡這里。
仆固賢在高昌回鶻內部,雖然是一個無權無勢的邊緣人物,可再怎么說,那也是個王子,是阿薩蘭汗祿勝的親子。
就這么一個高昌回鶻的王子,可元晟的面前,依然恭恭敬敬的以子侄自居。
如今的河灣地,雖然人數依然不多,可人員之復雜,卻是一點都在比高昌城與夏都之下。
河灣地這里,不但有于闐的遺老遺少,更有其公主李淑云,到了如今,又多了一個高昌回鶻王子。
地處大漠深處的河灣地,既有于闐人,也有回鶻人,還有為數不少的仲云部族人,更有阻仆人,而當家做主的又是漢民!
大清早起來,元晟順手扔給仆固賢一把橫刀:
“小賢,從今往后,你每天都要跟著操練,身處這亂世之中,手無縛雞之力像什么話!”
“我輩讀書人”
“你趕緊給我打住!”
仆固賢剛開口,就被元晟給揮手打斷了:
“讀書人講究君子六藝,要能夠出將入相,這才是我所理解的讀書人,別找借口,給我操練!”
還真是見了鬼了,你一個西域地區的回鶻人,這張口讀書人閉口讀書人的,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個中原人呢!
仆固賢硬著頭皮,看著自己手中的橫刀,他向來都是以讀書人自居,難不成,還要去做個武夫?
元晟給仆固賢的橫刀,可是他在現代社會里定做的,不但做工精美如藝術品,而且用料十足,完全稱得上是神兵利器!
單單是這把橫刀,如果是流入外面的話,還不知道有多少人會瘋狂搶購。
可就是這么一把好刀,仆固賢拿在手里卻是尷尬的很,他現在更希望自己手里拿的是一本書!
元晟一看仆固賢的樣子,就知道這小子在想什么:
“你個臭小子,竟然還一臉的不情不愿,儒家典籍需要讀,可操練一樣不能落下!”
可仆固賢依然不情不愿的,沒精打采的答應著:
“奧!知道了叔父!”
想了想,仆固賢又突然開口:
“叔父,土城那邊,更加靠近于闐跟沙州,怎么炎海還需要從您這里采買那么多物資?”
之前黑木離開的時候,那可是滿載而歸。
黑木隨行的駱駝跟驢子,帶走的不光有大量的茶葉,還有很多的布匹跟食鹽,以及一些琥珀跟精美的水晶宮燈。
而黑木帶來的,是大量的西域珍貴藥材,以及玉石跟金銀器皿,還有一些寶石。
那些金銀器皿,都是絲路上的商隊,從喀喇汗國那邊帶來的,高昌回鶻的權貴們,誰家沒有這個!
鐵奴跟黑木交易的時候,元晟還特意讓仆固賢跟著,讓他全程目睹了整個交易過程。
“你小子,不知道現在外面是個什么情況嗎?”
元晟一邊練刀,一邊開口:
“喀喇汗國跟于闐,打的人腦子都成了豬腦子;
河西走廊那邊,如今也是亂成了一鍋粥,這商路啊,是越發的不好走了!行了,練刀!”
“奧!”
仆固賢胡亂的揮刀,沒一會兒就氣喘吁吁大汗淋漓,元晟就當沒看見。
練完刀,元晟直接去洗澡,出了一身的大汗,不洗個澡換身衣服哪里受得了。
“你小子,怎么這么古板!”
神清氣爽的元晟,看到仆固賢依然穿著長袍,頓時皺了皺眉頭:
“不是給你準備了衣服嗎?你說你這孩子怎么就這么倔呢!”
仆固賢低頭不說話,整個人累的根本就不想動,就連說話都懶得開口。
一看他這樣子,元晟也是懶得再去多說什么:
“行了,趕緊洗把臉,馬上要吃飯了,過來準備吃飯!”
“奧!”
仆固賢簡單洗了一把臉,跟在元晟后面來到石桌那里。
元晟那是大馬金刀的坐下,而仆固賢卻是對這張荷施禮:
“嬸娘!”
張荷對仆固賢相當喜歡,就跟丈母娘看女婿一樣:
“賢兒啊,都是一家人,早就跟你說了,別這么見外,快坐,趕緊吃飯!”
端起碗來,喝了一口小米粥,元晟看了一眼仆固賢:
“咱們家沒那么多規矩,家里就這么幾個人,不用分餐,在家里不講究那些繁文縟節,吃飯!”
烽燧堡這里,一直都儲存著很多的小米,因為元晟喜歡小米粥。
小米都是上好的小米,都是從現代社會里帶過來的,誰讓元晟在高昌這邊喜歡清淡的早飯呢。
之前的時候,張荷跟彩蝶,早飯還是喝牛奶的,可到了現在,張荷也是跟著喝小米粥,只有彩蝶還在喝牛奶。
仆固賢來到河灣地之后,早上也是一杯牛奶,之后喝小米粥。
用元晟的話來說,小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喝牛奶對身體好。
可在這個時代,以仆固賢現在的年齡,很多人都結婚了,每次聽到元晟說自己是個孩子的時候,仆固賢別提多膩歪了。
吃完飯,元晟站起身來:
“賢兒,走,咱們去轉轉!”
“好的叔父!”
仆固賢哪怕渾身沒勁,依然老老實實的跟著元晟,在胡楊林里到處轉悠。
“賢兒,讀書明理,書籍,是咱們了解這個世界的重要工具!”
元晟在前面走著,仆固賢提著橫刀跟在后面,手都有些酸痛,可他依然一言不發的堅持著。
習慣性的點了一根煙,元晟美滋滋的吞咽吐霧:
“可有一句話叫做,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咱們讀書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的了解世界,而不是讀死書,最后變成一個,四體不勤五谷不分的書呆子!”
聽著元晟說的這些話,仆固賢的雙眼,也是變得越來越明亮:
“侄兒謹遵叔父教誨!”
“你很聰明,熟讀經史,但是卻沒有去親身體會生民之疾苦!”
說完,元晟轉過身來,認真的看著仆固賢:
“從今往后,河灣地這里,不管是農活還是建房子,你都要去跟著參加,好好體驗一下生活,只有這樣,你才能知道,百姓們的生活是什么樣的,也能知道,他們最想要的是什么!”
“是!”
仆固賢認真對元晟施禮,從來沒有人如此教導過他。
雖然元晟的話有些特立獨行,可仆固賢知道,這是自己的機遇:
“叔父,侄兒絕對不會給您丟人的!”
元晟揉了揉仆固賢的頭:
“傻小子,這可不是什么丟人不丟人的事情,而是體力活,到時候有你受得!再苦再累,你也要給我咬牙受著!”
仆固賢雖然是個邊緣人物,可從小也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哪里知道這些活能把人給累死:
“是!”
看到仆固賢那懵懂的樣子,元晟很不厚道的咧嘴笑了笑,再沒有多說什么。
最近這幾天,元晟的心情好的不得了,那兩匹汗血寶馬,被他帶回現代社會之后,又給帶了回來。
汗血寶馬啊,元晟以前一直都在心心念念的汗血寶馬,就這么出現在了自己面前。
現代社會里,汗血寶馬被炒的都快上天了,一匹純血的汗血寶馬動輒就是千萬級別的!
祿勝送給元晟的,一匹銀白色一匹淡金色,兩匹汗血寶馬都是四歲的公馬。
經過時空穿梭之后,這兩匹汗血寶馬,如今更加的有靈性,都非常的聰明。
在元晟的計劃之中,這兩匹汗血寶馬,都是上好的種馬,到時候帶回現代社會去,直接養在馬場!
因為在現在,這兩匹汗血寶馬還真不如之前的那些西域良馬。
在西域這片戰亂地區,西域良馬才是真正的上好戰馬,汗血寶馬也就是個吉祥物而已。
帶著仆固賢,在胡楊林里,轉悠了一圈之后,元晟就直接把這小子扔給了鐵奴。
鐵奴自然知道分寸,有他在河灣地這里看著,不會出現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