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楊林里建房子,而且還是大型院落,這需要的人手與物料,都非常多。
人手現在不缺,最缺的就是當做房梁的木料。
現代社會之中,只要有錢,這樣的木料那真的不叫事。
木料已經被元晟聯系好,到時候直接運到馬場那邊,用個幾天時間,元晟就能全部帶過來。
一大清早,元晟這邊剛吃完早飯,陳慶就來拜訪他。
“元郎君,某冒昧前來,還望見諒!”
好嘛,陳慶一來就叉手賠罪,搞得元晟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陳兄說哪里話,快快請坐,來來來,嘗嘗這茶!”
人家還不是空手來的,隨身帶著禮物,陳慶的侍從,轉身把禮物交給了帶他們來的鐵奴。
鐵奴接過禮物盒,打開之后,里面是一枚玉佩,上好的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玉佩,一看就知道價值連城。
元晟隨手接過玉佩,對陳慶道了一聲謝,就把玉佩給小心收起。
請著陳慶在石桌旁坐下,元晟親自給他倒茶:
“這是我從中原帶過來的,味道還不錯,陳兄,嘗嘗!”
“謝過元郎君,既然是中原地區的好茶,那某就不客氣了!”
陳慶說著,端起茶杯,輕輕喝了一小口:
“始苦終甘,齒頰留香,真真是好茶,難得!”
聽到陳慶如此一說,元晟都忍不住豎起大拇指,這位真牛,這奉承人的話說得那叫一個溜:
“陳兄過譽了,我這人啊,沒事就喜歡喝點茶,習慣了,既然陳兄也喜歡,走的時候帶點!”
“那某就不客氣了,某在此先謝過元郎君!”
陳慶叉手一禮,給人的感覺是那么的自然,毫無作為之感,這才是真正的世家子弟作風。
“陳兄喜歡用劍?”
陳慶隨身帶著的武器是劍,這跟元晟他們的刀有所不同。
將身側的劍取下,陳慶雙手交給元晟:
“還請元郎君過目,這是某去中原的時候,在汴梁所買之物!”
元晟接過這把華麗的配劍,抽出來看了看,好看是挺好看的,可在他看來,卻不怎么實用:
“陳兄稍等!”
把劍還給陳慶,元晟起身,直接回了屋里,再次出來的時候,手中握著一把同樣裝飾漂亮的長劍:
“陳兄,這是八面漢劍,是我元氏的工匠打造,陳兄看看!”
說著,元晟把劍遞給陳慶,這是他帶過來的工藝品,當然,劍身的用料絕對沒問題,開刃之后,就是一把利器。
陳慶雙眼放光,更是直接站起身來,雙手接過這把漢劍,順手把劍抽出來:
“好劍!此乃大匠之作!”
隨手耍了一個劍花,陳慶頓時對這把漢劍愛不釋手:
“士族底蘊,讓人敬服!”
“陳兄既然喜歡,這把漢劍,我就送給陳兄了!”
人家既然送了自己玉佩,那自己就送一把漢劍,這樣,也算是禮尚往來。
“先謝過元郎君了,元郎君好意,某心領了!
只是此劍太過貴重,還請元郎君收回,君子不奪人所好!”
說完,還劍入鞘,陳慶再說雙手托舉漢劍,打算還給元晟。
陳慶雖然喜歡這把漢劍,可還是有自知之明的,這把八面漢劍,一看就知道是傳家之物,他可不敢接受。
“陳兄這是看不起我元晟?還是說,陳兄這是看不起我元氏?”
元晟并沒有去接劍,臉色卻是有些不好看:
“我元氏雖不是頂級大族,可神兵利器還是有一些的,這把漢劍不過是我隨手帶來的而已!”
“呃……陳慶謝過元郎君,元郎君乃真君子也!”
看到元晟不像是在說笑,陳慶這才把漢劍收下,同時,心里卻是無比震驚。
“這就對了,陳兄,來來來,咱們喝茶!”
元晟端起茶壺,給陳慶的茶杯里添了茶:
“要說咱們西域地區,很多特產中原地區也是沒有的,只有加強商貿往來,才能互通有無!”
“可不就是這么個道理嗎!”
陳慶對此,比元晟感觸更深,他們陳家就是靠著地理優勢,在伊州這邊發展壯大的。
絲路越繁榮,來往于伊州地區的商隊就越多,這樣以來,陳家就會得到更多的利益:
“商路不通,來往商隊減少,對咱們西域來說可不是好事!”
是對你們陳家不是好事兒,跟哥們兒有個毛關系!
元晟習慣性的點了一根煙,陳慶對于元晟抽煙,跟其他人一樣,都是非常不理解,可也不會多問。
彩蝶帶著她的愛寵,呼啦啦的就往外跑。
小小的人兒,竟然騎在大黑狗的身上,一臉的小得意:
“阿耶,我出去了!”
“慢點,別摔了!”
元晟剛說完,四條大狗,就來到了胡楊樹底下,彩蝶一骨碌就從大狗身上下來:
“阿耶!”
元晟笑著伸手,正了正她的遮陽帽:
“彩蝶,這是陳家伯父!”
彩蝶穿著紅色高幫小帆布鞋,寬松的小牛仔褲,天藍色的小襯衫外面,是小牛仔馬甲,遮陽帽再加上小墨鏡,一臉的小嘚瑟。
被元晟一說,小丫頭擺了擺小挎包跟小水壺,大大方方的對著陳慶福身一禮:
“陳家伯父好!”
“好好好,真是個知書達理的小娘子!”
陳慶笑呵呵的摸出一塊玉佩,這是他自己的佩玉,這個時候他也管不了那么多:
“來,這是伯父給彩蝶的!”
彩蝶抬頭看了看元晟,元晟笑著點了點頭:
“彩蝶,收下吧,來,謝過陳家伯父!”
彩蝶這才再次福身一禮,雙手接過陳慶遞過來的玉佩,小心翼翼的放進自己的小挎包里:
“阿耶,陳家伯父,彩蝶出去玩了!”
“去吧,慢點!”
看著彩蝶騎上大狗,一溜煙的跑沒了影兒,元晟這才轉過頭:
“讓陳兄見笑了!”
“小娘子活潑開朗又知禮,元郎君好福氣!”
陳慶看得出來,元晟對自己女兒疼愛的很,多夸夸孩子肯定是沒錯的,再說,彩蝶確實招人稀罕。
“來來來,陳兄,喝茶!”
兩人倒是聊的挺投機,陳慶說一些伊州的風土人情,元晟興致勃勃的聽著。
當聽到阿薩蘭汗的時候,元晟就忍不住詢問:
“陳兄,這阿薩蘭汗,每年到了夏天都要去夏都?”
“對,其實就是北庭,咱們漢民習慣叫庭州,那里夏季涼爽,回鶻可汗跟可敦還有眾多貴族,都會去夏都避暑!”
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陳慶就去過不止一次夏都,那里的夏天涼爽舒適,是避暑的絕佳圣地。
“按照陳兄的說法,這些回鶻權貴可真是夠富裕的,馬群遍野,羊群無數,財力雄厚啊!”
聽到陳慶介紹回鶻統治階層,元晟聽的都有些咋舌,這些回鶻人實在是太有錢了:
“他們這么多的馬匹,那肯定有很多的西域良馬吧?”
“那是當然了,回鶻權貴,哪一家不是良馬成群!”
陳慶也是感嘆,他們陳家雖然在伊州影響力很大,可跟這些回鶻權貴比起來,還是差的太遠:
“不只是西域良馬,就連汗血寶馬,這些回鶻權貴家中都不少,特別是阿薩蘭汗!”
“汗血寶馬!”
元晟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成堆成堆的RMB,一匹血統純正的汗血寶馬,在現代社會里,絕對是財富的代名詞:
“陳兄,你們陳家,可有汗血寶馬?”
“那倒沒有,汗血寶馬只不過是名頭大而已,真正在戰陣上,并不一定好使!”
陳慶搖了搖頭,常年生活在西域地區的人,對汗血寶馬,其實并不怎么敏感:
“在北方的戰場上,草原馬更勝一籌,元郎君,哪怕是在咱們西域地區,戰陣上,也很少能夠看到汗血寶馬!”
“也是!這汗血寶馬,用來當種馬還可以,真正作為戰馬使用,還真不一定比其他戰馬好使!”
元晟也是點點頭,這樣的話,鐵奴他們也說過。
對于常年廝殺的騎兵來說,只有最適合戰陣的戰馬,才是最好的戰馬。
“不過作為騎乘馬,特別是那些權貴們,汗血寶馬,依然還是非常不錯的寶馬!”
陳慶那表情,就差大罵回鶻權貴們驕奢淫逸了:
“回鶻人極重門第出身,如果單靠那些權貴,這西州……哼哼,早就被滅了無數次了!”
“哪里都一樣,前唐還不是同樣如此,這世家門閥,在中原地區同樣左右朝堂!”
對于這些,元晟倒是無所謂,他更加想知道如何得到汗血寶馬,這才是最重要的:
“那些回鶻權貴,他們手中的那些汗血寶馬,可愿出售?”
“那得看那些權貴能否愿意,這個可不好說!”
陳慶微微皺眉,那些回鶻權貴生活奢靡,想從他們手中得到汗血寶馬可不容易:
“看樣子,元郎君也對汗血寶馬感興趣?”
“那可是汗血寶馬,我怎么可能不感興趣呢!”
那不只是馬,更是錢,而且還是一大堆的錢:
“一直聽說汗血寶馬,可我卻是從來沒有見到過,好奇而已!”
“元郎君這里的戰馬,可比汗血寶馬更加神駿,汗血寶馬只不過名聲大而已!”
對于河灣地這里的戰馬,陳慶可是眼紅的很,元晟這里的馬,那才是真正馳騁沙場的戰馬:
“元郎君,戰場上,還是這些戰馬更加讓人放心!”
“陳兄說的是!”
元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以便緩解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