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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失利后成了大明星 - 第140章 劉明量字體大小: A+
     
        十二月底的深市,夜里風不大,氣溫卻低于5度,不過酒吧街在暖色調的霓虹燈映射下,加上不斷來回穿梭的人流中,不時就看到穿著短裙的女子,以及一件單衣的男子,感覺不到一點冬的氣息。

        李睜不急不緩地走著,手里拿著一串冰糖葫蘆,咯嘣咯嘣地咬著。

        晚上的菜有點咸,吃點舔的東西,好讓胃里綜合一下。

        “站住!別跑!別跑!”一道中氣十足地厲喝聲從身后追來,李睜回頭,就見道路左側,一個小青年抱著一個不大的箱子,在那里飛奔。

        再后頭,一個謝頂的中年男子伸手前指,別看身材有些發福,追趕的速度一點不慢。

        眾人不約而同地停下腳步,紛紛側目。

        砰!

        片刻后,小青年不知是跑得太急還是腳下絆到了,一個前撲摔在地上,懷里的箱子飛出去,在他身前七八米處落地,顛簸了幾下,方才穩住。

        小青年努力地爬起來,中年男子追到了,飛起一腳又把他踹地上。

        “大哥,對不起,我身上沒錢,我朋友有錢,我讓我朋友付給你車費,雙倍給你...”

        “瑪德,敢坐霸王車,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小青年抱頭縮在地上,一陣鬼哭般地討饒,中年男子滿臉兇怒,一腳接著一腳地狠踹。

        周圍路人指指點點,小聲議論,沒人上去幫著一塊動手,但也沒人勸。

        李睜不是管閑事的人,也沒有婦人之仁的心,中年男子嘴里罵的很清楚,敢坐霸王車,也就是地上的男子沒付車錢,這種人被打,的確不值得可憐。

        然而,那哀嚎聲,聽著聽著,李睜有種莫名的熟悉感,忽然,地上的男子一張臉朝向他這邊,被李睜瞧個正著。

        躺地上的男子不就是沈冠昌嗎?

        下一刻,李睜丟掉冰糖葫蘆,起速沖了過去,他也沒動手,直接雙手一展,攔下了中年男子繼續施暴。

        “大哥,有話好好說,再打就要死人了。”

        “這種人渣死了活該。”中年男子惡狠狠地道。

        李睜無奈道:“我就是他口中的朋友,你說他坐霸王車,他差你多少車錢,我給,雙倍。”

        中年男子看看李睜,又看看地上直哼哼的沈冠昌,氣消了一些,也就沒廢話,攤手道:“他從汽車站打車到這里,車一停推門就跑,我追了他兩條街,瑪德...車費68塊。”

        李睜哦了一聲,從兜里掏出兩百,拍拍中年男子的手背:“大哥,不好意思。”

        “你怎么會有這種朋友,好好教教他,今天叫作碰到的是我,要是碰到跟我搭班的大塊頭,非要弄他半死不可。”中年男子看李睜出手那么大方,沒再計較什么,說了句場面話,轉身走了。

        “李睜,深市不好混啊。”眾人看完熱鬧,也開始散了,李睜上前才蹲下,就聽沈冠昌一聲哆嗦的嘆息。

        “是沒家里好混。”李睜哭笑不得,順著他說了一句。

        “這里的人比南市狠多了。”

        “呃...生活所迫。”

        李睜拍拍他:“要不要緊,要不要送你去醫院?”

        沈冠昌畢竟年輕,之前被踹悶了,現在緩了過來,咬著牙搖搖頭,李睜把他扶起來,之前沒仔細看,現在面對面,將他一臉的青腫盡收眼底。

        “你這臉怎么搞的?”李睜一臉詫異,剛才明明中年男子只是踹他的身體,怎么會臉也腫起來了呢?

        “別站在這里,找個地方,我和你慢慢說。”周圍還有不少人看著,沈冠昌覺得臉面丟盡了。

        李睜點點頭,撿起地上的一個包,順便把沈冠昌手里的包也接了過來,領著他往夜一夢酒吧走去。

        ......

        夜一夢酒吧隔壁十幾步,就有一家商務酒店。

        李睜沒準備帶沈冠昌去見寧蘭等人,直接把他帶進了商務酒店,開了一個大床房。

        到了房間里,沈冠昌以悲涼的語氣,將這十天來的情況說了一遍。

        饒是李睜的見多識廣,也是膛目結舌。

        這家伙上上周六下午到深市,在汽車站被人設局騙掉了7千多塊,按一般人的思維,三種選擇,要么報警,要么打電話給李睜,要么承受不了打擊,索性買張返程票,回家。

        可沈冠昌沒有,這貨不甘心認栽,就在汽車站附近,足足晃悠了九天,今天下午還真讓他再一次碰到了那個騙子青年。

        騙子青年當然不會認賬,沈冠昌也肯定不會放過對方,結果...被忽然沖出來的三個人,加上騙子青年一頓群毆。

        這張臉就是這樣被打腫的,拉開衣服給李睜看,身上十幾塊紅腫,有兩塊還發紫了。

        到了這個地步,沈冠昌終于死心,給李睜打了電話,由于身上沒錢了,特意上了一輛司機是個油膩大叔的出租車,打著坐霸王車的主意。

        結果...人家油膩大叔異常兇悍,硬生生地追了他兩條街。

        當然,這也是沈冠昌舍不得行李箱,再加上一整天就吃了三個饅頭,體力跟不上,否則,剛才那頓打,十有八九能夠逃過。

        “你,你這腦子是怎么長的,錢被騙了還想靠自己追回來,你當你是福爾摩斯啊。”李睜拿手點點他的太陽穴。

        “誰是福爾摩斯...”

        沈冠昌苦聲道:“七千三百塊啊,當初你爸媽為了你復讀,來我家借錢也就是一萬塊,我當時整個人傻了,在大號房里呆了有半個多小時,后來還是看廁所的大爺以為我掉下去了,進來敲門我才回過神來。”

        “我又不傻,錢被騙了,人又消失了,我也知道找不回來,本來想著那三疊錢,上下各一張一百塊,加起來六百,還能撐一陣,卻發現那六張一百當中,五張是假的,只有一張是真的,上頭寫著:兄弟,給你買票,早點回家。”

        “我一開始沒懂意思,后來想明白了,那個騙子早就看出了我是外地人,這才故意設局騙我的,我就想啊,他眼睛那么毒,多半是專業找外地人下手,不可能長久消失,肯定還會出現,我就在汽車站附近蹲點,靠著他留給我的一百塊,熬了這么多天,結果,還真讓我逮著了...”

        李睜沒好氣地打斷:“真是功夫不負有心人,逮是逮著了,錢沒追回來,加了一頓竹筍烤肉,你啊,太缺乏社會經驗了,設那種騙局,會只有一兩個人?周圍肯定還有其他人幫著望風,碰到這種事,你要么認栽,要么就報警!”

        “報警...沒用的。”沈冠昌搖頭:“我同學說了,這種事報警,就是做個筆錄,沒有一次拿得回來,再說我也心虛,畢竟被騙也是我自己見財起意...”

        說到這,他的臉色有些尷尬,側了側臉,才接著道:“反正只有直接找到人,才有可能,我同學的叔叔也在火車站被偷過,就是找到了那個小偷,那個小偷為了不暴露,就把錢包還了。”

        李睜拿手指指他,又好氣又好笑,最后也沒再批評,說到底,就是社會閱歷太少,處事的方法都是根據聽來的,而沒有親身經歷。

        被騙一次,被打兩頓也好,一點點就成長了。

        不過有一點,李睜有些佩服,能夠在汽車站蹲點九天,這股毅力還是相當可嘉的。

        別看這家伙被家里寵著,本身卻不是嬌生慣養的性子,就連薛冰也說過,你表弟還有幾分男人的硬氣。

        這硬氣,在李睜看來就是二,二不是不好,而是容易鉆牛角尖,此外,這類人自尊心太強,太要面子。

        還是那句話,缺少社會的磨礪!

        “你今晚就住這里,餓了自己點外賣,我還約了人,晚點再來找你,這五百塊給你當備用金。”李睜從兜里掏出五百,沈冠昌一身傷,既然他說沒大礙,李睜也不多問,男人之間,不必婆婆媽媽。

        “成,這些天都沒好好睡過一個好覺,你把門卡帶上,我要睡著了,你自己開門。”

        李睜嗯了一聲,開門出去了。

        ......

        夢一夜酒吧,還是3號卡座。

        李睜晚到了十來分鐘,徐千秋,寧蘭都在,風墨卻在舞臺上獻唱。

        從頭到腳一身黑,頭發打了發蠟,根根豎起,風墨搖頭晃腦,一副陶醉的表情,搖滾范十足,當然,唱的也搖滾。

        “北風呼呼的吹,吹老了我的容顏,卻吹不老我的心...”

        李睜自來熟地倒了杯酒,邊喝邊聽,一會兒后,笑道:“老墨的喉嚨還行啊。”

        徐千秋翹著二郎腿,悠悠道:“老墨準備出山了。”

        李睜眨眨眼:“出山...老墨要發唱片?”

        徐千秋輕笑一聲:“你覺得呢,快奔五的人了,哪個唱片公司還會投資給他出唱片...是準備寫歌,這段時間,天天在我這里折騰,說是找回靈感。”

        李睜恍然點頭。

        風墨唱完一首,就沒再唱了,下頭一片掌聲,不算激烈,也不算稀稀落落。

        下了舞臺,風墨徑直走過來,看到李睜就嘿了聲:“你小子不守時,罰酒一杯。”

        李睜沒二話,一口喝干了杯中酒。

        徐千秋提議道:“去吃點東西?老墨唱歌喜歡半空腹,晚飯我也只吃了一點。”

        “我晚飯吃飽了,不過可以看你們吃。”李睜笑了笑,于是,四個人起身去了酒吧后頭的房間。

        房間裝修簡單,還堆了好多東西,卻是一點不亂,中央有一張四方桌,徐千秋吩咐了一位服務員,很快,端上一些面包,糕點,水果,飲料之類。

        “當初,你帶著許巧玲,譚光月讓我來預估銷量,我就說他們的專輯會火,卻沒想到會火成這樣,把其他歌手都燒成焦炭了。”

        徐千秋拿起一塊綠豆糕放嘴里,慢慢嚼,慢慢道:“你知道,現在圈子里有多少人在研究你的歌嗎?”

        “多少?”

        徐千秋豎起一根手指:“不低于一百個詞曲人,我指的是資深以上,包括小咖,中咖,乃至大咖。”

        李睜詫異:“沒那么夸張吧。”

        “這還是保守估計。”

        徐千秋吐了一口氣:“你目前一共發布七首歌,這些天我和老墨也議論過幾回,不能說首首劍走偏鋒,但至少都是別出心裁。”

        “最典型的四首,《短發》描繪一個傷了心的女人割舍一段戀情,《突然好想你》描繪一個男人柔軟的內心,《揮著翅膀的女孩》,是一首獨屬女性的勵志歌,《左右為難》兩男對唱,這些歌的風格,都不是當下抒情慢歌的最主流,但正因為不是,才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又能深入那些年輕男女的心,火是必然的。”

        對于徐千秋的說法,李睜并不否認,當下抒情慢歌主流,就是如同《忘情水》那樣的情歌,節奏緩慢,深情款款。

        這類歌,在當下的國內樂壇,已然發展到了巔峰,《忘情水》是經典嗎?絕對的,華仔就是以這首歌為主打的專輯,打開國內市場,俘獲了無數少男少女的心。

        但如果,李睜拿來這個世界,火應該還是會火,但會不會大火,那就不好說了!

        李睜已經聽了不少這個世界的華語歌曲,與《忘情水》同級別的經典歌并不少,銷量都不錯,卻都不突出。

        “老墨就是聽了你的這些歌,再加上上次你唱的那首搖滾,又煥發了創作的沖動。”

        徐千秋提起,風墨倒是并不避諱,悶頭邊吃邊嗯了聲:“是你讓我覺得,搖滾沒有死,我的心也沒死透,是以,還想試試。”

        徐千秋指了指寧蘭:“小蘭也是受了你的刺激,想要在三月份發唱片。”

        李睜驚了一下,三月發唱片,豈不是要么碰上莫菲,要么碰上兩個一線頂流?

        寧蘭撇嘴:“誰說我受刺激了,我是經過深思熟慮...”

        徐千秋不客氣地打斷:“實事求是,你和老墨認識有十年了,跟李睜認識是不久,不能說你是他一手捧起來的,但至少也是半只手,要是沒有《但愿人長久》,你現在是個什么情況?”

        他的語氣平淡,卻是憑空讓人感覺到了幾分嚴肅感。

        在徐千秋并不嚴厲的眼神注視下,寧蘭抿著嘴,沉默了一陣,微微頷首。

        徐千秋目光轉向李睜:“是你的發片期刺激了她,敢與劉明量碰上,近兩年來,你是頭一個。”

        李睜苦笑,他可沒與劉天王一爭高下的意愿,他需要壓力,需要一個強大對手試金。

        不等李睜接話,徐千秋就問道:“你了解劉明量嗎?”

        “超一線中人氣最旺的一個,唱功很不錯。”李睜實話實說,他了解的就一個概念,聽過劉明量的歌。

        “只是對劉明量這點了解,就敢和他同期發片,真不知該說你初生牛犢不怕虎呢,還是...”

        徐千秋搖了搖頭,緩聲道:“劉明量的自身條件在圈內只能算中偏上,出道的時候,音域頂多兩個半八度,就算是現在,也達不到三個八度,音色的辨識度也不是很高,形象是不錯,卻不是頂尖那種,尤其身高才一米七六七七...”

        說到這,一頓聲,話鋒突兀一轉:“但是,他的為人卻是讓圈內很多人敬畏,他對待唱片的認真態度,圈內很少有歌手能夠及上,我也只是聽說,出道第一張專輯,錄制花了小半年,正常的宣傳期只有三周,他卻提前半個月,跑遍了十幾個城市做宣傳,在一個個大商場當眾演唱,被人丟過水瓶,被人罵著下臺,卻是硬生生地堅持了下來。”

        “而且,他的人緣很好,從來不排擠后輩,也愿意幫著其他歌手,尼索唱片內部不止傳出過一次,某個歌手因為什么事,要被公司處罰,最后劉明量幫著說情。”

        “此外,貴為天王,他是超一線當中最勤奮的,一年會跑過百場商演,每次商演,演出商要求三首歌,他會唱五首,演唱會的話,加個三五首歌稀松平常,有一次在魔都,足足延長了大半個小時,最后被場館方罰了十幾萬,是他自掏腰包。”

        “還有最為關鍵的一點,他本身就是一個敢于挑戰的人,當初還是二線的時候,就和兩名一線同期發片,一線的時候,直接挑上超一線,也正是那張唱片,破了三白金,讓他一躍入超一線。”

        徐千秋說了幾點,總結起來就是敬業,能吃苦,人品好,又是一個敢于戰斗的勇士。

        說完這些,徐千秋起身,走到電視前,開了電視,開了VCD,很快屏幕中跳出了一個洗碗機的廣告,主角赫然便是劉明量。

        他扮演一個家庭煮男,拿起一個小孩吃剩下的餐盤,餐盤里剩了小半塊蛋糕,他毫不嫌棄地用手指挑了一點,含在嘴里,又拿起了女主人的餐盤,里頭也剩了一點剩菜,同樣毫不嫌棄地拿起一點,含在嘴里,最后,把碗放進洗碗機里,洗的一干二凈。

        “這個廣告是最近的,別的大牌肯定不會這么干,用手直接拿剩蛋糕,剩菜,就算不覺得惡心,也覺得跌份,但劉明量不在意,這樣的廣告過去還有幾個,劉明量被歌迷稱為最適合當老公的男人,歌迷喜歡他,既是喜歡他的歌,也是喜歡他這個人。”徐千秋瞇著眼,端著一杯紅酒杯,慢慢喝了一口,這般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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