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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肆文學 » 武俠仙俠 » 我不想再涼了» 第99章 被金錢奴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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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再涼了 - 第99章 被金錢奴役的地方字體大小: A+
     

        “那就去看看。”丁文是想看看更多了。

      山邊村的情況其實已經讓他想做點什么了。

      但這里的問題,不是說一個惡村主在壓榨所有人這么簡單。

      換言之,并不是說換個村主就能改變的。

      甚至于,換一個村主,連改善一段時間都不行。

      大晴派的惡村主,除掉了,換個有人性的,還沒那么貪婪的,至少幾年可得太平。

      所以丁文當時就會直接除惡,猶如每日家里的清潔打掃,管一時也得做。

      臨風城的山邊村的情況,就是從制度上壓榨人,換村主毫無作用,換上來的村主照樣會遵守城主府指定的規則行事。

      這里的人,即使在受刑的,也從內心覺得他們的處境是命不好,只能認了。

      要改變臨風城的情況,丁文知道,必須解決一個惡才能改變!

      那個惡——也就是這里的制度制定者。

      丁文雖然沒有見面,卻已經很肯定,臨風城城主的混沌之體的嗜好——就是愛錢。

      離開了山邊村,一路往臨風城的途中,遇到的客店,飯店,雜貨店,統統都是官賣。

      丁文吃飯的時候給錢打聽,聽那掌柜的說:“這些不官辦怎么行啊?私人開,枕頭杯子塞的爛棉花,逮著一個宰一個,城主府辦事的人出門在路上都住不到幾家正經的客店。官賣了價錢按規矩來,旺季漲價多少、淡季降價多少都有明確規定,這些錢也都歸了城主賺去,怎么可能不官賣呢?”

      丁文想著山邊村獵戶的獅子大開口,這番話是有現實基礎的,不過,實際上問題并不在于官辦與否,而在于賺黑心錢的代價太小。

      其根本又在于:臨風城的人視金錢為唯一,賺黑心錢是理所當然,不賺這種錢的人,肯定會被臨風城的人視為傻子。

      所以不官辦,就只有黑心店。

      至于城主為何不讓賺黑心錢的人支付足夠大的代價呢?

      很顯然,那需要匹配大量的督查人員,會增加城主府的公共開支。

      相較之下,與其增加開支,不如全部官辦,由城主府賺走所有的錢就成了最后的選項。

      臨風城的城主在解決問題的時候,選擇了金錢,舍棄了城民。

      沿途經過的村莊,本來以為跟山邊村有什么不同,結果卻發現,一路十幾座村莊,沒有一座是正常的。

      沒有一座村莊,是正常點的狀態……

      村民清一色是負債的刑徒。

      村里資源官賣,村主,官賣里工作的人不是刑徒,但也有負債,只是每個月的收入足以覆蓋債務利息,一直定期還得起錢。

      村子里的村主也不富有。

      因為沒有真正的實際權力,物資的生產,開采,全都得如數上繳。

      村主倒不是忠于職守而不貪沒,而是臨風城有一個很厲害的規則——舉報貪沒、違規謀利的事情,舉報者可以得到保護,最低程度也能安排到與原住地遠的地方生活,還能得到舉報事件中罰沒的財產的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三;有些情況下還能取代被舉報者的職務。

      換言之,村主要貪沒,被負責記賬的舉報了,傾家蕩產賣兒女再背負十輩子還不完的債是一定的。

      舉報的人可以直接頂替了被舉報者的職務當村主,受刑的村主罰沒的錢的十分之一歸舉報者,不夠達到獎勵標準的話,村主一家未來生產勞作的收入,還債部分繼續按十分之一的比例償還給城主府和舉報者。

      這種制度下,舉報者跟城主府的利益是一致的,舉報者好,城主府也好。

      誰貪沒,誰就是在為舉報者和城主府做額外的貢獻。

      村主再怎么善待合作貪沒的人,給予的利益也沒辦法比舉報更大。

      舉報的罰沒是以村主任期村子產出的十倍計算,十倍的十分之一就是村主的全部家當也不夠給的,何況還有直接頂替村主職務的好處。

      當村主的,想的不是貪沒,而是時刻防止被人栽贓陷害,所以產出的一應賬目都必須清清楚楚,唯恐被人設計陷害。

      丁文吃著東西,繼續問做菜的村民:“你們一直在村里,為什么會欠債還不起被入刑?”

      “我出生就被賣了。我爹娘就是欠債的虧貨啊!他們就是刑徒,我娘每年生一個,生孩子的獎金加上賣孩子的錢都用了還債。他們欠錢是碰上連續兩年收成不好,房子的租金都付不起,后來就住草棚,草棚也得給占地的租金,第三年連草棚都住不起,利息也還不起,就破產咯!”

      “這種情況在臨風城還挺多?”丁文在別的村子也聽說了諸如此類的故事,臨風城的村民住的房子都是要付錢的,自己搭建草棚,或者睡荒野,也要給標準不等的占地費。

      即使自己買了房子,也得按比例支付占地費,不過比租金便宜多了。

      購買房子的話很貴,通常是祖上傳下來的,靠一兩代人買并不可能。

      “都這樣,沒幾個村不是刑徒村,就算不是,早晚也會是。咱們這里只有城主了不起,永遠賺錢,早晚所有的錢,所有刑徒的子子孫孫都是城主的。”那人言語間,竟然還透露著對臨風城主的崇拜之情……

      “有人例外嗎?”丁文好奇的問。

      “隔壁村有一個,那是運氣好,爺爺那輩就能生,一年一個,生了十八個,養活成了十三個,全都十四歲結了婚,也生孩子,一年一個的生,命好,一半都活成了。到了第三代,匯總了錢,捐獻給城主,把原來的村主擠掉,當了村主。三代人,挨餓著熬了過來,算是出頭了。”

      “臨風城生孩子有獎勵,人口增加的很快,有那么多事情讓這么多人做?”丁文頗為好奇,因為紅淵山城的情況,沒了斗獸場之后,就得靠城主府出錢讓許多失業的人有活干。

      “開荒啊!挖山平地種糧食,采藥,挖礦。還裝不下的人就在城里的重生廣場。”

      “重生廣場是什么?”丁文聽的好奇。

      “買賣刑徒的地方啊,不管運氣好壞,碰到的買主如何,都像是重生改命了嘛。”

      “原來如此……”丁文覺得這重生廣場的名字,起的太貼切了。

      重生廣場,丁文當然要去看看。

      臨風城,遠遠望去,城墻刷了金漆,光照下耀耀生輝,仿佛整座城市都是黃金打造。

      臨風城的城主嗜好財富,會讓城市涂上金色,簡直是理所當然。

      進城,要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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