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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鉅變 - 第214章 先敬羅衣後敬人字體大小: A+
     

    也不知道秦虎是怎麼操作的,反正那次見過陳強之後,他就再也沒找上門來過。

    二十天左右過後,秦虎的職務調整任命通過了,他一轉身,成了鄉派出所的副所長。

    鄉派出所的副所長其實只是職務權利的變化,級別上,還是和之前差不多,頂多算是股級,或者連股級都不算。

    胡銘晨家的房子也在緩慢的推進當中,地基已經挖好,正在採購砂石,準備打地基。

    胡銘晨這段時間是相對最清閒的,基本上是以學習爲主,當然了,胡銘晨的學習,並不是侷限在五年級的課本上,他實際上大量的看課外書籍,就是課本知識,他學的也是初中階段的內容。

    電影院那邊,日常的經營管理是交給胡建強的,胡銘晨只需要每天去轉轉,留意一下相關狀況就行。

    不過有一件事,那從頭至尾都是胡銘晨在具體負責,就是碟片的引入。

    有關電影的片源,胡銘晨還做不到放手,每次拿一些什麼電影,拿什麼數量,胡銘晨都有一個細緻的考慮和權衡。

    胡建強和胡建軍,別看已經開了好一段時間的電影院了,對於那些電影明星和電影風格,他們其實還是沒有掌握。如果片源是交給他們去拿,那估計就會變成電影公司給什麼他們拿什麼,他們沒辦法從名稱,主演以及導演這三個方向去分辨拿來的電影會不會好看,會不會受歡迎,或者說是否適合杜格鄉當地人的青睞。

    不管怎麼說,胡銘晨畢竟是從網絡時代回來的人,當時各種各樣的電影在網上都能看得到,這方面的諮詢,他所掌握的程度是他爸爸和叔叔遠遠不能比的。

    “三叔,明天我要到城裡去拿影片,你給我取四千塊錢吧。”這天週五,放學後胡銘晨去到電影院,就直接攤開手找胡建強要錢。

    “怎麼會要那麼多錢?以前你去拿片子,從來沒要這麼多錢過啊。”一聽說胡銘晨要帶四千塊錢進城,江玉彩就驚訝和疑惑,“小晨,你可別亂花錢啊,這錢掙得不容易,況且我們家還在砌房子,那是每天都要不少錢投進去的。你到底要這麼多錢去幹什麼?你給媽說說,會不會是那個秦虎又找你拿錢?”

    上次胡銘晨給了秦虎兩千塊,因此江玉彩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胡銘晨又要給秦虎好處,那時候秦虎只是一般幹警都給兩千,現在人家是副所長了,自然就得水漲船高。

    “他憑什麼找我要錢?我又沒欠他的。媽,這錢我是有用處,放心吧,我怎麼會亂花呢,我比你們都知道掙錢的不容易,我不會亂來的,你就別瞎想了。”胡銘晨道。

    “那你有什麼用處?需要四千塊那麼多。”胡銘晨的解釋並沒有打消江玉彩的疑慮。

    “二嫂,小晨要錢,相信有他的道理和用途,我相信他不是那麼拿着錢亂花亂扔的人。別看他纔讀五年級,很多時候其實比我們還曉得控制。”胡建強幫襯着胡銘晨道。

    胡建強的身份是叔叔,可是自從被胡銘晨延攬來幫着打理電影院之後,他就漸漸的被胡銘晨所折服,逐步的以他爲馬首是瞻。

    這麼長時間來,胡銘晨做的每件事都極有分寸,從來沒有出格過。就拿花錢這方面來說,胡銘晨很多時候花的還沒有胡燕蝶和胡雨嬌來得多,除了買必要的物品,比如買書,比如買鞋子等等這些,胡銘晨極少有其他開銷。至於像小孩子都熱衷的玩具,他直接就從來沒消費過一次。

    心理年齡都三十來歲的人了,胡銘晨怎麼可能回去買玩具,除非買來賣了賺錢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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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我就是去順便看看,要是有合適的手機就買一個,像我們這樣太不方便了,人家有事想找都很難找到。就比如昨天電影公司的人問我要不要去拿新出的影片,還得找人帶話,太麻煩了,次數多了,人家也不高興,所以我就想,乾脆買一個手機來用,這樣不用每次都去打公用電話,或者人家還要找人帶話。”胡銘晨解釋道。

    這兩年,用手機的人越來越多了,雖然還遠沒有達到普及的程度,起碼不再是多新鮮的事物了,在城裡,不少條件不錯的人用上了手機,就連在杜格鄉這個偏僻的山旮旯裡,偶爾也能看到那個玩意。

    胡銘晨重生前的那個時代,手機簡直就是男女老幼人所必備的物品,要是出門身上沒帶手機,整個人會覺得不太自在。

    當然了,那個時代的手機,是近乎等於電腦的智能手機,與目前的數字機有根本上的不同。

    儘管如此,胡銘晨還是覺得有個手機在身上要舒服自在些。所以胡銘晨就萌生了要買一個手機的念頭。

    這個月的生意有些好,加入週日的趕場天,差不多有兩萬塊的入賬。要是手裡沒錢,胡銘晨也不會有要買手機的衝動,他可不是那種打腫臉充胖子的人。

    “手機?手機是個什麼玩意,要買雞的話,後天趕場就可以買啊,公雞母雞烏骨雞,都會有人拿來賣的......”從沒用過手機,也沒怎麼見到過手機的江玉彩立刻就把打電話的手機和能吃的雞聯繫到了一起。

    “媽,手機不是拿來吃的,是拿來打的......手機就是電話,是拿在手上的電話機,所以叫手機,這回明白了吧。”胡銘晨趕緊進一步的補充解釋,生怕她又由那個“打”字延伸出其他更多東西。

    “哦,那你就算要買個電話不就行了嘛......那也不行啊,我們家根本沒通電,買了電話也用不了。”

    胡銘晨的額頭升起三條線,代溝啊!

    “老媽啊,我們家沒電,電影院這邊有電啊,那是充電的,又不是插電的,充一次電可以用兩三天。都說是拿在手上的嘛,那就可以隨身帶着走啊,難不成還隨身帶着電嗎?等我買回來,你見到就明白了。”胡銘晨很無語的解釋道。

    “沒有電話線,那怎麼打電話?奇怪!”胡銘晨就算已經解釋得夠詳細了,可是江玉彩還是不能做到完全的理解。

    “無線電啊,這是科學技術問題,我也解釋不清楚,反正只需要曉得能打電話就行了。三叔,你去取錢吧,晚了人家就關門了。”

    雖然還是不能做到完全清楚胡銘晨所說的,但她還是很自豪自己的女子可以懂,驕傲自豪之餘,相應的就把胡銘晨需要花這麼一大把錢的事放鬆看淡了。

    其實就算江玉彩看得緊也沒什麼關係,胡建強還是會取錢給胡銘晨的。他這個電影院的經理以其說是爲胡銘晨家當,還不如說是爲胡銘晨當。

    胡建強可看得明白,不管是電影院還是其他,那都是因爲胡銘晨纔有,要不是胡銘晨起到主導的作用,不管是電影院,還是在街上買地基修房子,那是簡直想都不能想的事情。

    所以時間一長,胡建強就養成了胡銘晨做出的決定都是正確的慣性。支持他一定比支持二哥二嫂來得更加正確。

    第二天一早,胡銘晨就乘坐早班車到市裡面去,他先去電影公司拿了後面一段時期要放的電影,這纔去逛百貨商場。

    涼城儘管是朗州省經濟最發展的第二城,人均收入上只輸省城鎮南,可畢竟是身處內陸的小城市,和發達地區比起來,可能還不如人家的一個縣。

    在涼城,只有兩個地方有手機賣,其中之一就是位於城中心的百貨大樓。

    一走進百貨大樓最裡面銷售手機的那幾個櫃檯的小區域,胡銘晨頓時就產生了一種久違的親切感,重生之後,這還是第一次逛手機櫃臺呢,哪像重生前,年年逛,甚至有時候一年買兩次手機。

    玻璃櫃臺裡擺放着一部部嶄新的手機,這些手機儘管在胡銘晨的眼裡比較老土,可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已經是最新潮最時尚的物品了。

    “小娃娃,去那邊玩,這不是你們可以玩的地方。”早上下過雨,此時逛商場的人不多,而能來選手機的人相對就更少,因此揹着帆布書包的胡銘晨走到手機櫃臺前就很顯眼,一個身着黑色馬甲的女服務員蔑視了乜了胡銘晨一眼後,用一種很輕視的語氣說道。

    難怪人家服務員會對胡銘晨看不上眼,首先他怎麼看也還是一個小孩子,其次就是他的樸實穿着和打扮。

    手機這玩意,很多大人都還買不起,更何況一個小孩子,不少城裡人剛用上CALL機,遑論一個看起來無疑的鄉下人。

    所謂顧客是上帝這句話,說實在的,大多數情況下就是宣傳用語而已,真正可以做到的,少之又少。一個銷售員,不太可能將時間和經歷花在一個明顯不可能是顧客的人身上,這是人之常情。

    許冠傑唱過一首歌叫《先敬羅衣後敬人》,是整個社會的真實寫照。人們往往先從一個人的衣着去判斷一個人的身份和地位,再決定該採取何種措施去與這個人相處。

    而胡銘晨的身上沒有羅衣,自然就得不到應有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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