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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翡翠農場 - 第九十一章 美不美字體大小: A+
     

    宴會終於開始了,氣氛還是有些沉悶,除了唐樂樂沒心沒肺地逗弄猴三之外,其他人都在喝悶酒。

    因爲心情不好,劉一兵便借酒澆愁,以至於喝着喝着,一幫男人就把聚會演變成了拼酒。

    褚建國最兇,高腳杯裡的二鍋頭一口一杯,喝完一杯,就向李小胖亮亮杯底,示意我幹了,該你啦!

    李小胖是真不願意這種無謂的拼酒,於是在喝了一杯之後,就晃晃悠悠站起來告罪:“俺酒量有限,實在陪不了大夥,你們盡興。”

    “是漢子就喝,別敬酒不吃吃罰酒。”褚建國越喝臉越白,通常這類人,都比較能喝。

    跟這種人做意氣之爭也沒意思,李小胖卡巴兩下小眼睛,然後拿起一瓶剛剛開蓋的二鍋頭,咕嘟嘟一口氣灌進肚裡,喝完之後,把空瓶塞進懷裡。

    “跟我玩這個,你還嫩點。”褚建國更狠,兩隻手各抄起一瓶酒,就要往嘴裡灌。

    “慢着。”李小胖把他攔住,然後撩起衣襟,從裡面拿出來剛纔那個空酒瓶,裡面清清亮亮,滿滿一下子液體。褚建國不信邪,倒出來一杯聞了半天,確實是二鍋頭。

    “哇,好厲害,原來你是魔術師啊!“唐樂樂就差拍巴掌了,看來她對小格子的男朋友是越來越滿意。

    桌上幾個男人也都默默無語:這酒還怎麼喝?

    李小胖也覺得火候差不多了,見好就收吧,自個這點本事也都亮的差不多,一會兒該露怯了,反倒不美,於是就提出來要回賓館。

    “要走你自己走,我們和小格子都好幾年沒見面了,當然要好好聚一聚。”唐樂樂這麼一說,李小胖還真沒法走了。大夥也吃得沒意思,索性轉移戰場,進了一間酒吧。

    時間還早,酒吧裡面的上座率不足一半,點了一大堆東西之後,唐樂樂她們就去跳舞,李小胖對這個一竅不通,只能坐在那瞧熱鬧。

    倒是猴三屬於人來瘋那夥的,看人家都跳得歡實,它也拉着丫丫下場,搖頭晃腦扭屁股,外加絕招甩尾巴,這個誰也學不來。猴三跳舞居然很有節奏感和韻律感,以至於到了後來,舞池裡面的人都圍了一圈,把猴三圍在當中,邊扭邊拍巴掌,看起了耍猴。

    想不到啊,小猴子還有這個天賦——李小胖都頗有些出乎意料。

    現場樂隊也很會調節氣氛,一支曲子結束之後,居然換成了西遊記裡面的曲調,整個舞廳,瞬間爆棚。

    這小猴誰帶來的,真是個寶貝,一會商量商量,看能不能買下來。天天要是有它鎮場,生意肯定火爆——酒吧的老闆娘也動起了心思,瞧着猴三就跟瞧見親兒子似的。

    耍到高興處,猴三又是翻跟頭又是打把勢,最後還來個絕招,腦瓜着地,施展倒立陀螺轉,足足轉了一分多鐘,酒吧裡面的歡呼聲差點把房蓋掀起來。

    等猴三耍完了,唐樂樂摸摸它的小腦瓜:“嘻嘻,上面的毛沒磨掉吧?”

    猴三用小爪子拍掉了她的鹹豬手,然後連竄帶蹦回到李小胖身邊,滋滋吸着飲料。

    酒吧裡面也總算是消停不少,這時候,人們才注意到,一個嘹亮的歌聲從樂隊那邊傳來,唱得正是老版西遊記裡面大鬧天宮時候的《大聖歌》。

    尤其是“強者爲尊應讓我,英雄只此敢爭先”兩句,慷慨激越,令人不由自主地熱血沸騰。

    酒吧的老闆娘也聽得入迷,等聽完才反應過來:不對呀,我這的幾個駐唱歌手,好像都沒這種實力啊?

    “再來一首,再來一首!”人們也紛紛起鬨,一來是剛纔受了猴三的感染,二來嘛,感覺這首歌唱得也確實帶感。

    老闆娘這才注意到,唱歌的是個男子,長髮披肩,很有一股明星範兒,此刻正背對着這邊,光看背影還以爲是劉歡呢。

    樂隊的幾個人也挺壞,剛纔他們演奏得好好的,結果衝上來一個傢伙,搶着麥克風就開唱,這不是砸咱們哥們場子嘛,要是不使點壞都對不起你那長髮飄飄!

    於是,樂曲一轉,還是西遊記裡面的插曲,只不過這次換成了女兒國的美女國王對御弟哥哥唱得那首深情款款的《女兒情》。

    來酒吧玩鬧的都是爲了圖個樂子,所以人們也紛紛起鬨。

    “鴛鴦雙棲蝶雙飛,滿園春色惹人醉。悄悄問聖僧,女兒美不美,美不美?”飄渺的歌聲響起,絕對是女聲,嬌羞柔媚,情深意濃,真彷彿是癡情女子在向意中人傾訴衷腸。

    到底是誰唱的——酒吧裡面的人都傻眼了。

    等到傻叔慢慢轉過頭來,唱腔依舊之後,大夥的眼珠子掉了一地:大叔,你這是要搞哪樣?

    李小胖則早就習慣了,傻叔別說唱女聲了,就算是童聲也照樣,信不信給你們再唱歌白龍馬蹄朝西。

    這個歌手是哪冒出來的,一定要簽下他——酒吧的老闆娘都快要瘋了,今天帶給她的驚喜一個接一個啊。

    “女兒美不美,美不美——”傻叔一旦進入唱歌模式,那絕對百分之百的投入,一句聲情並茂的“女兒美不美”,唱得所有人心都化了。

    “美!”酒吧裡面吶喊聲如雷,而且出奇的整齊,聲浪一浪高過一浪。客人都美了,那麼酒水自然也瞬間增長,瞧得老闆娘眼睛發直:這大叔簡直就是酒仙啊,發財了發財了——

    一邊幻想着每天晚上酒吧都爆滿的景象,一邊擠過躁動的人羣,來到傻叔跟前。老闆娘風韻猶存,先向傻叔拋了個媚眼,然後用膩人的聲音說道:“先生,我們單獨聊聊好不好?”

    傻叔哪懂什麼風情啊,臉上依舊是那副高深莫測的笑容。大概剛纔唱了兩首歌,而酒吧裡面又有點悶,所以他輕輕甩甩長髮,試圖涼快一些。可是他不知道,這個動作在某些人眼裡實在太帥,不是那種年輕帥氣的帥,而是充滿了成熟男人的風韻。老闆娘就覺得一股熱氣在小腹涌動,望向傻叔的眼睛也脈脈如水。

    就連李小胖都不得不承認,傻叔絕對是黑瞎子屯的怪胎,除了傻之外,他現在的氣質,根本就不像是在農村生活的人,應該就是那種傳說中成熟優雅的紳士。

    客人們開始起鬨,好不容易這麼燃,當然要多聽幾首歌,於是“再來一首”的聲音響爆全場。

    不過也有例外,除了李小胖之外,劉一兵也正和褚建國以及黃鐵軍在角落閒坐,褚建國飲了一杯啤酒:“兵哥,對手很強大,我建議你還是放棄吧——”

    黃鐵軍比較老成,他也無奈地揉揉太陽穴:“我就不明白了,哪來的這幾個怪胎?”

    “我,我——我——”劉一兵最終也沒說出什麼,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啤酒,瞧得兩個從小玩大的發小兒都心疼,只能默默地陪着他喝酒。

    有人起鬨架秧子,傻叔當然也聽見了,他平時沒事還唱呢,更何況今天還有伴奏呢。不過他唱歌就是純粹的自娛自樂,其它的一概不考慮,所以根本不管客人們大聲吵吵什麼曲目,而是朝樂隊點點頭,那意思是你們整啥俺就唱啥!

    這傢伙肯定是來砸場子的——樂隊更加認定這一點,不免火冒三丈,幾個人簡單溝通了一下,鼓手準備整一首難度超高的外國歌曲,不過貝斯手呲牙一笑,然後從地上裝樂器的盒子裡面拿出一把馬頭琴。

    另外幾個夥伴大喜,很快,悠揚的馬頭琴聲響起,草原風情撲面而來。

    李小胖因爲離得比較遠,所以沒看明白是咋回事,心中暗贊:不愧是首都啊,連酒吧的樂隊水準都這麼高,最主要的是配合好,知道俺們那邊挨着內蒙,傻叔比較擅長這方面的曲調。

    馬頭琴一響,傻叔整個人又不一樣了,只見他長髮一甩,身軀有節奏的起起伏伏,似乎被撲面而來的草原風吹得長髮飄飄,這一刻,他彷彿騎上駿馬,在遼闊草原飛奔。

    “好!”還沒開嗓呢,就憑這股氣勢,已經征服下面的客人。

    “你有一個花的名字,美麗姑娘卓瑪拉——”低沉渾厚,而又不失委婉嫵媚的女中音響起,直觸靈魂,許多人,第一次知道了靈魂震顫的感覺。他們的心中只剩下歎服:這大叔神啦!

    樂隊卻苦不堪言:我們演奏的是《天堂》好不好,你不是應該唱“藍藍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嗎?

    可是現在沒有人在乎他們演奏的是什麼,都已經沉浸在傻叔那觸動靈魂的歌聲之中。沒法子,樂隊也只好曲調一變,隨着傻叔的歌聲走。

    就連劉一兵端着酒杯的手也定在半空,而褚建國則狠狠地講杯子裡的啤酒灌進肚裡:“姥姥!我一定要去黑瞎子屯看看,那裡到底有什麼魔力,把我們的小公主誘惑!”

    黃鐵軍雖然沒有明確表態,卻也微微頷首,無論是從劉一兵的角度還是齊格格的角度,作爲發小,他們都有這個責任。

    傻叔的歌已經進入尾聲,可是他似乎還不盡興,又自顧自地玩了起來,只見從他的喉嚨裡面發出一陣怪異的聲音,低沉遼遠,彷彿從大草原的地下噴發,然後在整個草原迴盪。

    這是呼麥,人家連這個都會玩,咱哥幾個撞到槍口上了——樂隊的幾位再次傻眼。

    客人們也都是一愣,對他們來說,呼麥這種發聲還是比較新奇的,而來到酒吧,不就是爲了尋求新奇和刺激嗎,所以他們很快也就聆聽起來。

    傻叔的呼麥其實和傳統的蒙古呼麥還是有很大區別的,裡面加入了他自己的編創,節奏更加明快,現代感更強,也更加自由,總之是怎麼好玩怎麼暢快就怎麼玩。這無形之中也,正好暗合了酒吧的氣氛。

    漸漸的,觀衆們覺得嗓子憋得難受,要是不喊出來,好像就能把嗓子憋啞似的。於是也不知道是誰領頭,也都學着傻叔的樣子,開始發出各種腔調的喉音。

    他們沒有經過訓練和練習,自然是狼哭鬼嚎,啥動靜都有,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們集體都痛快了,這纔是所有人想要的結果。

    剛進酒吧的人都嚇一大跳:“今天晚上是月圓之夜嗎,咋都改狼嚎了呢?”

    旁邊的同伴撇撇嘴:“就咱們這的霧霾,能看到月亮嗎?不行不行,我這嗓子也癢癢,先嚎兩聲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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