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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少逼婚,新妻難招架 - 第三百四十三章我陪你住這兒字體大小: A+
     

    艾倫想過很多種理由,比如吵架、離家出走、被趕出來,但唯獨沒想過這個。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時笙,半晌才道:“你看上什麼東西了?你還回去,我給你買。”

    時笙:“……”

    她笑了笑,“好了,你快回去吧,我以前紐約的貧民窟都住過,不會有事的。”

    他還是不樂意,但也知道,時笙現在這狀況確實不好去大一點的酒店,那地方要實名制登記,還有監控,稍微費點心一查,就能找到她了。

    “那你去我家住,想住多久住多久。”

    “你不是不想欠你爸爸嗎?若季予南知道你幫過我,這事肯定要連累到你爸爸。”

    艾倫氣惱,這也不行,那也不行。

    他突然拉着時笙折回身子,朝那家破爛的旅社走去,“那我今晚陪你在這住,不準拒絕。”

    ……

    旅店在二樓。

    雖然看外觀時笙就已經猜到這個旅店不會太好,但走進來一看,才發現,她還是想的太好。

    窄小的走道上一盞昏黃的燈,上樓就能看到一個吧檯,一個風韻猶存的中年女人正翹着二郎腿坐在裏間邊吃東西邊烤火,看到艾倫,眼睛都亮了一下。

    艾倫一張臉黑的像發了黴的牆一樣,理都沒理她。

    開了房間,老闆娘將鑰匙遞給她:“小心一點,牀單別弄髒了。”

    “好。”這種時候,時笙自然不會和她計較什麼,接過鑰匙,朝她手指指的方向走去。

    房間的鎖是市面上最差的那一種,用張銀行卡就能輕而易舉的撬開,艾倫不放心,“有事記得給我打電話,或者敲敲牆也可以,這種房子不隔音,我能聽見。”

    時笙眼眶潤紅,點了點頭:“謝謝。”

    艾倫是含着金湯匙長大的大少爺,從他進來看到這環境時繃緊的臉就能看出是沒住過這麼差的房子,他對她的好,她很感激。

    “把門反鎖了,窗戶也鎖着。”

    “好。”

    “晚上若是覺得冷就開空調……”想想這破地方肯定也沒空調,“你等等。”

    他折回前臺,不一會兒就提了個取暖器過來,“這破地方被子肯定也薄,你晚上開着睡。”

    外機還是熱的,應該是剛纔老闆娘取暖用的。

    “好,謝謝。”

    艾倫盯着她半晌,終於沒什麼要囑託的了,纔開門進去。

    時笙也進了房間,剛反鎖上門就聽隔壁艾倫爆了句粗。

    她脫了鞋,將包隨意的扔在房間裏唯一一張椅子上,呈大字躺在牀上。

    房間裏一股子常年不見太陽的黴味,被子也不知蓋了多久沒換過了,又髒又舊。

    但她現在沒心思計較這些,今天是她人生有史以來最累的一天,無論是身體還是心理的承受力都到了極點。還沒洗漱,但時笙手腳都像是灌了鉛一樣,一點都不想動。

    房間不隔音,旁邊房間的人翻個身都能聽見。

    頭頂的天花板已經發黃,斑駁成一塊塊的,燈光很暗,即便直視也不刺眼。

    她置身在這片雜亂的糟糕環境中,包裏放着價值十一位數的天價之寶,心裏卻是一片虛妄的寧靜。

    也許她的人生從今天起就要開始無止盡的逃亡,像過街老鼠一樣躲着季予南,躲着季時亦。

    她還不能走,她要在這裏等傅亦出差回來,她想知道當年的事,想知道,未來在哪?

    “後悔嗎?”

    她聽見自己輕聲問了一句,聲音很小,很快就擴散的沒了蹤跡。

    時笙自嘲的彎了下脣角,好像後悔也沒用了。

    她總不能又還回去吧,估計季予南得滅了她。

    這麼亂七八糟的想了一通,漸漸的就睡着了。

    時笙第二天醒的很早,輕輕的開了門出去,她站在門口看了眼旁邊艾倫住的那間房,幾秒鐘之後,不作絲毫留戀的離開了。

    她不能連累他。

    自己到處躲藏已經夠淒涼的了,何故還要拉着個人陪自己受苦。

    時笙去了下一個城市,但也只呆了一天就輾轉去了其他地方,季予南手下的人三教九流都有,即便她住在不需要實名登記的便宜旅社,出入的又都是最低端的場所,但這些場所往往也是那些最底層的混混經常混跡的地方。

    若是季予南鐵了心要找她,也就幾句話幾張照片而已。

    她不敢坐飛機、火車,一切需要用證件才能買到票的交通工具。

    一路輾轉,顛沛流離,過了七八天才終於買了張機票回中國。

    飛機在機場降落,看着外面和美國截然不同的建築風格,時笙緊緊懸着的心才終於落回了原處。

    她握着放在羽絨服外套包裏的小印,最終,她還是將這枚小印給帶回來了。

    下了飛機,時間還很早。

    雖然連着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又沒睡覺已經很累了,但時笙出機場還是直接坐了回老家的公車,到了後,直接打了個車去墓地。

    墓地都有專人打掃,媽媽的墓碑前很乾淨,就是左右兩個墓都有人來祭拜過了,還放了束鮮花,媽媽在中間顯得有些淒涼。

    時笙穿着件黑色的長及腳踝的羽絨服,雙手插在衣服口袋裏,頭上戴着羽絨服上連衣的帽子,大大的毛領幾乎遮住了她一半的臉,厚實的圍巾在脖子上繞了兩圈,鼻子以下的位置都被裹在裏面了。

    她從頭到腳都嚴嚴實實的包裹着,僅僅只露出一雙燦若星辰的眼睛。

    配上週邊這詭異陰森的氛圍,若是這會兒有人看到,肯定要嚇一跳。

    “媽。”

    時笙彎腰,拿手指輕輕的將照片上的灰擦乾淨,出事之前的照片都被燒光了,這是媽媽過世後才匆忙拍的,很消瘦,臉色蠟黃,頭髮也是乾枯沒有光澤。

    談不上漂亮,但在時笙看來,卻是最漂亮的。

    “我來看你了,帶了你說的那條水晶藍,你看,是這個嗎?”

    她捏着小印的一角,在墓碑前晃了晃,“好漂亮,你看,這藍色好像是活的一般。”

    “媽,對不起,這東西我暫時沒能力光明正大的拿回來,你先看看是不是你說的那條。”

    時笙穿的是高跟鞋,站久了有點累,她尋了個位置坐下來,也不管幹淨不乾淨。

    從帶着媽媽去了美國後,就幾乎沒有閒下來和她好好說過話了,每天都在不停的忙着工作,兼職,應酬。

    以前醫生說,媽媽雖然昏迷不醒但能聽見,只要她說,她都能聽見。

    而她現在閒下來了,回不了美國,也沒有工作,但是媽媽聽不見了。

    時笙絮絮叨叨的說了很久,到最後也不知道自己具體都說什麼了,但她不敢停,怕停下來後只聽得到風聲。

    這種要將人逼瘋的孤單和寂寞,會像跗骨之蛆一般,將人啃咬殆盡。

    時笙在墓地裏坐了很長時間,直到天色漸暗,她才用手撐着粗糙的水泥地面站起來。

    一整天沒吃飯,又長時間坐着沒活動,整個人都是虛的。

    她剛站起來就剛感覺整個世界都在天旋地轉,時笙閉上眼睛,等這一陣眩暈緩和了才慢慢的離開。

    下了山,正好趕上最後一班公車,這裏是起始站,時間又晚了,車上就只有司機一個人在抽着煙等到點發車。

    時笙找了個最後的位置坐下,開始拿手機搜酒店。

    太久沒回來了,差不多對這個城市已經陌生了。

    決定拿了小印回國之前,她將所有的存款都折成了現金隨身攜帶,雖然不多,但不至於讓她短時間內流落街頭。

    她回來,除了是去祭拜媽媽,將小印帶給她看,還想去見見她那些當年對她避之不及的阿姨舅舅。

    他們家所有的東西都燒了,媽媽已經過世,季家那邊無從下手,她父母年輕時候的朋友在他們死後也沒有往來了,這麼多年,她也已經不認識了,唯一能探聽到過去的,就只剩下那些曾經密切聯繫的親戚了。

    她不指望能從他們口中得到什麼切實的有用消息,但至少讓她知道,他爸媽去沒去過美國,或者有沒有一個朋友或敵人姓季。

    時笙在即將進入市中心的地方下了車,她找了個地方吃飯,又在附近的賓館開了個房間。

    季予南再怎麼有勢,手也暫時伸不到中國來,就算他找莫北丞幫忙,也不會神通廣大到她剛到就找到她。

    入職登記只會登記美國的住址,至於老家在哪沒有管你。

    所以她才能這麼大膽的回胡安。

    莫北丞家世好,莫家做的又是明面上的生意,認識的人都是商軍政界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她只要稍微避着點那些場合,就能多躲一點時間。

    她沒打算在胡安呆多久,等她查清楚當年的事情,或許,她還會回美國。

    連續一天一夜沒睡覺,時笙早困得不行了,回房間洗漱完就直接睡了。

    ……

    第二天一早。

    時笙去超市買了營養品,又買了些水果,打車去了舅舅家。

    媽媽家從太爺爺起就一直在胡安,都是土生土長的,在胡安也有房子。

    舅舅是普通職員,舅媽是家庭主婦,一直在家帶孩子,沒出去上過班,所以他們家環境並不寬裕,若沒有特殊情況,應該是不會搬家。

    他們住在老城區。

    房子外面的牆磚翻新過,但主體還是沒有變。

    間隔時間太長了,時笙的記憶都開始模糊了,她沿着樓下來來回回走了好幾圈,就是找不到進去的巷子,最後還是問了人才找到的。

    老房子了,一進樓道就覺得特別寒涼,牆上的白灰已經掉的斑駁,露出一塊一塊的水泥,光線很暗,即便是白天都不怎麼看得清楚。

    時笙眯着眼睛,重重的踩了一腳,頭頂的燈就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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