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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80:我的文藝人生 - 第261章 260《愛在黎明破曉前》字體大小: A+
     
      第261章 260《愛在黎明破曉前》

      方明華沉默了下,搖搖頭。

      「我的家在中國,出來看一看是可以的,但最終是要回去。」方明華說道:「何況,我還有個女朋友,等著我回去呢。」

      「我聽你們訪學團的作家說過,她很漂亮嗎?」姑娘問道。

      「是的,很漂亮也很能幹。」方明華說道。

      「嗯如果我去你們國家,我一定要見見她!」

      「我現在就替她歡迎你,到時候帶你去逛逛我們的城市和農村,也一樣美。」

      「謝謝誒,我聽你說你住的城市有兵馬俑,我查了資料,我們現在的里根總統和前任總統訪問中國都去過,很好玩嗎?」姑娘輕輕繞過剛才那個話題。

      「是的,號稱世界第八大奇蹟,兵馬俑實際上是我國秦朝皇帝秦始皇的陪葬陶俑,按照真人大小燒制的。秦始皇是我國古代一個偉大的皇帝,那還是公元前200年前的事。」

      方明華講起這段歷史,姑娘認真的聽著。

      到了晚上十一點多,周圍一片漆黑,風也涼了許多。

      「時間不早,回去休息吧。」方明華站了起來。

      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起床,艾米麗開車又帶他去小城裡逛了一圈,還特意去了那所小學。

      學校也不大,竟然沒有圍牆,幾排平房,前面有個很大的操場,現在暑假還沒結束所以學校空無一人。

      「我小學六年就是在這裡上的。」艾米麗說道:「我很喜歡這裡,也喜歡和孩子打交道。」

      「所以你將來能成為一個非常優秀的老師。」方明華說道。

      「可我更想當一名作家,像你這樣。」艾米麗說道:「伱寫那篇先鋒小說的理論文章,我們老師說寫的非常棒,說你竟然比我們都了解先鋒文學。」

      艾米麗的話讓方明華想起在舊金山見到城市之光書店店主勞倫斯·費林蓋蒂說的話。

      他想了想說道:「其實,寫小說技巧並不是最重要的,更多的在於故事本身的感人,像海明威的《老人與海》、比切·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這些名篇,首先故事本身非常感人,然後再輔佐一定的寫作技巧才算完美。」

      姑娘聽了點點頭。

      「那你寫的那本《廊橋遺夢》呢?」艾米麗知道他從溫特賽特小鎮回來,就在寫一本小說,她還看了部分內容。

      「那篇小說絕對算不上什麼先鋒類作品,只是用了多角度敘述方式而已。」方明華解釋道。

      「對了,艾米麗,你說你在夏校寫了一篇小說,能讓我看看嗎?」方明華問道。

      「可以,等你返回洛杉磯我把複印件給你吧。」

      「OK!」

      中午吃完飯,方明華要返回洛杉磯,晚上七點還要坐飛機回愛荷華城。

      姑娘開車送他到車站。

      「明華,這是我們本地人常戴的草帽,是我用棕櫚葉子做的,送給你當做紀念,做的不好,你不要笑話哦。」姑娘說著從背著的包里拿出一頂草帽來。

      是一頂黑白相間的帽子,一圈一圈的花紋很好看,方明好記得艾米麗的老爸就戴著一頂類似的帽子。

      「謝謝。」方明華接了過來,想到自己也應該會送給對方一份禮物,可惜來的匆忙什麼並沒買什麼。

      突然想到自己背包里還有一本英譯本的《唐詩150首》,就從背包里取出來遞給對方。

      「我也沒有什麼禮物,就把我從我們國內帶回來一本唐詩英譯本送給你。」

      「是不是書里有你朗誦的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那樣好聽的句子?」

      「是的。」

      「謝謝,謝謝。」

      姑娘很開心接過書小心翼翼裝進自己背包里。

      「這是我小說。」姑娘又拿出一沓稿件遞給方明華。

      「再見!」

      「再見!」

      「明華,如果我去中國,我會去找你的,拜拜」

      姑娘說完鑽進甲殼蟲車,很快消失在小鎮中。

      方明華上了中巴,在高速路上,他拿出姑娘寫的稿件看起來。

      名字竟然叫《Before Sunrise》!

      方明華趕緊閱讀起來。

      是一個叫伊薩貝拉姑娘在前往芝加哥的火車上,邂逅了一個叫張建國的中國青年,兩人一塊聊天,聊文學、聊人生後來男青年到愛荷華城,姑娘也上了愛荷華大學的夏校,一起去逛廊橋

      額的神吶

      這不是在寫自己和艾米麗的認識過程嗎?

      裡面也有許多虛構的情節,

      在芝加哥曖昧的夜色中,在愛荷華街頭優美的音樂之中,在廊橋木製橋面上,看著下面歡快的河水,情愫慢慢在兩人心中滋長,兩顆心相互吸引感動。

      黎明時分,男青年決定跟著姑娘一塊去了姑娘的老家洛杉磯的棕櫚泉

      故事戛然而止。

      方明華看了看裝訂的複印件,後面似乎還有但已經被撕掉。

      方明華微微嘆了口氣,將文稿小心翼翼放進自己的背包,看著窗外路邊巨大的風力發電機,默然無語。

      這讓他想起九十年代美國的一部愛情電影。

      就是就叫《Before Sunrise》!中文翻譯成《愛在黎明破曉前》。

      講的是美國青年傑西在火車上偶遇了法國女學生塞琳娜,兩人交談甚歡。他們遊覽城市並談論著彼此的過去。最終,他們相約在半年後再見。

      方明華沒有來到這個時代之前,曾經在網上看過這部電影的字幕版,好萊塢愛情電影的故事情節在該片中幾乎全然不存在,觀眾看到的是無拘無束的漫談:關於父母親、關於音樂、關於過去的男友或女友,以及死亡。

      拍的很溫暖,獲得柏林國際電影節金熊獎提名。

      艾米麗寫的這本小說和那部電影很相似,淡淡的筆調,一切都那麼自然和唯美。

      是偶爾的巧合,還是?

      但這不重要。

      方明華回到洛杉磯已經是下午四點,吃完飯後晚上八點,就和張先亮等人坐上前往愛荷華城的飛機。

      遠離洛杉磯城的燈火輝煌,飛機轉了彎才向東北方向飛去,方明華從窗戶里看到漆黑的地面上出現了幾處點點星光。

      那裡好像就是棕櫚泉。

      看著方明華呆呆看著窗外,坐在他旁邊的張先亮開玩笑低聲說道:「明華,我以為你會留在棕櫚泉,不會回來呢。」

      「怎麼會?這可是違反外出紀律的。」方明華半開玩笑半認真說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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