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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80:我的文藝人生 - 第145章 144「國內著名先鋒小說作家明華字體大小: A+
     
      第145章 144「國內著名先鋒小說作家明華簽名售書處」

      中午方明華吃完飯,余樺逛回來了。

      「你吃過飯沒有?」方明華問道。

      「吃過了。」余樺急忙說道:「方編輯,你看的怎麼樣?」

      「總體尚可,但某些內容和細節值得再推敲,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你這篇小說整體比較壓抑,特別是結尾部分過於灰暗。」

      說到這裡方明華頓了頓繼續說道:「給伱兩個選擇。」

      「什麼選擇?」

      「如果繼續保持這個文風,特別是結尾的話,那就推遲到明年春天以後發表。」

      「或者修改文章,最起碼把結尾改的光明點,這樣可以下個月就發表。」

      余樺搞不明白,為什麼就隔幾個月時間,要求就不一樣?

      不過他現在管不了這麼多。

      「下個月就發表!你只要能夠給我發表,我從頭到尾都給你改光明!」

      方明華笑了。

      還是那個余樺啊。

      「行,那你現在就在我這修改。」

      到了下午方明華開會結束,余樺已經修改稿子,結尾果然光明無比。

      星星和云云兩個孩子手拉手考進進了美國美紐因音樂學校。

      全文結束。

      多麼美滿的結局啊。

      「行,底稿放我這,等我回西京,雜誌社會給你正式刊登通知以及稿費。」方明華說道。

      「太謝謝你,以後我還會投《延河》的!」余樺那個高興啊。

      自己的文章終於能上全國一級的刊物了!

      「好,我等著你的大作。」

      余樺高高興興走了。

      方明華笑眯眯看著他的背影。

      牙醫馬上就要正式調到縣圖書館啦,肯定會奮筆疾書的。

      只是《活著》和《許三觀賣血記》還得幾年。

      這次中青年座談會雖然會議通知是一周時間,但這時代的會不像後世搞的那麼緊張,內容安排也不多,給大家預留了充分的遊玩時間。

      這不,今天早上開完會就宣布下午自由安排,美其名曰讓大家各自總結總結這幾天的會議內容,實際上就是給讓大家出去轉轉。

      好多作家編輯,特別是大西北來的,都是第一次來申城,當然想好好逛逛。

      要知道,這年代能去燕京或者申城這些大地方出差,回去以後可以吹噓好久。

      陸遙、張賢亮他們幾個約好去申城動物園,看看熊貓什麼的,方明華是最討厭看那憨憨的玩意,就不跟著去。

      他準備一個人單獨行動,去南京東路的新華書店逛逛,一方面是看看有沒有什麼新書,更重要的是,他想看看自己那本小說集銷路怎麼樣。

      就在方明華來申城開會時候,接到由秦省人民出版社打來的電話,說那本《明華中短篇小說集》已公開在全國發行,過兩天給他送兩本過來。

      在西京各大新華書店銷售量不會太差,不知道在千里之外的申城銷量如何?

      雖然銷量多少,與方明華本身已經沒半毛錢關係——秦省人民出版社已經給他稿費,但每個人都喜歡自己的書賣得越多越好吧?

      位於南京東路上的新華書店在申城地區是比較大的書店,足足有四層樓售書,雖然今天不是周末,但方明華進去的時候裡面人還是挺多的。

      尤其是一樓,一般出售的當下一些比較熱門的書籍,所以這裡人比較多。

      現在比較大的書店慢慢由原來的封閉式櫃檯變成半開放式,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在書櫃裡尋找自己喜歡的書,而不必隔著櫃檯上售貨員取。

      當然,長時間看一本書也是不行的,會被一直盯著的售貨員呵斥。

      方明華也懶得找,直接問站在過道里盯著讀者的女售貨員:「同志,請問書店裡有沒有《明華中短篇小說集》這本書?」

      女售貨員看了他一眼朝右側努努嘴:「在那。」

      方明華看過去,只見那排書架中間過道里,有三四個人各自拿著一本書正專心看著。

      「謝謝」方明華走過去,就看到一個留著三七分頭型的男青年剛合上一本書,封面上赫然就是自己的寫的那本。

      「同志,我買這本。」男青年朝著售貨員說了聲,拿著書走了過去。

      方明華過去也從書架上抽出那本書。

      兩人擦身而過,男青年還瞅了他一眼。

      封面很素雅,純白色,寫著「明華中短篇小說集」幾個仿宋體字,下面還有一行很貼心的小字:1980—1983年。

      他打開第一頁序頁,上面是他的簡歷,從初中寫到現在:

      1973年—1975年在西京第八中學讀初中。

      1976年—1978年在甘省插隊

      1978年—1980年知青返城待業

      1980年—1982年《延河》雜誌社保衛科職工

      1982至今《延河》雜誌社編輯。

      還有一堆頭銜:什麼編輯、作協理事,當然最引人注目還是那個「國內先鋒派作家」稱號。

      看來自己這個稱號是跑不掉啊

      方明華感嘆了句,打開書開始翻起來。

      小說集一共包括《隱入塵煙》《芳華》《太陽照常升起》三個中篇,還有《驢得水》《路邊野餐》《街上流行紅裙子》三個短篇。算下來一共三十多萬字,也是厚厚的一本書。

      方明華隨意亂翻著,想去問問售貨員這本書銷量如何,突然一抬頭,就看著一個男青年正盯著自己。

      這不是剛才買書的那個三七分頭型的青年嘛?咱又回來了?

      自己好像不認識他吧?

      還沒等方明華開口,就聽到青年問道:「請問,您是作家明華吧?」

      「是的,你是?」

      「我是您的忠實讀者!」男青年一聽立刻激動起來:「您寫的小說我都看過!」

      自己的粉絲啊。

      男青年解釋說自己看過他今年春天在人民大會堂獲獎作家合影,所以認出了他。

      這男青年一嚷不要緊,旁邊幾個看書的立刻也圍上來,看著方明華神情激動。

      「明華!」

      「他就是作家明華!」

      「明華,你能在這本書上籤個名嗎?」那個男青年拿出剛才買的那本小說集。

      「沒問題。」方明華很痛快的答應。

      「明華,也給我簽個名!」

      「給我簽個!」

      周圍頓時圍了一大讀者,手裡紛紛拿著那本小說。

      「別急,別急,我一個個來。」方明華笑著說道:「不過書上要有書店的章子啊,否則我簽字了書你也拿不走,我還落下一個破壞書籍的罪名,那罪過就大嘍。」

      方明華的話把大家逗笑了,但周圍拿著書要求籤名的人越來越多,都是拿著書到收銀處交錢以後又跑回來要求籤名的。

      不遠處站著的那個售貨員也算機靈,看到這場景,立刻跑到後面向領導匯報,沒過幾分鐘一個戴著眼鏡的中年男人匆匆走來,撥開人群進去。

      「你好,你是作家明華同志?我是這個書店的副經理張文華。」

      「張經理,你好。」

      「明華同志,歡迎你來到我們書店,能不能到換個地方簽名?這個地方太窄,不方便。」

      「那,好吧」

      方明華答應了。

      張經理趕忙在收銀處附近讓員工臨時安放了一張桌椅,還緊急讓人臨時寫了個牌子:「國內著名先鋒小說作家明華簽名售書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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