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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80:我的文藝人生 - 第1章 雜誌社的年輕門衛字體大小: A+
     
      第1章 雜誌社的年輕門衛

      人生就是這麼充滿戲劇性。

      方明華記得,前一晚還是隆冬,貓在被窩扣手機,一覺醒來竟然已經到了初秋,更離譜的是自己在公元1980年9月的秦省西京市。

      雖然進入九月,但西京的天氣還是比較熱,大門外梧桐樹上的知了叫得讓人有點心煩。

      方明華百無聊賴坐在門衛室里,呆呆望著街道對面的修自行車小攤,和偶爾路過推著自行車帶著草帽賣冰棍的小販。

      「賣冰棍雪糕嘍冰棍2分錢,雪糕5分錢一根,不甜不要錢。」

      一口標準的的關中口音裡帶著誘惑。

      就在半個月前自己會魂穿到這個叫方明華的青年身上,成為《延河》雜誌社保衛科一名職工,說起來是保衛科的職工實際上就是看大門的。

      穿越前,他從一所二流大學中文系畢業,做過三流作家,四流編劇,寫過網文,做過自媒體,也算是熱愛文學的文學青年——不,應該是過了三十而立的老文學青年,能來到西京作協分會主辦的秦省最具有權威文學雜誌社,這個穿越也不算太壞。

      但竟然是看大門的!

      還好,不是臨時工而是雜誌社的正式職工,也就是有編制的!

      咱也算體制內的人了吧?

      這是靠方明華的老爸——曾經的保衛科職工提前內退,作為兒子來頂班的。

      方明華今年20歲,初中畢業就響應國家號召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到甘省插隊,呆了三年後國家政策變化,大批知青返城,方明華又回到自己老家西京市,在家待業兩年後,最後頂替老爸成了雜誌社一名職工。

      初中畢業的他自然沒資格審稿,最後領導發話讓他子承父業,去看大門。

      看大門這工作其實很清閒的,雜誌社比不上黨政要害部門,門衛管理沒那麼嚴格,大把時間進行摸魚。但領導發話下來要注意一種情形堅決不能發生——就是某些懷有文學夢的青年揣著稿件私闖雜誌社要求見某某編輯審稿的事件。

      甚至會在辦公室里情緒激動和編輯理論:我這麼優秀的小說詩歌散文你們為什麼不刊登?!

      不過今天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看看太陽已經偏西,門衛室牆壁上的掛鍾指針指剛過五點,還有一個小時下班。

      一天摸魚快結束嘍。

      「明華哥」

      門口進來一個留著小平頭的年輕人,個子不高長得敦敦實實的,模樣憨厚。

      方明華知道他叫張寶福,今年19歲,剛來雜誌社不久,家住市區東郊的農村。

      他沒有編制是臨時招來看大門的——據說是雜誌社某位領導的遠房親戚。

      張寶福是個工作很積極的青年,這不,還沒到換班時間就趕過來。

      「明華哥,你下班回家吧,我來看門。」張寶福說道。

      方明華也沒客氣,說聲謝了,突然發現張寶福今天穿的白襯衣胸前口袋竟然插著的一支鋼筆。

      呵?還有點文化人的氣質。

      方明華站起來又指了指桌子上的登記薄:「這個要登記好,還有大門鑰匙在抽屜里,別丟了。」

      「放心吧,明華哥。」

      方明華點點頭,出門剛準備離開,突然感到肚子有點不舒服,回頭取了些衛生紙,就向辦公樓走去。

      進廁所蹲了一陣舒服許多,方明華洗完手剛走到辦公樓大廳,就聽到大門口傳來爭吵聲,只見張寶福和一個青年爭執什麼。

      那個青年瘦瘦的穿著一件防65式綠的確良上衣,斜挎著黃挎包,留著偏分頭,滿臉青春疙瘩豆,胸前竟然插著兩支鋼筆。

      方明華突然想起曾經在網上看到的一個梗。

      這年頭,插一支鋼筆是中學生,兩支鋼筆是大學生,三支鋼筆那就是修筆的。

      這是一個標準大學生。

      方明華慢悠悠走過來,問道:」寶福,發生了什麼事?」

      「他非要進去見張主編!還沒介紹信和工作證還硬闖!」張寶福趕忙說道。

      方明華知道張主編,叫張丕祥,是《延河》雜誌社編輯部主編,文學青年又愛又恨的人。

      不知道有多少稿子被他槍斃,斷了無數青年的文學夢。

      「我沒工作證件,但我有這個!」青年指了指胸前的校徽,白底紅字,上面寫著「西北工業大學」六個字。

      西瓜大啊,985,培養大國重器的學校!雖然這個年頭還沒有985之說,

      方明華頓時肅然起敬。

      「這是我的學生證!」青年似乎擔心方明華不相信,又從背著的黃挎包里掏出一個紅本本給他。

      方明華接過來看了看,上面寫著一系79級3班,劉建軍。

      他將學生證還給對方,語氣和藹:「劉建軍同學,你找張主編有什麼事?」

      「我有詩稿想投給張主編!」

      《延河》雜誌創刊於1956年,由秦省作協主辦,合詩歌,散文,隨筆,小說於一體的純文學刊物,當時被稱為「小人民文學」,在西北乃至全國都影響很大,特別受本省文學青年的歡迎,所以來投稿的屢見不鮮。

      方明華依舊一臉和氣:「同學,歡迎伱投稿,但按照規定,你只能將稿件郵寄到編輯部,如果不知道地址我可以告訴你。」

      「我當然知道!我上次寫的詩寄信到編輯部結果石沉大海,我不服!」劉建軍突然激動起來:「這次我重新寫了一首,我要直接交到張主編手裡!」

      「不行,張主編很忙的,哪有時間見你?!趕緊走!」或許是方明華到來,張寶福有了底氣,說話口氣也變得強硬。

      「我有證件,你憑什麼攔我?!我要見張主編!」劉建軍也不示弱,兩人竟然在門口拉扯起來。

      大門口出出進進的人瞅著他們,不過都已經見怪不怪,方明華趕忙連拉帶扯將劉建軍拽進門衛室。

      「同學,別這麼激動,你這樣硬闖進去張主編也未必理你。」方明華依舊耐心勸道。

      心裡卻在嘀咕。

      真一個愣頭青。

      要不是看到你是大學生,天之驕子,老子早就把你轟出去了!

      看著這個「犟牛」,方明華想了想又說道:

      「要不,詩讓我先看看?學習學習嘛,如果確實不錯,我幫你想想辦法?」

      「就你?」

      劉建軍看了看方明華。

      個子挺高,長的白白淨淨的,濃眉大眼挺英俊。

      不過,這年頭看的是才華!

      你一個看大門的懂什麼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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