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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學霸之路 - 第144章字體大小: A+
     
      第144章 番外一

      昌甯侯為什麼要抄那首《江城子》?因為,他對紀氏沒有感情。 其實不光是沒有感情,更因為親手害死了紀氏,昌甯侯每每夢到紀氏,都是紀氏披頭散髮來索命的樣子。在這樣的情況下,昌甯侯恨不得紀氏永不超生,一直在地獄裡受苦受難,千萬別來禍害人間了,他哪裡還會去思念紀氏呢?所以,他寫不出來真正能打動人心的悼亡詩。

      靠著華麗詞藻的堆砌,昌甯侯倒是能寫出幾篇來。但如果不能打動人心,這豈不是和他一貫表現的愛妻形象不符合?又想到宮中的貴妃娘娘,昌甯侯已經畏懼了三分,更不敢在悼亡詩上敷衍了事了。所以,當外室真愛拿出這首《江城子》時,昌甯侯頓時松了一口氣,覺得自己得救了。在昌甯侯看來,外室真愛整個人都依附著他。外室真愛寫的東西,他拿來用一下,沒有人會發現端倪——說是真愛,其實昌甯侯潛意識裡還是看輕了外室的身份。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沈旭辰和程以華的到來讓他的算計落空了。天書上就有這首《江城子》哦!作者是蘇軾哦!雖然這個時空中的人不知道蘇軾是誰,但天書說這是蘇軾寫的,那就一定是蘇軾寫的!

      文人看重的是風骨,看重的是名聲。

      有些禦史們動不動就死諫,有時候能把皇帝逼瘋了,圖什麼?還不是圖那點名聲麼?只要能歷史留名,死有何懼?在這個年代,名聲大過天,大過生命,大過一切!在這樣的情況下,昌甯侯詩集中出現的那首《江城子》和天書中的《江城子》撞上了,這……這……翰林們互相一對視,都覺得昌甯侯攤上大事了。

      大家都知道,天書肯定是不會出錯的了。這書是從天而降的,是仙君們為了給轉世的文曲星造勢才特意把那些已經失傳了的詩詞集結成冊的。是因為皇帝聖明,這些失傳已久的文章詩詞才能再一次重見天日。

      那麼,昌甯侯那首《江城子》是哪裡來的?許是因為昌甯侯府中也藏著一些上古殘章吧?好啊,有好東西不拿出來分享也就算了,竟然還把古人寫的東西充作是自己寫的,這、這簡直是有辱斯文、品德敗壞、不能原諒!

      立刻有人把這件事情捅到了皇帝面前。覺得自己被仙君看重的正自我膨脹的皇帝表示非常不高興。

      不多時,消息也傳到貴妃娘娘那裡去了。想著那日晚上,仙君好意提醒才讓自己發現昌甯侯是個噁心的偽君子……又想到這次的事情,貴妃娘娘心裡實在感激仙君們。奈何她卻不知道仙君的名號,否則她還打算給仙君們建個廟宇。

      善解人意大方曉禮的貴妃娘娘又哭哭啼啼地去皇帝面前陳情了。大概意思就是:皇上啊,這些年,看在我逝去的妹妹的面上,我一直對昌甯侯府很好,畢竟我就這麼幾個親人了啊。可是,你看看昌甯侯做的是什麼狗屁事兒啊,他給我妹妹寫的悼亡詩,竟然是抄的啊!這種事情,我沒法忍啊,不光毀了文人形象,還說明他對我妹妹不是真心的啊!我心裡苦啊,一想到我妹妹年紀輕輕就那麼去了……哎呦,皇上,你可得給我做主啊!

      皇上本來就是個非常任性的人,做了很多任性的事情。這一次,皇上卯足了心思要在仙君們面前好好表現呢,就出了昌甯侯這個抄襲的事情,能忍?任性的皇帝一道聖旨下去,昌甯侯就被擼了爵位閉門思過了。

      昌甯侯都懵了。這是怎麼了,這祖傳的爵位,說沒就沒了?他還不知道天書的事情——天書中的內容現在還算是秘密呢,只有皇帝的心腹和那幫抄書的翰林們知道——想了半天,總覺得是自己弄死紀氏那件事情被貴妃知道了。礙於聖命,他又不能出府,只好托人給太子送信,希望這個准女婿能幫自己活動活動。

      太子消息還算靈通。這種時候,他恨不得能離昌甯侯越遠越好,別連累得自己一起被仙君們怪罪,自然不會理會昌甯侯的求救。

      昌甯侯在家裡等了好幾天,都不見爵位複起,心就涼了。自私的人往往是不會反省的。昌甯侯就是這樣。他一下子從高處跌落凡塵,第一反應不是尋思自己做錯了什麼,而是尋思到底是誰把他害成了這樣?為此,他在心中大罵已經死去多年的紀氏和高高在上的貴妃娘娘,但他沒法把死人或貴妃怎麼樣,慢慢的,他就開始怨恨那個真愛外室了。

      是啊,要不是那個女人勾/引自己,自己怎麼會把她收為外室。

      對啊,要不是那個女人一直挑唆自己,自己怎麼會把紀氏弄死。

      總而言之,要是沒有那個女人,他現在的爵位怎麼會被擼了?!

      在自身危機面前,什麼真愛都是假的空的虛的!要不是皇上點名讓他閉門思過,他恨不得現在就沖到真愛面前,狠狠給真愛兩巴掌了。不,兩巴掌哪裡夠,他恨不得都直接弄死那賤人算了!老天啊,祖宗啊,都是賤人誤我啊!

      沒過幾天,昌甯侯,不,應該說是昔日的昌甯侯,如今的庶人,他當初抄襲古書上的詩詞用來充作自己的事情,就徹底傳開了。這是偷竊啊!這是冒犯仙君啊!一時之間,以往前昌甯侯的名聲有多好,現在就有多差。

      說真的,名聲這種東西毀起來太容易了,明明前昌甯侯只抄了這麼一首《江城子》,明明他自己其實還是有些才氣的,在人們的口口相傳間,他卻很快變成了一個一無是處只知道抄襲的蠢貨了。甚至有人氣急了,還往昌甯侯府的大門上丟爛菜葉。等第二天,府裡有人出來採買時,才發現大門口已經一片狼藉,沒法看了。

      但這還是不夠的。

      一個抄襲的人,敗壞了文人的名聲,這樣的人怎麼可以是當朝探花呢?打算走向科舉之路的書生們都覺得這人身上有功名,簡直是對大家的侮辱。於是,在有心人的推動下,一群書生選擇在皇宮外面靜坐,要求撤銷前昌甯侯身上的功名。

      反正已經對前昌甯侯不喜了,皇上覺得無所謂,大筆一揮,第二道聖旨到了昌甯侯府上。宣旨的太監笑眯眯的賤兮兮的,一臉同情地說,前侯爺啊,抱歉,現在你的功名也沒了。

      送走了太監,前昌甯侯整個人陰森森的。因為皇上的禁令,他這些天一直沒出門,還不知道自己的名聲已經被糟/蹋完了。他招了個下人去外面打探消息。很快,那個人回來了,戰戰兢兢一五一十地把話學了。

      天書上的,外室真愛口口聲聲說她自己寫的《江城子》結果竟然是天書上的!

      賤人誤我!

      賤人誤我!

      一想到自己現在已是聲名狼藉……非常注重名聲的前昌甯侯,大怒大悲,一口血就噴了出來。他覺得自己胸口直疼。等他舒服一點了,他用力吸了兩口氣,說:「去、去叫阿硯來,讓他去那個地方,把、把那個女人給我帶過來。」阿硯是前昌甯侯身邊最得力的小廝。前昌甯侯一直怕貴妃娘娘發現端倪,因此辦事小心。於是,他身邊跟著的這些人,只有最得他信任的阿硯才知道他的真愛外室住在哪裡。

      阿硯立刻就去了。過了好半天,他才一臉慌張地回來:「侯、侯……主、主子,夫人、哦不,是那個女人,她膽大包天和一個和尚私/奔了!我把外宅中的人都困了來,據夫、夫、那個女人的貼身侍女說,他們的奸/情已經有好些年了!指不定、指不定世、少爺的身份可疑啊!」侯爺、世子等稱呼已是不能再用了。

      穿越女豈是你們這些土著男能駕馭的?那女人看中了昌甯侯,費盡心機勾/引了昌甯侯,結果礙於身份只做了外室,她已經夠委屈了。好不容易終於弄死了原配以後,本以為苦盡甘來了,沒想到昌甯侯還做不到一生一世一雙人,竟然還在府裡養通房丫頭!哈,一生一世一雙人難道很難嗎?小說中的男主角不都是這樣的嗎?!哼,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是可忍孰不可忍,你既然做了初一,就別怪我做了十五,於是這個外室真愛也很愉快地出軌了。

      也就是說,這些年,其實昌甯侯頭上的帽子一直都是綠的。

      剛剛吐過血的前昌甯侯聽到這個消息,立刻又噴了一口血。真是賤人啊!賤人誤我!若是這真愛現在能出現在前昌甯侯面前,前昌甯侯簡直要吃了她的肉骨喝了她的血!他的身體在急怒之下,差點就倒了,但他已經沒有功夫臥床休息了,因為他現在不是侯爺也不是進士了,這麼大的府邸總不會讓一個庶人住著吧?

      等等,還有明珠郡主啊!昌甯侯終於想起自己的女兒了。雖然,他現在恨死這個女兒的親生母親了,但一想到女兒身上還有封號,還和太子有了婚約,這可是唯一的一個機會了,因此前昌甯侯對這個女兒還算和顏悅色。前昌甯侯讓女兒去找太子,完全沒有顧忌自己女兒的名聲——正經人家的小姐誰會成親前往男方家裡跑?

      兩個自私的人會生出一個怎麼樣的女兒呢?明珠郡主去了太子府邸。太子對前昌甯侯其實挺膩煩的。在太子看來,這人已經得罪了貴妃,得罪了皇上,還得罪了仙君,趕緊哪裡來就滾哪裡去,別把孤的運道給帶壞了。這麼一來,其實太子對明珠郡主也挺有意見的。但轉念一想,貴妃雖怨恨前昌甯侯對自己妹妹不真心,但對明珠郡主還是格外看重的(外室的事情還沒有鬧到明面上來),太子不願意得罪貴妃,就好言好語地哄著明珠郡主。

      明珠郡主眼珠子一轉,她現在可不能被親爹連累了,於是一臉嬌羞地表示:「一切都隨太子安排。」

      過了幾天,貴妃娘娘果然有了動作。她表示,看在明珠郡主的份上,還是要給前昌甯侯留一條生路的,於是她非常大方地讓前昌甯侯住到了自己在郊外的莊子上去。大家看貴妃娘娘這麼做,都覺得貴妃娘娘實在高義。畢竟,在外人看來,前昌甯侯給妻子寫悼亡詩都這麼不誠心,實在是偽君子啊,再加上他沽名釣譽,如今有何下場都是他自作自受,但貴妃娘娘還是給了他一條生路,還用自己的莊子收留他,這不是大度,又是什麼?

      那個真愛外室其實也沒逃出去,貴妃動動手指,就把她抓住了,在哪個暗房中關了好幾天。一想到這個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妹妹,貴妃哪裡會放過她?渣男賤女在莊子裡齊聚,看守他們的人說:「你們逃不出去的。貴妃娘娘說了,你們每天只能獲得一份食物。誰厲害,誰把對方打倒了,讓對方爬不起來了,誰就能吃到食物。」

      不是真愛麼?現在考驗你們愛情的時候到來了。

      看守他們的人表示,你們可千萬命硬一點,爺還有很多折磨人的手段沒使出來呢。鈍刀子割肉,保管你們爽了!

      這些渣男賤女的事兒暫時放在一邊,沈旭辰和程以華現在要商量的是何明的事情。目前基本上可以確定,何明就是紀氏的兒子,意味著他身上留了一半定國公府的的血脈。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皇帝依然很忌諱定國公府,那麼何明的前途就不好說了。於是,到底要不要讓貴妃知道何明才是她的親侄子呢?

      「貴妃娘娘其實很重情義,她對於養子都能盡心盡力,對於妹妹留下的唯一血脈,自然更會上心。雖說感情都是相處出來的,但是何明這種情況不太一樣,定國公府無人為繼,貴妃顯然更看重血脈,為了血脈……她能容忍很多東西。之前的明珠郡主不就是這樣麼?」沈旭辰說。

      「那就把何明的線索交給貴妃。」程以華說。

      「可是,貴妃娘娘想要奪嫡啊。目前,還看不出來她把寶押在哪位皇子身上了,萬一她最後失敗了呢?何明會不會被她連累了?我們要確保何明安全啊。」沈旭辰又說。

      「那就不把何明的線索交給貴妃。」程以華說。

      「你就不能給我一點建設性的意見嗎?我特別怕做出這種抉擇,因為這樣的抉擇會改變別人的人生。我不想對另一個人的人生負責。」沈旭辰苦惱地說。在自己的事情上,沈旭辰其實是個非常有決斷的人。但在別人的事情上,他非常不願意拿主意。他承認自己有點自私。這也是沈旭辰不想要孩子的原因 ,因為有了孩子,不是給他吃穿就夠的,你還得對這個生命負責。

      沈旭辰是因為想得太多了。與此相反,程以華是那種完全不會為別人多費心思的人。沈旭辰盯著程以華,程以華非常無辜地聳了聳肩。

      沈旭辰只好自己繼續猶豫著,最後,他說:「反正何明現在才十二歲,我們還有時間……再觀察一下貴妃的為人吧。說真的,我現在完全不知道哪種狀況對何明本人而言會更幸福,是生活在安源縣,家境貧寒但父母慈愛更幸福,還是生活在京城,家世顯貴卻父渣母早逝更幸福。」

      「要是我,一定是和你在一起更幸福。」程以華忽然說,「我完全不能想像,在你的第一世,我竟然和你不熟!那我的生活該多無趣啊!」

      沈旭辰看了程以華一眼:「對,我們沒法替何明做決定,所以,還是先回趟安源縣,把真相告訴他,讓他自己決定吧。」

      在京城剛剛安定下來又要離開,雖然覺得麻煩,但想到這是系統給他們的任務——而且也許在某個時空裡沈旭辰就是被人這麼拯救的呢——夫夫倆還是決定要回去一趟。離開京城前,沈旭辰再次查看了一下貴妃宮中的微型機器人,打算把機器人回收回來。這種機器人的聲音場景傳輸功能是有距離限制的,等他們離開京城,這機器人其實也沒什麼用了,還不如回收了放在系統空間中,這樣以後還能迴圈使用。

      等沈旭辰查看的時候,他忽然發現了一個……秘密,一個關於貴妃的秘密。知道偷窺不是什麼好習慣,沈旭辰沒有繼續看下去,立刻就操縱昆蟲機器人飛回來了。不過,他還是忍不住對程以華說:「我……我剛剛看到了一個場景,剛剛回收機器人時,德妃娘娘正在貴妃娘娘的宮裡。」

      「德妃?生了六皇子的那個?禮部尚書的女兒?她怎麼了?我記得大家對德妃娘家評價挺高的,德妃總不會是去貴妃那裡找麻煩的吧?」程以華說。

      沈旭辰搖搖頭,有一點點興奮地說:「不是啊……德妃也挺好看的,很溫柔的一個人,和貴妃站在一起,就有點小家碧玉的感覺了。怪不得當貴妃還不知道明珠郡主是假冒的時,她還想過要把明珠郡主嫁給六皇子呢……原來貴妃和德妃的關係是真好!」

      「咦……」

      沈旭辰用力地點點頭:「她們是一對啊!一對啊!我剛剛看到貴妃親吻德妃了!」

      程以華恍然大悟:「面對同一根公用的黃瓜,她們還相親相愛著,要麼就是她們真的不愛皇上,要麼就是她們彼此相愛。結果貴妃和德妃兩項占全了!所以,貴妃從一開始就打算捧六皇子上位吧?這個傳聞中胖乎乎傻呵呵的小皇子,說不定一直在扮豬吃老虎啊!」這真是……喜聞樂見的劇情啊,畢竟皇帝也是大渣男。

      「貴妃一開始就是不得不入宮的……結果,她依然沒能拯救自己的家族。然後,她就進化了……可惜現在六皇子還是太小了,還得等幾年,才能看得到貴妃幹掉皇帝扶持六皇子上位的好戲。」沈旭辰說。

      看來,貴妃娘娘雖然用心培養了二皇子,但她從一開始就拿著二皇子當了幌子。她對二皇子的定位是紀家的接班人,是幹將,是忠臣。雖然和二皇子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但她依然把紀家傳承中的忠誠、守護、家國大義教給了他。而且,她信任自己教出來的孩子。她讓他遠走西北獲得兵權,何嘗不是一種冒險呢?

      從這一點來說,貴妃真的很有魄力。

      回到安源縣,沈旭辰再一次給這年代的交通跪了。他們到達私塾時,私塾正在上課。夫夫倆站在教室外面,透過窗子,看著私塾中的學生。他們眼力好,因為已經在系統中見到何明的畫像了,因此只掃了幾眼,立刻就看到了何明。這是一個目光澄明的少年,他長得不太像前昌甯侯,不知道是不是更多地隨了紀氏。

      時間已經入冬了。好在上次沈旭辰特意留下了一些錢,所以何明身上穿上了新棉襖。說是新棉襖,其實那布也尋常。這個孩子,他原該生於富貴,長於富貴,但現在,為了節省購買筆墨紙硯的錢,他和很多孩子一樣,用木棍在沙盤上寫字。私塾中的條件算不上好,也沒燒上炭火,何明露在外面的手凍得通紅。

      夫夫倆並沒有打擾何明。他們很快就離開了。等到了何明私塾放假的日子,他們才去了何家。

      何田見到兩位仙君再一次上門,他非常激動。但一想到,仙君上次特意囑咐過了,文曲星下凡是歷練來的,別人不可以當著他的面說穿他的身份,何田其實連自己妻子都瞞著呢,只說這兩位是大善人……想著兒子今天在家呢,何田又抑制了內心的激動,只把兩位仙君當做恩人,說:「明仔,爹上次和你說過的那兩位恩人來了!」

      何明從屋子裡鑽了出來,看到沈旭辰和程以華,沒看清樣子,就先行了一個大禮。雖然這兩人身份可疑,但他們留下的藥的確管用,母親的身體已經好多了。所以,何明對這兩個人是心懷感激的。等行完了禮,何明才抬起頭,這一看,他心中也覺得吃驚。沒想到恩人會是如此風度翩翩的兩個人,這、這不是簡單人物吧?

      沈旭辰和程以華對視一眼,他們決定先和何田說說話。說真的,何明的身世問題,不僅僅是何明一個人的事情,也是何田、張啞娘夫婦的事情。他們畢竟盡心盡力地撫養了何田這麼久。哪怕他們沒有本事讓何明過上富足的生活,但他們已經把自己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給了何明。而「愛」這種東西原本就是最可貴也最偉大的!

      何家不大,夫夫倆也不嫌髒,就和何田一起坐在了廚房灶火旁。聽完夫夫倆的話,何田沉默了一下。他只是鄉間一個普通的獵戶,什麼公府侯府,什麼貴妃皇上,這些離他的生活太遠太遠了。何田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對於這些權貴有種來自骨子裡的敬畏。哪怕何田曾經想過,等何明有出息了,就讓他去找一找自己的親生父母,他卻沒想到,何明的親生父母是這樣的,一個已經死了,一個……還不如沒有呢。

      就算自家兒子是天上的文曲星轉世,那又如何?仙君們都說了,轉世以後的文曲星並沒有法力,也無記憶,只能像一個普通人那樣長大……何田猶豫了半天,終於忍不住問:「二位仙君,明仔……他們會對明仔好嗎?」

      「這不敢保證……不過,我們二人還會在此界停留數年,少不得會在暗中多加看顧,伯父只管放心。」沈旭辰溫和地說。

      聽到仙君這麼說,何田放心了,他雖然對權貴心懷敬畏,但對神仙當然更敬畏了。因此,何田說:「就把真相告訴孩子吧,我盼著他有出息呢,不能在這小地方耽誤一輩子!再說,他母親那裡……我是指他親生母親,逢年過節,總要讓她享了祭祀。」古人是非常看重祭祀的。

      沈旭辰拿出了那枚湘妃玉,說:「這玉上的惡咒已經解開了,如今已然無害,你且拿去。若是何明想要尋親,只要把這玉佩露出來叫人知道,自然會有人來尋他。若是何明不想,便把這玉佩好生藏好。」

      何田接過玉佩,鄭重地收了起來。

      沈旭辰和程以華在這山清水秀的小山村裡住了幾天。山野百姓,說膽子小,的確膽子小,這年代的人很少敢和官府對著幹。說膽子大,的確膽子大,竟然有人遠遠看了沈旭辰和程以華兩人,然後驚為天人,湊上來想給兩位「嫡仙」一般的人物做媒呢!

      沈旭辰哭笑不得,只道:「家中已有愛妻。」

      那人說:「不妨事不妨事,這位公子如此不凡,我那侄女予你們做個妾侍也是好的。」

      沈旭辰又笑著說:「這也不行,我家那位可是鼎鼎有名的胭脂虎。我……實不相瞞,我一直都夫綱不正啊。」

      那人吃了一驚,又看向程以華。

      程以華面無表情地說:「我家那位更凶,他讓我往東,我不敢往西,他讓我打魚,我不敢攆雞。」

      那人目瞪口呆。他看看這位公子,又看看那位公子,兩個人都頂著一張正經臉,不像是開玩笑的啊。最後,做媒的人搖頭歎氣地走了。唉,這世間怎麼會有如此不賢慧的女子!偏偏兩位公子都不敢反抗,這也是叫人無奈啊!

      何田、張啞娘夫婦估計把事情的經過都說給何明聽了。何明也有了決斷。他依然要走科舉之路,總有一天會去京城。他雖心疼自己的親娘(何田在敘述事情時自然是帶著主觀意願站在紀氏這一邊的),卻更不恥自己的親爹(但這年代父為子綱也是沒救了),所以不會這麼輕易地去認親。再說,他也的確捨不得何田和張啞娘。

      知道何明做好了決定,沈旭辰和程以華都覺得不用再操心了。但想到何家生計艱難,夫夫倆決定還是要做點什麼。都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沈旭辰倒騰了一些「種田文中的主角常用的小方子」留給了何家人,再加上沈旭辰上次留下的那一些銀錢,只要他們細細經營,足夠他們慢慢過上好日子了。再過幾年,何明要是真考上了秀才,他們的日子自然就更好了。

      接下來,夫夫倆決定去遊山玩水。雖然說交通真的不方便,水路還好,陸路那顛簸的馬車真的不是人坐的……但古代的自然景觀的確更好看,空氣又很好,夫夫倆便一路走著,一路欣賞著。

      幾年後,夫夫倆才再一次回到京城。

      他們上一次到京城時,正趕上二皇子出征去西北。他們這一次到京城時,正趕上六皇子娶妻。六皇子還住在宮裡,又是皇家人,所以不用出來迎親,新娘子的轎子是被禮部的官員迎進皇宮去的。老百姓們對著新娘子連綿不斷送嫁妝的隊伍羡慕不已。聽說新娘子是個大美人啊,聽說新娘子的娘家都很給力啊,聽說六皇子胖得和豬一樣……啊呸,我剛剛什麼都沒說。

      沈旭辰和程以華對視一眼。

      幾年前,就有傳言說六皇子挺胖的了,但夫夫倆都不以為意。小孩子胖乎乎的才可愛的。但現在,過了這些年,按理說六皇子已經正在經歷青春期抽條的時候了,怎麼他還這麼胖?這個朝代以白面書生樣兒為美,要是貴妃娘娘真看好六皇子,總不會讓六皇子越長越胖吧?皇帝貌似是個顏控,他兒子那麼多,胖兒子刷不了好感度啊!而且,皇子的課業那麼緊(每天都有騎射課),吃食上又有諸多限制,不應該會無限制地胖下去啊!

      「要麼是喝水都胖的體質,要麼這位六皇子身體不是很好……」沈旭辰小聲地說。

      「先回家,然後放個昆蟲機器人出來,我們去圍觀一下六皇子究竟有多胖!」程以華說。

      一個小時以後,沈旭辰和程以華面面相覷。這六皇子的確是夠胖的啊!穿著喜服的他看上去就是一顆球啊!他的臉也很胖,五官都胖得有些變形了。不過,六皇子應該是個非常好相處的人,所以他看上去有點……萌。

      沈旭辰忍不住感慨說:「如果這是一種韜光養晦的方式……我想說,貴妃、德妃和六皇子真的太拼了!」

      「等等!把這個畫面截圖!」程以華注意到了什麼。他截了一張六皇子皺眉的照片,照片上的六皇子因為一直被太子灌酒,稍微有那麼一點點不高興。

      沈旭辰盯著這張照片看了一會兒,說:「德妃和貴妃是真愛啊……皇上這個小三被騙到這份上,忽然有些同情他。」

      胖子的憂傷,你們誰能懂?六皇子不是自己樂意胖的,他是不得不胖啊,因為六皇子和何明長得有一點點像!如果六皇子瘦下來,他們說不定會更像!

      雖然沈旭辰和程以華沒有見過紀氏長什麼樣,但何明既然不像前昌甯侯,那就應該長得更像母系這邊的人。不是說何明長得非和紀氏一樣,但說不定他像舅舅呢。六皇子也是這樣,也許是因為胖的緣故,反正他看上去和貴妃並沒什麼相似的,但就算他胖了,他還是有一點點像何明……說不定六皇子和何明長得都有點像故去的定國公啊!

      所以,結論顯而易見了,六皇子是貴妃的親兒子!那八公主說不定才是德妃生的。

      在這勾心鬥角的後宮之中,貴妃和德妃還能換著自己的親孩子養,這絕對是真愛沒跑了!

      沈旭辰又想起自己很早以前聽過的一個傳聞了,便說:「你還記得嗎?貴妃在生八公主以前,懷過一次孕,但據說是為了救駕,硬生生把一個孩子給流了,所以皇帝格外憐惜她,還把宮人所生的二皇子抱養到貴妃面前。有沒有這種可能,因為忌憚定國公府,也忌憚西北的紀家軍,所以皇帝壓根就不打算讓貴妃生孩子……貴妃也敏銳地發現這一點了。但她不甘心。娘家的兄弟都死完了,要是她生的兒子保不住,那可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她和德妃差不多時間懷孕,努力給自己的孩子創造更大的存活幾率。也是這麼巧,貴妃生了兒子,而德妃生了女兒……」

      當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除了當事人知道得一清二楚,眾人已經無法探究了。也許,當初貴妃也曾心如死灰過吧……再後來,她進化了,成功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玩了一手偷龍轉鳳。事實證明,她的確成功了。坐擁後宮三千的皇帝哪裡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個精/子提供者而已呢。他以為對自己愛得死去活來的妃子們,其實都對著他不屑一顧。

      在沈旭辰和程以華看來,可能因為父母職業的緣故,他們對於軍人有一種天然的好感。所以,聽聞了定國公府的事情,他們無論是情感上,還是理智上,都會更偏向定國公府一些。再加上他們對於這個朝代的皇帝原本就沒有多少敬畏之心,所以他們一直覺得這個皇帝太過任性了,眼界格局還不大。

      「既然這樣,貴妃和何明倒是不能在明面上相認了。」程以華說。

      「的確如此。」沈旭辰點點頭,「一來,是六皇子和何明有幾分相似,這裡面太容易讓人聯想了。二來,貴妃已經培養出了二皇子,讓二皇子接手了西北的事務,這個時候再冒出何明這半個紀家人出來,反而會亂了貴妃的佈置。更何況,何明也不是打仗的材料,他還是老老實實走科舉比較好。三來,昔日的明珠郡主現在已經入了太子宮中了,只怕明珠郡主這裡,貴妃娘娘還安排了一手好棋。所以,他們只怕沒法在明面上相認了,這樣也好,否則何明有了那樣一個在讀書人中聲名狼藉的親爹,對他的發展也不好。」

      昔日的明珠郡主入了太子宮中,日子卻並不好過。她嫁給太子是做側室的,太子早已經有了太子妃。貴妃娘娘明面上十分抬舉明珠郡主,各種賞賜源源不斷,甚至有隱隱踩著太子妃給自己侄女做臉的舉動。別家的正室地位穩固,但天家不一樣啊,要是太子日後成為了皇帝,誰生的孩子當太子還不一定呢!所以,太子妃自然就把明珠郡主這個側室視為了自己的心腹大患。於是,今天太子的嫡子病死了,明天太子的愛妾上吊死了,總之後院是一團亂麻。貴妃娘娘笑眯眯地隔岸觀火,時不時把火挑得更旺一些。

      貴妃娘娘還從西域弄了一些秘藥回來,透過明珠郡主下到了太子身上。說實話,除了那些已經知道真相的,沒有一個人會懷疑貴妃娘娘對明珠郡主的真心,沒有人會覺得貴妃娘娘竟然對明珠郡主下手。貴妃娘娘就正大光明地利用了這個盲區,也不枉費她前十二年把這賤人生的孩子當成長自己的親人,無微不至地寵了那麼久。

      其實,明珠郡主要是真孝順,咬死了一定要見自己的親爹一回,說不定她還能發現如今的貴妃娘娘已經不是當初的那個貴妃娘娘了。但明珠郡主自私啊。她曉得親爹被關在了莊子裡,親娘約莫是和人私/奔逃走了,她避開他們還來不及呢。貴妃讓她不會理會親爹的事,太子也讓她離著前昌甯侯那個不祥的人遠一點,明珠郡主自然從未去過莊子,安安心心地在貴妃面前扮演聽話乖巧的小棉襖呢。

      哦,還有當初那個據說是從旁系過繼來是其實身份可疑的小世子……別說什麼小孩子是無辜的,有些孩子從出生開始就帶著原罪呢。「孩子是無辜的」,這種話,小三或者外室是沒臉說的,若是正室大度,正室倒可以悲天憫人地說一句「孩子是無辜的,我會放過孩子」。但紀氏已經死了,活著的貴妃是要給紀氏報仇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既然你那下賤的娘一定要把你生下來,這也怪不得別人心狠手辣了。貴妃在宮裡待了這麼多年,來來去去,手裡的人命不少。她的心已經堅硬如鐵。偶爾,她會柔軟一些,而她的柔軟也不會是放你一條生路,最多是給你一個痛快罷了。

      貴妃不是一個好人。她也不屑做一個好人。哪怕死後會被冤魂索命,她也認了,她偏偏要在活著的時候,讓自己痛痛快快!

      沒過多久,大家就聽說原本還算中庸的太子行事越來越放肆了。他在皇帝面前還勉強能忍,在下屬官員面前就開始放肆了,在內院中更是橫行無忌,聽說短短一個月,就打死了好幾個宮女太監。再後來……明珠郡主在床上被太子活活打死了!太子徹底瘋了啊!

      瘋了的人當然不能做太子了。一個太子倒下去,剩下的皇子們開始了你爭我奪,除了遠走西北的二皇子和傻呵呵的六皇子,剩下的幾位中,一個被曝給太子下咒圈了,一個被曝因為妻妾相鬥給他下藥讓他失去了生育能力成了笑話,還有一個鋌而走險給皇上下毒被拖下去了……皇帝也的確中毒了,撐不了多久。

      於是,才大婚沒兩年的胖乎乎傻呵呵的六皇子成了最後的大贏家。一朝天子一朝臣,老臣們覺得這個年輕的傻乎乎的皇子上位也很好。畢竟主弱臣強,有這麼一個傻乎乎的皇子,他們就大有可為了啊!結果,他們很快就發現自己一直看走眼了。誰敢糊弄皇上?傻乎乎的胖子立刻噴你們一臉!

      新皇登基,大開恩科。何明進京趕考。

      沈旭辰和程以華圍觀了一場激烈的榜下捉婿。一位年輕進士因為年紀輕樣貌好,被好幾家的管家下人們圍了起來,個個都想把自己手裡的大紅花往那位進士的脖子裡套。那位進士嚇得臉都白了,捂著自己的胸口,大喊著:「學、學生已有婚約在身,你們不要逼、逼迫學生!再、再過來,學生就要跳河以表清白了!」

      沈旭辰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來。笑完以後,他不知道想到了什麼,再一次大笑起來。程以華面無表情地問:「你笑什麼?」

      「哈哈哈哈哈……」沈旭辰笑得上氣不接下氣,他毫無形象地扶著自己的腰,「看到這倒楣進士被人榜下捉婿,我剛剛就忍不住想到了一個場景……說出來,你該笑我自戀了……但是真的很有趣……哈哈哈哈哈哈……」

      「說說看,說不定我也能跟著樂一樂。」程•笑點和智商一樣高•以華面無表情地說。

      沈旭辰擺擺手:「哈哈哈……你讓我先樂一會兒……笑完了和你說。」

      程以華繼續面無表情地盯著笑得像個神經病一樣的沈旭辰。

      過了好一會兒,沈旭辰終於止住笑了,說:「我、我剛剛啊,就想著……我們當初高考的時候,要是也流行榜下捉婿……我樣貌不差吧……我說的是實話,你不許說我自戀!不許笑我自戀!我樣貌的確符大眾審美!繼續說,我考了狀元,然後說不定也會有一群人圍著我,想要把我捆回去,和他們家的小姐拜堂成親什麼的……我就大聲喊著說,你們都不許過來啊,我、我已經有婚約在身了,你們不要逼迫我啊,我、我已經被去年的狀元郎給叼走了……哈哈哈哈……」

      程以華面無表情:「你說得本來就是事實啊。」

      然後就到了晚上睡覺的時候,夫夫倆在床上翻滾時,程以華從背後抱著沈旭辰,低下頭,咬了咬沈旭辰的後頸肉。沈旭辰覺得有些癢,縮了一下,說:「你幹嘛,怎麼咬這裡。」

      黑暗中,程以華的嘴角微微往上提了一下,用一種心滿意足的語氣說:「想試試看能不能把你叼起來……母貓叼小貓,不就是咬著後頸肉的麼……把你叼走了,好像很有趣呢。」

      何明是狀元郎啊,新皇當堂就給他賜了婚,賜婚的物件正是被先皇無比寵愛然後繼續又被新皇無比看重的八公主。皇家的皇子娶妻早,但皇家的公主卻嫁得晚。八公主和六皇子同齡,但六皇子早就娶妻了,八公主卻一直沒有嫁。如今,正是被何明趕上了。

      本朝的駙馬還是很風光的,娶了公主以後,可以繼續參政。要是公主本身受寵,那麼連帶著駙馬自然也有諸多好處。因此,榜眼和探花對著何明都有些羡慕嫉妒恨,一個恨不得自己能再年輕二十歲,一個恨不得自己還未娶妻生子。

      這些羡慕何明好運氣的人不會知道那些已經淹沒在時光中的□□。而那些知道□□的人,只會祝福何明這一生能夠安安穩穩順順利利平平安安,能夠為百姓做更多實事,能夠成為一代賢臣千古留名。

      ————————————————————————————————

      「我錯了,真的,我不該吐槽上個世界在科技方面不夠先進的……」沈旭辰看著周圍高大的樹木,欲哭無淚。這個世界竟然更原始啊!穿獸皮的那種!沒有調料品的那種!

      等了一會兒不見程以華接話,沈旭辰停下了觀察環境的舉動,朝程以華看過去。

      程以華正盯著沈旭辰身後的尾巴一心一意地發呆呢。

      嗷嗚嗚——

      有!尾!巴!哦!

      作者有話要說:

      沒有存稿的情況下,一萬二是極限了,看樣子我成不了總攻_(:3∠)_

      話說,你們覺得他們分別長了什麼尾巴比較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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